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花样游泳冠军赛 :全国花样游泳冠军赛

更新时间:2023-09-25 12:46

全国花样游泳冠军赛,是中国目前在花样游泳项目上级别、规格最高的赛事之一。

赛事历史

2018年4月12日,“奥游新花样”英东杯2018全国花样游泳冠军赛暨国际泳联花样游泳世界系列赛(中国站)新闻发布会在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召开。本届比赛将于4月20日至22日在国家英东游泳馆举行。

全国花样游泳冠军赛,来自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四川省湖南省、湖北、广东省共8个省市的112名运动员和48名官员参加赛事。

赛事赛制

此次冠军赛将开启我国花样游泳项目“赛事改革”进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若干意见,本次比赛允许“两人及以上的项目可以跨单位跨项跨界组合,并同等公布所取得的成绩和名次”。旨在鼓励参赛单位之间合作,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保持国家队运动员训练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提高赛事的竞技水平和观赏性。

设置项目

5个项目,分别为单人、双人、混双、集体、自由组合。

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参赛运动员与工作人员(包括领队、教练员、队医等)按4:1配备,替补总人数不得超于4人,共计在编人员20人,超编人员参赛费用自理。

(二)自带伴奏CD盘,一曲一盘(请注明音乐时间和参赛项目)。

(三)各参赛队双人项目至少报1对;集体、自由组合为必报项目;单人、混双报名不限。

(四)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若干意见中第十三条规定,本次比赛中,两人及以上的项目可以跨单位跨项跨界组合,并同等公布所取得的成绩和名次。

1、运动员可与其他单位联合组队参加两人及以上不同项目的比赛。

2、运动员可跨单位参加各项比赛,但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3、运动员在一个项目里作为替补队员时,该运动员不可再跨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比赛。

4、两人及以上跨单位组队参赛的运动员,将占该单位参赛在编人员名额。

5、本次全国花样游泳冠军赛各项前8名的队,将获得2018年全国花样游泳锦标赛相对应项目的参赛资格。

6、未获得2018年全国花样游泳锦标赛该项目资格的队,须参加达标赛以获取资格。

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国际游联2017至2021年花样游泳竞赛规则》。

(二)竞赛项目:单人、双人、混双、集体、自由组合。

(三)每单位和相同跨单位组成的队伍,每项只录取成绩最好的1支队伍进入决赛。

(四)计分办法

1、单人、双人、混双、集体项目:自由自选预赛成绩与技术自选成绩之和为预赛成绩;自由自选决赛成绩与技术自选成绩之和,决定最后比赛名次。

2、自由组合:自由组合不设预赛,技术自选(25%)与自由组合(75%)成绩相加,决定最后比赛名次。

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单人、双人、混双、集体、自由组合项目均取前8名予以奖励。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4-8名获得名次证书。

(二)如单人和混双项目仅1人(队)报名参赛时,不录取名次和给予奖励。

(三)跨单位联合组队参加单项比赛时,按单位计取成绩和名次。

(四)跨单位运动员必须上场参赛才能计取成绩和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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