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光辉 :武警中队长

更新时间:2024-09-21 08:19

何光辉,武警合肥市支队三中队中队长,因两次推迟婚期参加抗洪抢险而闻名安徽省

事件

2003年,何光辉经人介绍,认识了未婚妻王玲。2005年7月,已经28周岁的何光辉准备结婚。当年7月7日,何光辉递交了结婚报告,准备请假回家筹办婚事。然后就在3天后,他所在的部队接到了前往金寨县抗 洪抢险的任务。在全家正在沉醉在准备结婚的喜庆气氛当中时,他说服未婚妻推迟婚期,带领中队官兵出色完成了抢险救灾任务。他在抗洪大堤上连续奋战了18天,带领党员突击队用冲锋舟解救被困群众300多名,抢救物资千余件,当年被评为“安徽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婚期一推便是一年。2006年年底,何光辉与王玲再次准备结婚,结婚新房也已装修完毕。但由于中队指导员因有事在家,作为中队主官的他,又一次愧疚地说服未婚妻,挽留她在部队过年,准备在2007年“八一”前结婚。

然后到了2007年7月,凤台县县险情告急,正准备请假筹备婚礼的何光辉得知部队接到了抗洪抢险的命令后,他说服未婚妻,悄悄地将结婚报告锁进了抽屉,递上了请战书,率领部队奔赴凤台抗洪抢险一线,投入到抢险救灾中。他带领中队官兵先后参加了夜战花家湖、誓保朱大圩、抢险金钩湾、激战花岗圩等抢险战役,为抗洪抢险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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