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大伦 :区大伦

更新时间:2024-09-20 14:52

区大伦(1551年—1631年),明朝政治人物,字孝先,号罗阳,晚号端溪,出生于广东肇庆府高明县。他少年时便富有正义感,中举人后前往南京太学学习,与当时掌太学的海瑞交情甚厚。1589年,他中进士,出任山东东明县知县。他非常关心民生,劝导农民勤耕作,讲礼让,曾经为因荒年而被迫卖子女的人赎回他们的子女,并将税契的余款用于购买耕牛,帮助缺牛的农民。后来,他调任御史,因上疏劝谏赵顼皇帝应亲自主持郊祭典礼,但这引起了神宗的不满,被革职还乡。

个人简介

区大伦少年时即富有正文感。中举人后与胞兄区大相到设在南京市的太学学习。时海瑞掌太学,名声很大,大伦同他交情甚厚。万历己丑年(1589)中进士,出任山东东明县知县。他爱民如子,劝导农民勤耕作,讲礼让,对有因荒年而被迫卖了子女的,都替他们赎回来,又将税契的余款买耕牛数百头,给缺牛者使用。后调任御史,因上疏(奏章)劝谏神宗皇帝应亲自主持郊祭典礼,引致神宗不高兴,被革职还乡。现高明区荷城街道阮埇村有故居遗址留存。

人物生平

回乡后,建一小屋,题名烟霞圃,耕田读书,生活清苦,但处之泰然。常穿着一件已经穿了20年的粗布长衫,后面已经破了洞。地方上人士多不识他就是鼎鼎大名的进士区大伦。有人要周济他,他都写诗婉拒了。在乡几年,专心研究学问,从各地来请教的人愈来愈多,他和这些人共同兴建了“沧溪”、“蓬山”两间书院,作为讲学之所。区大伦和哥哥区大相倡议建起灵龟塔。

光宗登位(1620—1621),区大伦被起用为光禄寺丞,后转任南京太常寺少卿、国子监祭酒和掌管翰林院等职。他恢复和扩展了湛甘泉书院,在此讲学。主张批判狂放的大言空谈者,鼓励坚持操守的实干者,以挽救日益败坏的社会风气;排斥儒佛结合的非正统的儒家学说,制止宦官相互勾结的恶习,以保卫正统儒家学说,有助于经世实用。朱由校年间(1621—1627),他向朝廷上疏《圣学三札》,得到熹宗采纳,被任用为大理寺少卿。入宫讲解《经》义,但遭到宦官嫉妒。后改任南户部侍郎。时宦官气焰正盛,户部属员多有依附宦官的,被大伦弹劾,这些人蓄意中伤他,结果再被革职回乡。到崇祯登位(1628)大伦被恢复原职,但未成行便病逝家中。

作品

著有《大学定本》、《四书翼》、《南都会讲录》、《端溪日录》、《崇正辟邪录》、《端溪诗稿》、《江门游稿》、《江州存稿》等书。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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