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林乡 :黑龙江牡丹江林口县下辖乡

更新时间:2024-09-20 11:57

宝林乡隶属林口县管辖。位于县境南部,西与海林市毗邻。图佳铁路铁路从境内通过。乡政府驻地距县城37公里。

简介

历史

宝林乡名来源于驻地村名。宝林村,因开发时当地森林茂密、盛产木材而得名。中华民国时期,隶属宁安市管辖。东北沦陷后期,隶属柳树河子村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1月划归五林县,分别隶属仙洞区和柳树河区。1948年10月,划归海林县,隶属仙洞区和七星区。1949年9月,改隶第二区和第四区。1956年设置宝林乡,1958年撤销。1961年由柳树、朱家、龙爪公社各划出部分生产大队,组建宝林公社。1984年政社分开,改为宝林乡。

占地面积

宝林乡总面积40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6万亩。

经济发展

经济形式

以农为主,多种经营。乡办工业有砖厂、采石场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1467万元。

村庄信息

宝林乡共辖宝林、泉眼、七星、柳毛、绿山、滨海、合发、富民县、宝山、二北沟、柳宝、战斗、远征、光明、楚山、双宝、小滨海等17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23万人,其中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3%。乡政府驻地宝林村。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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