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更新时间:2023-09-25 14:24

安徽省青年企业家协会,是全省性的青年企业家的群众组织,是共青团联系青年企业家的桥梁和纽带,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安徽省企业家联合会、安徽省青年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共青团安徽省委。本会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安徽省民政厅。

协会简介

安徽省青年企业家协会(英文译名为:AnhuiYouthEntrepreneurs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AHYEA。本会的会刊为《青年徽商》,英文译名为:《YouthAnhuiBusiness》。)。

本会宗旨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服务青年企业家成长发展,团结带领青年企业家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勇当安徽省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先锋。

基本任务

一、开展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帮助青年企业家提高经济理论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青年企业家健康成长;

二、帮助青年企业家加强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校的联系,为青年企业家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技术、资金等服务;

三、通过举办经贸考察协作活动,组织青年企业家与国内外的有关团体、企业家尤其是青年企业家进行合作交流,促进青年企业家之间的经济协作;

四、反映青年企业家的意愿,维护青年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五)、培养、推介、表彰、宣传优秀青年企业家典型,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青年企业家典型;

六、引导青年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为促进安徽省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七、协会紧密结合安徽经济发展的形势,加大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发展会员的力度,优先发展非公经济领域青年企业家。

八、指导各级青年企业家协会组织开展工作。[1-8]

协会领导

会长

安徽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

王琦

副会长

(排名不分先后)

1.刘庆峰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黄化锋 铜化集团董事长

3.杨安国 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4.汪宏坤北京华威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5.周伊凡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6.葛昕厂安徽金大陆集团董事长

7.刘义富 安徽省路网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8.王建中 中国移动安徽公司副总经理

9.杨万总 安徽万总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

10.曾平 浙江圣大建设集团安徽分公司总经理

11.潘保春 合肥合肥荣事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董事长

12.张世成 安徽长润集团董事长

13.王坤 安徽华力建设集团副董事长

14.后博 安徽江淮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15.孙方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16.宋春红 安徽山水空间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17.严建文 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8.何宏满 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吴文胜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副董事长

20.汪海 合肥肥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1.沈基水 安徽同庆楼投资集团总经理

22.单强 共青团安徽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23.周剑峰 安徽泰华(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4.范立新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25.侯正喜 芜湖国氢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6.唐礼亮 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7.唐琪明 马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28.徐强 安徽中兴继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9.钱东升 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0.戚少猛 安徽省蓼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31.梁金辉 古井集团总经理

32.翟凌云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总经理[1-32]

会员组成

本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实行届期制。

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经营管理才能;

二、遵守协会章程,热心协会工作,积极为协会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三、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四、在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中国公民或长期在皖工作的外籍人士;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

六、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业绩突出,企业规模和企业综合效益在本地区或本行业有较大影响。

七、个人会员所在企业符合建团条件的,须在协会秘书处或者当地共青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成立团组织。[1-7]

个人会员入会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入会申请(填写由本会秘书处统一制作的入会申请表);

二、推荐。县级以上(含县级)团委、济南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和省企协秘书处有推荐会员的权利;

三、考核。县级以上(含县级)团委或青企协、省企协秘书处及申请人所在企业须填写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审批。本会秘书处审核后报会长批准;

五、入会。本会秘书处向新会员下发入会通知书,并颁发会员证。[1-5]

会员权利义务

个人会员权利

一、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二、在本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接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1-4]

个人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维护本会的声誉;

四、按本会规定缴纳会费;

五、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1-5]

各会员所在单位要在协会的领导下,围绕服务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共青团组织开展的工作项目或活动。凡承认本会章程的各市和有关行业的青年企业家协会组织,经同级团组织同意后,均可申请入会,经本会会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成为团体会员。

团体会员权利

一、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二、享有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三、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团体会员的会长、秘书长分别担任本会席位常务理事、席位理事。团体会员认为有必要变更席位常务理事、席位理事时,须向本会秘书处提出变更申请并报会长办公会议批准;

五、可按要求推荐本会理事、常务理事人选。[1-5]

团体会员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维护本会声誉;

四、积极向本会推荐个人会员;

五、召开会员大会前,须事先与本会秘书处协商并经本会秘书处批准;

六、团体会员的个人会员须在本会秘书处备案。[1-6]

会员大会召开前,本会秘书处对个人会员进行重新认定。会员年龄超过45周岁,自动退会。对协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会员(含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可授予“荣誉会长”称号。协会邀请“荣誉会长”继续参加协会活动,指导协会工作。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都有退会的自由,退会前应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由会长办公会确认。退会后的个人会员应交回会员证。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经本会秘书处审核,会长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

组织机构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一般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报共青团安徽省委批准。提前换届最长不超过半年,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会员大会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问题;[1-2]

修改章程

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选举理事会。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天津市重庆商会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每届任期与会员大会一致,理事可以连选连任。理事因故不能参加表决时,可委托代表参加表决。理事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理事会职权

一、筹备组织会员大会;

二、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四、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五、届中增补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增补比例不得超过20%;

六、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七、行使会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1-7]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并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代行理事会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须有二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常务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本会实行会长办公会议制度。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办公会议领导协会日常工作。会长办公会议由本会会长、荣誉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由会长或会长委托执行会长、秘书长召集。根据需要,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可以列席会长办公会议。会长办公会议须有一半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会长办公会议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

二、研究、讨论、部署协会重大工作事项;

三、听取会长、副会长年度工作述职;

四、增补荣誉会长、特邀副会长、特邀常务理事、特邀理事,确定季度执行会长,任免副秘书长和各内设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

五、吸收团体会员;

六、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七、决定对违纪会员和不履行职责的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的处理。[1-7]

本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由共青团安徽省委推荐,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秘书长一般由副会长兼任。会长领导协会全面工作,执行会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执行会长实行季度轮流担任制,主要配合会长做好协会轮流期的工作,策划、领办、组织协会季度活动。换届时可有不超过二分之一的副会长连任。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士担任本会顾问、特邀副会长、特邀常务理事、特邀理事。

理事会组成人员必须切实履行其职责,在担任本职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撤销其职务;不按时缴纳会费的,劝其辞去担任的职务;理事、常务理事连续三次不参加协会活动的,免去其担任的职务;副会长事先未经会长批准并连续两次不参加会长办公会议的,劝其辞去副会长职务。上述事项的处理,由本会秘书处提出意见,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生效,处理结果由本会秘书处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

本会设立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秘书长若干名,人选由本会秘书长提名,会长办公会议决定。专业委员会围绕协会中心任务,可依照本章程,制定单独的条例,根据会员需要开展工作。

本会设立秘书处,作为本会主要办事机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副秘书长实行聘任,由秘书长提名,经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秘书长是本会的法定代表人。

秘书处职责

一、执行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和会长办公会议的决议;

二、实施工作计划;

三、负责会员管理工作,为会员提供具体服务;

四、依照本会章程规定发展会员;

五、管理经费收支;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1-6]

会徽

本会的会徽与中济南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的会徽相统一,为奋飞的普通海鸥环抱着两颗闪光的金星,海鸥的翅膀又形成象征企业的齿轮;意喻着本会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奋勇搏击,不断进取,摘取“青年企星”和“企业之星”。会徽的整个造型由“青企协”三个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QQX”组成。各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的会徽要与本会的会徽相统一。本会也可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符合本会特色的会徽,与上述会徽并存使用。

本会及各级青年企业家协会组织在召开大会、举办重要活动时必须悬挂会徽。个人会员可以佩戴会徽。会员证、会员名片、有关重要宣传物品等可以使用会徽。

个人会员佩戴的会徽由省济南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负责统一制作,任何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不得擅自制作。

财务管理

经费来源

一、个人会员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1-4]

其他合法收入

会员交纳会费的数额根据会员在协会中的不同职务实行级差会费制度。个人会员会费每届3000元,理事会费每届6000元,常务理事会费每届9000元。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本会的财务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附则

一、本章程的修改,经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共青团安徽省委审查同意,并报安徽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

二、本章程经本会第七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三、各级地方青年企业家协会组织可以在本章程的框架内,结合实际,制定协会章程。

四、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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