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工部事件 :城工部事件

更新时间:2024-09-21 05:14

民国37年4月间“城工部事件”后,各地与城工部有渊源的中共地下组织均被切断联系。中共福州市委主要领导人大部分被错杀,下属组织失去联系。但大部分基层组织在极端困难的环境中,仍独立坚持革命斗争。在福州市失去联系后继续活动和新成立的中共组织有K支部、私立福建协和大学支部和中心支部、福建师范专科学校支部、福建省立农学院支部、Y支部

事件介绍

民国37年4月间“城工部事件”后,各地与城工部有渊源的中共地下组织均被切断联系。中共福州市委主要领导人大部分被错杀,下属组织失去联系。但大部分基层组织在极端困难的环境中,仍独立坚持革命斗争。在福州地区失去联系后继续活动和新成立的中共组织有K支部、私立福建协和大学支部和中心支部、福建师范专科学校支部、福建省立农学院支部、Y支部、福建高级农业职业学校支部、吴桂领导的中共组织、英华中学支部、省福中支部、特别支部、盐务支部、联合党小组(由省福中支部、特别支部、盐务支部联合组成,仍保留3个支部的活动)、连罗林边区工委、平潭县组织、福(清)长(乐)平(潭)学委。其中原中共福州市委委员、K支部书记庄弃疾在活动中与中共闽古林罗连中心县委书记、原城工部副部长林白取得联系。民国38年3月,林白接受中共闽浙赣省委审查后回福州市,于当月28日向庄弃疾传达省委关于处理城工部的有关指示。此后,停止以中共名义进行活动,至福州解放。

附一:错误处理庄征事件(即“庄征事件”)

民国36年1月起,中共闽浙赣区委城市工作部贯彻中共福建省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发动爱国游击战争的决定》,发动城市的中共基层组织筹集经费。同年7月间,福州5家私商私运200多匹布料及棉纱、颜料等物资,因无特别许可证被福州海关扣留,为当时在海关任秘书兼仓库保管员的陈文湘(中共福州第一市委委员)和监察课课长洪履权所获知。他们采取里应外合的策略,于7月12日由中共党员陆集圣、石崇光等将这批价值法币2亿元的物资全部领出,称“海关布变”。由于布匹多、时间紧,转移不及,部分布匹存放于城工部委员孟起家里。孟家保姆将此事泄露给熟人,此人因土匪嫌疑,于8月中旬被中国国民党侦缉队逮捕。国民党特务机关由此发现“布案”线索,随即出动国民党特务人员预作埋伏,恰逢孟起到闽侯县尚干乡参加中共闽浙赣区委召开的“8.28”会议后回家,即被逮捕。孟起因有党内文件被发现而暴露身份。当晚,庄征得知后,即向中共闽浙赣区委提出武力劫牢、重金收买看守和假自首3种供选择的营救方案。中共闽浙赣区委领导因事出突然和庄征提出的假自首营救方案,怀疑孟起被庄征出卖,主观武断地认为庄征有问题,即电中共中央华东局请求处理。华东局张鼎丞、邓子恢回电:“如确有内奸行为,可由你们紧急处理,不再因循误事,但应查明真相。”中共闽浙赣区委乃调庄征上山审查,采取“逼供信”的办法逼庄征招供。在不进行进一步查证核实的情况下,即以“出卖孟起的内奸”罪名,于9月5日在林森(闽侯)县青口乡西台将庄征处决。9月6日作出《关于赵枫(即庄征)叛徒行为的决定》,对庄征工作进行指责,指庄征在城市中发展的中共组织为“拆白党”;把庄征根据中共闽浙赣区委批示而开展的上层统战工作曲解为“与特务头子勾结,集体求生存”;认为庄征提出营救孟起的方案是“不惜出卖同志,以换取特务头子地位之巩固与自己生命之安全”;并宣布经中央批准撤销庄征的中共闽浙赣区委委员职务,永远开除党籍。这个错误决定由继任的城工部部长李铁在福州市向少数负责人传达。这一错杀庄征事件,是造成中共闽浙赣区委后来大批错杀城工部人员和错误处理城工部的祸源。事隔1个月,庄征妻子杨瑞玉(中共党员)亦被错误处决。1956年,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的报告,城工部事件得到平反昭雪,庄征冤案亦得到平反昭雪。

附二:错误处理城工部事件(即“城工部事件”)

民国37年1月,中共闽浙赣省委常委、军事部长兼闽东地委书记阮英平随带警卫员、城工部党员陈书琴化装为商人,轻装简从,从蕉城区出发,拟经福州市前往南平市向省委汇报工作。同月27日,到达宁德县九曲岭后门楼、溪尾楼一带时,陈书琴涉水过溪到对面山上寻找食物,路上发现中国国民党队伍,立即折回原歇脚处,未见阮英平,便在这一带寻找3天未果。中共闽东地委得报后组织人员并发动老区群众寻找也无消息。实则阮英平此时被人谋财害命而遇难。省委领导获知阮英平失踪消息后,极为震惊。不久,国民党得知被害人为阮英平,便大肆宣扬。省委主要领导人分析阮英平被害原因时,凭臆测怀疑城工部有问题;有些干部还把闽北游击队遭敌伏击、闽赣边游击纵队司令员沈崇文被敌诱捕、闽清麟洞会议遭敌包围、中共闽永尤南古中心县委被敌破坏事件,与城工部骨干上山联系起来,加深对城工部组织的怀疑。3月,省委决定成立以黄国璋为主任的审查委员会,逮捕李铁及在省委机关工作的城工部骨干,进行审查。审查李铁时,省委领导又把阮英平遇害与“庄征事件”相联系,在缺乏调查研究的情况下,以“逼供信”手段作出城工部已成为被中国国民党所控制的“红旗特务组织”的错误判断,未经报告请示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华东局,擅自把李铁及在省委机关和分散各地的百余名原城工部党员骨干相继扣以“特务”、“叛徒”的罪名,于民国37年4月后陆续加以杀害。此后,省委决定停止原城工部系统全体党员的党籍,要求各级组织切断与原城工部组织和党员的联系。民国38年3月28日,原城工部副部长林白在接受省委审查后回福州市,向中共福州市委委员庄弃疾等传达省委领导关于城工部问题的4条指示精神,即“三二八”指令:(一)不许以党的名义活动;(二)停止发展党员,不许与党的任何组织发生关系,不过组织生活;(三)全体党员停止党籍;(四)原城工部党员应多做对人民有利的事情。此后,庄弃疾等虽不再以中共名义开展活动,但继续坚持革命斗争,直至福州解放。1956年,中共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的报告,城工部事件已平反昭雪,被错杀的李铁等一批城工部同志的冤案亦得到平反昭雪。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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