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震局 :云南省地震局

更新时间:2024-09-20 21:44

云南省地震局是中国地震局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管理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能。

主要职能

(1)负责起草云南省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全省的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3)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省的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省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省级地震监测台网(站);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全省的地震灾害预测;制定全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督促地州市制定各地区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负责检查落实;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5)承担省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云南省地震安全性评审委员会、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6)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在有条件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协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7)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火山及火山地震、海洋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承担国际禁止核试验的地震核查工作。

(8)承担全省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9)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10)领导下属单位;管理贵阳地震台(含贵阳地磁台),对全省地级地震工作机构的防震减灾工作实施双重领导

(11)承担中国地震局和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

云南省地震局设置云南省地震局机关和八个局属事业单位。

云南省地震局所属中央编制事业单位为云南地震台、云南省震灾风险防治中心(云南省地震工程研究院)、云南省地震应急服务中心、云南省地震局信息中心、云南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中国地震局昆明地震预报研究所、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大理中心。云南省地震局所属云南省编制事业单位为云南省地方地震技术服务中心。

机构编制

截至2021年,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

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

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8辆,实有车辆18辆。

机构职责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档案、机要密码、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大政策研究、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

监测预报与科技处

负责地震监测预警、预测预报、信息网络管理工作,承担震情监视跟踪、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与运维管理、地震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活动地震安全保障等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拟订防震减灾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承担外事工作;组织地震应急时的科技信息服务工作。

震害防御处

管理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防治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负责地震应急准备、人员培训与应急响应工作,协助地震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负责地震现场工作,负责地震烈度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应急办公室日常工作。

公共服务

拟订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组织拟订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起草防震减灾地方法规规章及标准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和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州(市)、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

规划财务处

负责组织云南省防震减灾规划编制;负责云南省地震局规划、预算、决算、财务、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人事教育处

负责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和干部监督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党建、统战、群团、审计等工作。

纪检室

负责纪检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3月1日,云南省地震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入选全国巾帼文明岗名单。

参考资料

机构简介.云南省地震局官网.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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