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皇嘉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天津皇嘉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4-09-20 16:16

天津皇嘉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简称“皇嘉贵金属”)是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综合类注册会员(行号:133),工商注册资本两亿元。公司拥有雄厚的财政实力和广阔的社会资源,管理经验丰富,致力为客户提供诚信、优质、专业的贵金属买卖服务和金融投资顾问服务。

关于皇嘉贵金属

公司专门设立金融技术部,有经验丰富的金融专家和从事贵金属投资多年的资深分析师组成团队,每日为客户提供专业可靠的市场走势分析,以满足个人、公司投资贵金属之需求,协助客户正确、合理投资并取得丰厚回报。

2006年中央政府批复天津滨海新区作为中国现代金融业试验田,天津滨海新区推出符合市场所需要之金融产品,其种类不断扩充,特别是具有与国际贵金属交易制度完全接轨的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其交易规模在短短两年时间已经位居国内前茅。如此大量之交易全赖天津市有国内最严谨之金融监管规例所保障,这是皇嘉贵金属从各地金融中心选择和扎根于天津之原因。取得天津贵金属所贵金属业务资格必须通过严格的业务审核以及评估,作为正规注册交易商,在财政、客户交易及整体操作上均保持最高的专业标准与操守,公司业务行为亦受国内法律、天津贵金属交易所规例及财务报告制度的严格规定及监管。

本公司所有交易都通过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合约买卖均获交易所监管,投资者更可以凭借有关合约交易编码于天津鼎信数据托管网站(第三方金融交易监管)进行查询,交易完全透明,确保投资者的利益。我们本着持续发展为基石,在稳健及务实中竭力提升公司的专业水平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务求令投资者及合作伙伴在经营过程中安心投资及能准确地把握每个黄金机会。

交易所独自开发的贵金属交易平台是一个高效、安全和具备卓越功能的多元产品在线交易平台;为您提供与专业交易员所享有同等的交易工具,以及页面简单、速度快捷、随时进入市场交易的系统。皇嘉贵金属承诺不为任何客户的交易单子的交易速度,买卖限额设置障碍,客户的交易单全部直达交易所贵金属市场,充分的保证了客户交易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因此其交易稳定性与安全性远超同类产品,在国内金融市场上享有极高的美誉。目前可以提供最高12.5倍杠杆,最低1手黄金或者1手白银之合约单位进行交易。

交易品种介绍

天津皇嘉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推出实物白银投资银锭和实物黄金投资金条,面向投资者开展基于标的金条、银锭的“卖出+回购”业务。标的金条成色为99.99%,规格为200克/条;标的银锭成色为99.99%,规格为15公斤/锭。金条银锭皆由交易所指定的国内知名生产厂商生产。

投资者可以现货全额交易和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两种方式参与“实物黄金投资金条”和“实物白银投资银条”业务。

现货全额交易,指本公司以现价、全款向投资者卖出或者由投资者买入标的金条、银锭的交易品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或网络交易系统参与该业务,也可以在本公司的营业网点直接购买或者回售标的金条银锭。

延期交收交易是指金商按即时价格买卖标的金条,实物交收延迟至第二个工作日后任何工作日执行的交易品种。交易时支付投资者一定比例的交易预付款,实物交收时结清剩余货款。投资者可通过电话或网络交易系统参与该业务。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推出的“实物黄金投资金条”延迟交收交易——“天通金”的特点:

1、全国唯一采用近24小时交易的金融衍生品;

2、全国唯一采用国际同步报价的金融衍生品;

3、全国保证金利用率最高的金融衍生品;

4、全国唯一采用做市商交易机制进行交易的金融衍生品;

5、客户资金由银行进行第三方托管;

6、T+0交易,可即时买卖;

7、交易费用低;

8、双向交易,可以做多做空;

产品交易规则

1. 天通金天通银买卖交易时间

2. 合约单位

天通金每份合约单位为1000克,买卖最小合约为1000克1手,一次买卖不能超过10手,持仓量不能超过200手(截止至2011年11月),最小价格波幅为0.01元/克,每日买卖点差等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万分之八(固定)。

现货白银每份合约单位为1500克,买卖最小合约为1500克1手,一次买卖不能超过50手,持仓量不能超过500手(截止至2011年11月),最小价格波幅为1.00元/克,每日买卖点差等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万分之八(固定)。

3. 保证金规定

基本保证金是一种履行合约的保证金,相当于合约交易额的8%(杠杆比率放大12.5倍)至40%(杠杆比率放大5倍),投资者应当选用适合自己的杠杆比率。

天通股份金现时每份合约/每张合约的基本保证金为每份合约总值的15%。(截止至2011年11月)

现货白银现时每份合约/每张合约的基本保证金为每份合约总值的8%。(截止至2011年11月)

注:交易所有权因应市场情况随时更改基本保证金水平。

4. 锁仓

锁仓是对同一贵金属合约,在同一时间持有不同的价位的空单及多单合约,暂时锁定浮动盈亏。

注:由于「锁仓」往往会增加投资成本,本公司不建议投资者采用此策略。

5. 限价

止赢限价是指在某价格买入或卖出的限价,限价基本上包含了两个变更,价格及时限。

因应不同的条件下,客户对获得平仓 卖出的最大价格 或 买入的最小价格 作出限制。

止损限价是指在某价格买入或卖出的限价,而且也包含同样的两个变更,价格和时限。

当市场到达一个预定的价格时,能止损平仓,让客户在市况不利时,限制资金的潜在损失。

当市场上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的止损限价单是没有百分之一百保证能以原先设定的价格执行。

6. 假期前后 / 星期五收市

假期后,黄金市场可能受外围消息影响而大幅高开或低开,为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凡于星期一至五的任何一天提早收市或出现假期,客户在本公司交易平台系统内的「所有未成交 挂单」将自动取消,客户需於下一交易日自行重新输入限价单。

清算

客户账户实行集中的资金清算原则。“集中”是指由交易所和托管银行对客户资金统一进行清算。客户在交易所指定的银行开立资金清算账户(保证金账户);资金托管银行根据交易系统每日结算数据(结算时间为次日凌晨4:00至6:00),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金划转。客户可通过交易系统实时查询资金清算明细数据,如有异意,可在24小时内向交易所提出复核申请。

交割

现货全额交易前,客户必须在交易所指定账户存入与欲购买金条等值的人民币资金,买入的金条可选择提货或再次卖出;客户如需卖出已提货的金条,可直接通过公司柜台卖出。延期交收交易的实物交割地为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持有黄金多头的客户在每个交易日上午10点至下午4点可向公司进行提货申报(客户在此之前须向其保证金帐户内存入足额货款),提取实物黄金;持有黄金空头的客户在每个交易日上午10至下午4点向公司进行交货申报,将金条交与公司,结清货款,完成交割。客户申请交割实物黄金的数量须为1000克的整数倍,最少交割数量为1000克。具体交割数量及交货、付款期限如下:

注:构成交收违约的,由违约方根据保证金比例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交易管理

1、保证金制度

客户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委托银行进行封闭管理。托管银行根据交易所交易系统,对客户交易保证金每日进行结算。交易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的预付交易保证金成交总金额的8%。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会由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需要进行调整,交易所会通过其内部交易系统、网站或其他方式,提前一个交易日予公告。需要注意的是,此公告一经发送即视为收到。自发送公告之日的次日结算时,客户的所有持仓均会按照调整后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结算。

2、强行平仓

账户的买入和卖出的风险率是衡量风险情况的标准,风险率=客户权益÷买入和卖出占用交易保证金,当客户的账户风险率小于100%时,交易系统会提醒客户需要追加交易保证金,否则只能减少持仓量,直至账户风险率等于或者大于100%。当账户风险率达到50%时,客户持仓单就会被强行平仓。

风险提示

1、投资须谨慎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黄金延期交收交易具有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不适合于利用养老基金、举借债务、银行贷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进行投资的投资者。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黄金延期交收交易只适合于以下投资者:

A、投资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B、能够充分保证、同意和理解一切有关于此交易的风险,并且在经济,生活等其他方面有能力 承担所有风险的投资者。

C、由于此交易的高风险性,若投资者的所有账户余额全部损失,仍不会改变其正常的生活方式。

2、价格波动的风险

由于黄金是具有金融属性的特殊商品,因此其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国际经济形势、美元 汇率、相关市场走势、政治局势、原油价格等等。这些因素对黄金价格产生影响的机制非常 复杂,投资者在市场操作中难以全面把握,并且信息采集的渠道并不明确,存在不对称性,因而出现投资决策失误的可能性较高。如果投资者在出现投资决策失误时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则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

3、交易风险

投资者需要了解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黄金交易是一种低保证金和高杠杆比例的投资,其高风险性 决定了此种交易可能导致快速的盈利和亏损,在建仓的方向与行情的波动相反时,会造成较大的亏损,同时根据亏损的程度需要不断的随时追加保证金,投资者必须有条件满足这种随时追加的 要求,否则其持仓将会被强行平仓,导致投资者的损失。行情报价由交易所以伦敦现货黄金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国内黄金市场价格及中国人民银行 人民币兑美元基准汇率,连续报出现货黄金的人民币买价及卖价,其价格可能会与其他途径的 报价有微弱的差距,交易所并不能保证其交易价格与其他市场保持完全的一致性。投资者在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内,通过网上终端所提交的市价单一经成交,即不可撤销,投资者 必须接受这种方式可能带来的风险。投资者通过会员以电话的方式下市价单,一经会员交易部报价确认成交后,此市价单即不可 取消,投资者必须接受此种报单方式有可能带来的风险。投资者的成交单据必须是建立在自己的自主决定之上,交易所、会员以及任何个人通过自己的 经验所做出的对于市场行情的研判,仅为个人建议并非保证,同时也不构成任何要约,由此而 造成的交易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电话以及电子交易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偶然性的明显的错误报价,交易所可能事后会对 错价及错价产生的盈亏作出纠正,由此而造成的交易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不可抗力风险

任何因交易所不能够控制的原因,包括地震、水灾、火灾、暴动、罢工、战争、政府管制、国际或国内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其他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不可抗力 事件,都有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影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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