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研究:制度视角 :企业内部控制研究:制度视角

更新时间:2024-09-21 10:37

《企业内部控制研究:制度视角》是缪艳娟于2009年创作的管理学著作,由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从追溯内部控制本质特性入手,认为主体性、目标性和风险性是讨论内部控制的基本前提,内在需求性和主动性是内部控制的本质特性。在此基础上,将内部控制主体定位于企业,认为企业内部控制是抵御和抗击目标实现过程中风险的内在制度安排。企业内部控制度的设计不仅取决于其所面临的风险及其所要达到的目标,还取决于其所处的具体制度环境。

作者简介

缪艳娟,女,丹阳市人,1968年5月生。先后就读于苏州大学、南京大学,分别获经济学学士,会计学硕士、博士学位。现为扬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扬州市政协委员、民建扬州大学基层委员会副主委。2004年获扬州大学“新世纪人才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称号。主要从事财务与会计方面的教学和研究,核心研究领域为内部控制理论。在《会计研究》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约30篇,其中,2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财务与会计导刊》全文转载,1篇获2006年度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学术大会优秀论文奖。主持完成厅级、校级课题各1项,作为主持人之一完成财政部重大科研课题1项,主要参与完成财政部重点科研课题3项。研究方向包括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企业环境责任。

内容简介

《企业内部控制研究:制度视角》围绕内部控制本质层面——制度,试图回答内部控制是何存在及为何存在?为何是制度?是何种制度?如何看待内控制度演化并在实践中正面地建设好内部控制制度?最终得出了一些颇有理论深度的结论。《企业内部控制研究:制度视角》选择从制度视角对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上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因为无论从内部控制对企业内部成员的作用而言,还是内部控制规范对企业主体的作用而言,其均具有制度属性。该书主要沿着“内部控制”和“制度”两条主线展开:内部控制主线主要围绕内部控制的本质特性展开,分析企业组织中不同层次的成员个体以及不同类型的企业主体各自在什么情况下能够实现内部控制,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借助主体以外的力量予以推动或强化,不同类型的外部力量分别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有助于促进主体的自主控制或弥补主体内部控制的不足;同时分析不同法律组织形态的企业对内部控制的不同需求及其可以内化的程度。制度主线分别从企业和社会两个层面展开分析,就企业层面而言,分析内部控制为何成为企业目标实现过程中内在需求的制度安排,不同组织形态的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应具有什么样的功能和属性,内部控制的直接制度环境对其的影响。就社会层面而言,分析作为企业内在需求的制度,为何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对之进行规范和要求,在全社会范围内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要求时,应采取什么方式才能达到监管目标并有助于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为使内控监管制度落到实处应制定与监管目标相对应的内控准则,并对内控准则应具备的基本要件进行分析。

创作背景

自20世纪90年代一些国家和国际性组织陆续颁布内部控制框架或指引以来,应从广义角度而非传统会计或审计角度理解内部控制的内涵和外延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对作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范畴的内部控制是否应由外部力量对其进行规范和要求,若需要,则其理论依据是什么,又应通过什么方式对其进行规范和要求,对其要求的广度和深度应如何界定等诸如此类的基本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未形成统一认识,也未达成共识。基于此,《企业内部控制研究:制度视角》对这一主题展开了研究。

主题思想

该书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观点,包括内部控制的本质特性是区别于外部控制或强制控制的根本,主动性和内在需求性是内部控制根本的特性,主体性和目标性是讨论内部控制本质特性的基本前提。内部控制是一个主体为防止或降低外界干预、保持充分自主权的基本底线和保证,不同主体均需要内部控制但其实现内部控制的方式并不完全相同。企业内部控制就其本质而言是企业主体为将在目标实现过程中所面临的不确定性控制在合理范围和限度内的一种内在制度安排,是属于企业微观层面的制度。企业在目标实现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就其本质而言是人的风险,其主要表现为:一是由于人的认知能力的有限而导致的差错以及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企业面临的各种变化而导致的风险;二是由于人可能存在的机会主义导致的风险。因而企业所需要的内控制度就应当具有降低或缓解上述两方面风险的功能。这正是该书从行为假设的两个维度(认知能力和人性假设)探讨企业为何需要内控制度以及需要什么样的内控制度的基础。内控制度是由内控制度目标、措施和方法、实施三要件有机结合、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的缺失或不配套都有可能使内控制度失效,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的变化都可能引起内控制度的变化。其中目标是内控制度的起点和核心,实施环境、技术条件等是内控制度的基础,而内控制度的措施和方法则取决于内控制度的目标,同时又受制于实施环境和技术条件等,因而其是被决定的。内控制度作为公司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内在制度安排,之所以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对其进行规范和要求,主要是缘于其外部性的凸现。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监管的总体目标就是要通过对内控制度的规范和要求达到使公司可能引发社会整体风险损失的最小化。制定内部控制监管政策必须在市场约束作用与监管作用两者之间进行权衡,必须在社会效率和公司效率之间进行权衡,必须在社会风险和公司风险之间进行权衡,这是内部控制监管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参考资料

江苏民建扬州大学基层委员会赴宝应调研乡村振兴战略.团结网.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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