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峪街道 :北京门头沟区辖街道

更新时间:2024-09-20 19:03

大峪街道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街道办事处位于区委、区政府所在地,辖区面积4.4平方公里。地区内有11条大街,常住人口26578户,75414人,设34个社区居委会;辖区内有机关、学校、医院、金融、企事业单位300个,中、小学校12所,医院3所,托幼园所4个,体育场馆2处。辖区交通发达,公路贯穿南北,是全区政治文化中心。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大峪街道常住人口为87097人。

组织建设

办事处内设组织部等14个科室,经过机构改革,机关公务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发生了可喜变化,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贴近基层,为群众服务的力度逐年加大。

办事处所辖社区居委会39个,按社区党建要求,实现了一居一支。居委会与党支部合署办公,开展了一系列富有创造性内容的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勇于开拓、献身社区、服务百姓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人口

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大峪街道常住人口为87097人。

行政区划

,大峪街道辖40个社区(德露苑社区、月季园东里社区、月季园社区、月季园二社区、新桥南大街社区、双峪二社区、双峪社区、向阳楼社区、向东社区、向阳东里社区、龙泉花园社区、剧场东街社区、河滩西街社区、增产路社区、龙门河滩社区、黑山西街社区、空心砖社区、由字房社区、西南横社区、建井社区、坡头东街社区、新自建社区、坡头西街社区、坡头南街社区、南路一社区、南路二社区、南路三社区、峪园社区、峪园南里社区、永新社区、桃园社区、增产路东社区、东南横社区、黑山东街社区、新桥路社区、新桥街西社区、新楼社区、大峪街社区、承泽苑社区、中门花园社区)。

110109001:~001 111德露苑社区 ~002 111月季园东里社区 ~003 111月季园一区社区 ~004 111月季园二区社区 ~005 111新桥南大街社区 ~007 111双峪社区 ~008 111向阳社区 ~010 111向阳东里社区 ~011 111龙泉花园社区 ~012 111剧场东街社区 ~014 111增产路社区 ~016 111龙门河滩社区 ~017 111黑山西街社区 ~019 111黑山南区社区 ~020 111由字房社区 ~022 111建东社区 ~024 111新自建社区 ~025 111坡头西街社区 ~027 111南路一社区 ~028 111南路二社区 ~030 111峪园社区 ~032 111永新社区 ~033 111桃园社区 ~034 111增产路东区社区 ~035 111黑山东区社区 ~037 111新桥社区 ~038 111新桥西区社区 ~050 111大峪街社区 ~051 111承泽苑社区 ~052 111中门花园社区 ~053 111绿岛家园社区 ~054 111绮霞苑社区 ~055 111滨河西区社区 ~056 111葡东社区

历史沿革

1957年建大峪街道,1958年并入门头沟区公社,1962年复设大峪街道。1996年,面积4.4平方千米,人口5.4万人,辖河滩西街、剧场东街、新桥大街,向阳一区、二区、三区,向东、向阳东里,双峪一区、二区、三区,南大街一区、二区、三区,月季园一区、二区、三区、四区,月季园东里一区、二区,新桥路一区、二区,新楼、大峪村,南路一区、二区、三区,峪园、峪园南里、高层、高家园、东建井、西建井、东南横街、西南横街、光明楼、坡南东区、坡南、坡头东街、坡中、坡西、新自建、增产路南街、增产路北街、增产路、增产路东区、一西街、二西街、东由字、西由字、东空、西空、黑山大街、黑山东街、龙门河滩、矿内56个居委会和地勘队、局医院、房管局、邮局、电信局、水利局、卫生局、武装部、装潢厂、矿山机械厂10个家委会。

2002年,大峪街道面积5平方千米,人口5.71万人,辖月季园二区、德露苑、永新县、峪园、南路一区、南路二区、南路三区、东建井、坡头南街、大峪前街、峪园南里、桃园、新桥、新桥街西、黑山东街、东南横、龙泉花园、大峪中街、大峪后街、龙门河滩、增北、坡头西街、永自建、西建井、坡头东街、西南横、空心砖、由字房、一西街、二西街、增产路、增产路东区、河滩西街、剧场东街、向东、向阳楼、向阳东里、双峪、双峪二区、新桥南大街、月季园东里、月季园一区42个社区,办事处驻增产路46号。

主要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的地区性、社区性和群众性工作负总责,承担制定本辖区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以及组织、指导和协调的职能。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负责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3、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基础建设;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拥军优属、殡葬管理;负责残疾人、老龄工作;做好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对专业管理部门派驻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参加辖区内新建居住区配套公共设施的验收工作。

4、负责制定本街道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管理好社区公共事务;组织和发动广大居民和驻地单位进行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负责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体育、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经济的综合协调工作。

5、负责编制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外来人口以及人口租住房屋的综合管理。

6、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小区创建活动;负责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7、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等工作。

(2)协助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民防空、防自然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节水、环保工作,检查、监督居民违法建设、违章占地、私房翻建等各项工作。

(5)协助做好社会劳动力资源的配置和管理。

(6)参与居民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完善、检查、督促、落实工作,并加强管理。

8、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参考资料

北京市门头沟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_统计公报._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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