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条钢 :熔化状态的钢筋

更新时间:2024-09-20 22:49

“地条钢”是一个有两个概念的词汇。其原始概念或狭义概念是指钢铁行业内部对小钢铁企业采用模铸工艺生产、长度一米二左右的条形钢坯的形象化俗称。而其部门概念或广义概念则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 2017年3月5日,工信部部长苗圩在“部长通道”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要确保2017年上半年依法彻底取缔“地条钢”产能。2017年12月13日,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发布了“2017年度中国媒体十大新词语”,“地条钢”入围榜单。2018年4月,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介绍,2018年5月至6月将组织开展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抽查。2018年6月25日,湖北省向社会公开发布通告,有奖征集“地条钢”企业违法违规线索。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最高给予10000元奖励。

特征危害

地条钢产品直径、抗拉强度等均难以符合国家标准,大部分产品存在脆性断裂的情况,质量存在严重隐患。

地条钢是用中频炉把废钢铁熔化,再倒入简易铸铁模具内冷却而成。其间,既不进行任何分析化验,也无温度等质量控制,用这种方法炼出的钢,90%以上属于不合格产品。

成品地条钢外观普通钢没有显著区别,但质量没有保障,甚至用手一扳就会变形,从1米多高的地方掉下去就能断成几截。

因为地条钢生产时需要消耗大量的电力,因此,打击生产、销售“地条钢”违法行为最简单、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是切断存在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生产地条钢或开口锭的工频炉”企业的电力供应。这样一种防患未然、断根治本的措施。

打击治理

2017年3月5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在会议之前,“部长通道”再次开启,工信部部长苗圩在“部长通道”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更加坚决地处置“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要确保2017年上半年依法彻底取缔“地条钢”产能。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做好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工作,尤其是要加大对失业人员、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此外,常态化开展淘汰落后、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联合执法三个专项行动,倒逼不达标的过剩产能加快退出。

2018年4月,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表示,举报奖金额度由1万元统一提高至50万元,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立即由属地区按程序进行兑付。

2018年4月,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介绍,2018年5月至6月将组织开展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抽查。目前,已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专项抽查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下一步,将组织各地方和有关方面将据此开展专项抽查工作。

2018年6月湖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省淘汰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全省范围内“地条钢”生产企业实行有奖举报。经查实的有效举报,将给予举报人10000元以上的奖励。

辨别技巧

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熔化、在生产中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称之为“地条钢”。根据这个解释,地条钢是以废钢铁作为原料,采用感应炉熔化的生产工艺,特别是在生产过程中不能对产品的成分和质量进行有效地控制的均定义为地条钢。尤其是把在生产中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作为地条钢定性的关键。我们要根据此解释把握好工作的尺度,在加大治理整顿的同时还应具体分析出现的实际情况,以避免错判的情况发生。

我国钢铁行情持续好转,钢材的价格不断攀升,使得不法生产者在看到丰厚的利润的同时铤而走险,于是小轧钢、小炼钢又死灰复燃起来。在我们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他们便想方设法来逃避检查,使我们的执法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自2002年10月20日国家经贸委对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地条钢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就“地条钢”做出详尽的解释后,我们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深入研究及对钢铁行业的深入了解,现在已经掌握了如何判定地条钢的方法,并且通过我们的工作实践,证实了它的可操作性。在最近的两个月中,枣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查处7起该类案件,查获地条钢270吨,及用地条钢生产的螺纹钢60吨。

钢铁的冶炼

钢铁的冶炼是在熔化的状态下,对其由在成分含量进行提纯和调整的过程。通过对炉内钢水进行控制温度、排除杂质、调整成分等过程的操作,使之达到冶炼所需要的范围。在达到这个范围时,方可出钢进行浇注。但是在冶金行业,使用废钢铁为原料的冶炼工艺中一般不使用感应炉为冶炼设备,由于设备本身的条件所限,无法较理想的完成上述三项任务。

在钢水浇注中,冷却凝固的过程,也是影响钢铁产品内在质量的重要环节,浇注时,冷却速度直接决定了钢铁材料的内在纯净程度。钢水的凝固过程也是杂质再次上浮排除的过程。如果凝固时间短,钢水中杂质得不到充分上浮而滞留在钢基体中,必然会降低钢材内在质量而影响性能。杂质含量过多则会聚集在钢铁材料的晶界处,可明显降低钢材的强度和韧性。因此,排除钢水中的杂质是冶炼和浇注过程的重要任务之一。

调整成分是通过冶炼中的操作,使钢水中的合金元素达到标准要求的范围,保证钢材力学性能的重要步骤。

综上所述,可以归纳为:

1、在使用感应炉熔化废钢铁的生产中,如果不进行炉中的成分分析,就不能掌握钢水的成分,无法对钢水中成分进行调整,不可能生产出符合要求的合格钢水;

2、在熔化过程若不能采取有效的排渣、除杂工艺措施,将直接影响钢基体的质量,并降低钢材的使用性能;

3、敞开地沟式浇铸,根本不符合钢铁生产的要求。由于钢水在这种浇铸凝固过程的恶劣条件下,即使是熔化较好的钢水在如此的浇注过程中也会受到二次污染而浇出较劣质的钢条。

以上就是地条钢之所以劣质的几个原因。另外,在对地条钢执法中应注意核实以下几个问题:

1、熔化设备是否为感应炉(一般为中频感应电炉或功频感应电炉);

2、熔化工艺中是否有有效的排渣、排除杂质的措施(查生产工艺操作过程或操作记录);

3、企业是否有化学分析设备和人员,对钢水进行分析化验;

4、熔化过程中对钢水成分是否进行了有效的分析化验,并据此进行调整控制化学成分(可以通过查记录和调查相关人员);

5、浇铸方式是否为敞开地沟式,该方式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应责令限期改造;

6、钢铁在轧制的过程中,只改变形状,其内在的化学成分并没有改变,也改变不了其是地条钢的本性,故在检查时应将以地条钢为原料轧制的钢材(如:圆钢、扁钢、角钢、异型钢材等)一并查处。

7、横列式轧机安全性差,生产效率低,产品质量不易控制,是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设备,应促生产企业尽快整改。

8、“即便是化学成分合格了,但物理性能还是可能存在问题。仍属于国家要淘汰的‘地条钢’。”调查组成员、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司处长刘明告诉记者,由于缺乏氧化环节,仅将废旧钢铁在中频炉中熔化,无法有效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所以生产出的钢筋或盘条韧性和抗拉强度均不合格,产品质量不稳定,如果用于建筑,会埋下严重安全隐患。

以上这些观点对执法人员在如何判定地条钢方面会有所帮助,以下介绍6个地条钢及小轧钢生产窝点厂房外观的特征,以便于大家能快速的判定出该生产企业是不是地条钢及小轧钢的生产窝点:

1、车间的顶棚均开有气窗。因为在冶炼废旧钢铁的同时,会产生大量的烟气,在排放的过程中,会将气窗的周围熏染而变黑。

2、均接入高压供电线路。因生产地条钢的需耗用大量电能,所以生产厂家大多分布在电厂或大型用电企业的周围。

3、高大的钢管烟囱是必不可少的要件。轧钢厂均需要加热炉,而加热炉需要一个高大的钢管烟囱。

4、轰隆隆的噪音更是结伴而来。钢材轧机的噪音很大,听声音也可以帮助我们做出准确的判断。

5、生产场地多存放大量废旧钢铁。因地条钢的原料是废旧钢铁,所以生产地条钢必需回收购进大量的废旧钢铁。

6、反常的工作时间更会使其暴露。为避开用电高峰和逃避检查,他们多选择晚上生产。

整治措施

2018年6月25日,湖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建立打击取缔“地条钢”有奖举报机制,向社会公开发布通告,有奖征集“地条钢”企业违法违规线索。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最高给予10000元奖励。

参考资料

天津:“地条钢”举报奖金额度由1万元提高至50万元.新华网.2018-04-16

发改委:已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地条钢”专项抽查工作方案.-.2018-04-18

湖南遏制"地条钢"生产 举报可获1万元以上奖励.网易.2018-06-04

“地条钢”问题仍突出——国务院调查组查处江苏违法钢厂见闻.news.qq.com.2016-11-30

湖北:举报“地条钢”企业可获奖励1万元.新华网.20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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