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地关系 :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关系

更新时间:2024-09-20 17:48

人地关系,即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关系,是现代地理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当今社会发展必须直面和探讨的问题,还是人类认识世界的永恒命题。

性质

从系统观点来看,“人地关系”一词是土地与人口的复合用语,可称为人地系统。它包括土地和人口关系的两极及其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涵盖人地关系理论、人口理论及土地的供给与需求理论。

从公元前几百年亚里士多德就提出的环境决定论,到工业革命以后风行一时的人类意志决定论,再到20世纪初由法国地理学家白兰士提出的可能论,人类对于人地关系的探索始终没有停止。经历漫长的上下求索,对于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的相互关系当代人越来越趋向一个观点——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发展

人地关系论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出现过各种人地关系的理论。

在古代人地关系的认识中,中国有以“天命论”为基础的神怪论和不可知论,也有以“人定胜天,天定胜人”为代表的朴素的人地相关思想。西方既有埃拉托斯特尼等为代表的把地球作为人类家乡的观点,也有神的干预和上帝主宰一切的思想。欧洲文艺复兴和资本主义出现以后,J.博丹和孟德斯鸠等学者开始提出气候对人类活动的影响的思想。随着欧洲18~19世纪包括近代地理学在内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地关系论逐渐系统化,成为地理学重要的理论概念。

近代地理学的奠基人A.von洪堡和C.卡尔·李特尔对人地关系论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亚历山大·冯·洪堡认为,人是地球这个自然统一体的一部分,地理学是研究各种自然和人文现象的地域结合。李特尔把自然现象的研究与人文现象的研究结合起来,把地球看作人类活动的舞台,认为地理学的中心原理是自然的一切现象和形态对人类的关系。这些思想对后来环境决定论的形成起到一定作用。F.弗里德里希·拉采尔详细探讨了地球表面居民分布、人类迁移和民族特性等对于地理环境的依赖关系,并将C.R.查尔斯·达尔文的生物进化学说引入人文地理学,认为各地区人类活动的特征决定于各地地理环境的性质。以后这种思想被E.C.森普尔和E.塞缪尔·亨廷顿等学者片面地夸张,进一步发展成为环境决定论,也有人称之为“决定论”或“必然论”。

20世纪初,以法国的P.维达尔-白兰士为代表的法国地理学派,对地理环境决定论提出异议,主张自然环境为人类活动提供了多种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则完全是由于人类方面的诸条件所决定。他认为自然界对于人类没有必然,只不过提供机遇或阻难,人类是选择或支配这种机遇的主宰。这种观点被称为可能论,是对人地关系论的重要发展。他的学生J.白吕纳进一步发展了人地相关思想,并提出人地关系认识中的“心理因素”,为以后出现的行为地理和感应地理提供了认识来源。1952年,英国地理学家O.H.K.斯帕特将环境决定论和可能论折衷,提出或然论的观点。20世纪上半叶,欧美地理学界还出现了适应论、生态调节论、文化景观论等观点,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人地之间的相互关系。

60年代以来,地理学数量化的发展,方法手段的革新,使人文地理学的研究更深入到人地关系的微观领域,进行人文与自然统一的综合性研究,人地关系论又有新的发展。在文化景观论和生态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地理系统论,强调地理环境系统与人类社会系统的动态联系。人类对人地关系的认识,是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人地关系论各种学说的发展,就是这种认识过程的反映。

表现形式

人口与土地之间的数量表现。可用人口密度和人均占地等项指标加以反映。人口密度为单位面积土地拥有人口数量,是衡量人口分布的重要指标。人均占地为每人平均占有的土地数量,如人均占有土地、人均占有农用地、人均占有耕地等,是衡量人地关系的重要标志。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决定着人均占有粮食等农产品的数量。

定义

人文地理学给予人地关系的定义:“人”是指在一定生产方式下,在一定地域空间上从事各种生产活动或社会活动的人;“地”是指与人类活动有密切关系的、无机化合物与有机自然界诸要素有规律结合的、存在着 地域差异、在人的作用下已经改变了的地理环境。人地关系是指人类与 自然环境之间互感互动的关系,一方面反映了自然条件对人类生活的影响与作用,另一方面表达了人类对自然现象的认识与把握,以及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顺应与抗衡,是现代人文地理学的基础理论和中心研究课题。

目前在高中一年级下学期的地理课中对此知识进行详细讲解。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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