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教育局 :宜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1 01:27

宜都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宜昌市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枝城市教育局办公地址是湖北省宜都市长江大道59号。截至2024年6月,宜都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张祖华。

机构简介

根据宜都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都办发〔2019〕17号)规定,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宜都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宜昌市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教育系统的党群工作、宣传思想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按照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管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案和管理办法;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五)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促检查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的落实情况;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地方课程教材;统筹和指导全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六)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负责全市各类学校的设置、合并、撤销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的审验和发放工作;指导全市成人教育工作;联系高等院校;负责全市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与成人教育学校(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落实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考核乡(镇)处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开展学校督导评估工作。

(十)检查、指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工作、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的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宜都市教育局(机关)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股室7个,具体为:局办公室,督导办公室,基教股,教师管理股,政策法规股,综治股,计划财务股。

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负责文件制发、运转和管理;负责局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负责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整理、分解局党政办公会议拟定的各项任务和督办落实;负责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对外交流、信息报送、档案保密及局机关学习教育、绩效考核、治安保卫、后勤服务、老干工作、重要接待和各项保障工作。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督导办公室

根据国家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和中小学督导评估工作;承担上级教育督导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市和本局教育责任目标考核的相关筹备工作,并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规及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行;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负责区域教育现代化和中小学幼儿园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培训督学及督导工作人员,开展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负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基础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拟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抓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工作,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育质量;指导学校德智体美劳教育和校外教育、卫生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和民办基础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考试招生入学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学籍管理、毕业证颁发和审定教学用书、教辅资料;负责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和民间团体管理;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工作;指导协调高中毕业生入伍预征和高中学生军事训练,负责“双拥”工作;指导文明校园创建。

教师管理股

承担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教师资格,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设置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总编制以内的机构编制安排及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的奖惩,名优教师的培养、推荐、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交流工作;负责考核、选拔、配备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局属教育单位领导班子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管理、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退休教职工和离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目标责任奖管理;承担教育事业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规和各项规范、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登记及档案移交工作。

政策法规股(政务服务股)

负责教育改革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综合性教育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和未成年人托管园监管。

综合治理股

负责检查、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日常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组织学校开展校园安全创建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计划财务股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市学校布局调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选址、施工质量监督、危房改造鉴定;制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有关政策,统计并监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以及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编制市级财政教育事业费的预决算,负责上级补助的教育专项经费的分配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收费、国有资产及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教育的综合统计与分析,管理全市教育基本信息;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各级各类教育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宜都市教育局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参考资料

宜都市教育局.宜都市人民政府.2024-06-03

宜都简介.宜都市人民政府.2024-06-04

宜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宜都市人民政府.2024-06-03

宜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宜都市教育局办公室 .宜都市人民政府.2024-06-03

宜都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办公室.宜都市人民政府.2024-06-03

宜都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宜都市人民政府.2024-06-03

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股.宜都市人民政府.2024-06-03

宜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宜都市教育局政策法规股(政务服务股).宜都市人民政府.2024-06-03

宜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宜都市教育局综合治理股.宜都市人民政府.2024-06-03

宜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宜都市教育局计划财务股.宜都市人民政府.2024-06-03

宜都市教育局荣获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湖北教育新闻.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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