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明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更新时间:2024-09-20 17:10

刘海明,男,汉族,1967年5月生于河南延津。现任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委员会常务理事。刘海明曾在新乡电视台、《晶报》工作,后在西南科技大学任教。他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新闻伦理、媒体版权、网络舆情和媒体应急管理等。刘海明主持了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2项一般项目,发表了千余篇时事评论作品和100余篇学术论文,出版了5部著作。

人物经历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博士,现任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委员会常务理事。

曾先后在新乡电视台、《晶报》工作,在西南科技大学任教。主要从事新闻伦理、媒体版权、网络舆情和媒体应急管理等领域的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发表时事评论作品千余篇,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5部。

现任教于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新闻学博士、教授。

主要成就

研究方向

刘海明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新闻伦理、灾难报道伦理、报纸版权等。曾先后主持“5·12汶川地震语境下我国灾难报道的伦理规范化”“灾难性新闻采访的伦理与构建”等课题研究。

论文

1、《算法技术对传统新闻理念的解构与涵化》,《南京社会科学》2019年第1期;

2、《媒体算法的价值纠缠与伦理误区》,《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9年第1期;

3、《新闻机构的网络舆论风险与应急管理》,《中州学刊》,2018年第3期;

4、《规范网络舆情预警活动问题研究 》,《中州学刊》,2016年第2期;

5、《论网络舆情预警的主客体及其伦理问题》,《情报杂志》2015年第8期;

6、《论新闻报道引发的媒体舆情及其预警》,《中州学刊》,2014年第8期;

7、《记者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伦理反思》,《编辑之友》,2014年第8期;

8、《媒体版权纠纷中的和解现象及其批判》,《国际新闻界》,2013年第4期;

9、《途中道德:灾难报道的时间伦理》(第一作者),《新闻记者》,2013年第8期;

10、《“两会”采访的伦理问题》,《新闻记者》,2012年第5期;

11、《论窃听丑闻的伦理问题》,《新闻记者》,2011年第9期;

12、《新媒体灾难报道角色的伦理问题》(第一作者),《现代传播》,2010年第10期;

13、《新媒体灾难报道把关的德和服务的德》,《中州学刊》,2010年第4期;

14、《灾难性新闻采访的伦理原则与制度框架构建》,《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5期;

15、《报纸的传播权与公众的收阅权》,《新闻记者》,2009年第7期;

16、《此处无声胜有声——小议汶川特大地震采访的一些败笔》,《新闻记者》,2008年7期;

17、《焕然一新的面貌——喜读\u003c人民日报\u003e十七大特刊》(第一作者),《新闻记者》,2007年12期;

18、《新闻采访权是否记者证持有者的专利》,《新闻记者》,2007年5期。

课题

1、主持《重大公共事件的社会伦理心态研究》,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在研);

2、主持《微博时代媒体问题应急管理研究》,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已结题);

3、主持《伦理视阈下舆情预警问题研究》,2011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已结题);

4、主持《汶川大地震语境下我国灾难报道伦理的规范化研究》,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已结题);

5、主持《灾难性新闻采访的伦理规范与构建研究》, 2008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已结题)。

著作

1、《网络舆情预警伦理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3月版;

2、《中国广播批评:理论与例证》(第一作者),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16年10月版;

3、《报纸版权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12月版;

4、《灾难报道伦理研究》(第一作者),商务印书馆,2012年11月版;

5、《新媒体形态论》,中国戏剧出版社,2008年9月版。

个人作品

出版图书

社会活动

2020年4月2日,国际知名期刊《外交学人》刊发了刘海明等100名中国学者联名《致美国社会各界的公开信》,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角度,呼吁全球团结合作,并回应了欧美舆论中甩锅中国的论调。

参考资料

2014中国教育推动者奖候选名单:刘海明.搜狐.20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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