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比安 :古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

更新时间:2023-11-10 15:21

乌尔比安(Domitius Ulpianus,170年~228年)罗马帝国前期法学家,古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出生于叙利亚。担任过帝国高级法院法官助理、帝国议事会成员、近卫都督、皇帝法律顾问,222年时为最高裁判官。乌尔比安是罗马法学的集大成者,最先提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认为法学是神事和人事的知识,是正义与非正义的学问。这一经典论述至今仍被多数学者所认可。

乌尔比安在全面掌握当时施行的法律后,用自己的语言对各种法律原则和论题进行重述,并指出法律实际需求中如何适用这些法律命题,以及应该有什么样的条件和限制,运用丰富的、最有价值的法律内容来充实法律文献。著有23部作品,如《论告示》 (83篇)、《萨比尼评注》 (51篇)、《法律论》(10篇)、《争议论》 (10篇)、《保民官总论》 (10篇)、《通奸论》(5篇)、《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2篇)、《论执政官职责》 (3篇)、《论监护裁判官职责》 (1篇)等,其中以《论告示》 (83篇)最有价值。查士丁尼一世时期的《学说汇纂》摘录的9142段法学家的著作中,乌尔比安的著作就有2464段,占所引学说1/3有余。

简要生平

出生在叙利亚的一个小康家庭,可能一度为贝鲁特的法律教授。与保罗同为帕比尼安最高裁判官法庭的联席法官。公元222年时为最高裁判官。

公元222年,亚历山大登基,其外祖母马梅亚成为帝国的摄政。就整体而言,马梅亚的用人行政都符合她儿子和帝国的利益。经获元老院的同意,她选出十六名在智慧和德行方面都十分优秀的议员,组成常设性的国务会议,每件重大的公共事务都要经过他们的讨论再做决定。声名显赫的乌尔比安,不仅精通罗马法律,而且获得人民的尊重,由他担任会议主席,发挥贵族政治的持重和坚定,恢复政府的秩序和权威。当时的用人“文官的推荐标准是学识和公正,武官的任用资格是英勇和纪律”。

亚历山大饮食非常简单节俭,一些经过乌尔比安挑选的朋友都是很有学问且品德高尚的人。为了方便亚历山大的咨询,乌尔比安经常受邀参加一些亚历山大的餐会。他们的谈话很亲密而且具有启发性。

然而,身为法律和人民的朋友,却被军人视为敌人,每项改革计划都要归功于他恶意的建议。禁卫军的反感借助一些微小的事件,爆发成狂暴的叛变。当罗马全城受到纵火的威胁,人民在叹息之下,惟有放弃不幸的乌尔比安,听任命运的安排。他被追到皇宫的殿堂,就在皇帝的面前遇害,即使用紫袍来覆盖,仍然无法取得冷酷士兵的赦免。皇帝用公平和正义来统治全国,军队怀疑忠诚的大臣意图矫正他们的混乱,竟然发生暴行处死大臣,这真是天理难容之事。亚历山大用自己的钱财支付乌尔比安尊荣葬礼所需的费用。

理论成就

重要理论贡献是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有23部著作,以83篇《敕令评论》最为有价值。还著有51篇《萨比尼评注》和《法律论》、《争议论》、《保民官总论》各10篇,《通奸论》5篇,《查士丁尼法学总论》2篇,《论执政官职责》3篇,《论监护裁判官职责》1篇等著述。《学说汇纂》中引用他的论述达2464条,占所引学说1/3有余,为五大法学家之首。乌尔比安在当时提出,法是"神事和人事的知识,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这一经典法律学论述至今仍被多数学者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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