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减灾委员会 :1989年成立的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3-11-08 16:01

国家减灾委员会(英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National Commission for Disaster 还原,简称“国家减灾委”)是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

国家减灾委员会原名为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现名,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国际交流与合作,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承担。2018年3月应急管理部组建后成为其下属议事机构。

2023年12月12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组织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专题视频会商调度,与中国气象局、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会商研判华北地区、黄淮、东北地区等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视频调度河北、辽宁、吉林、河南、山东等11个省份,研究部署重点地区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历史沿革

1987年12月11日,第42届联合国大会将20世纪90年代确定为“国际减灾十年”。1988年11月5日,国家民政部、经贸部、外交部等十一个部门向国务院提交《关于成立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的请示》。次年3月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成立。2000年10月11日,中国将“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部。2005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将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更名为“国家减灾委员会”。

2009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设立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同年5月12日,国家减灾委对组织开展首个国家“防灾减灾日”进行了研究,对各地、各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提出了要求,主要围绕开展中小学防灾减灾专题活动、开展各类防灾减灾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演练、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等四个方面开展。

2018年4月应急管理部组建后,国家减灾委员会成为其下属议事机构。2019年起,国家减灾委员会、应急管理部部署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以县域为单元,加强资源整合、力量统筹,科学规划、综合施策,加快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灾害防治体系。5月10日,由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委主办、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承办的第十届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与可持续发展论坛在北京开幕。

2023年4月20日,由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办的第十三届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与可持续发展论坛在四川省举办,国家减灾委员会秘书长郑国光出席论坛并致辞。

2023年12月12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组织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专题视频会商调度,与中国气象局、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会商研判华北地区、黄淮、东北地区等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视频调度河北、辽宁、吉林、河南、山东等11个省份,研究部署重点地区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主要职责

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国家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国家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地方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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