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铁之 :河北省烈士

更新时间:2024-09-21 02:11

刘铁之(1916—1942)生于1916年。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中共南(宫)清(河)工委委员、书记。1942年牺牲,年仅26岁。

人物经历

刘铁之,1916年出生于清河县戴家屯村。1932年考入山东临清市第十一中学。1933年秋,因组织全校学生罢课,反对校方阻挠学生参与抗日救国活动,被开除。同年冬天,转入北平镜湖中学读书。1935年,参加“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并加入北平学生救国会,以柳角风、铁流、韭青等笔名在进步报刊上发表文章,宣传抗日救国思想。他还参加学生南下扩大宣传团第一团,到河北省农村进行抗日宣传活动。回北平市后,参加党的外围组织——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不久,被选为《学联日报》编辑。后被中国国民党逮捕入狱,在狱中写下《二月雪天》一诗,表现出共产党员的宁死不屈精神。

1936年6月,刘铁之被党组织营救出狱,返回清河。回乡后,他一边利用小学教员身份进行抗日救亡宣传活动,一边积极发展党员,建立和健全党的组织。他介绍申逢桐、申逢荣、冯三江三位进步青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组建了冯双庙村党支部。

1937年1月,任中共南清工作委员会委员;同年夏任中共南清工委书记,继续从事党组织的创建活动和中国抗日战争工作,使南清地区的党组织机构初步形成。到七七事变前,已建立9个党的支部,发展40多名党员,涉及19个村庄。同时,他还组建党领导的地方武装,开展抗日游击战争。此后,历任冀南抗日联军政治部主任、东进纵队政治民运科长、冀南行署民政处长兼北办事处主任、冀南战委会主任、冀南行政主任公署秘书长和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高等法院秘书长等职。

1938年8月,刘铁之任冀南行政公署民政处处长兼滏北办事处主任。这年冬天,活动在滏北地区的中国国民党军队乔明礼民军第二军在张荫梧授意下,在赵县栾城区藁城区一带与八路军搞摩擦,发生武装冲突。刘铁之被派往乔明礼处交涉谈判,以缓和双方的紧张关系。谈判中,刘铁之镇定自若,既旗帜鲜明地讲清党的统战政策,又用事实说明谁在搞摩擦,指出国共两军联合打败日本侵略者的重要性。使乔明礼有所觉悟,一场严重的冲突得到了和平解决。

1942年初,北方局党校开办整风学习班,时任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秘书长的刘铁之参加了这次整风学习。同年5月,在党校学习时遇敌大“扫荡”。刘铁之在参加反“扫荡”战斗中,为掩护同学被敌包围,与敌搏斗中连中数刀,壮烈牺牲。

参考资料

刘铁之:不屈不挠的斗士.河北党史网.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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