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弘正 :卢弘正

更新时间:2023-11-09 11:16

卢弘正(一作卢弘止),字子强,唐朝后期人,生卒年不详。据《旧唐书》记载,其先祖居范阳(今河北涿州),后迁居蒲州(今永济市)。卢弘正是卢纶之子,元和末年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太和初年,沈传师表为江西团练副使。入京担任侍御史,曾奉诏侦讯华州刺史宇文鼎与户部员外卢允中案。大中初年,转户部侍郎,充盐铁转运使。历官检校户部尚书,出京为徐州市刺史,官至武宁军节度使。大中三年九月,李商隐接下卢弘止的邀请,前往徐州任职判官。大中五年春天病故。

简介

卢弘正父卢纶,中唐著名诗人,兄卢简能卢简辞,都中进士,有文名,卢弘正在李纯和(806一820年)末年及进士第。他初仕为地方节度使掌书记,后入朝任监察御史、侍御史等职。唐文宗太和年间(827—835年),华州刺史宇文鼎,协同户部员外郎卢允中犯贪赃罪,唐文宗诏卢弘正审查。卢弘正经过查证属实,将案情上奏唐文宗,唐文宗大怒,准备将宇文鼎杀死。但卢弘正认为,宇文鼎在此案中是胁从,依法当连坐,不应判死刑,奏请唐文宗减其死罪。唐文宗从其所请,将宇文鼎减一等处罚。

自此,卢弘正不断迁职,到李炎会昌年间(841—846年),任兵部郎中,给事中。后朝廷改派卢弘正为邢、、磁三州及河北省两镇(即成德、魏博)宣慰使。出使返回,卢弘正被拜封为工部侍郎

生平

李忱大中元年(847年),卢弘正迁转户部侍郎,兼盐铁转运使,掌唐财政大权。唐后期盐铁官营,盐税是当时政府一项重要收入。正因盐税利大,私营者也很多,虽加重刑,不能禁止,安邑县解县(均在今运城市地区)两运城盐湖,因地近京师,其税收为朝廷财政所依赖,但盐法积弊,由来已久,盐税不多。卢弘正为盐铁转运使后,派判官司空舆到安邑、解县盐池进行考察,找出弊端,根据实际情况另立新法,又奏请唐宣宗任命司空舆为两盐池使,专管安邑、解县盐务。经过这样一番整顿,到大中三年(849年),盐税收入即翻了一倍,卢弘正所创的这套盐税新法,直到五代十国时仍沿用。

武宁军(治今江苏徐州)自镇帅王智兴李适时人)以来,将士骄恣,屡逐镇帅,不可一世。朝廷便命卢弘正为武宁军镇帅,兼徐州市刺史。卢弘正到武宁军后,对镇兵积极进行整顿,去其首恶,余众晓以忠义,当时部将胡庆方曾谋图作乱,卢弘正发觉后,立即将他诛杀,之后安抚胁从,威恩兼施,经过一年,武宁军趋于安定。卢弘正在武宁军任职4年,到其离任时,军旅无哗。对此,朝廷特下诏表彰。

武宁军任后,卢弘正以年老请求致仕,朝廷不允。不久,卢弘正升迁兵部尚书,兼开封市刺史、宣武军节度使,宋、、等地观察使,后死于任上,朝廷赠尚书右仆射。

卢弘正能文,但今仅存文章1篇。

评价

唐后期官场腐败,官吏贪浊,而卢弘正在当时情况下,遵循法律,善于理财,严于治军,忠实朝廷,终死任上,可说为唐朝鞠躬尽,死而后已。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