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跑吧 :兔子,跑吧

更新时间:2024-09-21 12:30

《兔子,跑吧》是美国作家约翰·厄普代克创作的长篇小说,该小说的故事发生在1959年3月至6月,讲述了年轻的主人公“兔子”哈里因不满平庸的工作和家庭生活而离家出走,不断逃跑的经历。兔子的四次逃跑,是他对当时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叛离,对传统价值观中的家庭观念的挑战,但是逃跑后的归来,又恰恰说明他试图的颠覆受到了抑制。

《兔子,跑吧》揭示了人类可以选择生活在别处,而不是生活在当下主题。

内容简介

兔子生活在“出走”与“归来”之间。兔子从事魔力削皮公司推销员的工作,当兔子下班回到家看到“乱成一团”的妻子和房间时,“觉得掉进了一个陷阱”。“她的头发稀疏了,使他忍不住常常想到下面的头盖骨。”兔子首次出走的原因,是厌弃怀孕的妻子珍尼斯,而首次归来也是因为珍尼斯,兔子在产房外面等待分娩的珍尼斯时,甚至担心她是否会死去。兔子再次出走还是因为妻子珍尼斯,由于珍尼斯拒绝与出走归来的兔子同房,兔子因为负气而再次出走。兔子的再次归来还是因为妻子珍尼斯,珍尼斯在酒醉状态下失手溺死了刚出生的孩子,兔子归来的目的是想谴责妻子,然而众人却把谴责齐刷刷地指向兔子,导致了他的第三次出走。兔子的三次出走均指向同一个目的地——情人鲁丝,而两次归来指向的也是同一个目的地——妻子珍尼斯。

创作背景

时代背景

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社会,艾森豪威尔时期,大工业时代即将到来。这是一个沉寂的时代,毫无生气的年代,同时也是一个孕育着新的变革的年代。美国乃至整个西方世界正经历着一场精神危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阴影对人们的影响余波未平。不少人感到空虚、苦恼、困惑和焦虑不安。

《兔子,跑吧》小说,描写的时代背景是1959年3月—6月,表达了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人的生存困境。

人物介绍

哈里·安格斯特罗姆——“兔子”

美国青年哈里·安格斯特罗姆,26岁,在中学时是学校的篮球明星。兔子是一名极普通的廉价厨房用品推销员。他具有幼稚、自私的人格,其婚姻状况令人失望,一家人住在一套狭小的公寓里,用的多半是妻子母亲家替换下来的旧家具,汽车也是岳父为了维护自己的脸面,廉价卖给他的二手货。他做出了许多不负责任的事情,受到社会的唾弃。

兔子与妓女鲁丝共赴同居。后来,兔子的妻子分娩,两口子又回到一起,但兔子的性欲爆发,令他再次离家出走,新生婴儿却在洗澡时意外地被淹死,葬礼后,兔子再去找情人鲁丝,鲁丝告诉他,她怀有身孕,兔子又跑了。

珍尼斯

兔子的妻子珍尼斯,懒惰、愚蠢、嗜酒如命,缺乏一个称职的家庭主妇应有的品质。她跟丈夫的夫妻生活生活不够和谐。整日盯着电视看无聊的节目。珍尼斯因为兔子反感她邋遢臃肿、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行为感到烦恼。

作品鉴赏

主题思想

主题思想之一:人类可以选择生活在别处,而不是生活在当下

兔子之所以会从妻子处出走,导向情人鲁丝一方,是因为妻子代表着他无法忍受的现实世界,情人是兔子逃避现实世界的理想所在。因为要供养怀孕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兔子不得不从事他极为厌恶的魔力削皮公司推销员的工作,而他忍受现实得到的回报,却是妻子歇斯底里的抱怨,和家中令人无法理解的杂乱;而情人则为兔子带来了完全不同的生活,鲁丝酷爱做饭,而且喜欢打理家务,兔子与她在一起,既不必去恼人的公司上班,又可以享受干净整洁的居家生活。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如果说情人象征着理想,那么妻子就象征着现实。情人与妻子的二元对立也就转化为理想与现实的二元对立。兔子生活在理想与现实的游离状态之中。

作者约翰·厄普代克,他想要表现的理想,在兔子身上的外化形式是情人,其内在意蕴却是对上帝之国的复归,即对乐园的追寻,从而求得内心的平静,这就是人类自被逐出伊甸园后一直孜孜以求的东西。人类对乐园的追寻有一条明晰的主线——追寻形形色色的理想国,即地上乐园,其中“自由”是众多永存的理想之一。

故事的结尾,兔子既没有与情人鲁丝结合,也没有与妻子珍尼斯复合,而是投入了人为构造的自然怀抱中,“兔子大步穿过街道,那里有某种令他愉快的东西;他毫不费力地从一种甜蜜的惶恐中挣脱出来,脚步也变得越来越飘然、敏捷和轻盈”。兔子没有依据理想选择鲁丝,也没有复归现实选择詹妮丝,而是选择了介于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自然。将理想、现实这对二元对立体置于人类寻找乐园的语境中,理想即指“复乐园”,现实即指“失乐园”,那么约翰·厄普代克在兔子身上的探索,就变得明晰起来了。厄普代克使兔子在对乐园的追寻中,既不指向“复乐园”,也不指向“失乐园”,而是转向人为的自然,即选择了两者之间,这种做法体现出一种十分深刻的解构意图。

乐园——伊甸园的隐喻,将自然分成两个层次,低的层次就是上帝对诺亚的谕示中所预言的,一个被人类主宰与剥夺的自然,高的层次,则是上帝在伊甸园中对亚当的早期训示中所说的,人类在本质上所从属的自然,而伊甸园的故事,则预示了使人类回到这个高层次,得到拯救。约翰·厄普代克笔下的兔子,选择的显然是前者,人类没有得救,也没能寻回乐园,但是人类也没有丧失希望。正如厄普代克所做的,人类不是非要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做出二选一,人类可以选择处于两者之间,即生活在别处,而不是生活在当下;或者说生活在“非在场”的在场中,否定在场的在场性,奔向在场的不在场性。这便是解构的魅力。

主题思想之二:信仰危机

两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社会繁荣景象的表面难以掩盖其下的新的尖锐矛盾。旧的价值体系被抛弃,原有的文化、伦理、宗教无法在如此混杂的新形势下给人们以指导和安慰。

传统的基督教在现代人的生活中,已失去了原有的作用,而沦为腐化的代表。尽管人们依然可以看到教堂的存在,休息日去教堂做礼拜,但是现代人已经越来越无力理解现代社会的秩序与生存的意义。在《兔子,跑吧》中,神父就是世俗化的基督教的代表。作为一名基督教新教的神父,他本身就对自己所宣扬的宗教教义怀有诸多疑惑。主人公哈里在初次的出逃中,遇到神父与之握手之时,感到神父的手就如同一个热烈的拥抱一样热切而有力。一时间,哈里害怕这双手永远都不会再松开了,他感到被困住了,这里的神父所代表的宗教已经不能使哈里感到温暖和安心,相反,变成了哈里想要逃离的世俗力量的一部分。在以后的交往中,神父倒更像是一个处理社区内家庭琐事的社会工作者。其实,神父的内心深处,感受到了哈里对一个遥远的上帝的追求,和某个瞬间哈里所表现出来的追求的狂热,这也正是神父为什么喜欢与哈里在一起的原因。哈里所追求的上帝的狂热,完全超出了神父本人对自己所宣扬的基督教义的热衷,因此,从哈里身上,他重新感到了宗教的感召力量。但是,哈里所追求的上帝,又与他所认识的上帝如此不同,他本能地感到作为一名神职人员,自己被深深地冒犯了,作为一种自卫,他要战胜哈里,把哈里拉回到现实的生活中来。可是这种努力,最终随着哈里在该小说结尾的再一次出走而彻底失败。艾神父的悲剧在于追随了一个世俗化的上帝,正如神父自己心中也十分清醒认识到的,他所追随的是一个抽着雪茄的上帝。一个看似人们大众的一员,他不能够担当人类精神导师的重任。

一线曙光——上帝就是上帝:通过哈里这个小人物,面对信仰危机和生存状态,作者似乎在告诉世人,唯有也只有对超验上帝的绝对信仰,人类才能在现实的信仰危机中找到一丝安慰和曙光,才有足够的勇气去拥抱未来,因为未来永远都意味着绝对真理与上帝的启示在人间的降临。

作者其笔下的主人公兔子,也坚持相信一个超验的上帝的力量。兔子对基督教的强烈信仰和对超验的上帝的那份执着也正是作者本人的生动写照。宗教对主人公兔子的影响无处不在。兔子出走与追求的动因,一部分是他从电视中看到的“上帝想让每个人成为他自己”。哈里虔诚地聆听上帝的声音,并付诸行动。而每当他处于惶恐之中时,教堂的形象就会出现在他的面前。当他第一次从家中逃离,与罗斯同居在一起时,他久久凝视教堂的窗户,希望越过这扇窗户,真正从落位其中的基督教中,找到他生活中所缺失的元素。但是,当哈里最后一次出逃的时候,以前曾使他获得过精神安慰的教堂,已成为一个黑洞,如同哈里所经过的黑暗的森林、街道一样,成为哈里抗拒的现实的一部分。该小说结尾,尽管世俗的基督教令人失望,哈里对一个超验上帝的信仰从未改变过,所以在女儿死去之后,他又向神父提及他们曾经谈论过的存在于所有事物背后的强大力量,而神父却认为,这个强大力量并不以像哈里那样狂热信仰的方式而存在。哈里除了依然相信自己内心的直觉,和一个超验的上帝外,已经对其他的一切都失去了信仰。他别无出路,只有继续自己的精神求索之旅。其实,即使是他自己的直觉也经常处于极端混乱的状态中。

艺术特色

音乐创作结构

在《兔子,跑吧》小说中,作者借鉴了古典音乐创作的结构形式。《兔子,跑吧》分为三大章节,在第一章开头一个大空格之后,文中又出现了四个小空格,每个小空格后为一节,共五节,到兔子将高尔夫球一击命中第一章结束;第二章从“斗转星移,岁月流逝。”兔子在史密斯夫人的花园做花匠开始,共分出13小节,一直到珍尼斯淹死女儿结束;第三章从听到小宝宝淹死的噩耗开始,用五小节将全书结束。第一章和第三章都是用了五小节的篇幅,篇幅基本相等,这样基本上达到了一种结构上的平衡。第一章叙述速度相对较慢,第三章叙述速度为中速,第二章分节最多,分为13个小节,内容也相对较多,这部分速度最快,情节纷至沓来,时空不断跳跃,形成一种快节奏叙事。这三部分的叙述速度快慢有序,富有节奏感,从而形成了一种音乐创作的结构形式。

此外,故事在向前推进的过程中作者还偶尔注入回忆,这些注入的回忆一般都很短,只是概括性叙述,这样短小概括性的回忆叙述放慢了整部作品的速度,从而调整了叙事节奏,同时也丰富了人物历史。如珍尼斯刚出场不久,在和兔子斗嘴生气走进厨房后,陷入了短暂性的回忆,概括性地回述了他们恋爱时的美好时光,这短暂的回忆与现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时也增进了对人物的了解,放慢了叙事节奏。再如兔子在走到父母家的路上时展开的回忆,通过一些具体事例简略清晰地筑起了他居住了二十多年的居所的历史。作者在作品中通过对形式结构的巧妙安排和回忆的插入,使整部作品具有了音乐创作的结构形式同时还极具节奏感。

蒙太奇拼贴手法

故事被分为若干场景,用蒙太奇拼贴手法展现出完整的故事情节:场景1,篮球场,兔子与孩子们打篮球;场景2,兔子家中,兔子与妻子的争吵;场景3,路上,兔子的第一次逃跑;场景4,餐馆,兔子与托瑟罗及鲁丝共进晚餐;场景5,鲁丝的公寓,兔子与鲁丝同居;场景6,俱乐部,兔子和埃克利斯打高尔夫球;场景7,史密斯夫人的花园,兔子作为园丁在此工作;场景8,兔子家中,兔子因妻子生产返回;场景9,路上,兔子的第二次逃跑;场景10,墓地,兔子因女儿溺亡返回;场景11,小树林,兔子的第三次逃跑;场景12,鲁丝公寓,得知鲁丝怀孕,兔子第四次逃跑。

在每个场景中,约翰·厄普代克又运用长镜头对人物进行细致刻画。场景1中,主人公“兔子”出现在篮球场上,展示出优雅、娴熟的球技。举投之间,读者看到他对目前作为谋生手段之工作的无奈、为之所缚的痛苦,及与球融合在一起时的洒脱。篮球“使得他精神振奋”,使得他从一种“长久的抑郁中解脱出来”。球勾起了他对过去自己作为篮球明星受人敬仰、尊敬的无限追忆,而这种英雄高大形象的正面描写,更加凸显了“逝去”的伤感,预设了该小说的基调——过去美好时光及作为英雄优越感的丧失。而后,读者跟随兔子回到家中,目睹了家中的凌乱和醉酒妻子的慵懒,兔子一下子又被从刚刚燃起的希望中拽回到了现实。理想、现实的冲突燃起了兔子逃跑的内驱力,暗射了令人窒息的无意义现代生活。接下的十个场景以兔子的逃跑为主线,以螺旋向下的漩涡为运动方向,在转移与细化中展示出现实和理想间的矛盾。

12个场景不是断裂的,由因果逻辑联系在一起。在场景1中,篮球激起兔子的责任感及自我实现愿望,他奔跑回家去承担自己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职责,但家中的一团糟迎头给他浇上一盆冷水。逃离现实、追寻理想致使他在无底的漩涡中奔跑。在偶然的片刻,他似乎接触到了所谓的理想,如场景5、6、7,尤其在场景7中,史密斯夫人的花园无论对兔子,还是鲁丝都像是伊甸园,在此,他们享受着爱情的滋养,不为尘世所扰。然而,无论兔子多么努力奋争,他绝不能挣脱社会文化体制及命运看不见大手的掌控,最终不得不回到现实。兔子的奔跑(场景3、9、11、12)位于理想和现实的分界线上,代表着他无尽的挣扎。

光线、色彩渲染

该小说通过光线、色彩语言词汇渲染气氛、情绪,表现人物性格,使读者的心脏伴随着人物命运的沉浮而不断悸动。场景1中,篮球场上的主色调是“天蓝色”,清新、明快,充满希望,表达兔子内心的“平静”与“镇定”。然而,随着他踏进家中门厅,便“没有了阳光”,头顶上的一盏灯,“在大白天里闪出灰蒙蒙的亮光”。在驱车逃往南方的途中,不断增多的灯光增添了兔子的紧张感,也映衬了他的恐慌心理。在与鲁丝第一次会面中,他把鲁丝比作“一条绿色大鱼”,鲁丝的公寓是“绿色的世界”。和鲁丝在一起,兔子重获新生,自由、安全、舒适、平静、希望,都融入绿色之中。

教堂是《兔子,跑吧》中的重要意象,拥有着复杂的暗含。在与鲁丝过夜的第一个晚上,兔子透过窗户看到对面灰色肃穆的教堂“圆形花窗内的灯还亮着,构成了一个红、紫、金色的光环,在城市的夜里,这光环犹如在现实中凿开的一个孔,透出在下届摇曳着的玄奥绚丽的光芒”。灰色的教堂象征森严的社会道德体制,但它仍不能完全掩盖斑驳陆离的色彩。生活中,红色象征生命、真诚、激情,紫色象征华贵、娴静、庄严,黄色则象征荣誉和快乐。这个象征意义深远,鲁丝虽为妓女,兔子也是有妇之夫,他们的姘居是非正义的,然而从人性出发,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纯洁的、真实的,他们的性爱,象征自由与生命力,是对社会道德体制的抗争与反叛。但是这种抗争是无果之花,第二天清晨,当兔子仍沉浸在温馨之中时,“教堂里传来洪亮的钟声”,象征社会文化体制——宗教、道德、家庭、权力、金钱,宣告了他们的幸福只是昙花一现,盛开的同时也预告了凋零。

可视语言与心理描绘

在《兔子,跑吧》中,读者通过兔子的行为、幻觉、梦境及矛盾性格洞悉其思想和内心世界。

1、行为动作中的心理

主人公的动作“奔跑”,展示了其复杂的内心世界。不能忍受嗜酒的妻子和凌乱的房子,兔子撒腿逃跑;小女儿的出生和溺亡两次把兔子带回家中,归来本是为了担负责任,而自尊的伤害使他再次逃离。作为现代社会中的一个小人物,兔子没有金钱、权力、社会地位,唯一拥有的是一颗谦卑的心。他试图逃离肮脏的囹,保护自己洁净敏感之心,然而逃离又使他陷入负罪感之中。兔子的奔跑回荡着他的焦虑、挫败感和异化感。同时,他也利用奔跑的方式点燃内心的希望。在该小说的结尾,他“从一种甜蜜的惶恐中挣脱出来,脚步也变得越来越飘然,敏捷和轻盈,于是,他跑了起来。他跑啊,跑啊,跑”。读者从兔子的行为动作,感受到他在绝境中令人窒息的痛苦与惶恐,体会到他在奔跑中追求自由的美好愿景。

2、幻觉和梦境中的心理

约翰·厄普代克还借助幻觉和梦境映射兔子的心理。在跟鲁丝过夜的第一个晚上,兔子做了个“紧张的梦”,他梦到冰柜里“一团冰冷的东西是活的”,母亲对妹妹的斥责及妻子珍尼斯的哭泣,还有自己恐惧的尖叫。冰的意象显现出在哈利潜意识中,出于自己对妻子的背叛及自己职责的逃避而产生的不安、恐惧、罪过感。

高尔夫球场,兔子把球杆幻想成妻子珍尼斯和情人鲁丝。他把“又轻又细,可在他手里却似乎不易掌握”的铁头球杆当作珍尼斯,而木头球杆当成鲁丝,“她戳呀戳呀戳得太深把土都戳了起来,草皮撕开了,露出一个粗糙的褐色裂口,一大块土给戳了起来”。显然,兔子在妻子与情人,纯真与堕落,社会职责与自我享乐,无助与憧憬的撕扯下几近分裂,复杂、愤怒的情感在现实中被掩盖起来,只有在自己的幻觉中肆意放纵、发泄。

词语意象

兔子:身手敏捷,又生性敏感多疑,经常一走了之,主人公和兔子的性格一模一样。当主人哈里公遇到困难时,就像兔子一样一走了之。而哈里Harry这个词,在英语中含有“折磨、骚扰、驱赶、恐惧”之意。“安格斯特罗姆” (Angstrom)源于丹麦语“Angst”,意为“焦虑、不安、痛苦、烦恼”,该词具有存在主义哲学的识别标记。而作者在思想上,深受丹麦19世纪哲学家基尔凯郭尔和瑞典神学家卡尔·巴斯的影响。基尔凯郭尔曾用“Angst”来描写人对生存空虚的恐惧。约翰·厄普代克用心良苦地用名字暗示了主人公的生存状态。脆弱渺小的兔子抛妻弃子,采取不妥协的逃跑方式与强大的社会现实抗争。哈里只是处于生存恐惧之中的惊慌失措的兔子。他焦虑不安、惊恐多疑,同时又无能为力。

作品评价

《兔子,跑吧》不仅是一部经典小说,还是一场才华的优雅表演。

——李海鹏(中国作家)

作者简介

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2009),美国作家。1932年3月18日,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雷丁。逝于2009年1月27日。父亲威斯利·厄普代克是位中学数学教师,母亲琳达·格雷斯·厄普代克是位作家。在约翰·厄普代克13岁的时候,全家迁移到普拉威尔的农场。在那里,他度过了孤独的少年时期。但也正是这份孤独,激发了厄普代克少年的想像力以及逃离孤独的欲望。他在母亲的鼓励下,开始了文学创作。

高中毕业的时候,厄普代克因为喜欢世界上最古老的幽默杂志《哈佛妙文》,所以选择进入了它的所在地——哈佛大学,1950年在哈佛大学攻读英文系,入校后开始为《哈佛妙文》写作,后来进入该杂志作编辑。开始时写一些卡通类文章,不久即转入诗歌与散文创作。

1954年,厄普代克大学毕业,荣获了“最优等”的拉丁文学位荣誉,同时还获得了诺克斯奖学金到英国牛津大学学习一年。1955年从英国回来后,他成为了《纽约客》杂志的一员,写作评论、诗歌、短篇小说与文学评论。自此,约翰·厄普代克开始以写作为生。

作品有:《兔子,跑吧》(Rabbit Run,1960)、《兔子归来》(Rabbit Redux,1971)、《兔子富了》(Rabbit is Rich,1981)、《兔子歇了》(Rabbit at Rest,1990)所组成的“兔子”四部曲,《夫妇们》、《马人》、《政变》、《恐怖分子》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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