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府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0 18:28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挂市城市管理局牌子。

机构简介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行使经省政府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公安交通(人行道违法停车)、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水行政、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陆域渔政、林政、教育、商务、旅游、价格、体育管理等21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具体事项将于2017年年底逐步划转到位。

主要职责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是主管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供气、供热等城市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目前局机关有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法制处、执法指导处、执法督导处、执法指挥处、规划改革处(科技装备处)、行政审批处、市政公用管理处(应急监管处)、园林绿化管理处、市容环境管理处等处室,并按规定设置直属机关党委、团委。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城市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燃气热力,下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经省政府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综合行政执法的职权划转与调整根据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实施。

(三)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全市的执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定并监督实施执法责任制度。组织开展案卷指导审查和评议工作。承办相关投诉举报和复议应诉工作。

(四)负责组织全市性重大或专项综合执法活动。负责查处市区范围内重大、疑难、跨区域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直接查处的案件。组织或参与相关的联合执法活动。

(五)统筹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案件办理、队伍(含辅助人员)建设、基层机构及其装备建设等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六)组织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执法协作配合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划分并监督实施。承担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间和领域内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调和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执法预警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体系。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综合(专项)行动方案。依法组织或参与编制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燃气热力等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八)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综合考评,研究部署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和改革措施。负责城市市政养护、园林绿化养护、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燃气热力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管理制度规范、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九)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市级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指导监督考核区县(市)和协同网络单位开展智慧城管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工作。

(十)监督指导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和设施养管工作。负责市本级行政审批,承担市管设施的日常管理和保修期后维护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参与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竣工验收、移交界定、过程跟踪、运行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运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行业领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市本级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年度管理资金、维护维修资金及专项整治资金等经费计划、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行业市场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行业领域的经营许可和特许经营。指导协调养护作业招投标工作。联系有关协会。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深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综合行政执法政策、装备等要素的保障力度。完善与业务主管部门、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协同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含辅助人员)建设。指导协调基层一支队伍执法。推进“非接触性”执法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按照一级执法主体的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属地为主的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大对案件办理工作的审(抽)查指导力度,必要时进行直接查处。

2.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城市管理应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进一步打造“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工作机制,构建市级决策、区县(市)实施的统筹机制,把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手段和要求贯彻落实到综合执法与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社会化水平。深入推进系统内“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政策制定、审批审查、批后监管、技术鉴定等具体的管理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承担职权范围内的案件认定、鉴定及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移送等职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履行后续监管、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 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信访、后勤接待等工作。牵头年度目标考核考评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办工作。承担市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牵头工作。

(三)宣传教育处。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及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培训

和政工职称评审工作。配合做好统战、侨务和对台等工作。指导城管义工协会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挂审计处牌子)。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部门预决算及资金管理、维护资金年度计划及决算审核、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统计及节能管理等工作。

(五)大韩民国法制处。组织起草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执法办案规范建设工作,并组织指导检查。

(六)执法指导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以更大力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制定综合执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协调执法联动和执法保障等。承担综合行政执法综合牵头工作。

(七)执法督导处。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及基层基础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对执法活动中的违纪违规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做好综合行政执法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

(八)执法指挥处。拟订综合行政执法阶段性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和督查专项执法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直管案件的查处。负责重大案件、上级批示案件的督办。负责处置执法活动中的突发事件。统筹组织协调重大活动保障。承担“违停处置系统”运行管理工作。

(九)规划改革处(挂科技装备处牌子)。组织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牵头修订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调研及改革,指导协调所属单位的改革工作。负责科技装备、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工作,指导智慧城管工作。牵头精细化管理工作。

(十)行政审批处。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招投标体系建设,牵头招投标工作。负责行业养护市场培育及诚信体系建设等。指导区县(市)开展相关工作。承担“最多跑一次”改革、服务企业等工作。

(十一)市政公用管理处(挂应急监管处牌子)。负责市政养护、燃气热力行业管理的相关工作。依法开展燃气热力行业的特许经营、经营许可及资质管理工作。统筹城管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维稳、防灾应急等工作。牵头做好本系统抗台防汛等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

(十二)园林绿化管理处。负责园林绿化养护行业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城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牵头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城市品质提升等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

(十三)市容环境管理处。负责市容环卫行业管理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依法开展本行业的经营许可及特许经营管理。指导建筑渣土的运输处置工作。牵头做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区扫雪除冰等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直属单位

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

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

宁波市园林绿化中心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宁波市公用事业指导中心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督察支队(市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

宁波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

参考资料

中共宁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定规定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规定.中共宁波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12-02

主要职责.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12-02

内设机构.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12-02

局属单位.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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