更新时间:2024-09-21 00:19
中国未识别民族(Unrecognized ethnic groups in China),指的是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方认定为独立民族的特定群体,也可能是指民族辨析尚且不明晰而未获官方承认的民族。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倾向于对少数民族给予生育,经济,教育等多方面特权,成为一个民族能获得巨大利益,所以要求进行民族识别的未识别民族较多。
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未识别民族人口为640101人。
中国未识别民族主要分布于中国西南地区,其中贵州省最多,其次为云南省和西藏自治区。另外,浙江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江苏省未识别民族均超过1千人。如大兴人。
依照卡尔·马克思民族理论,中国民族划分和民族识别认定的理论依据是“民族是指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种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然而因为资料不足、数据不足、划分民族的标准未统一,造成民族划分仍有许多错误,还有再加上中国的民族理论吸收了西方观念,希望能以“血缘”能重新划分民族,因此造成了许多未识别民族。
被归纳为未识别民族的中国国民,其居民身份证上民族栏目会填上人群(未识别民族)的名称。例如僜人在居民身份证上民族栏目为:僜人。
1.中国政府认定的民族名称,本人有不同意见,经做思想工作仍坚持填写自称的,可以在民族名称后加注。如“纳西族(摩梭人)”。
2.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认定为少数民族,但尚未明确是单一少数民族或为某一少数民族成员的,可填写“某某人”,如“僜人”。
3.已定汉族而本人有意见的,二代身份证可以注明本人认定的族别。
4.对于外国人加入中国籍的,如本人的民族名称与中国已认定的某一民族名称相同就填写某一民族,如“朝鲜族”;如没有相同民族的,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应在民族后加注“入籍”二字,如“乌克兰(入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