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里制 :乡里制

更新时间:2023-11-14 17:55

乡里制是中原地区古代农村社会基层组织体系,即县下有乡,乡下有里。其制度起源可追溯至西周时期,历经秦汉隋唐的演变,直至宋朝仍有施行。人们籍贯往往包括州县乡里。

历史发展

乡里制的历史悠久,起源于西周,周书《毕命》中有记载:“姬钊命作册毕,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提到汉代的乡里制:“汉时……爰延为外黄乡啬夫,仁化大行,民但闻啬夫,不知郡县。”乡里组织体系自秦汉时期确立,一直持续到隋唐时期,在历史的变迁中既有继承也有发展,各朝之间的具体形式虽有所不同,但其实质内容基本相同。唐末藩镇压混战和农民大起义中,乡里组织体系开始瓦解。在宋代,尤其是王安石变法前,宋朝仍承前朝行乡里制。南宋时,因实行保甲制,乡里制在一些地方发生了变化,有的地方取消了里,改为乡都(都保)两级,有的地区都与里并行,有的地区仍然维持乡里制。最终,乡里制被保甲制所取代,并一直沿袭到清代

结构与职能

在宋朝,乡里制下的乡设有秩、啬夫、乡佐、游徼等官员,而里设有“里君”“里人”等管理人员。乡里制作为集行政、教化、司法、自我管理和监督于一身的基层组织体系,其职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利用地方长老进行“教化”活动,使封建伦理道德深入乡民;二是管理户籍,征敛赋税和徭役;三是维护社会治安,以什伍连坐法的强力措施,达到维持社会稳定的目的;四是通过“乡举里送”,向朝廷推荐官吏。

特点

乡里制的特点主要有三点:第一,职官与长者并用,既设立行政官吏,又注重发挥地方长老的作用;第二,刑禁与教化并施,对居民既施行什伍连坐,又进行以“孝”“悌”为核心内容的教育感化;第三,秩序制和晋升制于一体,形成“宰相起于州部,猛将出于卒伍”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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