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 :明朝进士、官吏

更新时间:2024-09-20 14:17

刘芳,字尔声,明代渭南市下邽里(今下吉一带)人,万历四十三年(1615)中进士,任行人。赵顼派他出巡,所到之处,拒不受贿,后拜为湖广道监察御史。在任上,刘芳弹劾辽东诸臣不法行为,提出关屯田、钱法等主张,都被皇帝采纳。

人物介绍

他在《劾魏忠贤疏》中说:“如东厂太监魏忠贤者,假借国灵,擅行胸臆,布弥天之气焰,张盖世之淫威,朝野寒心,神人震怒”,“伏乞速赐严断,正法锄奸,逮魏忠贤,付之法司,究其从前过恶,明与天下共弃之。”他弹劾宰相的罪行,有胆有识,为官员们所钦佩。他巡视北城,依法处决赃官任兆元,威震京师。他巡视厂库,改革管理办法,减少了舞弊现象。他巡按直隶,督长芦盐税,提出关于盐政6条办法。

接着又疏解《盐法》,制定保护小盐场利益的法令。白莲教起事后,山东省一带遇旱灾兵,刘芳即上疏朝廷,请免祝、滕7县税款。以后,刘芳又随杨涟上书,弹劾宦官魏忠贤,被削职归家。崇祯即位后,刘芳官复原职。他的奏疏都已散失,唯《劾魏忠贤疏》、《条陈时政疏》尚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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