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旅游局 :大连市旅游局

更新时间:2024-09-20 19:22

大连市旅游局,曾为大连市政府组成部门。

2017年5月,大连市旅游局更名为大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年1月25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正式挂牌。根据市委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新组建的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整合了原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文物局)的文化、广播电视和文物管理职责,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大连市广播电视局、大连市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大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旅游局职能简介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我市有关旅游法规与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旅游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开发。

(四)研究和推进旅游业体制改革,协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

(五)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及旅游统计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管理全市发展旅游事业的投资和旅游业利用外资工作的有关事项。

(六)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设施、旅行社的设施标准与服务标准;对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

(七)管理全市居民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相关事务,研究掌握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的发展规模;归口管理全市旅游涉外邀请函发放和旅游签证,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工作。

(八)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九)负责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教育,贯彻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按规定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各级岗位资格考试认证;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旅游产业处:指导区市县旅游工作;负责旅游业招商引资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按规定负责旅游景区景点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工农业旅游工作;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旅游交通工作。

人事教育处:研究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培训和导游人员年审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

综合规划处:编制全市旅游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旅游资源的普查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旅游重点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管理市拨旅游专项经费;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统计和旅游财务信息工作;负责黄金周旅游组织接待的协调工作;对旅游行业重大项目、重要课题和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旅游行业体制改革及旅游理论研究工作。

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档案、信访、接待、安全保卫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旅游信息工作等。

宣传促销处:主要职能、业务范围:围绕全市旅游中心工作,制定宣传促销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国内市场的促销工作:研究、提供国内旅游市场动态信息,做好旅游线路和旅游活动的策划、宣传资料的编写、收集、归档,搞好旅游理论研究,负责大型旅游活动组织与协调工作。

质量规范与管理处:主要职能、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国家确定的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游乐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制定地方旅游服务质量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开办旅行社的审核、报批、管理工作;负责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经营单位和旅游者合法权益;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管理和提升工作;负责市内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边境旅游的管理;监督、检查旅游保险实施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管理,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工作;指导旅游业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处:主要职能、业务范围:研究编制海外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海外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国际市场的促销工作和旅游产品的开发与促销活动;研究、提供国际旅游市场动态信息;承办旅游外事工作和旅游签证的有关工作。

参考资料

大连市旅游局正式更名为大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大连新闻网-今日头条.2022-08-08

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正式挂牌成立.半岛晨报-今日头条.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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