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铸伯 :香港华人领袖

更新时间:2023-11-08 14:31

刘铸伯(1866—1922),又名刘金祥、刘鹤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原籍平湖镇,香港20世纪初的华人领袖。

人物简介

刘铸伯出生于香港,父亲是煤炭工人,早年去世,靠母亲做零活维持生计。15岁时被推荐入教会学校读书,后又晋读圣保罗中学,毕业后被聘为香港天文台翻译。不久又获资助进入英国牛津大学深造。大学毕业后任烟台大学教授。是时国内及香港水灾,被香港政府委任为香港屈臣氏集团总买办、慈善会会长。此后历任香港华商总会董事长、香港宝安商会会长、华民定例局议员等职。

1910年,刘铸伯回到家乡平湖市,在旧圩以北2里处独资兴建新圩市。由于规划合理,集市一时空前活跃,深得乡民欢迎。他在新圩市开办一间装机50多台的织布厂,并招收附近乡村青年当工人。

人物经历

少年时就读于西营盘冯富义学。12岁丧父,虽家贫,仍刻苦读书。后考入皇仁书院。毕业之初,从事工商工作。

1888年应台湾巡抚刘中丞之请,任淡水区西学教席兼洋务要员。

1890年晋升为总教员。复由北洋政府大臣杨制府聘为渔业总办兼洋务会办。后因国势险危,辞职返回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商业。刘姓热心社会教育事业,曾设孔圣会,并附设义学30余所,还与罗兰士·嘉道理集资兴办育才书社。

1904年出任东华医院总理,为筹建广华医院,出力甚大。后被举为东华三院总理,并出任香港政府卫生局议员。

1913年出任立法局议员,直至1922年,努力为华人谋求福利。同年,将华商公会改组为香港华商总会,被椎举为首任主席,并连任三届,达9年之长。在任期间,致力于公共福利事业,如兴办华人永久坟场,在1914年及1915年赈济西北江大水灾等。

1918年马场大火,他又申请于咖啡园建筑公墓。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曾向协约国捐献飞机。向红十字会赠送摩托车等物。为奖励其业绩,中国政府先后授予其4等嘉禾勋章、2等大绶嘉禾章、2等宝光嘉禾章,女王陛下政府则授予2等宝星。平生著有《自治须知》、《西礼须知》、《社会主义平议》等。

1922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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