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毓麟 :原交通总长

更新时间:2024-09-21 01:33

吴麟(1871年-1944年),字秋舫,回族人,歙县人。清代同治年间,歙县遭受蝗灾,吴家为求生计,前往回族聚居地河北省沧州。1871年,吴毓麟在沧州市的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出生。在当地人的帮助下,吴家在逃难途中的小庙里借了一间小房,靠帮别人运鱼、卖鱼为生。后来,吴家在沧州孟村落户,并开设了一家小鱼店。吴毓麟是一位清末民初的政治家和海军中将。

人物生平

清同治年间,歙县遭蝗灾,吴家为求活路,奔往回民聚居的河北省沧州。

1871年(清同治十年),小毓麟诞生在逃难途中。吴家经过千辛万苦来到沧州后,在沧州孟村落了户。

1886年毓麟和弟弟墨林一同赴天津市投考了北洋水师学堂。刘可毅、墨林兄弟竟然考上了。毕业后被选派赴德国深造。

1915年任海军部科长。他对海军建制及船舶制造多有建议。不久调任大沽造船所所长。在任内,他诚聘有真才实学的人员,潜心研究造船技术和军火生产,曾制造出多种长短枪及其他火器,“大沽造”枪在当时曾闻名全国。

1918年2月23曰,授海军轮机少将

1921年,吴毓麟兼任首都保存会总裁,京兆河道治理督办,同年11月2日,晋授海军轮机中将

1922年,他出任津浦铁路局局长。在任内,他轻车简从。一次,去济南市公干后返津,他有意穿便服挤到三等硬座无号车厢内,一面观察车站秩序及铁路工作人员服务情况;一面与同车人闲谈,了解情况,品评车上工作人员的作风和品德。

1923年,吴毓麟出任交通总长,为直系保定市派代表人物。5月,发生了一件震撼世界的临城大劫车案,其中40多名外国人被劫,事态严重。他身为交通总长,万分焦急,亲自出马与杨以德熊炳琦温世珍等及各国领事,先后奔至枣庄市与劫匪头目孙美瑶谈判,最后终于达成协议,被劫的外国人全部获释。北洋政府除了向各国政府道歉外,还赔偿了几十万元的巨款才算了事。

在日伪时期,日本驻华北的冈村宁次大将和汉奸王克敏等人都曾到吴毓麟家,“敦请”他“出山”,维持华北政局。他以老来多病,并以在闹牙病为借口,加以推脱。

1930年,吴毓麟将住了近十年的宅邸,卖给了热河省政府主席汤玉麟

1931年,他租赁了特一区12号路的一所德式洋楼(今河西区解放南路292号,原市检察院)。此宅邸是著名实业家庄乐峰的,建成于1931年,占地6.002亩。

1935年利津县与李廷玉的协和公司合组合丰公司,吴毓麟任总经理,并担任裕盐业公司、福星面粉公司董事。

1939年天津闹大水,他凭着自己的声望,积极联络各方力量,派出五条小船每日巡驶各区,来往渡人。每日还在自家窗口放上盛满稀粥的五个大缸,凡遇难民求赈,每人一勺,以解燃眉之急。家乡沧州孟村闹大水,他除了办粥厂赈济灾民外,为了让村民自救,还在村上办起了小型纺织厂,设立了扫盲学校。在日伪时期,日本驻华北的冈村宁次大将和汉奸王克敏等人都曾到吴毓麟家,“敦请”他“出山”,维持华北政局。他以老来多病,并以在闹牙病为借口,加以推脱。

1944年秋,吴毓麟家中生活紧迫。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他的病情日益加重,终于不治,凄然去世,卒年73岁。

人物评价

吴毓麟的爱好广泛,他每日除了练习书法外,还特别爱读历史、笔记一类的书刊。每晚临睡前,坚持读《资治通鉴》。吴毓麟特别崇拜翁同龢,对他的学识、书法和为人都很敬佩。吴与张自忠、马占山等抗日将领过从甚密,马占山来津住在他家。他与前国务总理潘馥在津共同经营盐务,来往密切。他与前海军大臣、光绪帝的弟兄爱新觉罗·载洵关系很好,走动较勤。

吴毓麟非常重视子女的教育。他教育子女要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不要依靠先人给遗留下什么金银财宝,那都是靠不住的。他聘请有名的教育家郑菊如老先生教授子女国文,留学美国的张瑞珍女士(与宋美龄同学)教授英语

后世纪念

1924年直系失败后,吴毓麟退居天津市,住意租界二马路(今河北区民主道38号,天津市工商管理局)豪华住宅。此宅建于1922年。1930年,吴毓麟将住了近十年的宅邸,卖给了热河省政府主席汤玉麟。1931年,他租赁了特一区12号路的一所德式洋楼(今河西区解放南路292号,原市检察院)。

此宅邸是著名实业家庄乐峰的,建成于1931年,占地6.002亩。该址原有砖木结构楼房三幢,计北搂二幢,南楼一幢。北楼前后两幢均为三层并相互连通。南楼较小,为两层。大楼周围有10多间房屋。北楼与南楼之间为庭院花园,有一条长廊连接。北楼装饰考究,前楼首层客厅装饰有各式人物彩绘,外窗装有彩色玻璃。前楼有地下室,没有井道一口,据说可通往海河。吴毓麟和续妻住一楼。儿子吴振宏、吴季光和守寡的嫂子及子女等分住二楼。三楼存放杂物、箱柜并特辟一室专供祖先牌位。地下室及周围住房专供男女仆人及亲友们居住。

日伪时期日本宪兵曾占用此房。抗战胜利后,蒋介石来津曾住过这幢小洋楼。解放时,此宅邸为徐鹏志房产。

解放后,1950年1月市公产清管局依法没收此宅邸。该宅邸由市财经委员会使用,1955年改由市人民检察院使用。现北楼前后两幢基本保留原貌。前楼首层和二层正面原来的前廊均改成房间作办公使用。前后共有用房80间,建筑面积2723.78平方米。原来的南楼及庭院长廊已拆除,于1983年新建框架结构六层新式办公楼一幢。

参考资料

吴毓麟-河西区近现代人物专题.博雅人物网.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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