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周口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

更新时间:2023-11-09 11:43

周口市人民政府是河南省周口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政府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暨普查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乡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乡村振兴局、市信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港航管理局

其他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周口市经济开发区。

省驻周单位

市气象局

县市区政府

川汇区淮阳区项城市西华县郸城县沈丘县太康县商水县扶沟县、鹿邑县。

主要职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由它选出的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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