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圩镇 :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下辖镇

更新时间:2023-09-20 11:01

大圩镇,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下辖镇,位于灵川县境东南部,东与潮田乡海洋乡接壤,西与桂林市七星区雁山区木镇交界,南与雁山区草坪回族乡相接,北与灵田镇毗邻,全镇总面积193平方千米。汉代,辖区已形成居民点和水陆交通码头。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成立大圩镇人民政府,机关驻地不变。下辖1个社区和17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大圩镇生产下街。2005年9月16日,大圩镇被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列为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2021年8月25日,入选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

历史沿革

汉代,辖区已形成居民点和水陆交通码头。

唐、宋时期,逐步发展成商业繁华的中心集镇。

元朝,称长安市。

明朝,改称大圩古镇,约在明朝初期,大圩立街设坊,长约5华里,又称五里镇,因集市庞大,取名大圩,是当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四大集市之一。

清代爱新觉罗·颙琰光绪三十年(1796—1904年),辖区为临桂区东乡;清朝末年,改称临桂县大圩乡。

民国初期,沿袭清末旧制;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临桂县设9区82乡(镇),辖区为大圩区,辖上慧、大雄、龙福、宜下、万全、柘木、助顺、三滩、草坪9乡及熊村、大圩2镇。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临桂县撤区设乡(镇),辖区属熊村乡和大圩镇。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辖区称临桂县大圩区。

1949年11月22日,临桂县解放,辖区称临桂县大圩区,区公所驻大圩街上。

1950年10月,各区以数字排列,大圩为一区,是年12月,临桂区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熊村片析出,成立熊村区,称十三区,机关驻熊村圩。

1951年8月,十三区(熊村)撤销,并入一区(大圩)。

1952年10月,临桂县改区、村建制为区、乡建制,全县设11区109乡,大圩区辖11乡。

1954年6月,灵川县撤销并入临桂县,全县划为17个区188个乡(镇),一区(大圩)辖潜经、茯荔、一德、政兴、草坪、秦岸、上桥、高桥、朱家、熊村、南积、西马、涧沙13乡及大圩镇。

1957年11月,撤区并乡,全县设33乡,辖区设大圩乡和熊村乡,大圩乡机关驻地不变,熊村乡机关驻熊村圩。

1958年8—9月,乡境调整,熊村乡撤销,并入大圩乡,随即撤销大圩乡,成立大圩人民公社。

1959年3月,熊村片析出,成立熊村人民公社,机关驻熊村圩。

1961年5月,大圩街上生产队析出,余下的街道成立大圩镇,为县直属镇。

1962年2月,茯荔片析出,成立茯荔人民公社,机关驻上茯荔村。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批复并公布重新恢复灵川县建制,大圩镇、大圩人民公社、熊村人民公社和茯荔人民公社划归灵川县。

1962年8月,恢复区建制,大圩人民公社、熊村人民公社和茯荔人民公社撤销,成立大圩区,区机关驻大圩街上。

1963年4月,大圩镇与大圩区合并,称大圩区镇。

1964年春,大圩镇又从大圩区析出,改为大圩区属镇。

1966年5月,撤区,恢复人民公社体制,大圩镇亦成为大圩人民公社直属镇。

1968年8月,大圩镇与大圩人民公社合并,称大圩人民公社镇。

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成立大圩镇人民政府,机关驻地不变。

行政区划

截至2019年末,大圩镇下辖1个社区和17个行政村,共150个自然村,镇政府驻大圩镇生产下街。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大圩镇,位于灵川县境东南部,介于北纬25°05'50"—25°19'54”、东经110°21'39"—110°33'19”之间,东与潮田乡海洋乡接壤,西与桂林市七星区雁山区柘木镇交界,南与雁山区草坪回族乡相接,北与灵田乡毗邻,全镇总面积193平方千米。

水文

大圩镇有10千米漓江水道纵贯其境。

自然资源

大圩镇有耕地59790.15亩,林地面积141938.85亩,林木以马尾松为主。

人口民族

截至2019年末,大圩镇总人口5.2万人。

灵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大圩镇总人口46521人。

经济

综述

2017年,大圩镇完成财政收入2683万元,同比增长7.84%;其中,国税完成1808万元,地税完成875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45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01元,增长12%。

2018年,大圩镇有工业企业20个,规模以上4个。

农业

2017年,大圩镇粮食种植总面积68736.60亩,其中早稻11151.05亩,中稻及一季晚稻5120.19亩,双季晚稻1716.16亩,玉米802.74亩,高粱13.10亩,谷类合计18847.84亩,薯类合计174.57亩,豆类合计1430.32亩;蔬菜种植面积54844.65亩,园林水果总面积48358亩,猪养殖56025头。

工业

2017年,大圩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完成3.37亿元。

旅游业

2017年,大圩镇共接待游客32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2.8亿元。

交通

大圩镇有桂梧(桂林市至梧州)高速公路、桂磨(桂林市城区至磨盘山漓江码头)一级公路、桂兴(桂林市城区至兴安县城)三级公路(辖区段为二级)穿越辖区,全镇17个行政村均有柏油(混凝土)公路相通。

社会

教育事业

截至2005年末,大圩镇有初中2所,教职工149人,在校生1903人;中心校1所,小学6所,小学教学点10处,教职工166人,在校生1917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2017年,大圩镇投入资金170多万元用于李家教学点新教学楼、学生食堂建设,中心幼儿园升级改造,中心校乡村少年宫建设。

文化事业

截至2005年末,大圩镇有镇文化广播电视站1个,是年,镇人民政府与桂林市作家协会合作,建立桂林市作家协会文学创作大圩基地,年末,该镇有镇级图书馆1个,藏书1万余册,农家书屋16个,共藏书1万多册;民间业余文艺演出队10支,人员150多人。

体育事业

截至2005年末,大圩镇有篮球场30多个。

医疗卫生

截至2005年末,大圩镇有镇中心卫生院1所,医护人员38人,开放病床65张;村级卫生室41个,个体诊所21家。

社会保障

2017年,大圩镇发放农村五保定救款103万元,五保定救大米6万千克;临时救济大米1140千克、被子338床、太空衣343件、夹克衣服64套、保暖衣360套、羊毛衣333套套、棉鞋342双、夏凉被10张、毛巾毯1张、蚊帐4床、t恤衣裤11套、解放鞋355双、棉衣311件;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对象46户、69人、发放救助资金27.4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616户、1507人、发放救助资金227.21万元;为324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136.53万元、慰问金9.81万元;为1206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81.06万元;为317名重度残疾人、192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残疾补助款26.9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办理338人,新增领取294人,新签订代扣代缴三方协议433人,发放养老金8429人,完成征缴12804人共159.8万元,完成年满60周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8000余人的信息化认证工作;完成全镇4.8万余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完成了711人的退休人员年审验证工作;完成城镇新增就业5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750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80人。

扶贫攻坚

2017年,大圩镇建档立卡贫困户768户2432人,西马、下张2个行政村为贫困村。2017年,西马行政村贫困村脱贫摘帽;全镇完成脱贫户135户452人脱贫验收工作。全镇全年发放产业扶持资金570户(含2015年退出户95户),每户2000元,共发放112万元。扶持资金57.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0万元开展扶贫基础设施建设。

文化

2012年12月17日,大圩镇熊村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列入第一批传统村落名录。

2013年8月26日,大圩镇上桥村委会上桥、廖家村委会毛村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列入第二批传统村落名录。

2016年12月9日,大圩镇宝镜村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列入第四批传统村落名录。

2019年6月6日,大圩镇秦岸村大埠村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列入第五批传统村落名录。

旅游

风景名胜

综述

大圩镇风景名胜有万寿桥、虎岩、清真寺、江西省、湖南会馆、青石板街、毛洲岛以及明清时期的古民居等,其中桂林古东瀑布景区、漓水人家景区、桂林市逍遥湖景区和大圩古镇为AAAA级景区。

逍遥湖景区位于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距市区20千米,距漓江2千米,占地3000亩,游览线路长约3千米,属于以山林、山溪、山间之湖组成的自然生态景区。逍遥湖景区

漓水人家位于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距市区约15千米,景区依山据水,规划建设面积600多亩,共有各类古建筑约200栋,总投资3亿元。

获得荣誉

2005年9月16日,大圩镇被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列为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2021年8月25日,入选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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