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人文宗教高等研究院 :北京师范大学人文宗教高等研究院

更新时间:2024-09-20 21:07

2011年3月31日上午,北京师范大学人文宗教高等研究院绵山基地在介休市绵山风景区举行揭牌。北京师范大学人文宗教高等研究院是为适应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提升中华文化凝聚力、影响力的需求,搭建世界不同文明之间对话与交流的平台,培养知行合一的高端人才,打造国际上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专业而建立的国际学术与文化交流研究机构。

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人文宗教高等研究院(以下或简称“研究院”。英文译名: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y of the 人文科学概论 and Religion ,英文缩写:IASHR)创立于2009年11月。研究院本着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中国文化实力的主旨,意在推动中国人文宗教研究从文献整理的基础性工作向深层次的文化阐释转型,为实现中华文化的全面复兴培养优秀的人才和学术团队。

和谐是中华文化的核心,也是中国发展模式成功的深层原因,由于目前国内现有的众多研究机构基本是在西方现代学术体系的框架内,进行分门别类的专门化研究,其结果是既缺乏多学科的综合、交流与融通,又使得中国的现代学术与传统学术出现断裂,难以培养出融通古今、贯通多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因而也无法对中国的传统文明及中国模式的成功作出合理的解释。

在当前国际学术思想界兴起的不同文明对话的浪潮下,研究院将为世界不同文明及信仰的“对话”提供优秀的平台,向世界全面宣扬中华文明的和谐价值,努力沟通世界中西文化,促进世界各文明的交流、发展与彼此了解,使和谐与发展真正成为世界各个文明发展的主题。

性质

北京师范大学人文宗教高等研究院是北京师范大学为了满足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提升国家文化实力的需要,及时占领国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制高点,打造国际上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专业,以实现建设综合性、有特色、研究型、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目标而建立的独具特色的国际学术与文化交流研究机构。

宗旨和目标

研究院的宗旨是吸引世界范围内在人文宗教领域最具影响的学者参与研究,搭建不同信仰与文明之间的世界知名的对话平台,从而使得研究院的研究成果为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提升中国的文化实力服务,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世界的安宁与和平贡献智慧和力量。

研究院的建设目标是顶尖级的国际学术与文化交流的平台,国际型学者培养的基地,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最具特色的、具有开放性的、跨学科的研究机构。

主要职能

构建世界不同文明及信仰“对话”的优秀平台,促进世界各文明的交流与多样性发展。

全面提升当前国内学者对中华文明人文宗教的研究水平,提升中国学界在世界范围内的话语权。

为世界范围内的学者构建宗教学(以儒学为主,包括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犹太教印度教等宗教)、历史学、哲学、训学以及阐释学的研究中心。

关注文化对各民族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推动,为世界知名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文化咨询服务。

聘请各国著名学者担任研究院导师,以奖助学金资助的方式支持有志于人文宗教研究的人士在国内外著名教育和研究机构攻读博士学位,或接受多种形式的高端学术培训,以培养具有高尚人格修为的通识型人才。

举办高规格的系列学术论坛、讲座;出版高品质的学术刊物、书籍。

建设“人文宗教学术网”,为各界人士提供全世界人文宗教研究最全面、最及时的信息,使该网站逐渐成为可供广大国内外学者使用的人文宗教网上图书馆。

机构和机制

研究院的最高决策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北京师范大学领导、在海内外有广泛影响的学者、著名宗教界人士、捐助者代表组成。理事会通过选举方式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任期四年。

理事会负责审议决定研究院重大学术与行政事项,监督研究院重大计划的实施。理事会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由理事长提请召开临时理事会。理事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研究院设院长1名、副院长2—4名,邀请人文宗教领域具有广泛影响的人士担任。院长、副院长由理事会推荐、选举产生,北京师范大学任命。院长对理事会负责,定期就研究院的重大事务向理事会汇报;副院长在院长的领导下主持研究院日常工作,并及时向院长汇报相关情况。

研究院下设四个业务部门:

1. 国际交流部,负责联络世界各地的学者、机构,组织学术对话、交流活动。

2. 学术研究部,负责组织实施高端课题、项目,出版汇集有关研究成果的书刊。

3. 教学培训部,负责组织各类论坛、讲座和课程,培养高级专门人才。

4. 综合协调部,负责研究院日常行政运转,联络社会有志人士共襄盛举。

研究院设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评议和学位审核的机构,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的相关规定负责学术评审、学科建设、学风维护等方面的工作。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应为国内外人文宗教研究领域的著名学者或宗教界的知名人士。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由北京师范大学聘任。

第十五条 研究院以新机制、小而精、开放性、出成果、出人才为原则,本着“小机构、办大事、多结合”的精神,采取不同学科结合、不同院校结合、学校与社会结合的全新运行机制。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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