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全省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

更新时间:2024-09-20 23:49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952年9月,安徽省合作总社成立;1954年9月,改名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83年,安徽省供销合作社由行政单位改为经济组织,并更名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名称沿用至今。

组织机构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供销社)是参公管理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关设有理事会、监事会,职能处室8个,所属企事业单位3家。截至2020年底,省社机关编制数60个,在编在岗56人。全省共有各级联合社96个,包括省社、16个市社、79个县级社;全系统职工24.48万人。其中,省供销社所属省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1992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省供销商业总公司,2019年9月份由原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改制而成,注册资本30亿元,主要从事农资、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业务。2020年供销集团汇总销售收入421.13亿元、利润6.64亿元,现拥有控股企业8家,拥有上市公司2家、高新技术企业7家。

省社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社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制订全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

(二)承担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国总社委托的任务,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及其他大宗农副产品的储备进行组织和管理;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三)向全国总社和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意见和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努力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五)指导成员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增强联合社服务功能,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托管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参与乡村治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六)指导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联合合作,增强服务功能,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七)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

(八)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管理者和经营者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依法履行股东、资产管理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九)对有关行业的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

(十)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参加上级社的活动,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省社发展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服务“三农”,全心全意谋发展,千方百计稳增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在2012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荣获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位居全国第四。2012年,全系统实现销售1324.49亿元,增长33.65%;实现利润23.19亿元,增长36.36%;资产总额635.10亿元,所有者权益161.28亿元,分别增长21.48%、27.88%。此外,全系统社会贡献总额达54.79亿元,上缴税金18.11亿元,继续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经济实力、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2023年7月10日下午,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与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合肥市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合作经济指导处

综合业务处

财务会计

审计处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工作处

直属单位

安徽省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安徽省社机关服务中心

参考资料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08-09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能和任务.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08-09

安徽省农行与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今日头条 - 金台资讯.2023-07-12

政府信息公开.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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