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地 :农用地的二级分类

更新时间:2023-08-15 17:41

属别与分类

在土地规划分类中,园地属于农用地的一种,在规划分类中,是农用地的二级分类,与之同级别的农用地还有耕地、林地等。

园地又可以细分为三个三级规划分类,分别是果园、茶园和其他园地。

基本介绍

定义:

园地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植物,覆盖度在0.5以上的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以上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特别注意,苗圃是固定的林木育苗地,属于林地而非园地。)

引证解释

1. 种植瓜蔬花果的田地。

《周礼·地官·载师》:“以场圃任园地。”《清史稿·食货志一》:“曰官田。初设官庄……又设园地,植瓜果蔬菜,选壮丁为园头。”清《睢州志·浮香阁轶闻绝句·袁氏(袁可立)陆园》:“晚相园地建斋醮科仪,名‘袁家山’。”

2. 喻指报刊杂志登载某种类文章的专栏。如:学习园地。

对“果树用地”的理解,林业部门称作经济林,土地和农业部门则称为园地。由于对资源认识不同、理解不一,再加上单项资源管理部门互争执法权和地盘,使其归类五花八门,造成对某种资源重复统计。

资料来源

源自: 强化资源综合管理 促进农业持续发展《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03年李然,韩宏阁

来源文章摘要:对邯郸市资源形势和单项资源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行了深刻分析,提出了对资源加强综合管理的有效措施和建议:一是完善农业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二是加快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立法步伐;三是加强农业自然资源的经济评价;四是大力扶持和倡导资源节约型产业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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