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司法行政机关 :人民司法行政机关

更新时间:2024-09-20 19:55

人民司法行政机关,是负责法律诊所、法制宣传、监狱方面的国家行政加管部门。

解释

我国负责法律教育,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劳动改造,监狱等方面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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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设司法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司法厅(局),市,县(我)设司法局。人民司法行政机关内设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劳改场,劳动教养场等部门.

主要职权

(1)管理对罪犯的劳动改造工作和对违法分子的教养工作.(2)领导和管理轮训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在职领导人员和律师,公证处负责人员的工作.(3)领导直属的政法院校并指导大专院校法律系和各种学校的法学教育.(4)领导和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法律报刊和书籍的出版工作.(5)领导和管理律师工作.(6)领导和管理国家公证和涉外公证工作.(7)领导和管理司法助理员工作.(8)领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9)管理司法方面的外事工作.(10)调查研究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理论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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