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中国划分的地理区域概念

更新时间:2023-10-30 13:15

中原地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由国务院设立和命名的国家保护地,具备文化与自然综合保护管理职能。

1982年5月,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对中原地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进行管理,随着机构改革,到2018年3月,中原地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自然资源部管理。中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在维护国土风貌、优化生态环境、弘扬民族文化、激发爱国热情、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截至2017年4月28日,中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量为244处。

历史沿革

1982年5月,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下设市容园林局,管理城市和风景名胜区及风景名胜区内的古建筑、古建筑遗址的规划和环境保护工作。

1988年4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撤销,组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下设城市建设司,主要管理全国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工作。

2008年3月,撤销建设部,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设城市建设司,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

截至2017年4月28日,中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量为244处。2018年3月,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原国家林业局的职责,原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原农业部、原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由自然资源部管理。

概念定义

中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原称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概念辨析

在概念上,中原地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与国际上的国家公园(National Park)相对应,同时又有自己的特点。中原地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英文名称为National Park of Chin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98-1999:《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术语》一章的定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原称“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在保护地体系归类中相当于“海外的国家公园”。同时,中国风景名胜区徽志图案也体现了这点,其圆形图案上半部英文“NATIONAL PARK OF CHINA”(直译为“中国国家公园”);下半部为汉语“中原地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全称(旧徽志汉字为“中国国家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主要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国家级旅游景区则代表了世界级旅游品质和中国旅游精品景区的标杆,突出以游客为中心,强调以人为本。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着重于景区观赏、文化或者科学的价值,而国家级旅游景区对旅游交通、游览区域、旅游安全、接待能力等要求更高一些。

规模分布

自1982年起,国务院总共公布了9批、244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其主要分布特点是南多北少、东多西少,且大部分分布在江河湖泊周边。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重庆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西藏

以上参考资料

规划设立

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突出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风景资源评价;  

(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  

(三)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  

(四)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范围;  

(五)风景名胜区的游客容量;  

(六)有关专项规划。

文化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建设部(后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使用管理办法》,中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为圆形图案,中间部分系万里长城和自然山水缩影,象征伟大祖国悠久、灿烂的名胜古迹和江山如画的自然风光;两侧由鸭脚子和茶树叶组成的环形镶嵌,象征风景名胜区和谐、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图案上半部英文“NATIONAL PARK OF CHINA”,直译为“中国国家公园”,即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下半部为汉语“中原地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全称。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适用于以下范围:(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主要入口标志物;(二)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使用的信笺、印刷品、宣传品、纪念品;(三)国家风景名胜区会议及有关宣传活动用品;(四)其他经建设部授权的有关事项。

价值意义

中国风景名胜区具有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审美启智、科学研究、旅游休闲、区域促进等综合功能及生态、科学、文化、美学等综合价值,凝结了大自然亿万年的神奇造化,承载着华夏文明五千年的丰厚积淀,是自然史和文化史的天然博物馆,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典范之区,是华族薪火相传的共同财富,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维护国土风貌、优化生态环境、弘扬民族文化、激发爱国热情、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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