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基隆地方法院 :台湾基隆地方法院

更新时间:2024-09-20 12:33

台湾基隆地方法院,是中国台湾地区的三级法院之一,属于普通法院,其上诉法院为台湾高等法院,智慧财产案件上诉法院为智慧财产法院。该院最早成立于1950年12月1日,位于台湾省基隆市信义区东信路176号,一般被简称为基隆地方法院或基隆地院。

历史沿革

基隆于日本占领时期并无法院设置,所有民事、刑事案件及非诉讼事件原属台湾台北地方法院管辖。由于基隆港为一国际港口,而国府接收台湾后,涉外事件与海商事件渐增,基隆市议会遂请求设立地方法院。

1950年12月1日,台湾基隆地方法院正式成立,当时辖基隆市7个行政区。该院原址在基隆市区,因土地狭小,环境欠佳,遂于1960年迁至信义区现址。办公厅舍后经改建,于1998年完工启用,取名为“基隆司法大厦”,并与基隆地检署合署办公。今新北市瑞芳区双溪区平溪区贡寮区及新北市万里区金山区(即大基隆及北海岸地区)原分属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及士林地方法院管辖,因距上述法院遥远,为免当事人长途跋涉,1998年7月1日起,皆改隶该院管辖。

管辖区域

台湾基隆地方法院管辖基隆市下辖所有市辖区(共7区)以及新北市瑞芳区、双溪区、平溪区、贡区、万里区及金山区,共6个区。

主要组织

下设基隆简易庭,审理刑事案件之简易诉讼程序及第一审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事件。2010年9月1日成立少及家事专业法庭,审理少年及家事事件。

特色

因该院纬度较士林地方法院略高,此一些微的差距使得该院在2003年12月31日福建连江地方法院成立前一直是台湾地区管辖境内的所有法院院本部中最北端者。该院目前为台湾省本岛纬度最高的地方法院,在台湾地区实际管辖区中,仅次于连江地方法院。若论管辖范围,则仅次于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成为台湾本岛管辖纬度第二高的地方法院。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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