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 :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更新时间:2024-09-21 20:56

关怀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有自己独到的劳动法学学术思想体系。2004年12月被评为“劳动法学理论研究杰出贡献奖”和“劳动法优秀科研成果奖”。2014年3月29日,关怀教授因心脏病突发在北京的家中逝世。关怀教授自1950年起从事劳动法教学与研究,是我国劳动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为国务院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享有政府津贴的专家。因病于2014年3月29日17时01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

人物经历

1927年6月3日出生于河南省偃师区,解放前就读于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1948年秋由中共地下党安排赴解放区参加革命,入华北大学政法学院学习,毕业后留校工作。1949年9月关怀调入中国政法大学教育科工作,1950年3月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关怀教授的主要社会职务有: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中国企协维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委员会顾问、北京市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会名誉会长、《法学杂志》顾问、《法制与新闻》杂志顾问、《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组委会委员及社会法学科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社会法卷主编等。

主要贡献

他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即开始培养劳动法研究生,历年为我国培养了大量的劳动法专家。在深研劳动法学理论过程中,关教授形成了独到的劳动法学学术思想体系:(1)其所确立的劳动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和立法原则已成为劳动法学界的共识,并为国家劳动立法所吸纳;(2)积极提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研究和立法工作,确立了集体合同的概念,探讨了其历史发展、特点等理论性问题,就集体合同的制定与实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为国家劳动立法所吸纳;(3)极力宣传恢复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建议人民法院设立劳动案件审判庭,以加强对劳动争议的审理;(4)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劳动法的组成部分,其所调整的对象是与劳动关系密切关联的一些社会关系,因而《工会法》不是独立的法律部门;(6)认为我国现行《劳动法》仅有13章107条规定得比较原则,难以具体操作,应当尽快出台《工资法》、《职业培训法》、《社会保障法》、《劳动监察法》等,以提高劳动法的可操作性与权威性。

关教授有独著5部、主编和参稿著作30余部,包括受司法部教材编辑部委托主编的《劳动法学》、劳动部干部培训教材《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还主编了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制教材《劳动法》,撰写论文三百余篇。他曾参加1956年—1958年由劳动部主持的第一次劳动法起草工作,参与了《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的的起草和修订。他在1990年与1996年两次作为中国劳动法代表团团长,率团至印度澳大利亚出席劳动法国际研讨会,还曾应邀全美国夏威夷大学法学院及韩国汉城大学与我国台湾政法大学讲学。

学术讲座

《新中国法学泰斗系列:鞠躬尽换得盛誉满门》

获奖记录

1999年中国法学会建会五十周年庆祝大会授予关怀教授“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五十周年荣誉证书”。2000年他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颁发的元老教师荣誉证书。200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研究会授予他“劳动法学理论研究杰出贡献奖”和“劳动法优秀科研成果奖”。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