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

更新时间:2023-10-25 15:46

满族是中原地区55个少数民族之一,中国境内有人口10423303人(2020年数据)。满族分布于中国各地,其中以东北三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北京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居多,新疆、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地也散居着满族人。满族有自己的民族语言文字满语和满文,满语和满文曾作为清代的官方语言文字长期使用,清中期后随着满族汉化程度加深,满语和满文逐渐被弃用。如今仅有少数人群尚能使用满语、满文,但其语言特点在北京和东北地区的汉语中影响深远,满文记录和保存了大量的文化遗产,对于研究满洲通古斯语族具有重要的价值。

满族的起源可追溯至古肃慎人,战国以后,肃慎人被称为“挹娄”,他们主要以渔猎为生。隋唐,肃慎与挹娄人的后裔又先后被称为“勿吉”“靺鞨”,唐时靺鞨人建立了“渤海国”政权。五代十国时,黑水靺鞨开始被称为“女真”。后来,女真这一称呼取代靺鞨,一直沿用到明代末年。辽代时,女真人可分为三部分,生女真、熟女真、回霸女真,此后生女真完颜部崛起后,建立了金朝。元灭金后,部分女真人南迁,迁移到吉林省东南部和辽宁省东部山区。到明代时,女真人按照地区大体划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东海女真,其中建州女真、海西女真便是后来满族的核心组成部分。同时,女真人开始走向定居生活,逐渐从狩猎经济转为主要从事农业,辅之以狩猎和采集生活。1613年,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建立后金。1635年,皇太极下令将族名定为满洲。1644年,清军入关,开始了中国的满族统治时期,为了扩大和巩固满族在政治经济学上的封建特权,清代制定了一系列以民族压迫为形式的阶级压迫政策,汉、满地位极不平等。康乾时期,满族人统治疆域空前辽阔,满族人口也大幅增多。1912年,清朝廷覆亡,满族在中国的统治随之结束。在这之后,农村地区的满族,以东北地区广大农村较为集中;生活在城市中的满族,在东北主要集中在各大城市中。后,满族人民掀起了抗日热潮,参加义勇军、抗日会及红色游击队等组织,打击侵略者。东北被日军占领后,在日本帝国主义的压迫下,满族人生活极为贫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满族”正式成为族称,不再称“满洲”,并陆续成立了一批满族自治县(市)、乡(镇),随着经济的发展,满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显著提高,在文学、艺术、科技方面,涌现了一批满族知识分子,对中国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满族从肃慎人时期,便开始信奉萨满教,直到努尔哈赤时期为了巩固其统治,引进了一些佛、道神灵,萨满教在满族中才日趋衰落。有清一代,满族统治者为了笼络蒙古和西藏,极为优待藏传佛教,同时在满族供奉的神灵中有大量自然神灵的存在。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满族及其先世女真人出现过几种社会组织,如猛安谋克、哈拉与穆昆和八旗制度,其中八旗制度作为清政府存在的基石,在政治、军事方面都有极大的影响。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满族婚俗、葬俗以及各种礼俗吸收各民族文化,形成富有民族特色的风俗文化,有不少习俗流传至今。在服饰方面,其女子旗袍已称为中国传统女装的代表;在饮食方面,历来有“满点汉菜”之说,“满汉全席”更是满汉饮食文化交融的代表;在建筑方面,一宫三陵入选了《世界遗产名录》;在文学方面,满族文学家等创作了大量优秀作品,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另外在天文历法、医疗、戏曲等方面,满族也有相当的著作和成果。

族称由来

明朝末年,建州女真部被相邻各族居民称为“珠申”,即女真。天聪九年(1635年),清太宗皇太极宣称“珠申”为席北(今称锡伯)族的墨尔根部落,与建州女真部毫无关系,遂废弃“珠申”之名,正式定名为“满洲”。学者王昊、张甫白认为,皇太极是为了将“后金”这个地方民族与政权发展为中国民族和政权,并消除汉人对金朝皇室的敌对情绪,因此宣布建州女真不是金皇室子孙,将族称改为“满洲”。学者傅朗云认为,皇太极之所以取消“珠申”之名,还有一个原因是“珠申”汉译为奴隶,有损统治民族的声威。辛亥革命以后,“满族”成为满洲的通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正式将“满族”定为族称,不再称其为“满洲”。

19世纪30年代起,先是俄罗斯人将东北地区称为“满洲利亚”,后来日本人又将东北三省称作“满洲”,这些错误论调引发了中国爱国人士的驳斥。至今,国内外学者对于“满洲”名称的解释也是众说纷纭,有以下几种意见:

其一,满洲一词来自人名,这种说法又分为曼殊说、满住说、瞒咄说。《满洲源流考》认为“满洲”即曼殊,指文殊菩萨,是以佛名作族名;唐邦治始、孟森凌纯声干志耿孙秀仁、姚斌、爱新觉罗·乌拉熙春等学者则认为,满洲一词出自建州女真酋长李满柱,是以酋长之名命名部族;学者哥尔斯基则认为满洲是从隋时渤海国渠帅大莫弗瞒咄演变而来,“瞒咄”即为“满珠”或“满洲”的同音异译;另外还有学者谢国桢的曼殊满住合成说,即上述曼殊说和满住说的综合。

其二,满洲一词由其他词音转而来,学者王钟翰认为,满洲与靺鞨拼音相一致,即Manchu-Manju-Manjei,故满洲之名是由靺鞨而来;王昊、张甫白则认为,满族先人属女真(朱理真、珠申),后因其始出地有“震东”之称,即改朱理真、珠申为满珠,满珠为女真语“木杜·珠”的本称,“木杜·珠”便相当于“震东”。

其三,满洲一词原为地名,学者孙文良认为,满洲为明代女真的部落名称,起源于他们居地蔓遮山、川,蔓遮之地相当于今吉林省集安市境;俄人史禄国则认为,满族的发源地产珍珠,史称“东珠”,因此名为“满珠地”。

其四,来源于部落名,傅朗云认为满洲一词来源于传世中“九夷”之一的“满饰”(又名满节);台湾学者陈捷先则认为,满洲来源于李满住时代曾居住的“婆猪”江演变而来;另外还有满族部族说,《旧满洲档》中保存有未删改的“满洲”及“满洲国”原始记载,说明在改族称前,“满洲”一词已作为族称出现,并与“诸申”一词并用,且作为“诸申”一部分的名称。《满洲实录》及《清太祖武皇帝实录》等也多有“满洲”的记载,努尔哈赤起兵时仅指其家族及部下为满洲部,其他建州女真各部为“环满洲而居者”。故《中国东北民族史》根据以上史籍记载,认为满洲先是部落名,而后成为族名。

此外,英人罗斯神父认为,满洲名称源于满语,意为清亮、清纯、干净,也有解释为勇猛之意;也有学者认为,满洲一名是皇太极为避讳而伪造。

族源传说

满族族源传说是满族民间传说中,唯一一个被记录进正史的传说,最早见于《崇谟阁本《满文老档》——清朝开国历史见证》,后来在《清太祖武皇帝实录》《清太祖高皇帝实录》和《东华录》等清代官修、私家著述中都可见到不同的版本,虽然有些微差异,但内容大致相似。根据传说,天庭中有三位仙女,分别是恩库伦、哲库伦、佛库伦,她们三人结伴到天池里沐浴。一只神雀衔来了一个朱果,佛库伦吃了下去,因此有了身孕,生下了爱新觉罗·布库里雍顺。布库里雍顺生下来就能够说话。在离开母亲后,布库里雍顺到了“三姓人”居住的地方,制止了战争并被推选为首领,在当地定居并娶妻生子,布库里雍顺的后人就是满族人。

历史沿革

满族有三千多年历史文化渊源,其起源可追溯至古肃慎人,以及后来的挹娄、勿吉、靺鞨和女真,他们一脉相承,是满族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称谓。

肃慎与挹娄

肃慎,又称“息慎”“稷慎”,是中国东北地区最早有文献记载的古老民族之一,生活在长白山以北,东滨大海以及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广大地区。相传在舜、禹时代,肃慎人就与中原地区建立了联系,在东北各族先民中肃慎人是最早向中原王朝朝贡的民族,他们朝贡的物品叫“梏矢石”,姬诵九年(公元前1036年)时对肃慎的册封,是中原王朝对肃慎进行册封的最早记载。

由于肃慎地理位置与中原相距遥远,其本身又无任何史料面世,故对他们的记载仅见于中国古代史书的零星载录。近年来,通过对古肃慎人居住地的考古发掘,对肃慎人的生活有了一些了解,在长白山以北、以东地区的肃慎人主要靠狩猎为生,居住在长白山以西及东北平原中部的肃慎人,主要是以农业生产为主,以及家庭饲养业,肃慎人喜欢养猪,但与汉族圈养不同,他们习惯自由放牧,满族人喜欢吃猪肉,便应该与他们先祖肃慎人的习惯有关。这时的肃慎人处于氏族制阶段,男女之间已有了分工,男子从事农耕和狩猎,女子主要从事家务劳动和纺织。

战国以后,肃慎人被称为“挹娄”,“挹娄”本是别人对他们的称呼,久而久之就成了一个民族的称呼,但是在正式纳贡等场合,挹娄人还是自称为肃慎。“挹娄”的含义,现在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说法:一说是满语“叶鲁”的汉译,是岩穴的意思;一说是音近通古斯语“鹿”,是鹿的意思。但史载挹娄人好养猪,养牛马,未提及养鹿,故大部分学者认为,“挹娄”作为一个民族的称呼,是“穴居人”的意思。

挹娄人的居住范围大致与肃慎人相同,生活习俗也与肃慎人类似,过着狩猎生活,也从事农业,喜欢养猪吃猪肉,住半地穴式房屋。相比肃慎人,他们学会了在箭头施毒的技术。起初,挹娄人主要受夫余王朝的统治,三国以后,挹娄人开始臣服于中原王朝。相比肃慎时期,挹娄与中原王朝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联系更加密切。

直到汉朝以前,肃慎与挹娄人都是相对比较落后的民族,主要与他们生活在高纬度山区有关系,哪里冬季漫长且极寒,将他们的经济活动限定于渔猎和采集,农业仅占很小一部分。

勿吉、靺鞨和渤海国

南北朝隋唐,肃慎与挹娄人的后裔先后被称为“勿吉”“靺鞨”,据《新唐书》载:“黑水靺鞨,居肃慎地,亦曰挹娄,北魏时曰勿吉。”他们主要分布在东临大海、西至营州(今辽宁省朝阳地区),南抵今吉林市,北达黑龙江以北的广大地区。勿吉最早分为十大部,后来逐步合并为七大部,即粟末部、白山部、伯咄部、安车骨部、拂涅部、号室部和黑水部。

他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与肃慎人、挹娄人一脉相承,黑水靺鞨和粟末靺鞨就是这七个部落中比较有代表的两个部落,处于北部地区黑龙江下游的部落因黑龙江而得名黑水靺鞨,松花江当时叫粟末江,生活在松花江流域的靺鞨人因而得名粟末靺鞨。黑水部仍然处在以射猎为主业的原始社会状态,粟末部则比较发达,他们已会种植粟、麦等农作物,已采用“耦耕法”,并掌握了酿酒技术。但总体来说,此时的勿吉和靺鞨人虽然学习了汉族的一些技术,但相比起肃慎与挹娄人并没有太大的进步。

隋朝及唐初时,今辽宁省全境及今吉林市部分地区被高句丽占领,白山靺鞨(因住长白山脉附近而得名)和粟末靺鞨臣服于高句丽的统治。隋炀帝三征高句丽时,招抚了靺鞨人首领突地稽,令其率部迁至营州(今辽宁朝阳),并授予突地稽辽西太守和金紫光禄大夫等官职。唐初,唐朝又封突地稽为右卫将军,并赐姓“李”,这是史书上第一次关于满族祖先被中原王朝赐姓的记载。

唐贞观十九年(645年),李世民亲征高句丽,俘获了大量归附高句丽的白山靺鞨人,这些人归附唐朝后被西迁至内地汉人居住区,这是满族祖先第一次大规模的与汉族的融合,此后白山靺鞨人便融入至汉族人中,彻底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同一时期,世代居住在松花江流域的粟末靺鞨人也被迁居到营州,与同在此地的突地稽率领的靺鞨人共同生活。唐万岁登封年间,即7世纪末,契丹人在营州起兵反唐,在营州生活的靺鞨人也遭到了追杀,于是他们在首领乞乞仲象的率领下回到了松花江流域。唐圣历元年(698),乞乞仲象的儿子大祚荣建立地方政权,自称“震国”,唐开元元年(713年),大荣被唐朝册封为“渤海郡王”,加授“忽汗州都督”,便改“震国”为“渤海国”。

渤海国全盛时代,佛涅和号室部也归附了渤海国,其辖境南起朝鲜半岛北部,北至松花江下游,东临大海,西南以今辽宁省开原市丹东市一线,从此,渤海国的靺鞨人便不再称为靺鞨。渤海国的行政和军事制度都按唐制,历代渤海国王也都受唐朝册封,并每年向唐朝朝贡,多次派遣学生到唐都长安的太学学习。

渤海建国前后,黑水靺鞨经常向唐朝进贡。唐开元十三年(725年),唐朝在黑水靺鞨地区设黑水军,随后又设黑水府,直接管辖了黑水地区。在渤海国兴盛时期,有部分黑水靺鞨也臣服于渤海国,渤海国衰落后,这部分黑水靺鞨又向天宝纳贡。

辽天赞四年(925年),耶律阿保机耶律阿保机攻灭渤海国,大批渤海人不愿意生活在契丹人统治下,逃至黑龙江流域、高丽中原地区生活,逃至高丽的渤海人融入高丽民族,逃至中原地区的渤海人数量较少,仅几十到数百人,逃至黑龙江流域的渤海人史书中没有明确的记载。辽天显三年(928年),耶律德光又将大批渤海遗民南迁至今辽宁辽阳南部的辽南和辽东地区。据《新唐书·渤海传》记载,渤海故地仅存十余万人留存在故乡。逃亡和被迁走的渤海人长期和当地各民族聚居生活在一起,逐渐丧失了本民族的语言和生活习惯,这是满族祖先第二次较大规模的民族融合。自辽太宗将渤海遗民南迁后,黑水靺鞨大批迁徙至渤海故地。

与肃慎、挹娄人相比,勿吉和渤海国人成立了本民族的第一个地方政权“渤海国”,渤海国在两百多年的发展中效法唐朝,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有了较大的发展,渤海国也被中原誉为“海东盛国”。

女真

五代十国时,契丹人将靺鞨人称为女真,后为了避讳耶律宗真“耶律宗真”名讳,也将其称为女真族,从此,满族的祖先由肃慎、挹娄、勿吉和靺鞨转称为女真,并直到明朝时期,期间女真的称号还有女贞、虑真、女直、女质、朱理真、朱里真、珠尔真、珠申、诸申、朱先、朱里扯特、主儿扯惕和拙儿擦歹等。

辽代女真

辽朝时,女真人被分为“熟女真”和“生女真”,“熟女真”为被契丹人迁至辽东半岛的女真人,他们被编入契丹国籍,被称为“合苏馆”,即女真语“藩篱”的意思,“生女真”主要黑水靺鞨的后裔,他们生活在辽朝势力范围之外,主要分布在松花江以北、乌苏里江以西的地区,辽朝对生女真的主要是通过册封当地的部族首领来进行管辖。

辽朝时期,女真部落众多,除合苏馆外,还有南女真、长白山女真、鸭绿江女真、黄龙府女真、滨海女真、罗涅河女真、东北路女真、顺国女真、奥衍女真部、回跋部、乙典女真部、达鲁古部、蒲卢毛朵部、鼻骨德部和五国部。辽末,熟女真的合苏馆有回跋部、北女真、乙典女真部、长白山女真、鸭绿江女真和黄龙府女真等七部。其中,北女真内又分4部,长白山女真则分为多达30部;生女真有四大部落,分别为:完颜氏部、徒单部、乌古论部和蒲察部,此四部下面还有诸多部落分支。其中,完颜部下有12部,徒单部有14部,乌古论部有14部,蒲察部下分7部,仅此四大部的支系就有47部之多。女真人多以居住地名或居住地的河流名称作为本部落的名称,而女真人又大部分“以部为氏”,部落名称即为他们的姓氏。

由于女真人口的不断增长,军事、经济实力也不断增强,引起了辽朝对他们的打压,辽朝每年都要向女真征收大量的贡品,如马匹、珍珠、海东青以及貂皮等,契丹贵族还强买强抢女真人的财物,并且随意殴打女真人,再加上辽朝的不断增加赋税,引发了女真人的反抗。

金朝女真

10世纪时,完颜部首领完颜绥可率部落迁移到今阿什河河畔定居。在此后的一百年里,完颜氏部生产力获得了迅速发展,又通过邻近部族掌握了冶铁技术,通过兼并战争,完颜部将该地区的女真部统一起来,控制了西起松花江,东到乌苏里江,南至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东的广大地区。

辽天庆四年(1114年),完颜部首领完颜阿骨打起兵抗辽。次年正月,完颜阿骨打建国大金。辽保大五年(1125年),在金军和北宋的联合攻击下,辽朝灭亡。此后金朝又将目光瞄准了富裕的中原王朝北宋,天会五年(1127年),金军攻陷北宋首都汴梁,俘虏北宋徽、钦二帝,掠夺了大量财富及工匠艺人等运回金国,史称“靖康之变”,至此,北宋灭亡。同年,赵构应天府(今商丘市)继位,即为南宋。从此,金朝与南宋展开了多年的攻伐,金皇统元年(1141年),宋金议和,南宋向金朝称臣,并每年交付大量贡银、绢帛。金朝与南宋、西夏分掌中原地区政权一百余年,是自渤海国政权后满族先民建立的第二个地方政权。

金朝统治时期是满族祖先与其他民族的第三次民族大融合时期,契丹人、汉族等外族加入猛安谋克,以及多次的人口大迁徙加速了女真族与其他民族的融合。进入中原地区的女真文化逐步受到汉文化的影响,其民族特点逐渐消失,一些女真贵族变成了地主,女真族从原有的奴隶社会不断地向封建化发展。12世纪末时,中原地区和华北地区的女真人大都完成了封建化,而此时处在黑龙江省流域和外兴安岭等偏远地区的女真人依旧处在落后的氏族社会末期阶段。

元代女真

金朝末年,蒙古族兴起。金大定三年(1234年),金朝被元朝灭亡,中原地区和华北地区的金朝遗民逐渐融入当地汉族。在元朝统治下的东北地区女真人则可按居住地划分为两类,一部分女真人居住在东北南部(今辽宁省吉林市地区),他们长期与当地的汉族杂居,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逐渐汉化。一部分女真人居住在东北北部地区(以今黑龙江省依兰县为中心,包括松花江流域、黑龙江中下游,东抵海岸的地区),他们过着狩猎、放牧为主的游牧生活,为了统治这部分女真人,元朝先后设置了桃温、胡里改、斡朵怜、脱斡邻和孛苦江五个万户府,在在黑龙江入海处设征东元帅府,在乌苏里江流域设阿速古儿千户所,在滨海地区设鲸海千户所等机构作为对偏远地区女真人的管理机构。在此后的两三百年里,这部分女真人吸收了部分汉族、蒙古族、朝鲜族及其他族人,在于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年形成了满族的主体。

明代女真

明朝时期,为了加强对东北地区各部女真的统治,对其实行卫所制,朱棣时东北便设置卫所180多个,至万历朝时增加至384个,黑龙江省口设立了奴儿干都。明朝还推行“招抚”政策,利用当地的少数民族首领来治理女真人。同时拉拢女真首领,对女真上层加封不同等级的卫所官职以及赐予姓名等手段,而女真首领则需按时向中央政府朝贡,表示忠心。

按地理位置和社会发展程度,明代女真可分为三大部,即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东海女真(明称野人女真)。东海女真依然保持着比较原始的部落组织形式,而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则分别形成了部落联合。东海女真分布于建州、海西女真以东和以北地区,大体从松花江中游以下,迄黑龙江省流域,东达海岸。明初时,由于受到黑龙江中下游东海女真的侵袭和元朝残余势力的骚扰,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开始南迁,建州女真最终定居在以浑河流域为中心,东达长白山东麓和北麓,南抵鸭绿江边的地区,海西女真则定居在开原市以北、东至吉林河流域和松花江中游的地区。

建州女真便是后来统一中国建立清朝的满族的主体部分,起初是由元朝末年居住在黑龙江省依兰县一带的胡里改部、斡朵里部发展起来的。永乐元年(1403年),胡里改部首领阿哈出在纳贡拜见朱棣后,明成祖将胡里改部设卫,由于阿哈出居住的地方是过去渤海国率宾府建州旧地,因此被命名为“建州卫”,阿哈出被任命为建州卫指挥使。同年,明朝对与朝鲜关系密切的斡朵里部首领爱新觉罗·孟特穆展开了招抚,并在永乐四年(1406年)授予建州女真都指挥使一职。由于担心遭到朝鲜的袭击,永乐九年(1411年),猛哥帖木儿从图们江下游(今朝鲜境内的阿木河一带)迁往奉州,永乐十四年(1416年),明朝在奉州设建州左卫,猛哥帖木儿被任命为建州左卫都指挥使。此后,猛哥帖木儿随明成祖北伐蒙古时与蒙古结怨,建州左卫遭到蒙古报复,经过多次迁徙,正统五年(1440年),建州左卫迁至苏子河流域与建州卫同住。正统六年(1441年),建州左卫发生权位斗争,明朝为缓解其矛盾,于次年从建州左卫分出建州右卫。至此,形成了建州三卫的格局。

此后,建州女真在苏子河流域修生养息,人口和实力不断增强,建州左卫董山部和建州卫李满部对周边地区进行骚扰抢掠,引发了明朝的不满。成化三年(1467年),明朝先后斩杀了爱新觉罗·董山、李满,标志明朝政府与女真彻底决裂,此后,明朝与女真之间大小斗争不断。万历初年,建州女真再次兴起,其中王部和王兀堂部势力最强,而王杲部和王兀堂先后于万历二年(1574年)和万历八年(1580年)被明朝击败,建州女真再次没落。与此同时,海西、建州女真各部为了壮大自己的势力,开启了激烈的兼并战争。

后金

在女真内部的兼并战争中,建州左卫都督事努尔哈赤开始崛起,其为爱新觉罗·孟特穆六世孙。他首先着手统一建州女真,万历十六年(1588年),努尔哈赤统一建州五部浑河部、苏克苏浒部、哲陈部、董鄂部、完颜部,实力大增。这引起了海西女真的不满和不安,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海西女真叶赫部联合八部向努尔哈赤进攻,却被努尔哈赤击败。之后努尔哈赤又征服朱舍里部和纳殷部,完成了整个建州女真的统一。

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努尔哈赤开始着手统一海西女真和未归附的野人女真。此后,努尔哈赤先后征服海西女真辉发部、海西女真乌拉部。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故城(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建立大金国,自称“英明汗”,史称后金。至万历四十九年(1621年),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和外兴安岭、库页岛及附近岛屿的东海女真和海西女真叶赫部,先后被努尔哈赤征服,努尔哈赤完成了整个女真的统一。

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发展经济的措施,促进了女真社会的经济发展。同时,努尔哈赤在政治和军事上也进行了改革,建立八旗制度,大量的蒙古族汉人被编入八旗,后来清太祖皇太极又建立蒙八旗和汉八旗,这期间,大批黑龙江省和乌苏里江等处的其他民族,如锡伯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等民族的人也被编入八旗,为满族这一多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打下了基础。随着这个民族共同体的不断发展壮大,后金天聪九年(1635年)十月十三日,皇太极下令将族名定为“满洲”,即现在的满族。满族的形成也是一次民族融合的过程,但与前两次的民族融合不同,这次融合是以女真为主体的一次主动融合,并由此确立了新的族称。

清朝

天聪十年(1636年),为了缓解汉人对宋时金朝的仇恨,同时由于此时后金政权已是一个多民族政权,不再是“金”的国号所能概括,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此后,皇太极开始进一步加强政治军事力量,准备攻取大明,夺取中央政权。经过多年发展,至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入关前夕,南起鸭绿江边,东临海岸,北至黑龙江省北岸牛莽河(今布列亚河)、精奇里江(今结雅河)等河流域,西北达石勒喀河上源,西迄内蒙古自治区西北部,西南抵山海关区的广大区域,都处于清政权的统一管理之下,在该区域内,社会生产逐渐恢复与发展,民族关系获得调整,为入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年五月,清军入关。同年十月,顺治帝沈阳市(今沈阳)迁都北京,清王朝正式执掌中央政权,清代几乎承袭了明朝全部封建法制和政权机构,联合汉族地主阶级以及蒙古贵族,开始了其封建统治。

清军入关后,为了扩大和巩固满族在政治经济上的封建特权,清王朝制定了一系列以民族压迫为形式的阶级压迫政策,如清朝的军政大权基本都是满人控制;圈占京附近民田,致使大量原住汉民成为流民,并且强迫汉族农民依附满族贵族成为农奴;强制汉族男子按照满族风俗剃发留辫,服用满式衣冠,表示臣服于满族统治;汉人与满人差别待遇,满汉民族地位不平等。这些举措激化了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入关后满族内部阶级关系也发生了变化,清朝皇帝、八旗王公、官员和少数从事剥削的旗人,构成了满族封建统治阶级,主要是依靠圈地剥削农奴,通过俸饷剥削全国人民为生,其中主体是汉族的劳动人民。大多数“正身旗人”和“旗下家奴”也沦为被统治阶级,“旗下家人”则是满族被统治阶级中的最下层。

清代初期,其统治是不稳固的,遭到了各族特别是汉族人民的强烈反抗。康熙康熙帝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整顿赋税,调整了封建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紧张关系,并且调整了民族关系,让满、汉各族人民杂居,恢复了一部分八旗人丁兵农结合的生产劳动,使得中国人口、耕地、农业和手工业都有了显著增长。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沙俄、日本纷纷掠夺东北地区的资源与财富,使得大批满族农民破产,并且在清政府的横征暴敛之下,土地兼并过程加速,大批满族农民丧失了自己的土地,只能在农村或进入城市出卖劳动力为生。在资本主义的不断入侵中,满族中部分居住在北京以及城市的住房八旗人丁,也日益贫困,且清政府财政的拮据不得不削减八旗的粮饷,这些旗人也不得不自谋生路。20世纪初年,清政府为了维护专制统治,多次颁布了有关旗人就业的谕令,在北京、热河、辽宁省、吉林、黑龙江省等地设立了八旗工厂,让满族的产业工人发展和壮大起来。而满族的官僚地主阶级在资本主义的政治侵略下,他们的皇庄、王庄进一步瓦解,开始转而投资经营工矿企业,向资产阶级转化。从第一次鸦片战争辛亥革命前的60年间,是满族居住地区土地兼并盛行、满族内部阶级矛盾和斗争日益激化的时期,并且为了反对清政府的苛捐杂税,发展成为满、汉各族人民共同反对封建剥削和压迫的群众斗争,其中有些旗人还是斗争运动中的发起者和组织者。

在帝国主义列强入侵中国后,国家处于危机存亡之际,满族中的爱国知识分子和中下级官员纷纷参加变法运动,寻求救国之道。但满族封建统治阶级中的顽固派则竭力维持现状,反对进行任何社会改革。此后在满、汉各族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掠夺东北地区权利的斗争中,满族中的先进人士逐渐认识到,反对帝国主义必须反对清代的腐朽统治,从而创造了他们接受同盟会的革命思想,参加推翻清朝革命斗争创造了前提。辛亥革命爆发时,便有许多满族人拥护革命者。

在以满族贵族为首的清朝中央政权统治下,尤其是在康熙帝中期国内民族矛盾、阶级矛盾逐渐缓和以后,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族人民,在反对分裂割据、反对外国侵略、维护祖国统一、保卫边疆领土的斗争中,以及在促进各族经济文化的交流和发展中,都各自作出了相应的贡献,在这个过程中满族起了很大的作用。与此同时,满族在政治经济学生活中,获得了迅速的进步和发展,,在文化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中,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丰富了中原地区的文化宝库。

近现代时期

1912年,清王朝覆灭,八旗制度也随之消失。在军阀统治时期,伴随着严重的民族歧视的,满族转向自谋生计。从军阀统治到中国国民党时期,动荡不安的社会状态以及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满族人民生活比较困苦。

农村地区的满族,以东北地区广大农村较为集中。清末以来,东北农村中的旗地高度集中在极少数的地主手中,失去土地的满族人民流离失所。根据调查显示,占人口总数10%左右的地主、富农占有百分之70%以上的土地。辛亥革命以后,农村在反动军阀和帝国主义势力的统治下,税种多如牛毛,门户费、协和费、建校费、杂费等,极其沉重的苛捐杂税又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交完,否则就要被罚、被打,甚至惹来牢狱之灾。日伪时期,日本帝国主义搞“开拓团”经营农业,霸占了农村大片土地,满族人生活水平低下。在日本人实行的“粮谷出荷制度”下,秋收后,农民的所有收成均须上缴,然后靠“配给制”发给粮食来生活,生活困苦。

城市地区的满族,在东北地区主要集中在各大城市中,另一方面,内地各省的满族主要由京旗满族和各地驻防八旗的后裔构成,集中在驻防地及其周边城市。广州满族,小商贩和手工业者占有劳动能力人口的60%以上;成都、荆州等地,做零工、拉人力车等也成为满族人的主要职业。各地满族中,还有很多知识分子,一般是公教人员和科学艺术工作者。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满族人民踊跃参加,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满族人民掀起了抗日热潮,参加义勇军、抗日会及红色游击队等组织,打击日本侵略者。大批满族人民参加抗日联军,师长以上的满族将领就有王光宇、张兰生、陈翰章、关化新、伊俊山等,他们是抗日联军的骨干,在抗日战争中建立了功勋。全面抗战爆发后,满族人民,同中国各族人民一同,坚持抗日战争,最终取得了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正式将“满族”定为族称,不再称其为“满洲”。

人口分布

人口

清军入关时,当时的满族人口估计为80万左右,在晚清至民国时期,满族人口呈现大分散、小聚居格局,大体可分为东北满族、北京满族和驻防满族三部分,1953年,人口普查显示满族人口为2399228人,1964年人口普查显示,满族人口为2695675人,1982年人口普查显示,满族人口为4304160人,到1990年人口普查,满族人口增长到9821180人,2000年,满族人口共10682262,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满族人口为10387958人,在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居第二位。2020年人口普查显示,满族人口10423303人,位于汉族回族、维吾尔族、苗族壮族之后,在中国56个民族中排第六位。

分布

满族分布于中国各地,以辽宁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北京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多,其他散居于新疆、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山东省、湖北、贵州省等省区及西安市成都市广州市福州市等大中城市。

满族主要聚居在“白山黑水”地区,白山指的是长白山,黑水指的是黑龙江流域。白山黑水地带的平原土壤肥沃,江河湖泊遍布,盛产各种鱼类,除此之外,白山黑水地区矿藏丰富,有大量的煤、钨、铜、铅等资源,生物资源也丰富多样,大兴安岭、小兴安岭地带盛产优质木材,还有各种珍贵药草,野生动物资源也极其丰富,有马鹿东方狍、东北虎、貂、天鹅、大雁等。

宗教信仰

天命观

满族的先世都信奉萨满教,那时阿布卡恩都理(满语,指天神)只是他们所崇拜的诸神之一,与其他各路神仙并列。此后随着社会的进步,尤其是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至明代时,分散的女真各部呈现统一的趋势,主宰女真各部的大汗应运而生。于是天神成为主宰一切的至高无上的神。它不仅是诸神的领袖,也主宰人间的一切事宜,从个人命运到帝数,皆由天命而定,由此在明代女真人中间形成了天命观。

努尔哈赤起兵时一方面以武力征服女真各部,另一方面便以天命观作为思想武器。每当出兵时,总是先要祭天,以“天佑”激励士卒,奋勇杀敌,达到“勇者胜”的目的。对于敌人的失败,归咎于“遭天谴责”所致。凯旋时也会先祭天,感谢天神的庇佑,遇到危难时,总是祈求上苍保佑,能逢凶化吉。不仅如此,努尔哈赤也以对天盟誓作为团结朋友和为此下属的手段,使得盟誓者不敢轻易背叛;同时他在即汗位时也称时受命于天,甚至将年号称作“天命”;在他患病垂危时,还遣使祭天,希望天神能保佑他早日康复。天命观对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奠定清王朝的基础,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此后皇太极在其继位大典,以及和明朝、内蒙古地区朝鲜半岛交涉时,也都打出天命的旗号。在汉族知识分子归附日久后,他们将中原地区“君权神授”的思想也介绍进来,使得满族的天命观更加接近于汉族的天命观。清朝皇帝还将在天坛祭天,作为世代相传的惯例。总体来说,清代统治阶级以天命观作为思想武器,将自己的意志假托为天的命令,使普通民众畏惧天命,从而控制、统治各族人民。

在民间,满族人民家家户户都祭祀天神,凡是有宅院的人家,在影壁后面都立有索罗杆子,便是为祭祀天神之用;同时关内外的满族人家几乎都会在祭祖的第二天祭天;在结婚时也要拜堂,由宗老唱阿察布密歌。这些习俗都是为了向天神保佑,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萨满教

满族先世居住在“白山黑水”地区,一直过着渔猎、采集的生活。长期以来,他们依靠天然的自然物作为衣食之源,由于生产力低下不能战胜自然,必然的对自然界产生了恐惧心理,因此他们信奉原始的萨满教,认为万物有灵。

早在肃慎人时期,便有信奉萨满教的痕迹。据《晋书·肃慎传》载,当时肃慎人上山采石,制作箭头,“必先祈神”。他们认为,山有山神,河有河神,万物都有神灵,所以他们到山上取石,必须先祭神。另外在肃慎人的葬礼仪式中,会杀猪堆积在坟上作为死者之粮,也反映了萨满教的灵魂不灭的思想。

从肃慎至女真一脉相承,均信奉萨满教。“萨满”一词最早便出现在《三朝北盟会编》对金朝的记载中,“完颜希尹奸滑而有才,自制女真法律文字,成其一国,国人号为珊蛮。珊蛮者女真语巫妪也,以其其通变如神。”此处“珊蛮”便是“萨满”。《金史》中则将萨满记作“撒卯”或“撒牟”,即“巫”的意思,当时女真人生病后没有医药,只能祈求巫祝的帮助。

在《朝鲜王朝实录》中则记载了明代女真人杀马致祭的现象,反映了萨满教的传统观念,说明他们也是信奉萨满教的。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后,在新政权管辖下的女真人依然普遍信奉萨满教,《建州闻见录》中对女真人请神治病的记载,便是明证。在满语里有萨满跳神的一些词汇,也说明了满族及其先世信奉萨满教,如:samangganiyalma(跳神的巫人);samasambi(巫人跳神);samdambi(巫人戴神帽,束腰铃扭腰摇摆,打神鼓,走着跳神);ilgaritucibumoi(柳枝上挂五色纸条,巫师打鼓驱鬼);urge(巫人魇压人用的纸人)。

后来努尔哈赤认识到只依靠萨满教的传统观念,不可能作为驾驭和统治本民族和其他民族的思想武器。为了巩固政权,他从汉族地区引进了玉皇大帝、观音、关羽等神,作为全民崇拜的偶像,极大的削弱了萨满教在群众中的信仰,萨满教在满族中也日趋衰落。皇太极时期,鉴于萨满教殉葬以及祭祀耗费大量钱财、宰杀大量牲畜,且萨满用巫术为人治病,往往把人治死,他下令禁止萨满教的活动,此后萨满教便只能不合法在民间流传。但在东北地区,由于居住的地域、经济生活等原因,“伊彻满洲”人依然信奉萨满教,病时依然信巫不信医。

另外,满族祭祀受到了一些萨满教的影响,但不能将满族祭祀和萨满教混为一谈。萨满是满族传统祭祀的主持者,民间一般称作“察玛”或“叉玛”,是某一姓氏家族中通晓祭祀内容和仪式的内容,或男或女,都是师徒相传。在家祭的过程中,萨满祭祀时边唱神歌边跳舞,即俗称的“跳大神”,没有萨满则会由家族族长主持念诵祝词,因没有萨满的唱跳,故称“磕哑巴头”。

祭祀仪式举行三天。首日祭祀在室内,早晨祭祀正室西墙所供释迦牟尼、观音、关帝等,晚上祭祀有熄灯的环节,也称“背邓祭”,祭祀对象是室内西北墙角或北墙所供的部落神和祖先神。次日是祭天,场所在院内的“索罗杆”前,祭祀的对象是满族的天神“阿布卡恩都理”,过去也称此项祭祀为“还愿”或“立杆大祭”,其间有树杆、吃“小肉饭”(俗称鞑子粥)等仪式,并可邀请路国的外姓人参加,且吃肉后不许道谢。第三日为“换索”,祭祀的主要对象是满族中主管生育的女神“佛陀妈妈”,乞求家中子孙繁衍,人丁兴旺。其间要把“子孙绳”从室内神位拴到院内的柳树枝上,还有为家中的小儿换戴五彩线结成的“索”和让小孩们“抢福”(挂在柳枝上的面饼)等仪式。

供神的主要祭品是自家饲养的毛色纯黑且无疾病的祭猪,宰杀之前要有“领牲”的仪式,即由萨满将水或酒灌进猪耳内,如猪摇头则认为是被神收领,然后宰猪割肉酌酒献神,其间由萨满戴神帽、系腰铃、舞神刀、击神鼓,边唱边舞领祭,最后全家共同吃“福肉”。由于生活环境不同以及历史状况等原因,满族各家族在以上祭祀仪式中细节并不完全相同。

原始宗教信仰

自然崇拜

在满族先民时期,由于生产力低下,人们对于大自然的认识很少,对天、地、山、河、风、雷、雨、电、日、月、星、辰等现象不能理解,如火能带给人温暖,人们便对火产生了敬畏;中原地区北方冬季漫长,满族先民便将星辰与自身的繁衍和生存联系起来,这些简单的认知让满族的先民产生了万物皆神的宗教观念,将这些自然现象奉为神灵加以祭祀崇拜。

在满族人供奉的神中,有“托恩都里”(火神)、“斡敦恩都里”(风神)、“塔森恩都里”(大力神)、“比拉恩都里”(河神)、“珠珲恩都里”(路神)、“卯恩都里”(树神)、“托亚拉哈”(豹神)、“比索他思哈”(卧虎神)、“扎坤达扎泼梅合”(蟒神)、“阿楚拉加谢恩都里”(鹰神)、“安巴代敏嘎斯”(雕神)等等。这些神灵占据了满族先民的生产生活,特别是早期的采集、渔猎、采珠、赶海以及尊崇、禁忌、歌舞等都和神灵有关,满族人将任何不良的结果都归结为人的行为激怒了神灵,将生产中的不足或生活中的死亡理解为神灵对人的无礼行为作出的警戒性惩罚的信号,将灾难视为神对人类无理行为的警告。

由于满族祖先居住在长白山一带,仙女佛库伦就是在长白山东北的库里山下的布儿湖里游泳,吃下朱果,生下了满族的先祖。因此,满族人民将长白山看做祖宗发祥之地,认定长白山为圣山,对其顶礼膜拜。在清朝宫廷祭祀的神灵中便有长白山神、七仙女

图腾崇拜

图腾崇拜是自然崇拜的进一步发展,中原地区北方民族中有很多传说,都是祖先和某种动物相结合,才有了祖先的故事。满族中的一些部落以鹰作为部落图腾,鹰被满族先民看作是最早的萨满,在某些满族姓氏中供奉的“鹰格格”就是鹰头人身的母体神像。满族中还有人起源于柳树的传说,因此,人们会祭祀柳树,崇拜柳树,以此祈求氏族繁盛,多子多孙,柳树也因此成为一些部落的图腾

祖先崇拜

萨满教中常常出现“瞒尼”“玛鲁”等神的名字,指的就是满族先民崇拜的祖先神。祖先神崇拜是满族宗教信仰传承的基本部分。

清朝皇室中,从努尔哈赤至皇太极,继续实行元旦拜堂子后,回到清宁宫要叩拜祖先的制度。在清宁宫西墙上和北墙上设的神,满语称为“渥车库衣申德痕”(wecekuisendehen),其释义为“供神的板子”。清宁宫西墙供的神“为佛为关圣”,而北墙上供的是穆哩罕、纳丹岱珲、喀屯诺延诸神。学者赵展认为穆哩罕神应为爱新觉罗家族的祖先猛哥贴木儿,纳丹岱珲为蒙古籍后妃的祖先神,喀屯诺延是满族传统的吉祥神。不仅如此,皇太极开始推行袷祭,按照汉族的古礼,把远祖和近祖合在一起祭祀,满语称“阿察布飞,窝车勒,窝陈”(acabufiwecerewecen),即“岁暮在太庙合祭列圣”之意。

在民间,满族各家族供奉的祖先各不相同,有的供奉七位,有的则供奉九位,有的笼统说供奉五六位,有的不知具体位数。满族的祖先神形态各异,有用绫或绸代表祖先神,有的以无字的木牌代表祖先神,有的则以木偶、皮偶或布偶代表祖先神,还有以家谱或者祖先绘像作为祖先神的。

满族人家常常会在西墙上支起一块长木板,俗称“祖宗板”,祖宗板上置一木匣和几个香碟或称“香盘”,即香炉,木匣内收藏着祖先神的象征物。除此之外,在北墙,或者东北角,或者西北角还有一块神板,主要用来供奉佛托妈妈,因此俗称“佛托妈妈板”。平时祭祀祖宗神,不需要请出神位,只需要在祖宗板或者佛托妈妈板上点燃达子香,供上饽饽即可。除了平时祭祀,在满族的大祭中也会请出祖宗神祭祀,大祭的原因有不同,或者因为兄弟祈居,或者因为另立祖先神板,或者因为人寿年丰,每年三四次祭祀。满族家祭现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其他宗教影响

清代入关以后,由于统治者的提倡以及满汉混居的影响,满族的信仰开始变得多样,受到许多其他宗教的影响。

汉地佛教、道教

清代以前,满族先民便有信奉佛教(主要是汉地佛教)、道教的,如渤海国时期,在与唐朝汉族的接触中,满族先人接受了佛教文化;金朝女真人从汉人接受了佛教、道教。在入关以后,满汉接触更加频繁,再加上为了巩固政权加强对民众的统治,努尔哈赤从汉族地区引进了一些神灵,如关羽、观音等。在满族民间,清朝中后期时满族人与汉族人的宗教信仰已相互融合,日趋一致,如满族宫廷和民间都有对灶神的崇拜。

藏传佛教

努尔哈赤兴起后,为了征服拉拢蒙古族,加强满蒙、满藏关系,他其中一项重要手段便是利用藏传佛教的影响力。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故城修建藏传佛教寺庙和玉皇庙等七座寺庙,显示信仰佛教的意愿,这一举措很快在西藏自治区和蒙古佛教阶层中产生了吸引力。次年,斡禄打儿罕囊素喇嘛从内蒙古地区前往后金传教时,努尔哈赤也给予了他极为优厚的待遇,并在他圆寂后为其修建佛塔,敛藏舍利。

努尔哈赤的后继者也继承了他的政策,采取笼络和优待藏传佛教。皇太极对于凡是前来投靠的上层喇嘛,都给予奖赏和倍加优待,其中有些人还被委以重任,如卫征囊素·贡格林沁喇嘛、察汉喇嘛等,这些喇嘛的归附也为皇太极征服漠南诸部提供了极大的帮助,他们向清朝提供了蒙古地区的重要的政治、军事等情报,同时充当重要顾问。崇德四年(1639年),皇太极派遣使节团去西藏自治区,带信给当时掌管西藏地方政权的藏巴汗和阿旺罗桑嘉措,表示清朝对黄教的崇敬和信仰,修好同西藏的关系,并邀请达赖喇嘛前来沈阳市传教。但由于战乱使节团未能到达西藏,此后不久五世达赖喇嘛也派遣使团前往盛京通好,皇太极给予了使节破格的优礼,不仅亲自出城迎接还亲自对天行“三跪九叩”之礼。

顺治帝时期,清代又多次迎请五世达赖喇嘛,希望通过他的威望和影响力,来解决尚未归附的蒙古部和西藏的问题。顺治九年(1652年),五世达赖喇嘛接受邀请前往内地,在其到达北京后,顺治帝不仅赐坐、赐茶、赐宴,还赐白银九万两,以表示特殊礼仪优待,以后又设宴于太和殿,专门为他建造西黄寺。在阿旺罗桑嘉措离京时,又赠送了大批贵重礼物并派大臣护送,后又册封其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坦喇达赖喇嘛”。

乾隆时期对藏传佛教更是推崇备至,爱新觉罗·弘历在清宫内修建了大量佛堂,从清代宫廷陈设档中可看出,佛堂便有40多处,其他供奉佛像的地方更是多不胜数,唪经、进香、礼拜以及对各处佛堂下相关谕旨等与藏传佛教有关的事务,成为皇帝除了处理政务之外重要的生活内容。不仅如此,据统计,乾隆时期,北京城内的藏传佛教寺庙有32座,包括妙应寺、雍和宫嵩祝寺福佑寺隆福寺、达赖喇嘛庙、长泰寺、普度寺、察汉喇嘛庙、圣华寺、护国寺、正觉寺、普胜寺慈佑寺、三佛寺、永慕寺、净住寺、慈度寺、资福寺、北海的永安寺、阐福寺、万佛楼,颐和园的大报恩延寿寺、乡岩宗印,香山的清净地、舍卫城、普福宫、功德寺、梵香楼等等。此外,避暑山庄等地也建造了多处藏传佛教寺庙。爱新觉罗·弘历对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哲布尊丹巴、章嘉若必多吉四位活佛也非常尊崇,其中章嘉若必多吉与乾隆帝关系最为密切,他与幼年时的乾隆帝有许多来往,此后又成为即位皇帝的灌顶法师,辅导皇帝逐渐深入的修习密宗佛法,在蒙藏地区事务上,又相当于皇帝的第一顾问。

国外宗教

国外宗教也对满族信仰有一定影响,例如当时在中国被称为景教基督教,清政府对基督教的政策,历经顺治的默许,康熙的认知和宽容,雍正的禁教排斥与乾隆的宽严相济。还有部分清代贵族信奉天主教,如康熙年间的和硕简亲王德沛及其福晋,还有努尔哈赤长子诸英四世孙的苏努家族世代信奉天主教等等。但中国封建社会尊儒重道思想根深蒂固,且西方列强多利用这些宗教来为其侵略服务。因此,清政府禁止满人入教,老百姓普遍排外,国外宗教在满族中影响有限。

语言文字

语言

满族的民族语言为满语,属于阿尔泰语系-满洲通古斯语族-满语支。从肃慎、挹娄、勿吉、渤海国(黑水靺鞨)到女真族共同体的历史发展中,不断融合进新的成分,其语言不断地丰富和发展,形成了独属于本民族的语言女真语,后改称满语。

满语属于粘着语类型,文字属于音位文字类型。满语共有6个元音,22个辅音及3个为借用汉语词而增加的辅音,共31个音位。多数满语字母有词头、词中、词尾三种形式,元音字母和大多数音节形式有单独、词头、词中、词尾四种形式。满语名词有格、数的范畴,动词有体、态、时、式等范畴。句子成分的顺序是“主—宾—谓”。早期满语存在多种方言,按照清代的划分,可分为南音、北音、东音、西音,分别指不同地带所使用的满语。

清中期以后,满族基本上开始使用汉语北方方言,不再使用满语,只有旗人内部和旗籍官员,在一些特定的场合仍然必须使用满语。20世纪80年代,除了东北地区个别边远地区和新疆的锡伯族少数老人尚能使用满语外,满语已经消失。但许多地方的汉语方言中存在满语的印记,如东北各地和北京等地的汉语中,还保留有大量的满语语音和词汇。

文字

金朝时,依仿汉字楷书和契丹制字的特点,创制出女真大字,后又经过改进,出现女真小字,这样女真族便有了本民族的文字。金朝灭亡之后,女真字仍在女真人中使用一段时间。但由于它造字规则比较繁琐,存在着书写不便、难于记忆等缺点,因而使用者逐渐减少,至明正统十年(1445)后便逐渐被废弃不用。后女真人出于交际需要,开始使用蒙古文。

努尔哈赤兴起后,鉴于对外交往和对内传达政令、记录史事、提高本民族文化素质的需要,23-24就迫切的需要一种能与本民族语言相适应的文字。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努尔哈赤令文臣额尔德尼和噶盖,利用蒙古文字母创制了满文。这是一种拼音文字,即借用蒙古文字母按满语拼音拼写而成,如声母“阿”下接韵母“玛”,便拼写为“阿玛”(Ama,父亲);声母“厄”下接韵母“莫”,便拼写成“厄莫”(Eme,母亲),这种满文历史上称“老满文”或“无圈点满文”。

皇太极时期,鉴于“老满文”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拼写时字母“上下字无别,塔达、特德、扎哲、雅叶等,雷同不分”,容易造成歧义。天聪六年(1632年),文臣令达海等人在皇太极的指示下完成了对“老满文”的改进,其主要内容将十二字头增加了圈点,即同一字母表示两个以上不同音的,用“圈”或“点”加以区别,使之能区分原来难以区分的满语语音,同时还增加了一套拼写外来语(主要是汉语)的特定字母。改造后的满文称“新满文”或“有圈点满文”。新满文共有38个字母,其中辅音字母22个,元音字母6个,特定字母10个。元音字母和多数音节形式有词头、词中、词尾和独体等四种书写形体,此外还有字圈、字点,以及各种撇挑和连接字母的竖线。标点符号有两种,逗号用“V”,叫作“起壳”,句号用“︾”,叫作“双起壳”。书写时,自上而下直书,行序从左向右。

满文被创制后,成为官方文字,被称为“国书”,被大量运用在上谕诏书敕、大臣奏疏、公文往来以及档案记事等文献中,其中以老满文书写最有名的便是《满老文档》,其余大量满文书籍、档册几乎都是新满文。与此同时,清军入关前后还用满文翻译了大量的汉文典籍。康熙中期以后,满族汉化程度加深,越来越多的满族人熟练掌握并运用汉文,满文逐渐被弃用,只有一些例行公事如满汉合璧的奏疏、诰敕仍坚持使用满文。乾隆年间,认识满文的人已所剩无几,辛亥革命以后,随着清王朝的覆灭,满文已基本停止使用。

满文的创制和颁行是满族文化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它加强了满汉之间的思想文化交流,记录和保存了大量的文化遗产,丰富了华族的文化宝库。它对于研究满洲通古斯语族各民族的语言、历史、宗教、民俗、文化、经济和社会具有重要的价值,尤其是对东北亚诸多没有文字、或文字不完善、或文字创作较晚的民族的人类文化学的研究更具有特殊的价值。

社会组织

猛安谋克

公元12世纪,金朝女真人中,出现了一种叫做“猛安谋克”的社会组织。猛安为部落单位,而谋克为氏族单位。猛安谋克不仅是军事组织,也是兵民一体的社会组织。所有组织成员,出则为兵,入则为民,并占有一定的土地。金朝最高统治者通过宗室、将领控制着猛安谋克组织。1猛安可包括8~10个谋克,首领被叫做“勃极烈”。

金朝建立前,满族统治者定每300户为1谋克,10谋克为1猛安。进入中原后,猛安谋克制度又推广于“归附降人”,包括汉人和契丹人。金熙宗在位期间,猛安谋克发展为军事、生产和地方行政机构三位一体的封建化组织。按照金朝官制来划分,猛安为从四品,掌管军务,训练武艺,劝课农桑,并同诸防御州的防御使一样,负责“防捍不虞,御制盗赋”;谋克为从五品,掌抚辑军户,训练武艺,负责除不管理常平仓之外县令所有的职权。谋克之下分设村寨,50户以上设寨使1人。

猛安谋克制度,作为一种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和制度,在对外战争与对内统治等方面曾起到重要作用,促进了女真各部结成为一个统一的女真族,猛安谋克人户平时在训练之余,从事农业生产,有战事的时候,壮丁接受征发,自置鞍马兵器出征,家口留家生产。另外,在灭辽攻宋战争中,猛安谋克大大增强了女真兵的战斗力;在猛安谋克组织下的女真人迅速迁到新占领地区屯驻,巩固了对新征服地区的统治;同时,对于大量新征服的地方,满族人通过采用猛安谋克编制,削弱了当地人的反抗。此后,分散各地的女真猛安谋克户往往将所受田土租与汉族佃农耕作,收取地租。猛安谋克不事生产又疏于训练,战斗力逐渐衰弱。

哈拉与穆昆

哈拉与穆昆是满族氏族部落时代的重要血缘组织。哈拉为满语hala,汉意为姓氏,是由血缘关系构成的社会组织。穆昆由哈拉派生而成,源于女真语“谋克”。“穆昆”是满族传统社会的血缘组织单位,在满族社会发展中一直发挥重要的功能和影响,每个穆昆设有穆昆达,即族长,负责本族内部事务。后来努尔哈赤创建了八旗制度,主要行使行政军事职能。但穆昆制并没有被取消,由族长首领选任“穆昆达”,负责管理氏族日常社会生活。至今在东北地区满族聚居区还保留着穆昆组织。

八旗制度

源起

八旗制度作为清代满族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源于女真氏族组织牛录,女真人在行围狩猎时,每10人一组,其中1人为首领,称“牛录额真”(意为“大箭主”),它是一个临时性组织,围猎完毕便解散。

建置沿革

随着建州女真日益强大,努尔哈赤在牛录组织的基础上建立了“旗”(即固山)的建置。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创建正红、正黄、正白、正蓝四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八旗制度正式创立。每300人为1牛录,设雍舜,后称佐领;每5牛录编1甲喇,设甲喇额真,后称参领;每5甲喇编1固山(旗),设1固山额真,后称都统,固山额真为本旗最高官员,即旗主,固山额真下设2名梅勒额真为副手,即副旗主。

天命六年(1621年)开始设置蒙古牛录,第二年设蒙古旗,到天聪九年(1635年)扩充为蒙古八旗。天聪九年(1631年),清太宗皇太极把满洲八旗中的汉人调出,另编一旗。崇德二年(1637年),增设汉军为二旗。崇德四年(1639年),增设汉军为四旗。崇德七年(1642年),由于汉军人数增加,增设汉军为八旗。这样,八旗制度中有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共为二十四旗,但习惯上仍称为八旗。满洲八旗占主导地位,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居从属地位,满洲八旗旗主世袭,而蒙古、汉军八旗旗主如不称职可随时撤换。入关前,汉军旗主均任用汉人,但蒙古八旗旗主多以满人担任。

清军入关后,八旗分为禁旅八旗和驻防八旗两部分,禁旅八旗近10万人负责守卫宫廷和京师,驻防八旗10多万人分布于全国各军事要地,再辅之汉族为主体的绿营军队,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以八旗武装为基础的对全国的控制体系。顺治七年(1650年),当时掌政的爱新觉罗·多尔衮死后,八旗的制度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多尔衮的正白旗被顺治帝划归为自己统辖,加上原本就由皇帝亲自统辖的正黄、镶黄两旗,形成了所谓的“上三旗”,其余五旗则被称为“下五旗”,上三旗的地位比下五旗高。

自从上三旗确立之后,八旗被划分为左右两翼,其次序也有变更,据《大清会典·八旗都统》载,八旗次序为镶黄、正黄、正白、正红、镶白、镶红、正蓝、镶蓝,左翼为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右翼为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八旗京师驻防位置也有明确规定,左翼自北而东,自东而南,镶黄旗在安定门内,正白旗在东直门内,镶白旗在朝阳门内,正蓝旗在崇文门内。右翼自北而西,自西而南,正黄旗在德胜门内,正红旗在西直门内,镶红旗在阜城门内,镶蓝旗在宣武门内。

清代八旗中还有所谓“抬旗”,“抬”即高抬,即由下五旗而抬至上三旗。一般情况,抬旗的都是指后妃家庭。因为下五旗的包衣(即奴仆)应侍候诸王,而后妃已嫁入皇家,其包衣不便再侍候诸王,于是便抬入上三旗,以提高其身份地位。另外按照八旗内部习俗,每逢旗主及近亲子弟之有郡王以贝勒爵者过生日或贺元旦之时,凡该旗之属人均须向其庆贺,否则即须治罪,这也是当时出现抬旗现象的一个原因。除“抬旗”以外,还有所谓“分旗”,即由上三旗分到下五旗。按照清代规定,上三旗包衣一定是在内务府乾隆以后因人太多了,出旗者很多。

作用

八旗制度属于兵民合一组织,故它也是政权地方军政机构,具有政治、军事、经济、司法、社会等各方面职能,固山额真、甲喇额真、雍舜既是军事长官,又是地方行政长官。平时以牛录为单位组织生产,牛录额真负有分配土地、管理、指导生产等责任,同时掌管登记户口、勘查田地、分配财物、收取赋税、摊派劳役、拘捕逃人、查禁奸邪、调解纠纷等项事务。战时,以(旗)为基本军事单位,下辖甲喇、牛录,按3:1比例从旗户成丁中选兵,每牛录设披甲(uksin,即兵士)100人,马匹、军器、干粮由兵士自备。

从入关时,清王朝开始给八旗兵丁发放丰厚的饷银和月米,兵饷成为八旗人口的基本生活来源。但八旗兵丁在承担战时武器与马匹等开支及家属的生活后,就不那么宽裕了。整个清代八旗兵额一直没有增加,而八旗人口大量增长,大量的旗内成丁不能及时挑补当兵,导致一份兵丁的银米要养活一大家人口的情况,再加上清政府规定八旗人口不得从事农、工、商各业以谋生计、不能随意离开所驻地方。导致八旗中除少数上层外,大部分人生活都比较贫困,这一现象从顺治时便已显现,康熙之后愈发严重。尽管清代统治者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制定了一些举措来解决旗人的生计问题,但这反而让一些旗人不愿从事生产,依赖性更加增大。在军事政治上,八旗军队是清政权存在的基石,在民政方面,八旗制度更是清代旗、民分治的有效手段。初期,清政府依靠这一制度巩固了自己的统治,但后来八旗制度逐渐衰亡,最终成为了民族发展的枷锁。

旗帜标志

据《清太祖武皇帝实录》载,努尔哈赤创建八旗制度时,八旗旗色即为黄、白、蓝、红四正色和四镶色(即黄、白、蓝旗镶红边,红旗镶白边)。但据学者王革生在其《清代八旗的旗帜》考证,努尔哈赤时的八旗旗色,是黄、红、白、青(蓝)色画龙的四旗和黄、红、白、青(蓝)色无画龙的四旗;皇太极时期取消了“龙”纹饰,才改为正色四旗和镶色四旗;康熙又都加上了“龙”纹饰。学者李鸿彬郭成康的《也谈八旗旗》同样认为,努尔哈赤时的八旗旗色并不是四正色和四镶色,而是在天命七年(1622年)以后才改为四正色和四镶边旗。

民族文化

生产

渔猎、采集

自满族先民肃慎人时期,东北地区丰富的渔猎资源为在此世代生息繁衍的满族提供了丰富的生活资源,传统渔猎采集在满族生产生活中便占很大比重。

长期的狩猎生活使满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发明了各式各样的狩猎工具,形成灵活多样的狩猎方法和形式,因狩猎而产生的牛录组织便是八旗制度基本单位的起源。满族主要猎取貂、狐、等毛皮兽,鹿、狍、野猪、虎、豹、熊等走兽以及雉鸡、大雁、鹰等飞禽。

满族人根据四季鱼汛,使渔业生产一年四季不间断,用船只、网、叉、钩等渔具,,采用灵活的捕捞技术,进行鱼、鲟鱼、大马哈鱼等鱼类的捕捞活动。

满族还从事采集业,主要采集松子、蘑菇、木耳、人参、东珠等。康熙时,盛京、吉林有万余名满洲八旗兵被派遣至深山密林和江河湖泊采集人参和东珠等物品。满族采参习俗现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农业

明代时,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因陆续南迁,转向以农业为主,他们多使用掳掠的汉人及朝鲜人奴隶从事农耕,汉人及朝鲜人带来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技术,推动了满族农业经济的发展。后金政权建立后,满洲贵族通过战争获得大量奴隶和土地,奴隶们劳作所得被满洲贵族占有。入关后,由于满族等东北地区各族群众的辛勤劳动,东北地区的大量荒地被开垦出来,旗地数量迅速增加。其中,一部分耕地是租种满族封建主土地的汉族佃户开垦的,但八旗兵丁及其家眷仍是东北的主要生产劳动者。

满汉各族农民长期共同生产劳动,使满族农业生产技术进步很快。畿辅地区的官庄和旗地都采用汉族工具和生产技术。在东北地区,满族农民与汉族移民共同积累了一套适合当地条件的生产经验。由于东北地区气候寒冷、土质肥沃、新垦土地多,除园地精耕细作外,大田多使用马拉大犁,起垄点种,广种多收,还创造了多种粮谷固定轮作的制度,成为当时农技条件下,东北地区有效的增产办法。满族为满足当地居民及驻军的粮食需要,种植各种庄稼,其中,草谷子和高粱、豆类还运销到直隶、山东省、江浙等地。满族和汉族农民还在辽宁省等地种植棉花、蓝草经济作物,放养天蚕,生产的茧丝运销到直隶、山东等地。

如今,聚居于东北三省及河北省的满族,主要从事农业,这些地区盛产大豆、高粱、玉米、烟草、苹果柞蚕等农产品和经济作物。

畜牧业

畜牧业在满族社会经济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畜牧业非常发达。由于狩猎与战争的需要,主要以养马为主,满族富家马匹多千百为群,一般人家亦有十几匹。民国时期,满族的畜牧业仍在发展,当时畜牧业马、牛、猪产量最多的是满族聚居度最高的东部山区。东北沦陷后,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掠夺,饲养量大幅降低。

手工业

清代定都北京后,满族手工业主要是与农业结合的家庭手工业,多在农闲季节生产,主要有磨坊、油坊、粉房、酿酒、染房、编织、鞋帽制作等。由于八旗制度的限制,专业手工业者人数较少,多在内务府的营造司、广储司和武备院工作,有土木、织造、衣冠、器皿、军器等工匠,此外,八旗佐领中也设有铁匠、弓匠、鞍匠等额缺。这些满族工匠多挑选满族正身旗人或户下人充当,所生产产品不进入流通销售领域,多专供清皇室、官府、贵族及军队需要。雍正五年(1727年)和乾隆六年(1741年),清政府分别允许在东北地区开采铁矿和煤矿后,在煤窑劳动的满族人不断增加。辛亥革命后,从事手工业生产的满族人逐渐增多,出现了专业的皮毛加工,制酒、制粉、制油、木器家居制造、柳编以及美术工艺品制作等。现今散居于中国各地的满族主要是工人,知识分子也较多。

商业

根据《北京满族社会历史调查报告》记载,满族的商业有的起源于“官当铺”。清康熙、乾隆时期为了解决内务府病、老、残废的太监的生活费问题,由内务府主管,所属各司,各钱粮衙门提出一部分公款各开当铺,后来统归内务府堂郎中管理。经理者看到经理者看到当铺有利可图,便暗中和外部汉商发生了联系。民国时,一些前清满族贵族从事金融业工作。如今东北三省的沈阳市鞍山市大连市抚顺市长春市哈尔滨市等城市中的满族主要从事工商活动。

工业

满族的工业生产,在晚清已出现。北京满族工厂多由官办开始,八国联军之乱后,各旗都统共议设立八旗生计处,建立八旗工厂,生产爱国布、斜纹棉布刺绣、绸缎、玻璃等产品。民国初年,宗人府共办了两个工厂,一个手工艺厂,另一个厂织布、印刷、制乐器等,但仅仅收容爱新觉罗氏家族子弟,他们边做工、边读书,名为“家族子弟教养工厂”,后改为一般合营生产组织。

东北地区满族工业发展中较为突出的有榨油业、酿酒业、面粉业、纺织业等。康熙年间便有以榨油业的油坊和酿酒业的烧锅为中心的农产品加工业,但仍是手工业作坊模式。光绪年间“日俄战争”后,东北的榨油业油坊工具、榨油技术,已改进为螺旋式压榨、水压式压榨法的机器油房,发展为近代工业企业。到民国十五年(1926年)时,油坊业废除了木制榨油机,完全采用螺旋式和水压式榨油机,满族榨油业由手工业发展到机器工业。另外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有丰富的玉石资源,当地其特产为资源兴办玉器作坊,出现了玉雕生产,民国时期满族参与者较多。晚清及民国初年,河北省满族聚居地区还存在少量的采矿业,如金、银、煤矿等。

姓氏名字

姓氏

清军入关后,清朝统治者非常重视满族的姓氏规范化,专门编撰了《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和《清朝通志》等书籍,对满族姓氏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编辑。满族姓氏繁多,《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全书辑录满洲姓氏1114个,据学者李学成统计,《清朝通志》收录八旗姓氏1194个。近年来,学者刘华庆通过翻阅各地地方志、满族氏族家谱、古籍以及走访各地满族老人,又搜集整理了300多个满族姓氏收录在《满族姓氏综录》中。

满族称姓为“哈拉”,满语为hala,氏叫作“穆昆”,满语发音为mukun。满族风俗中,姓与氏通常放在一起合称,如爱新觉罗氏中,觉罗为姓,爱新则为氏,爱新是觉罗中的一个分支,觉罗姓除爱新之外,还有伊尔根、舒舒、通颜等,分别称为伊尔根觉罗、舒舒觉罗、通颜觉罗。后来由于血缘团体繁衍发展的支系越来越多,姓与氏不再加以细分。

满族姓氏产生的缘由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

名字

满族人很重视给孩子取名,一般在孩子出生时,或者是孩子儿童时期就给孩子取名字,其起名方式有大概以下几种:

此外,还有以矿石名称、山河名称来命名的。从清朝中期开始,满族人在命名上开始有汉化的趋势。他们在命名上开始学习汉族人在命名时的选字原则,常使用福海、寿山、庆成、崇善、富祥、德昌、文元、永祥、贵福、常明、惠吉、景和、瑞明等吉利字眼。到清代中后期,满族人开始普遍使用汉语,汉化的名字便越来越多。

教育

初期教育

明代女真人处于早期奴隶制社会,以家庭教育为主。那时一般女真人家庭的青少年,跟随家长学习骑射或其他生产技能,本家或氏族的老人对他们进行品德方面的教育。即使有人学习蒙文或汉文,也是由老一辈人采用师傅带土地的方式,口口相授。

努尔哈赤起兵后,由于对外交涉的需要,他创办了家塾,培养汉语文人才,并令其儿子学习汉文化。但此时女真人以战争为首要任务,重武轻文,几乎全是文盲。努尔哈赤命人创制满文后,在他管辖的地区推行和使用满文,从而培养了少许掌握满文的专门人才。在进入辽沈地区后,女真人才有了学校教育,努尔哈赤创办了八旗学堂,各旗官员子弟自愿参加学习文化,但就学率不高。此后天聪年间,皇太极欲推行全民教育,诏谕八岁以上十五岁以下儿童都要入学读书,但满人尚武风气严重,八旗学堂入学者仍然不多。除八旗学堂之外,满族贵族中也有设立私塾教育自己子弟的。

皇室教育

有清一代,皇室对子嗣的教育极为重视,皇子、皇孙都会入上书房就学,学习儒家的治国之道,一直延续至清代灭亡。可以说清朝的尊孔崇儒超过以往的历代统治者,如从小接受儒家思想的教育尊崇孔子,并从儒家经典中找到理学这个统治人民的思想武器,将宋代理学宗师奉为儒家先圣贤哲,推行朱熹的学说,此后也同样尊孔崇儒。

皇子皇孙的教育,主要以四书、五经和国语、骑射为主。他们的汉文师傅由当时的名臣大儒担任,在师傅之外,还设有上书房行走,帮助师傅作些辅导工作。另外设有内谙达和外谙达,内谙达由八旗翻译人员中挑选,负责教满、蒙文,外谙达由各旗营参领佐领中选拔,轮流入值,负责教授骑射和火器。不仅如此,清代皇帝还注重对皇子实践经验的培养,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受到锻炼,以提高处理政务的能力,如康熙帝曾令皇子随军出征,统领八旗军队,负责处理军事要务。

贵族教育

清朝政府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分别设立了不同的学校进行教育。

清皇室将努尔哈赤之父爱新觉罗·塔克世的直系子孙定为宗亲,他们腰系金黄色带子为标志,俗称“黄带子”。因为他们是皇帝的同宗近支,故他们的子弟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宗学,顺治帝时设立,开设满汉文专业课程,根据学生的志愿分别学习满、汉课程。王公、将军及闲散宗室子弟中十八岁以下者,及十九岁以上已经读过书的,愿意就学者均可入学。

宗学内读书之余,教习骑射。凡是入宗学读书子弟,每月都会给予米、银、纸、笔、墨等,夏日给碳,冬日给冰。每月考核他们的学业和骑射一次,成绩分等级申报注册。每年秋季,由宗人府照例请旨考试,翻译、经义和时务策各一题,由学士等官阅卷评等,根据成绩予以奖惩。每届五年,结业时有会考,优等生将由宗人府带领引见,以会试中式注册。

塔克世的旁系子孙称觉罗,他们系红带子为标志,俗称“红带子”。觉罗学,雍正帝时设立,教授满汉文及骑射。八旗觉罗内,凡八岁以上十八岁以下的子弟,都须入觉罗学读书,十八岁以上已经读过书的,愿意入学者也可入学。十八岁以上未曾读书的,每月朔望时,在该旗觉罗公署集合,宣讲《圣谕广训》,进行品格教育

觉罗学教长每日稽查学生的表现,表现不佳者会受到训诫,情节严重还不知悔改者还会被押回本旗衙署拘禁自由,直到悔改。觉罗学经常考试,每年春秋两季会举行大考,学生的考试成绩分别等第,报宗人府备案,对考试成绩和骑射俱优者,由宗人府带领引见,授职用。觉罗学学生也会有米、银、纸、笔、墨、碳、冰的供应,银两比宗学略少,其余相同。学生结业时可考试生员举人或翻译笔帖式

普通教育

清代入主北京后,就开始筹划八旗子弟的教育问题,顺治二年(1645年),合两旗为一学,在北京设立了四所八旗官学雍正时又增设四所八旗官学。八旗官学归国子监督导,分习满文和文言文,每三年考核一次,学业无成者退学,官学生每月都会得到钱粮供应。爱新觉罗·颙琰年间时,八旗官学开始出现学生不读书,教师不认真教课的情况。为了整顿学风,清政府多次对八旗官学进行了整顿,但随着时代的变迁,最终不得不改变教育体制。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将八旗官学改为新式学堂,八旗官学宣告结束。在北京地区,除了八旗官学外,还有教场官学、圆明园学、健锐营学和外火器营学,都是为八旗子弟学习文化所提供的场所。

另外清代还有一些为特定群体开设的学校,如景山官学是专收内务府上三旗子弟的学堂,设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咸安宫官学,是雍正帝为了加恩内务府子弟特设的学堂;乾隆时期,八旗中未及岁之世爵大多处于失学状态,于是又特设了世职官学,专收未及岁之世爵入学,此学堂可认为是官办的预备官员初级教育的学校。以上这些官学堂的设立,初步形成了一个针对八旗子弟的教育体系,但仍未达到普及教育的目的。为了解决此问题,雍正时设立了八旗义学,专门招收未入官学的八旗子弟就读。

饮食

主食

清代满族以杂粮为主食,常吃的粮食有高粱、小米、小麦、大麦和糜子等。满人偏爱面食,尤其喜欢吃粘食,喜欢将大黄米、黏小米等杂粮磨成粉面,然后在不同季节做出不同的面制品作为主食,并把它们命名为“饽饽”,如黄米饽饽、豆面饽饽、苏子叶饽饽等。这与当地特性的气候有关,由于东北地区冬天日照时间短,很多百姓在冬季只吃两顿饭,黏食抗饿,适合东北人冬天作为两餐的食品。同时黏食便于携带,适合作为狩猎和出征时军粮。至今,东北满族人仍保持着种黏性粮食,吃黏食品的传统习惯。清代满族还有个传统的主食叫“乏克”,汉语是“饭包”或“菜包”的意思。它的做法是将煮熟的米饭和炒熟的菜肴绞在一起,放上葱丝、香菜等辅料,再用洗净的白菜叶或苏子叶将饭菜混合物包起来,用双手捧着吃。

菜品

清代满族人沿袭了女真人吃山野菜的习惯,春天山野菜也是满族人春季主要的蔬菜来源,如柳蒿、明叶菜(现在一般称桔梗)、蕨苗薇菜等。到了寒冷的冬季时,他们会将白菜作成酸菜储存起来,积酸菜满语叫“布缩洁”,一般是要把白菜叶摘净,码一层白菜撒一层盐,最后在菜上面压一层重石。满族人在冬季还把芜菁(圆萝卜)、白菜放入地窖中储存,可保证蔬菜不会被冻坏,随吃随取。另外一种冬季贮菜方法,就是把新鲜蔬菜采摘后用开水汆一下,然后放在太阳下晒干,最后用线穿起来放在房间里储藏。到冬季,可以把干菜用水泡开,即可以做炖菜,也可以做炒菜。至今,积酸菜、挖地窖储藏冬菜、晾干菜仍是东北地区农村在使用的方法。清代满族还延续了先祖喜吃生菜的习俗,他们将葱、萝卜和白菜等新鲜蔬菜蘸酱生吃。这一习俗保持至今,现在东北人餐桌上的“大丰收”就是满族人吃生菜的典型体现。

满族喜欢吃肉尤其是猪肉是世代相袭的旧俗,这一习俗到现在就演变成东北农村每年腊月杀年猪,请邻居、亲友去吃猪肉的习俗,满族年猪采已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满族菜中猪肉的做法很多,如白肉血肠猪肉炖粉条、猪肉炖干菜、猪肉炖冻豆腐,还有红焖肉、烧肉片、风干肉、扒肘子、虎皮肉、酱猪手、煽白肉及皮冻等等。同时,满族作为狩猎民族,他们也喜欢野味,如:扒熊掌、葱烧飞龙鸟、烤田鸡、烤鹿肉、炒鹿脯、烧鹿肉和烧鹿尾。

满族先祖由于受生活条件限制,烹制肉类时主要使用烧与烤。清代时,烧与烤仍是满族人烹制肉类的主要方式,所以民间有“满菜多烧烤,汉菜多美汤的说法。”富贵人家还喜欢涮火锅,当时老式的火锅用纯铜打造,中间烧炭,上留烟囱。火锅中一般加猪肉片、酸菜粉条等涮品,有条件的还会辅以小螃蟹、牡蛎科扇贝等海货。

满族常食的鱼有大马哈、鲤鱼、鳇鱼、鲟鱼、鲫鱼、重唇、草根、花等,还有海参、海虾甘紫菜、海蛤、海鱼等。满族经常晾鱼干,满语称“奥尔克奇”,又常吃富有北国风味的“塔尔卜”(鳢科),其中有道菜是捕上活鱼后,即用湖水或河水煮,称为“活水炖活鱼”。其他鱼类菜品有鱼丸子、鱼肉青椒馅水饺、生拌鲫鱼等。

饮品

满族人嗜酒,清代初期满族人多用大黄米酿酒,称其为糜儿酒或是黄酒。清代中后期,满族人又盛行用高粱酿制“白酒”,酒精度比黄酒高很多,并具有活血驱寒的功效,因此深受东北地区满族人喜爱。清代满族人宴客或家庭聚餐时必会饮酒,在饮酒时,妇女不能与男人同吃,但往往由妇女为客人倒酒。如客人不饮或少饮,妇女就或站或跪在他身边不走直到客人将酒干掉才起身。同时主人还要陪着喝。满族人不仅嗜酒还有吸烟的习惯,不论男女老少喜欢吸食旱烟。主人和客人敬酒之前,一般要先给对方敬烟。

水果、糕点

满族人冬季有用地窖储藏新鲜水果的方法,此外,他们还有风干水果的储存方法,他们把苹果、梨等新鲜水果用蜂蜜浸泡后,再摆放在屋外风干,即“渍山果”,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果脯”。另外满族人便利用东北地区寒冷的气候特点来保存水果,他们将苹果、梨等水果放在室外冻透,吃之前,将冻水果放在凉水中。

满族人还会制作很多糕点,如年糕、油炸糕、菊花糕、淋酱糕、发糕、切糕、黄米糕和打糕等。此外还有驴打滚、炸饺子酸汤子、小肉饭和大饼子等。这些食品大多在祭祀、招待客人和筵宴上使用。

餐具

由于东北地区山多,木材资源丰富,所以清代满族人大多使用木质的餐具。主要有:木碗、木盘、木匙、木盆和木桶等。条件好的满族家庭则使用瓷质餐具,满族贵族一般喜欢用金银餐具。这些木器饮食用具,在东北地区普通满族家庭一直盛行,直到解放初期还有一些满族人家庭还在使用这种器具。随着时代的发展,满族人已不再使用木制餐具,但很多朝鲜族饭店和家庭还保留着用木质餐具的习俗。

饮食禁忌

满族饮食禁忌与信仰祭祀有关,早期受萨满教影响很深。如做祭祖敬神的神糕,要在金秋时分,选择脐大粒圆的新黄米,妥善保管,不许小孩在上面撒尿、扬土。在做打糕的时候,打糕人不喧哗,不吐唾沫,身板要直。做神糕的女子,必须身体洁净,来月经的女子不得参加。祭过神的阿木孙肉,族人围坐分食,以肉为饭,而且必须在祭祀期间吃完,如有剩肉和骨头,则要埋在高岗上的洁净之地。路人可以分享神糕、神肉,但不能带走。满族有忌吃狗肉的习俗,相传黄狗救过努尔哈赤。

皇家膳食

后金时期,努尔哈赤虽然有专用的厨师,但他在饮食方面厉行节俭,不追求排场。这一时期的宫廷食品制法比较简单,食品花样也不多,以满族传统饮食为主。选料上,包括各种山珍野味、家畜家禽、时鲜蔬果以及某些水产品;在烹方法上,当时已经流行使用陶制的火锅,以及烧、烤、炖、熬、煮、蒸、炸、和蜜饯等;在调料上,主要使用海盐、酱油、大酱、猪油、白糖、蜂蜜、醋、花椒、大料、葱和姜等。菜品一般是以大盘和大碗盛装。

清代建立后,族人在汉族饮食习俗的影响下,加上其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的提升,满族皇宫膳食变得奢华考究。通常皇帝每餐要有几十道到一百多道菜肴,一般以鸡、鸭、鱼、鹅、猪肉和时令蔬菜为主,辅以山珍海鲜、奇瓜异果等,燕条、海参等也必不可少。另有各种主食、粥等,其中饽饽是每天菜单中必有的食品,皇帝吃的米都是各地专为皇帝种植的贡米。皇室的餐具也极其考究,而且有相关的规定,如慈禧用的餐具有金烛台、金壶、金盏和金汤匙等三十六件金器,一百三十五件银器和一千零二十六件瓷器。不仅数量多,餐具还每年都会更换一批。

清代皇宫里曾经举办了几次规模宏大的宫廷宴席,如康熙帝六十大寿的寿宴,相传康熙帝在此次寿宴时,首尝满汉全席后,亲笔书写了“满汉全席”四字,满汉全席因而名声大噪。乾隆时,更是浮华之风大盛,爱新觉罗·弘历六次南巡时候,每日御膳皆山珍海味、水陆八珍,沿途用水都是各地名泉水。由此上行下效,达官显贵、豪绅巨贾们竞相争逐饮食,满汉全席因此风行一时。

满汉全席,分为六宴,均以清宫著名大宴命名。一是蒙古亲藩宴,用于宴请与皇族联姻的蒙古贵族;二是廷臣宴,由皇帝本人钦点大臣参加;三是万寿宴,清代帝王的寿诞宴;四是千叟宴,该宴起源于康熙朝,盛行于乾隆朝,其规模是清宫宴席中规模最大的;五是九白宴,用于宴请蒙古投降部落(当时,规定这些部落每年向清廷朝贡九白,即白骆驼一匹,白马八匹,所以称为九白宴);六是节令宴,就是在固定的节令开设的宴席,比如元日、端午、重阳节除夕等。

全席计有冷荤热肴196品,点心茶食124品,计肴馔三320品,合用全套粉彩万寿餐具,配以银器。从文献记载的满汉全席菜单和各地所传的满汉全席菜单来看,在用料上,燕条鱼翅、海参、花胶驼峰、鹿筋、熊掌、果子狸等水陆八珍几乎为必备材料;在单个菜肴上,烧乳猪、烤鸭、哈尔巴(猪肘)、烤鸡、烤鱼等满席风味菜基本上为各种满汉全席所共有;在面点上,宿盒子、烧麦蒸饺蛋糕、包子、片石子馍等也为各种满汉全席所共有。

服饰

发式

满族男子的发式为“半去半留”,即将前额和周围头发剃去,只留颅后发,编成一条大辫子垂于脑后。

满族女子的发式依年龄不同有明显的区别。女子未嫁之前发式与男孩子基本相同,皆剃四周发,仅留脑后发,再编成小辫子垂于脑后,俗称“山羊犄角”。成年待嫁则时开始蓄发,或梳单辫,或抓髻。满族女子的发式很多,如“二把头”“水鬓头”“知了头”等。

“两把头”是满族女子的典型发式,被称为“旗头,”即把头发束在头顶上,从中分成两绺,在顶上梳成一个横长式的发髻,再把后面的余发绾成一个燕尾式的扁髻,压在后脖领子上边,称燕尾式。这种发式多在满族贵族妇女中流行,民间妇女在结婚时也会梳这种发式。清朝末期,这种“两把头”越梳越高,以至于在头顶加上了带有青纱的发架,成为民间称为“架子头”“大拉翅”“大翻车”等的样式。

“水鬓头”也叫“凤眼莲”,是把两髻头发挑下来,用肥皂水贴耳根成钩形。“黑蚱头”则像知了的双翼,清末在满族贵族妇女中最为盛行。年龄大的妇女则多将发髻盘于头顶端,称“大盘头式”。

鞋帽

满族男子所带的帽子,种类较多。秋冬戴暖帽,秋冬戴凉帽。暖帽有檐,根据季节变化而分别镶以呢、绒及各类皮子。凉帽无檐,形状像釜,用草或藤、竹丝编成,更多的是用“得勒苏”草编制而成。

满族男子常穿的鞋,以冬季外出时所穿的“乌拉”最有特色,这种鞋是用一整块牛皮缝制成相连的鞋帮和鞋底,再配上鞋耳、鞋带,里面垫“乌拉草”,寒冷天气里保暖效果极佳。

满族妇女不裹脚,她们所穿的鞋比汉族妇女大,样式也不相同,俗称“旗鞋”。鞋面有“单脊脸”、“双脊脸”等样式,而且都是彩缎绣花装饰;鞋底一般厚1~2厘米,有的年轻妇女或贵族妇女鞋底中部的跟高达5~10厘米或更高,并分为下小上大的“花盆底”或上小下大的“马蹄底”两种样式,通称为“四扇底”。

常服

满族的先世因为常年在寒冷的东北地区山林中靠骑射采集为生,无论男女都以旗袍为日常穿着的衣服,后金建国后便成了八旗人的服饰特点,其质料的皮、棉、单、夹、纱随季节而宜。这种长袍被称为“旗袍”,满语称为“衣介”。

满族男子的旗袍一般无领、捻襟、窄袖(俗称“马蹄袖”),在窄袖口上接一个半圆形的袖头,形如马蹄,平时挽起,冬季打猎或打仗时放下,用以遮盖手背以免冻坏。腰系束带,束带是为了紧身,也便于在上面挂佩刀、匙箸、烟荷包等物。

满族妇女的旗袍原本与男子的基本相同,但在清军入关后,随着物质条件的改善和审美的提高,女子旗袍用料越来越讲究,色彩华丽,装饰增多,如衣领口、袖头、衣襟等处镶嵌各种颜色的lace和牙子,满语称为陶罕,旗袍的前后还绣有花、蝶等各种图案。清中叶以后,伴随着骑射的荒疏,男旗袍逐渐废弃,女旗袍的样式则不断改进。随着时代的进步,满族妇女旗袍的款式也在不断地变化,由宽腰身直筒式逐渐变成了紧身合体的曲线形、流线形,不断朝着时装化、现代化的款式发展,成为极具特色的民族服装款式。满族旗袍制作技艺如今已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满族人还喜欢穿马褂和坎肩。马褂,满语称鄂多赫,特点是高领对襟,也有“瑟琶襟”的,褂长至肚脐,袖短至胳膊肘,比较肥大,四开衩或两开衩,骑马上下方便。马褂有棉的,皮毛的,天冷时套在旗袍外面,清代贵族妇女的马褂开襟处和底摆也镶有宽阔的lace。清初穿马褂者仅限于八旗士兵,至康熙,富家子弟开始穿,至雍正年间,穿马褂逐渐成为一种时尚。黄马褂坎肩无领无袖,在样式上和装饰有很多种类,如开襟就有“琵琶襟”“一字襟”“对襟”“大襟”等。

满族穿的裤子一般为套裤满语叫渥阿布力,是冬季出猎骑马时套在裤子外面的裤筒,有棉的、皮的。裤筒上下端各有结带,上系腰间,下结小腿。

饰品

满族男子贵族子弟会在发辫上镶嵌各种装饰物,如珍珠、宝石、金银坠角等。满族女子习惯在头上佩戴各种装饰品,未婚女性多佩戴耳坠、耳钳、等;已婚妇女则多佩戴大扁方长簪、大耳挖子簪、小耳挖子簪等。发式贵族妇女的装饰品多用金、银、珠翠、等名贵材料制成。满族妇女还非常注重耳饰,女孩出生后要在一个耳朵上扎三个“耳朵眼”,戴耳钳。

官服

清代文武百官的服饰也有其特点。其中最具特色的便是是“顶戴花翎”。“顶戴”,俗称“顶子”,系指官员帽子上所嵌的宝石,不同级别的官员所用宝石不同,如《大清会典》最初定制,一品官红宝石顶,二品官珊瑚顶,三品官为蓝宝石顶,四品官为青金石顶,五品官用水晶石顶,六品官用砗磲顶,七品官用素金顶,八品官用阴文镂花金顶。九品官用阳文镂花金顶。“花”也是戴在朝冠或吉服冠上的,是清朝官服中一种特有的形式,花翎是用孔雀翎饰于冠后,以翎眼多者为贵。最初,戴花翎并不标明官职的品级,是一种荣誉象征。顺治明确了戴花翎所表明官职的品秩,规定亲王、郡王、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许戴花翎,国公戴双眼花翎,五品以上戴单眼花翎,五品以下官员戴无眼的蓝翎。

努尔哈赤时期颁布了“补服”制度,“补服”是指衣服前胸、后背带有补子的衣服,文官一般绣鸟纲,武官绣走兽,鸟兽的品种代表官员的等级。朝迁都北京以后,服制又几经变化,至乾隆初年始成定制。如皇帝的服饰,据《大清会典》记载:有朝服、吉服、常服、行服等。如规定,朝服色用明黄,吉服穿龙袍,常服为褂,颜色及花纹随其所用,行服穿龙袍。其他文武官员等的服饰都有严格的限定。

建筑

民居建筑

满族早期,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其居住条件非常简陋。他们冬天居住在“地印子”中,“地印子”一般建在向阳山坡,向下挖土为墙,上面盖上树皮、山草,室内有锅灶、火炕,保温、取暖效果好。夏季则居住在“马架子”中,一般建在林内,借用一些树桩,在树桩上用木铺地,上面搭上人字型架子,再覆盖以树皮、山草防雨。至今,在某些偏远山区,还有一些人住在原始的“地印子”“马架子”里。满族传统木屋建造技艺现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和与各民族交往、学习,满族人逐渐形成自己的居住习俗,他们以当地的建筑材料,修建了泥坯草房、青砖瓦房和夹用石料的房屋。“口袋房、蔓子炕、烟囱出在地面上”是满族住房的三大特点。住房一般三或五间,坐北朝南,东边开门,称为“口袋房”,中间开门,称“对面屋”。外间为厨房,里间为卧室,卧室内南北对起通炕,西边砌一窄炕,与南北炕相连,构成“匚”型,叫“万字炕”或“蔓子炕”,冬季可烧热供取暖。西炕墙上供有祖宗板,不许睡、坐,不许放置空碗、杂物。南炕长辈睡,北炕晚辈睡,若有客人留宿,则让出南炕让客人睡,以示尊敬。烟囱砌在屋侧,由地面砌起,用砖或土坯砌成,只要高出屋檐数尺即可。

满族房屋的门窗也很有特点。门大都是独扇的木板门,有木制的插销,只有内门才是双扇木板门,都向外开,门闩大多在左侧,木制。里屋门上一般都挂有辟邪的自制小挂件。外屋靠门侧有个小窗,俗称“马窗”。每窗分上下两层,上层糊纸,可向内起或者用木棍支撑。上扇窗子由窗组成,窗棂有横格、方格形,梅花形,菱形、斜格等多种花纹。下层多为两三个大竖格,装在窗框的木槽里,平时不开,但可以向上把它提起来摘下。

“窗户纸糊在外”是“关东三大怪之一”,糊窗所用的窗纸是一种叫‘豁山”的纸,满语称为“摊他哈花上”,汉译为麻布纸或窗户纸,是用破衣败絮经水沤成绒,再在致密的芦帘上过沥摊匀,经日晒而成的。这种纸应糊在窗户的外边,一方面可以避免窗档中积沙,另一方面可避免窗纸因冷热不均而脱落。窗纸糊上后,还要淋以油,这样,既可增加室内的亮度,又可以使窗纸坚久耐用。

室内的陈设也比较简单,一般没有桌椅,只在炕上放有炕桌、炕柜。炕桌放在南炕,吃饭时盘膝围坐在炕桌旁,炕柜上叠置被褥,能放衣物。门框的横木上放置一大块实木板,俗称“搁板”,可将屋内所用家具(小物品)都放置其上。家中一般会备一个火盆用于取暖,贫穷的人家用黄泥做成,富家多用铜盆。室内房梁上常悬有悠车,又称摇车、吊车,用于哄初生婴儿睡觉。

满族人房屋前后一般有院子,用来种菜或者堆放木头。院墙最初是用木栅栏,也叫“障子”,后来富贵人家用砖石围砌,且除了建坐北朝南的正房外,还有东西厢房和南向而中间留有门洞的门房,这种格局叫“四合院”。厢房房设有碾房和仓房,“仓房”满语叫“哈什”,用于放农具杂物。在靠门洞的院内,建一短墙,叫“影壁”,影壁立一“索伦杆子,即神杆。北京四合院便是满族庭院式住宅的代表。

皇室建筑

沈阳故宫为满族统治者修建,保留了大量的满族传统建筑艺术。如十王亭非等边、等距排列,而是呈“八”字形,便反映了满族的八旗制度;皇太极的后宫五宫中的青宁宫便是典型的满族民居——口袋房。另外沈阳故宫“宫高殿低”,也表现了鲜明的民族特色,即沈阳故宫五宫建在近4米的高台之上,而办公的崇政殿在它下面,反映了满族先人为了更好地观察野兽或者敌情,喜欢居住在高处,便于瞭望。2004年,沈阳故宫作为清朝“一宫三陵”中的“一宫”入选了《世界遗产名录》。

清军入关后,成为中原的统治者,满族特有的风俗习惯也对皇家建筑产生了影响,如满族皇帝便按照满族民居中“口袋房”“万字炕”“窗户纸糊在外”的特点,对北京故宫的坤宁宫进行了改造。另外清代修建的王府建筑大多都是按照满族传统“四合院”的建筑模式建造,房屋一般为三间或五间,其屋内南、西、北三面皆炕,烟筒单立于房屋两侧,门房外均有影壁墙及索罗杆等满族建筑的模式。北京的王府建筑还结合了江南楼台亭阁的建筑,形成了新的王府建筑风格。目前北京城内尚存亲王府和郡王府近20座,其中,恭亲王府、醇亲王府、老醇亲王府、孚郡王府、雍亲王府、礼亲王府、庆亲王府、淳亲王府这8座王府大都比较完整地保存下了府墙、府门、正殿和配殿等主要建筑,其基本面貌被保留了下来,恭亲王府是目前保存最好的王府。

此外,清代满族皇帝还为自己在北京城修建了北海、中海、南海、畅春园圆明园颐和园、静宜园及静明园等皇家园林,还在承德市修建有避暑山庄。这些建筑即以汉族建筑样式为主,又吸收了满、蒙和藏等各族建筑艺术风格,形成了新的园林建筑风格,体现了中国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与融合。

出行

满族居住在东北地区,为了适应寒冷的生存环境,满足生活、生产以及军事上的需要,满族先民创造了许多适应自然环境的交通、运输、战争以及日常生活器具,例如,爬犁冰鞋滑雪板、拖床以及冰嘠等。这些器具有效满足了满族人民在冰天雪地里行走、生产劳动以及战争的需求。早在肃慎人时期,他们就发明了以滑雪和狗拉雪撬为主的冬季运输交通方式。

另外,满族擅长弓马,因此,骑马曾是满族的主要交通方式,农耕发展起来后,满族的牛马车辆才有了发展。到1949年以后,满族的主要交通方式已经和汉族大致相同,仅仅在松花江上游的一些满族聚居地,还保持着土轿车,马爬犁等交通方式。

节日

满族先民在渤海国时期,就有了等节庆习俗。这些习俗一方面受到汉文化影响,另一方面具有民族特色。女真人在端午节有采艾蒿、吃艾糕、系长命锁、射柳祭天等习俗。清入关后,满族的岁时文化与汉族文化结合,渐趋一致,其传统节日有春节、元宵节、添仓节、清明节、端午节虫王节、中秋节腊八节等,但满族岁时文化保留了一些自己的民族特色。

春节

春节是满族人民重要的传统节日。节前要做满族传统糕点——萨其玛,张贴对联、窗花、挂笺(按旗属分别贴红、黄、蓝、白色)、挂“福”字。午夜分发“神纸”之后,晚辈男子到族内各家“辞岁”。除夕半夜子时,家家吃彩色水饺,取“更岁饺子”之意。还要把一枚铜钱(富家有的用金钱小保及宝石等),暗放饺子中,谁吃到了则终岁大吉。除夕,家家院内竖灯笼杆,高可达二丈,上扎松枝,高挂红灯,红灯至初六,夜夜不熄。宫廷中则于腊月二十四日悬挂“天灯”,至次年二月初三日出灯止。长白山满族过年习俗还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元宵节

正月十五元宵节又称“灯节”“上元节”,满族也有元宵挂彩灯和吃元宵的习俗,除此之外满族还会制作“冰灯”。同时,在晚上,满族人还要给祖坟送灯。农村还有元宵节晚上“蒸”之俗。晚清广州“羊城灯市”中,以旗人所制灯最为璀灿夺目,成为广州一种特产。正月十六,北方满族妇女还有“走百病”的习俗,当天她们会卧冰与“滚冰”,象征着去除晦气。

添仓节

每年农历正月二十五为添仓节,这是满族人期待粮食丰收的节日。传统做法这天要煮黏高粱米饭,放在粮仓中,然后用秫秸做成的马、车等农具插在饭顶,同时需要添饭三次,寓意粮食丰收,马往家驮粮食。

清明节

满族人也过清明节,与汉族不一样,满族人有在坟头插佛托的习俗。佛托的满语为fodo,佛托的做法,各地略有不同,一般是用玉米骨子当身子,外边糊上纸条作为衣裳,然后用木条穿过玉米骨子,一头再插在坟头上。这是在祭祀“佛托妈妈”,它是保佑人类平安、子孙繁衍的神灵。至今在丹东凤城地区还有在坟头插佛托祭祀的习俗。

端午节

端午节。又名五月节,和汉族一样,满族的端午节也有插艾蒿、吃粽子以及给孩子系五彩线的习俗。端午节满族人还会外出踏青、击球、赛秋千等,但与汉族不一样的是,满族的端午节不是祭祀,而是为了健身祛病等。

虫王节

农历六月初六为虫王节,这天,满族人会杀猪祭祀虫王,每家派一个代表到冲王庙祭祀,祈求地里的庄稼免受虫灾。同时这天满族还会把图书、被褥拿出来晾晒。

中秋节

每年的农历八月十五为中秋节,这一天,满族有吃月饼、吃瓜果、赏月的习俗。同时,满族传统习俗中还有用月饼祭月的习俗。

颁金节

时期,于1635年农历十月十三日,将族称定为“满洲”(或作、满殊),满族人把这一天作为满族的诞生日,举办满族“命名日”,即“颁金节”的庆祝活动。“颁金”在里是“新生”的音译,纪念满族的定名和新生。20世纪90年代初,颁金节才正式被定为满族的民族节日。颁金节如今已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腊八节

每年农历十二月初八为腊八节,这天家家户户都会吃腊八粥,满族人至今仍沿袭此习俗。

小年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为农历小年,满族人要祭祀灶神。在此期间,满族人会将家里彻底清扫一遍,同时作各种面食,尤其是黏食。另外满族人要杀猪、杀鸡等准备迎接春节的到来。

婚俗

满族在初期阶段存在复杂的婚俗,概括的说,他们将妇女视为私有财产,不分家族内外通婚,乃至不按辈分转房、早婚(与旗内男子当兵出征,希望早育子女有关)也是传统习俗。八旗制度确立后,贵族官宦人家实行指婚,多由朝廷指定结婚对象,一般旗人也有由族长指婚的情况,指婚对象讲究门当户对。八旗内男女年龄到十六、七岁,即可订婚,男子订婚与结婚年龄可能更小一些,婚姻由父母包办。皇太极即位后,在汉族、朝鲜人伦理观念的影响下,禁止和革除了娶庶母、伯母、婶母、嫂子、儿媳为妻的陋习,并允许寡妇改嫁异性之人。

早期满族存在多种婚姻形式,其一:童养媳,即以廉价购买未成年养女为劳动力;其二,买卖婚,即满族富家子弟以金钱购买贫家女;其三,姑舅表婚,即兄弟的子女与姊妹的子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其四,在东北地区满族中有一种名为“平妻”的婚姻形式,就是有一嫡妻再娶一正妻,这种情况多见于富裕人家,另外,清末民初,在东北的满族中还存在一妻多夫现象,这主要是由于丈夫早亡或重病,妻子无力抚养年幼子女,招下一个或几个男人在家,以帮助耕地种田、治家创业。如果男女双方都是穷人,彼此没有契约,往往在子女长大成人后结束这种关系。

清末民初后,随着时代的进步,自由婚和同意婚开始盛行。一些受到高等教育的满族进步青年,开始追求自由恋爱和自由结婚。同意婚是以男女相爱为基础,并得到双方父母的许可,结成婚姻关系的,同意婚也是以双方在经济、生活、感情等方面保持着平衡与均衡,不受其他外力左右或支配的正常婚姻。

一般来说,传统的满族婚礼流程较为繁多,主要需经过:问门户、放小定、放大定、送嫁妆、打下处、迎亲、拜堂和回门等几个环节,满族传统婚俗现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所处地位及群体的不同,具体细节有所区别,分别如下:

皇帝婚礼

皇帝纳后为大婚,会举行三次隆重的仪式。首先,择吉日行纳采之礼,满语称为“doroijakabeneredorolon”。吉日早晨,选定正、副二使,携带内务府备办文马、甲胄、绸、布等礼品,持节前往皇后府邸行礼纳采,当日宫中会设宴招待皇后父母。

大婚前一日行大征之礼,满语为“ambaramehosoibairedorolon”,直译为“娶妻的大礼”。内务府会准备金、银、马匹、甲胄等财物赐予皇后的父母、兄弟,是日正、副二使携带大征礼品前往府邸,与此同时,会派遣官员告祭天地和奉先殿,向天地和祖先通告皇帝大婚的讯息。

最后是册迎礼,即正式大婚的日子,是日会迎接皇后入宫行合礼。次日晨,皇后入慈宁宫拜见皇太后。再次日,皇帝率群臣拜见皇太后后,回太和殿接受群臣祝贺,再诏告天下,皇后先后至皇太后、皇帝处行礼,再接受公主、福晋、命妇等拜见。当日,皇帝与皇太后分别设宴招待皇后父母及亲属,席散之后,大婚仪式终了。

皇子婚礼

皇子成婚采取指婚的形式,选定婚配女子后,其父前往乾清宫受旨行礼。首先选定吉日,皇子着彩服前往女子家中对其父母行拜见礼;之后是初定礼,预定日期当日,内务府大臣携带礼品赐予女子家中;成婚前一日,女方将嫁妆送至皇子住处;成婚当日,皇子着蟒袍至皇太后、皇后以及其生母出行礼,再前往女方家中迎亲至住处行合卺礼;次日,皇子携福晋拜见皇太后、皇帝、皇后及其生母;成婚第九日,行归宁礼,皇子携福晋回到福晋家中,正午前须归家。

官员婚俗

官员结婚时,先以媒通言女家,两家满意便择吉日行纳采礼。清政府规定中,根据爵位、官员品级高低来决定纳采礼的多少。纳采当日,主人吉服,命子弟为使,从人携带礼物送到女家,说明纳采的来意。是日,官员纳采礼之家,设宴款待宾朋,宴席用牲数目也有严格规定,由爵位、官员品级高低决定。结婚前一日,女家送嫁妆于官员家中。结婚当日,官员家备酒席款待宾朋,宴席的书目在《大清会典事例》上也有严格规定不得越制。同时遣人至女方家中迎亲,新郎着吉服在家中等候,新娘到后,双方行礼如仪,再行合卺礼。官员之子结婚时,若没有官职在身,婚礼同其父,若有官职,则根据其自身品级来定。

士庶婚礼

满族在初期阶段存在复杂的婚俗,概括的说,他们将妇女视为私有财产,不分家族内外通婚,乃至不按辈分转房、早婚也是传统习俗。八旗制度确立后,又实行指婚。皇太极即位后,在汉族、朝鲜人伦理观念的影响下,禁止革除了娶庶母、伯母、婶母、嫂子、儿媳为妻的陋习,并允许寡妇改嫁异性之人。入关后,满族处于散居状态,形成了几个社会群体,根据所处环境的不同,他们的婚俗也各有不同,分别如下:

驻防群体的人数较多,是清时满族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清政府的规定,凡八旗官兵遇有婚嫁,可领“红事银子”,作为结婚的费用。

八旗驻防营中,男子及冠后,其家长便会为其求亲,或是自请媒人前往女子家中或是媒人撮合。男女双方同意商谈后,便会各自请亲友面商,陈述对方身世、门风及家庭状况,征求意见,若双方同意这门亲事时,首先男家向女家示意,然后女家向大媒索取男家的“过门帖”,写明男家隶属某旗某甲喇某佐领、男子的差使、现在住址等情况,以便女家了解男方底细。女方得到男方“过门帖”之后,确认信息无误可以结亲便会“过小帖”,即将女方的生辰八字转交男方。男方会将“小帖”放在家堂佛龛上“压三天”,三天内相安无事,便认为可以合婚。选择吉辰,家长持女方小帖和男方的生辰八字赴命馆合婚,只要两命不相克、不犯相、无妨碍就可以成婚。

合婚后,双方协商择吉日“放小定”。是日,男方家中宴请本族近亲及媒人,主食为打卤面,表示顺当,宴后共赴女方家中。女方以糖水、点心招待,以示甜蜜。此后男方会将发簪和耳饰等置于帖有喜字的玻璃匣中,交给女方家长以示定婚,至此,两家便结为亲家。

此后便是过彩礼,日期由男方决定。事前,男家须准备一只大天鹅,过彩礼当天将鹅头染上红色,放在事先准备的台中(即木制盒子),称“鹅台”,其余台中装有酒、衣物、首饰、事物等,其中“鹅台”在前,“酒台”在后,台的数量由经济状况决定,后选择两名女性为代表将“鹅台几台”抬入女方家中。至女家后,会选一童子开食盒、挑喜封,内有红包装有几吊钱,归童子所有,取“开不空”之意,此后双方互相致词。女方会将白鹅养在家中数日,表示女子已有婆家,后再将鹅卖掉。

男方请算命先生算好结婚吉日,写在红帖上送至女方家中。婚期前一日,男方家中会请“全辈人”女宾帮助布置新房,然后闭门,任何人不得入内。与此同时,准备迎接“过嫁妆”,即女家送嫁妆至男家,女家陪送的嫁妆大致有三类,即衣饰、陈设、木器。送嫁妆的娘家人在男方宴请时,并不会食用,待菜齐上汤,在席上“放封”,给厨师小费便会离去。婚期当日,新郎会准备红呢大轿前往女方家中迎亲。新娘坐轿到男家后,新郎向轿下连放三箭,意在祛邪。待新娘下轿时,地下放一马鞍,头一步即踏在鞍上,走红毡至厅堂。新郎将新娘盖头挑下,在天地桌前行一跪三叩头礼;接着,拜见翁姑,行一跪三叩头礼,随后行“见面礼”,先近亲后一般宾客,受礼者要出“拜钱”,“给姑娘买枝花儿戴”。

晚间,新郎新娘喝交杯酒,用娘家带来的“子孙碗”吃饺子,窗外有人问“生”不“生”,取新娘能生孩子之意,吃长寿面时要将面挑高,意为“长寿高挑”,另外满族人是不许“闹洞房”的。次日清晨,大门“挂彩子”,表明新妇清白无瑕。娘家妈妈会来新房看女儿,嘱咐女儿恪守妇道。三日后,举行“倒宝瓶”,新郎、新郎、新娘用大衣襟张兜,由一名丈夫、儿女皆有的妇女给倒宝瓶,倒完为止,谁的东西值钱,谁就有福气。至此,婚礼宣告结束。

留守群体是指留守在东北宁古塔、吉林、三姓、珲春、伯都讷、阿勒楚克、爱辉、齐齐哈尔等地的满人。这些地方居住的满族人,承传着古朴的婚姻习俗。从前,十岁内就要定婚,后来,他们认识到早婚的害处,便改变了早婚的习俗。

男子成年后,由父母托媒人(jalaniyalma)说亲(feliyembi),如果女家允许,媒人可领求婚的男子去女家磕头,让女家验看新婿。女家满意,便由媒人回复男家,男家便准备酒肉、布帛、钗钏、果品等物,由父亲携带礼物去女家,举行“过定礼”。女家设酒宴款待,在饭桌上,头一盅酒双方父亲要互相交换酒盅,叫作“换盅"。之后双方协商彩礼,一经商定,就不再更改。有的女家事先开出“彩礼单子”,交给男家,若无不可,则须照单子过彩礼。

结婚前,男家要准备猪、酒、成衣、布匹、首饰、银钱等物送到女家,叫作纳采礼(doroijakabeneredorolon),若彩礼的品种、数量不足,女方便可以退婚相要挟,男方无不满足女方的要求。男方所送的猪、酒、银钱用于“跳喜神”,为出阁的女儿“解锁”,表示女归男家之意,其他的东西全部作为女子嫁妆,另外不论女家经济情况好坏,必须陪嫁一些东西。

选好结婚的良辰吉日后,要通过媒人通知女家,以便女家“开剪”,将男家送来的布匹、绸缎做成衣服,准备嫁妆。结婚仪式会举行两天,第一天是晾轿,把彩舆放在道旁。当织女家会到男方送嫁妆,当嫁妆送到时候,男家会给送嫁妆的娘家人敬酒,叫拦门杯,也称迎门盅,满语为“tushù”。宴请送嫁妆的娘家人时,菜上到一半男家陪客要出面敬酒致谢,菜一上齐,负责送嫁妆的人要出喜钱赏给厨师,然后便离席告辞。第二天是正式婚礼日,新郎亲自去迎亲,迎亲队伍至女家大门时,女家关上大门,燃放鞭炮,叫作“憋性儿”。迎亲队伍进门后,由新娘的弟弟牵着新郎的马,离鞍下马后。新郎在认亲时,要给女方长辈一一叩头。吉时一到,新娘穿好衣服,蒙上盖头,由叔叔或哥哥抱上轿,使新娘的鞋不要沾娘家土,以免带走风水和福气。返回男家途中,遇到井、庙、墓、孤树等要用红布或红毡遮挡花轿,避免牛鬼蛇神入轿之意。

迎亲队伍回到家门,新郎向花轿射三箭。新娘下轿要有人扶着,新郎走在前面,到天地桌前,一跪三叩头拜堂,与新郎、新娘属性相冲者、及孕妇需回避。新娘抱宝瓶,在新郎引导下入室,门口放马鞍,新娘跨过,取平安之意,新郎用秤杆将“盖头”揭下,表示称心如意,然后簇拥新娘到新房坐福。坐到一定的时候,要给新娘“开脸”、“换衣裳”,便可以下地“拜席”,给长辈叩头,长辈受头要出拜钱。

散席之后,开始拜祖,给祖宗板子磕头。晚饭吃小饺子,即使煮熟也要说“生”,取新妇能生孩子之意。新婚夫妇褥子下面放一双筷子、栗子、寓意“立子”、“快生孩子”。次日,新娘散箱,然后由婆婆领着到近亲长辈家装烟,长辈要给新妇装烟钱。三天后,新郎陪同新娘回娘家,叫作“回门”。一般是当天就要回家,若在娘家过夜,新郎、新娘不可同床。结婚一个月,新娘由娘家来人接去住一个月,叫“住对月”。这期间,新娘在娘家要做鞋、袜、衣服之类的东西,以便带回分赠全家长幼。至此,婚姻礼仪方告完结。

清军大举进关之际,沈阳市各城留少数八旗官兵戍守。为了加强防卫力量,康熙二十五、六年间,从北京调回大批八旗官兵充实各驻防城,从而形成留守与驻防相结合的群体。这个群体的婚俗与以上两种都不相同,具有中间类型的特点。

男子成年后,父母通过媒人为其议亲,男方、女方可相互往访,彼此有所了解。男方正式到女方相看,女家留饮,表示同意结这门亲事;若不留饭,并以托词相对,则表示不同意。女家同意后,男方母亲会送首饰之类物品作为定婚的礼物到女家,即“放定"。女方要盛装出见男方尊长,并以装烟相敬,谓之“装烟”,男方尊长要给“装烟钱”。

定亲之后行“纳采礼”,男家父亲与儿子一起将猪、酒、衣服、首饰等物作为聘礼,送到女家,儿子给姑娘的父母及尊长磕头,女家则回赠准备的钱币或手钩刺绣。然后,再将聘礼陈于祖先案上,两家主人并跪酌酒,互递祭,即“换盅”。另外,要由男家出资为女家祭祖解锁,以示女归男家之意。

结婚前一日,男女双方若相距较近,女家送嫁妆至男家。次日黎明,新郎亲自去迎亲。若是路程较远者,女家则连同嫁妆一起驾车送亲至男家,有打头数人先行赶赴男家。男家会在门口预设长案,摆上三大杯酒,打头数人到后将酒饮尽,此称“迎风酒”或“下马酒”。女方送亲后续队伍到达后,卸下嫁妆,新娘和送亲人借宿别家,称“打下处”。次日清晨,新郎前来迎亲。

辽宁省庄河、岫岩满族自治县一带有“插车”的习俗,即是日早晨,根据双方约定的时间,新娘坐上送亲车,行至途中,正好遇上新郎所率领的迎亲车,两车厢相靠,由新娘的哥哥将新娘由送亲车上抱到迎亲车上,这就叫作“插车”。迎亲车返回后,新娘下车,新郎用手中的马鞭轻扑三下,然后一齐走到天地桌前拜堂成亲。新娘不先入室,在户外右侧设青布帐棚,中间放床与衾褥,新娘坐于其上,叫“坐帐”。

正午时分,宗老在院中设案,上面放着一方肉,三盅酒,一把尖刀。新郎、新娘面南跪案前,宗老用满语唱三段“阿察布密歌”,唱一段割一片肉抛向空中,举一盅酒齐眉泼在地上,连续三次,称为“撤盏”,表达敬告天地之意。“阿察布密歌”的内容各地大同小异,主要意思是敬告上天,今有某哈拉小伙子娶某哈拉淑女为妻,希冀以后子孙繁衍,无病无灾,永享富贵,白头到老。

送亲队伍返家时,之前打头几人后行,新郎又会敬三大杯酒,称“上马酒”。此后,新郎、新娘入室,行合卺礼。吃完长寿面,新婚夫妇入洞房。

家庭关系

夫妻关系

旧时满族家庭一般是女子持家,这一习惯一直持续到民国初年。但在家庭中的地位则是男尊女卑,已婚妇女需要无条件服从丈夫,同时注重对丈夫的忠贞。在夫妻关系离异问题上,女方不允许提出结束婚姻关系,男方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则可以休妻结束男女双方的婚姻。休妻要写休书两封,一封给妻子,一封交当地官府,丈夫需要在休书上盖手指及脚趾印。但男子也不允许无故休妻,当妻子满族中国古时“七出”“三不去”及“义绝”的离婚条件,如妻子没有生育子女或有酗酒、行非礼等不良行为时,便可休妻。

父母子女的关系

旧时满族盛行大家庭的家庭结构,财产是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包括一切生产资料、房屋、粮食、钱财以及一些主要的生活用具。子女都由父母抚养长大,长辈在家中和社会上有十分大的权威。按照满族的传统习惯法,在家庭财产的继承上,满族遵循父系继承制度,女儿没有继承权。家庭中儿子较多的,成家后依长幼次序自立门户,分家析财时候,年龄较大的儿子所得份额要少于幼子。父母留居老宅,将大部分家产留下,将幼子留在身边,由幼子照顾父母的晚年生活,尽主要的赡养义务,同时继承父母留下家产。

后来,随着封建私有制度的发展,家庭成员除了享有家庭的收入以外,也有自谋的一些收入归自己所有、支配。当家庭分家以后,父母一般由长子来赡养,长子也承担起了敬祖立谱的任务,家庭的家谱由其来保管和修。满族中,如果父母没有儿子继嗣,则可以在兄弟近支中选一个过继为嗣,但兄弟近支的长子则不能出继为嗣。

生育

旧时,满族也存在着重男轻女的观念,各个家庭都以生男为贵,且都认为多子多福。

满族称孩子降生为“落草”。孩子一生下来,是男孩则在门右上首挂小弓,叫“公子箭”,是女孩则挂红布条,叫“他哈补丁”。满族有给孩子戴“迷魂锁”的特殊习俗。男孩生下来,将一布制小袋戴在小孩腿上,三天后行祭祖开锁礼取下,由老人祝福后挂于祖宗板的锁绳上,实际上就是满族人所供奉的“妈妈口袋”。女孩则戴在脖颈上,直到结婚前才行开锁礼取下,挂于锁绳上。婴儿出生一天后,用艾叶灸孩子头顶、肚脐、腰、背,祝愿孩子免生灾病。

婴儿生下来第二天,要请子女多、身体好的妇女喂第一次奶,叫“开奶”。小孩生下后,第一个进产房看孩子的外人叫“踩生人”,民间认为“踩生人”对婴儿长大后的性格、智慧等会产生影响,故主人家对此极为重视,总是想方设法避开不理想之人进产房。成年的“踩生人”有的还被认作婴儿的干爸或干妈。

婴儿出生第三天,会用艾叶煮水洗浴,叫“洗三”。依满族旧俗,如果头胎是男孩,其出生的第七日,姥姥、姥爷要送一个悠车、一些鸡蛋、一两只母鸡和一些红糖。这天还要举行“上车”仪式,并请儿女齐全的妇女把婴儿抱到悠车上。车内铺着糠褥子,放着粮食枕头,意思是头枕粮仓,有吃有穿,目的之一也是为了让孩子“睡扁头”。满族人无论男女,都以扁头为美。

满族也吸收了不少汉族的育儿习俗。孩子出生一月,称“满月”,满族婴儿满月,娘家多送绣花帽、绣花襁褓、衣服、玩具等,称之为“坐满月”,这天主人要设宴招待来贺宾客,称之为“吃满月酒”。婴儿一百天,娘家送一百个馒头,叫“蒸百岁”,赠钱一百,称“百岁钱”。生子百天,俗称“过百禄”,亲属要给孩子送礼物,舅母、姑母、姨母每家送一个环形馍馍圈,叫“护练”,由几位老人将“护练”抬起套在小孩脖子上,然后取下,掰成小块,散给过路行人,祝愿孩子长命百岁。当婴儿长至一周岁时,也会有“抓周”习俗。

孩子成年后,满族没有固定的冠礼,只是由氏长者或萨满在祖匣神案前祭祀,将灵佩赐给青年男女。小伙子前额佩挂野猪獠牙,姑娘多佩戴野猪门牙,也许这就是成年的标志。这种习俗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渐减少,而今已经绝迹。

丧葬

满族先民时期,曾有天葬、土葬、兽葬、树葬、水葬、火葬等形式。满族入关前沿袭金朝和明代女真人的丧葬形式,即将尸体焚化后埋葬骨灰的复合葬法,努尔哈赤和皇太极都是采用这种葬法。至康熙朝时,在汉族传统文化的影响下,满族葬俗开始逐步转为土葬。乾隆帝即位后正式下诏禁止火葬,从此清代满族基本再无火葬,只有在缢死、夭折和突发恶疾而亡等非正常死亡后,才会火葬以达到镇邪除魔的作用。

葬仪

清时满族人丧葬仪式一般有送终、搭灵棚、停尸、哭丧、报丧、门幡、守夜、开殃榜、入殓、祭奠、烧饭、停灵、出殡和服丧等。

一般情况下,老人在临终之前其子女要回家守在老人身边,尤其是长子必须要时刻不离直到老人咽下最后一口气,俗称“送终”。在老人临咽气的时候,要把寿衣给他穿好。如果死者生前是官员,要按照官服的穿戴给他穿衣服,但是朝珠只能放在身边,而不能挂在身上。在死者咽气之时要马上将家里的祖宗板和镜子用红布蒙上,否则死人的灵魂就会留在家里不离开,给家人带来晦气。

人死后,要马上在庭院里搭建灵棚供亲友们前来吊唁,灵棚内一般要放一张方桌,放置死者生前所使用过的生活用品等。最前面摆放供品桌一张,上面摆放干果石子馍若干碟、猪肉两方和馒头两盘。每日祭三次,早晚供饭,中午供果。与亡者平辈的人来祭奠站立鞠躬,晚辈来祭奠一般要跪下,磕头三个。一般人家要请人吹唢呐、喇叭。富裕人家还要请上和尚、喇嘛为死者诵经。

满族人以西为上,尸体一般停放在西屋地上用木板子临时搭的架子上,架子的高低要根据死者的年龄来定:死者是老者,木架子与炕平,中年人则次之,小孩子则最矮。死者头也要朝西。也有将尸体停放在西屋南炕上的,也有将尸体停放在西屋南炕上的。死者头也要朝西,其嘴中要放置一枚铜钱,叫“含口钱”,死者手中要放置铜钱或者金银或者是饽饽。用棉线将死者双脚绑好,用布蒙上脸,其脚下点一盏长明油灯,出殡时才将灯熄灭。很多地方的满族人还会在停尸的木板前摆放几碗米饭,并将筷子插在中间的碗里,俗称“倒头饭”。

一切布置妥当后,死者家属要要穿上孝服为死者哭丧,边哭边呼喊死者的称谓,并念叨死者生前的好。同时还要在死者灵床前焚烧纸钱,俗称为烧“倒头钱”,并由长子日夜守灵。满族男子的孝服前后开衩,有马蹄袖,并穿白色粗布长衫,中间扎白色孝带,头上围一圈白布。女子的孝服一般则不开衩。在停尸和哭丧的同时死者家属要去亲友家报丧。

满族人死后在其家门前要挂红布幡,也叫挂门幡、挂丹旌。死者为男挂在门左侧,为女则挂右侧。幡高一丈五尺左右,长九尺,幡的上面和下面用黑布中间缝四条红布,日出时挂出,日落时取下放在死者棺材旁。

在死者入殓之前死者家属还要为亡者守夜,终夜不眠,守夜的人越多越说明死者的人缘越好,至今一些地区的满族还保持着为死者守夜的习俗。人死后的第三日或第七日还要将祭祀死者所用的“饮食之物”一并焚烧,此称为“烧饭”,也叫“送三”或者是“送库”。

清末,受汉族丧葬习俗的影响,满族人死后也要“开殃榜”。“殃”就是人死后离开人体的邪毒,要请风水先生来破解,算命先生会根据死者的生死年、月、日进行推选,然后在白纸上列出“殃榜”。殃榜上有入殓的日、时,出殡的日、时、方向、颜色及停灵天数等等。清代满族人死后停灵的时间有一七、三七、五七、七七不等,除了由“殃榜”决定,同时还要考虑死者家庭的经济条件。富贵人家往往停灵七七四十九天,贫者死后即葬。

停尸、守夜和开殃榜之后便要将死者的遗体放入棺材,即“入殓”。明末清初时,满族人入殓都是在下葬三天之前选一个吉时进行。在入殓之前先要在棺材里铺上被褥,满语叫“特勒被”,被褥数量为奇数,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少则三铺三盖,多则九铺九盖。据日本学者中川忠英考证,清代满族人在棺材里面一般不放置除衣物、被褥之外的陪葬品。清代满族人的棺材也叫“旗材”,其材质多用红松木,尖顶,两边倾斜,内部宽大。尸体入棺之前,其长子要用清水擦死者的眼睛,俗称“开光”。在用长钉将棺材盖钉住时,死者长子盛开光水的碗摔在地上。

出殡前要焚烧大量衣服、粮食、纸糊的帐篷、房子、金山、银山、车、马、狗、鹰和奴仆等物品,这叫作“殷奠”。其中纸糊的鹰、狗和骆驼等是满族人所特有的习俗。清入关前所烧物品都是实物,而且各家在操办丧事的时候还相互攀比,造成大量的浪费。皇太极时期根据死者身份,对给死者的烧物做了严格规定。满族入关后,逐步采取用纸糊物品来代替实物焚烧。在今天黑龙江省的一些满族聚居地仍然还可以看到“烧饭”和“殷奠”的丧葬仪式。

出殡前一日还要在死者灵前摆下一桌祭筵,在死者的家人和亲属依次奠酒拜祭,撤去所有物品,只留棺材。晚上由死者的女儿或侄女哭丧,要连哭九次,边哭嘴里边念叨死者前的好处,哭的节奏要缓慢、悲切,俗称“哭九场”。

出殡日须为单数,当日选一个吉时起棺柩,同时由死者长子摔个泥盆,称为“摔丧盆”。然后抬棺送往坟地,抬棺材的杠夫人数根据死者身份来定,亲王、郡王和贝勒的棺材一般要用80个杠夫,其他王公贵族用64个杠夫,平民所用杠夫则少得多。出殡队伍的最前面是一人扛着大红蟠作为前导,其后是鼓乐吹奏的队伍,然后是手执法器诵读经文的和尚、道士等。在后面是引魂车、轿,内装纸钱沿途不断地有人将纸钱抛向空中,特别是在经过十字路口、桥梁等地则必须要撒纸钱,俗称“买路钱”。最后面就是家属和棺材,长子走在棺材前面,其他亲属跟在棺材后面。如果死者生前是朝廷官员,那么在棺前还要有执牌队,在黄色牌上要用红字写死者生前、死后所得荣典。有的亲友还在出殡路途上的路口设“路祭棚”祭奠,出殡队伍到达路祭棚时,“路祭棚”的主人会设供奠酒,死者家属跪在棺材旁接受吊唁。

到达墓地后,墓地要由长子挖第一锹土,棺材下葬后还是先由长子捧土,撒土3次,然后众人再一起填土起坟。同时其他家属都要大声号哭,僧、道在一旁念经,并将祭奠品全部焚化。亡者出殡三天之后,死者家属、亲友们还要到墓地修坟,俗称“圆坟”。至此,丧仪结束。

满清入关后,满清贵族尤其是皇帝的丧葬仪式繁复且奢华,如光绪帝驾崩时,其丧葬仪式相比前代清朝皇帝已简略不少,但仍花费四十五万两白银。20世纪60年代中国各地普遍成立了火葬场后,满族人与其他各族人民一样逐步接受了火葬,人死后三天便出殡火化,为表示哀悼死者人们多戴黑纱,只有其直系晚辈亲属还有穿孝服的,满族人现在也大多以开追悼会、送花圈等形式来祭奠死者。

葬俗

努尔哈赤时期及清朝前期,在满族贵族阶层和平民中都存在用活人殉葬的风俗,康熙朝时明令禁止了这一陋习。殉葬被废除后,满族人就用剪发的方式来替代殉葬,剪发的人多是死者的亲属近亲或者实贴身仆人,剪发的长度,依据剪发人与死者关系的不同而剪发的长度不同。另外清代满族男子在父母或帝后死后有百日不剃发的习俗。而满族女子在父母、丈夫死时,则需将发髻打开,让头发自然垂下,待他们出殡时,再将头发挽起,在为死者“供饭”时也要放发。

无论冬夏,停尸时要给死者穿的寿衣都是比较薄的棉衣。上身一般是内衣、夹衣及棉衣共三件;下身穿单裤、棉裤共两件,全部衣服加起来一般是五件。清初时,满族人都是将死者从窗户抬出,他们认为门是活人走的,后来在华人的影响下,亡者的尸体一般也从门出,但是在房间里起运灵柩之前要把全部窗户都打开。此外,清代满族人在丧葬过程中使用的招魂幡、丧服和祭桌等也有自己的民族特色。

礼俗

民间礼节

由于满族统治者大力提倡礼仪,满族人形成了尊老敬上的习俗,由此诞生了各种礼节。满族礼节现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一般的情况下,晚辈见到长辈,下级见到上级,奴才见了主人,平辈之间相见,都要行请安礼。

在民间,请安礼的动作是施礼人左腿向前迈半步,两腿自然向下弯曲,左手附着左腿的膝盖上,右手下垂,然后起立。一面行请安礼,一面口里要说“请谁的安”。若施礼人身着官服,则要先用右手弹下左腕袖头(满语称wahan),再用左手弹下右腕的袖头,然后再行请安礼。如果是途中相遇时,施礼者对受礼者的所有长辈都要请安。两腿向下弯曲的深度视受礼者身份而定,对尊贵的长上弯曲度要大,对平辈弯曲一下即可。这种礼节满语称为“bethebukdambi”,直译为“弯腿礼”,汉译为“打儿”,由于“跧”为生僻字,便演变成“打千儿”或“打签儿”并沿用至今。

满族妇女的请安礼的动作为,施礼者在受礼者面前,双腿并拢,左手心向上,右手心向下、两手相搭,贴到大腿,双膝向下弯曲,成半蹲状,直起身来,便告礼成。后来演变成两手相搭贴在大腿根部,也有两手分开捂大腿根部,向下一蹲一起,完成这一动作。这叫“行万福礼”,满语称“domnombi”,汉语俗称蹲安。

跪拜礼是施礼者向受礼者表示崇高敬意时所行,除了人际之间表示敬意,在敬神礼佛祭祖时都会行跪拜礼,因此跪拜礼被称为大礼。

跪拜礼先是跪,满语称“niyakürambi”,其动作为,施礼者站在受礼者之前,先弯曲右膝,再弯曲左膝,两膝着地,上身挺直。若施礼者身着官服,还要用手先弹下两个袖头。然后再是拜,即叩头,满语为“hengkilembi”,动作大致有三种:其一,垂下双臂,以手拊大腿,上身向下弯曲叩头,离地寸许,这种拜称为“空首”;其二,上身向下弯曲叩头,双手着地,两手之间的距离与肩齐,前额至地即抬起为一叩首,这种拜称为“顿首”;其三,上身向下弯曲叩头,双手着地宽度与肩齐,前额着地要停留一会,这种拜称为“稽”,满语为“cukumbi”,“稽颡”是最高级的礼节。

根据受礼对象身份的不同,跪拜的次数也有严格规定。对于神佛、祖先、圣人、皇帝要行三跪九叩大礼;对王公行二跪六叩礼;对祖父母老师、父母等,可行一跪三叩首礼;在一般情况下,晚辈对长辈请安,奴仆对主人请安,行一跪一叩头礼。

满族先民就开始流行抱腰接面大礼,表示亲热和尊敬。这种礼节满语称为“tebeliyembi”,汉译为“同远来者会面,小辈见长辈叩头抱脚,长辈抱(抚)小辈的背,平辈彼此抱肩”。后来,满文经过规范化,抱见礼为“tebeliyemeacambi”。清中叶以后,行抱见礼者越来越少,而保留下来拉手礼。

妇女摸鬓角礼,满语称为“hetembi”,这种礼节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妇女跪坐在地下或炕上,把旗袍的前大襟和后身都伸开,对着受礼者一面点头一面摸三下右鬓角,才算礼成。往往是出嫁的姑娘回娘家,对母亲或祖母行此礼。解放前后,在黑龙江省宁安市一带和吉林市附近的满族聚居村,仍可见到满族老年妇女行此礼。另一种形式则是站着用右手摸三下鬓角。

贵族礼仪

清朝的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除叙家礼外,不拜任何人,他只对天神、地、祖先、圣人等行叩头礼,并制定了完整的仪式,载入《大清会典》。

而其余王公大臣之间的礼节亦有严格的规定,如外藩王公见亲王行二跪六叩礼;在京王公途中相遇时,爵位低者需让道;路过王公府第时,不同身份之人亦有不同要求;亲王、郡王生辰及元旦,本府属员贺,行二跪六叩礼。贝勒生辰及元旦,所属人员行一跪三叩礼;下级官员对上级官员请安,常用“跪安礼”;等等。

文学

满族文学源于先人文学,在继承了先人文学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发展了自己的文学。在清代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都有了极大的发展,说唱文学子弟书、八角鼓、岔曲、牌子曲等影响很大,并且涌现了大量的诗人、词人、小说家、散文家和戏剧家。这一时期,不仅有用自己民族文字满文创作的文学作品,而且还有用汉文创作的文学作品,其中用满文创作的作品较少,主要有:《满文老档》、神话、萨满神歌、民歌、《尼山萨满传》、子弟书《螃蟹段》,以及《空齐曲》《盛京赋》《避暑山庄诗》《随军纪行》《异域录》《百二老人语录》《满文诗稿》《满谜》等。

民间文学

长久以来,民间故事以口头的形式在满族中流传,由于长期没有记载这些故事的载体,很多民间故事已失传。在满文创制后,有些民间故事才转化为书面文学。此后随着满族入关,并逐步开始使用汉语,有些民间故事也开始使用汉语表达,只有一些人名、官员、称谓和常用语任用满语表达,如作为满族开国史被记载于《满洲实录》中的“三仙女沐浴”的故事,便一直流传至今。在满族民间还保留了许多先人的传说,如《朱图阿哥》《真假巴图鲁》《珠浑哈达的故事》、《红罗女》《黑水姑娘》《双刀山的传说》《大马哈鱼救金兀术》等,这些都是早期有代表性的传说。这些满族的民间故事、传说记录了满族各个时代的不同生活,具有明显的民族特色。目前,不少满族民间故事、传说被整理出版,如《满族民间故事选》《满族神话故事》等。

同时,有一些民间故事、民间传说和民歌在流传的过程中融为一体,形成了民间说唱文学。这种民间艺术形式是将故事中的一些对话或精彩情节,编成合辙押韵的句子,配以衬音,以歌声表达故事中人的感情。在黑龙江省嫩江市的“两江地区”盛行说唱文学,演唱的内容有中国古典小说中的内容,更多的则是以满族民间故事为题材改写成唱本,最常说的唱本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厢记》《东周列国》《武侠小说》《尼山萨满传》《德布达利》等,其中在“两江地区”的满族故事家的唱本中以《尼山萨满传》为最典型,凸显出满族说唱艺术的特点。《尼山萨满传》是用满文记录的萨满故事,叙述了女萨满尼山到阴间取回灵魂,救人起死回生的故事,它被各国学者誉为“满书史诗”和“全世界最完整和最珍贵的藏品之一”,并且《尼山萨满传》研究已经成为阿尔泰学的一个新学科——尼山学。《尼山萨满传》还被翻译成俄文、朝鲜文、英文、意大利文、日语等译本。

满族民间故事和满族说部已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另外满族萨满神话、女真谱评、傅英仁满族故事、满族说部《招抚宁古塔》、九台满族石氏家族萨满传说、打渔楼的传说、乌拉陈汉军坛续传说故事、满语地名传说、沈阳东陵满族民间、抚顺满族民间故事、本溪满族民间故事、辽东满族民间故事则分别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作家文学

后,满人逐渐学习汉文,采用汉文创作诗词文赋乃至戏曲小说,满族文学在这一时期被推向高峰,满族作家文学在散文、诗词、小说等方面都有许多成就。

在散文领域中,清代出现了的大批著名作家和作品,如纳兰性德的《水亭杂识》、爱新觉罗·胤礼的《自得园文钞》、崇安的《友竹轩遗稿》、常安的《受宜堂集》、德保的《乐贤堂文钞》、爱新觉罗·敦诚的《四松堂集》、七十一的《椿园文存》、昭链的《啸亭杂录》、完颜麟庆的《鸿雪因缘图记》、盛昱的《意园文略》、敦崇的《燕京岁时记》、震钧的《天咫偶闻》等等。还有一些政论、史论、杂文,如允的《唐论》、奕訢的《读苏老泉六国论书后》、西林觉罗·鄂尔泰的《先农说》、敦诚的《驳胡氏批段司农论》、常安的《史论》《贾谊论》《情篇》等等。此外,还有序、传、跋、祭文、奏议、书信也有不错的文学价值。

在诗词方面,首推,鄂貌图被誉为“满族入关第一诗人”,著有《北海集》等,高塞是的第六子,是满族皇族里最早写诗的人,著有《恭寿堂集》。高赛之后,皇族中诗人数量激增,如康熙帝、乾隆帝的许多儿子都能写诗,其中以康熙之子爱新觉罗·胤禧和乾隆之子爱新觉罗·永瑆的诗为佳,另外清代皇帝从顺治帝开始至爱新觉罗·载淳都能写诗,其中康熙和乾隆诗作最好。除此之外,皇族旁系宗室中,也有不少著名诗人,如岳端、博尔都塞尔赫、文昭、以及爱新觉罗·敦敏爱新觉罗·敦诚、永忠、永盖等人。在宗室之外的满洲八旗中,擅写诗歌的也大有人在,如马长海章佳·阿克敦章佳·尹继善铁保等人都以能诗著称。

满族人填词比作诗出现的时间要晚一些,较出名的词人有如纳兰性德、盛昱、爱新觉罗·奕绘、顾太清、唐晏。其中纳兰性德与顾太清声名最盛,素有“男中成容若,女中太清春”一说。纳兰性德著有《饮水词》词集,顾太清著有《东海渔歌》词,她的词以赏花游景、描写闺情为主。

满族小说始对文言文小说的翻译,从新满文被创制一直持续至晚清,如《封神演义》《西游记》《金瓶梅》《水浒传》《西厢记》《聊斋志异》等都有满译本。满族汉文小说以曹雪芹的《红楼梦》、邦额的《夜谭随录》、庆兰的《萤窗异草》、文康的《儿女英雄传》为代表,其中《红楼梦》被誉为中国古典小说的高峰。

现当代时期也涌现了一批优秀的满族作家。老舍为代表的“京味文学流派”,舒群端木蕻良李辉英马加关沫南等人组成的东北作家群颜一烟胡可等人的解放区作家,赵大年胡昭朱春雨叶广芩孙春平赵玫等当代作家,都是满族现当代文学中的代表人物,这些作家及其作品在整个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中老舍被誉为“人民艺术家”,是满族中继曹雪芹文康之后的又一位小说大家,其作品具有浓郁的满族风情,代表作品有小说《骆驼祥子》《四世同堂》《正红旗下》、话剧茶馆》《龙须沟》等,其中《正红旗下》是一部直接描写满族的长篇小说。

戏曲

满族戏曲比较有民族特色的是八角鼓和子弟书,八角鼓是满族较早出现的一个曲种,因为使用的鼓呈现八角形状,故称八角鼓,开始是民间自弹自唱的一种娱乐形式,后来经文人加工创作出了一些段子,如《酒鬼》《鸟枪诉功》《怕的是》《夏景天》《风雪归舟》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满族人以八角鼓为音乐基调,以说唱表演为基础,吸收满族民歌音乐、萨满音乐、汉军旗太平鼓音乐、清代宫廷音乐形成了一种新的民间艺术形式——满族新城戏,它流行于吉林松原地区,已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子弟书是清军入关后在军中创制的一种演唱形式,吸取了边关地区的小调特点,配合八角鼓三弦琴等演唱,因为始创于八旗子弟,所以叫子弟书。后来流行于北京、东北地区,形式和内容都逐渐固定和丰富,现存于《子弟书总目》中的段子就有四百多种,其中韩小窗鹤侣氏是子弟书剧作者中的代表人物。

满族戏剧也卓有成就,康熙宗室岳端曾作《扬州梦传夺》并排练演出,戏剧家曹寅也写过一部《虎口余生》。影响最大的是晚清戏剧家汪笑侬,他曾创作改编了二十多部京剧作品和一些话剧,其中京剧《党人碑》《哭祖宙》、“三骂”《骂安禄山》《骂王朗》《骂阎罗》等和话剧《不平鸣》《千古恨》《人道贼》《问天》都是针砭时弊、抨击清政府的,同时他还是有名的京剧演员,在唱腔上也多有创新,为中国的戏剧事业做出了贡献。

音乐

满族传统音乐民俗音乐宗教音乐和宫廷音乐,满族民间音乐主要有民歌、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器乐等五类。

民间音乐

满族民歌有摇篮曲、劳动歌、山歌、风俗歌、儿歌、情歌、小调、喜歌、战歌、叙事歌等,形式多样,内容几乎包括其民族生活的各个方面,其音乐也各有特色。至今,东北地区农村还流传着一些反映满族人民劳动、祭祀、游戏、出征和日常生活的民歌、儿歌。其中有渔民号子《跑南海》、山歌《开山调》、牧歌《溜响鞭》以及《挖人参》《蚕姑姑》等;反映民间生活的有《巴音波罗》《轱辘冰》《喜歌》等;反映爱情的有《伊勒哈穆克》《红绒线》《烟荷包》《十二月》等;游戏歌有《抓嘎拉哈》《拍手歌》;反映出征内容的有《出征歌》《八角鼓咚咚》等;反映妇女生活的有《丹查拉米》《酸枣颗棵》等;儿歌有《干草垛插金刀》《风来咯》等。

满族民间歌舞音乐流传下来的有《莽式舞》的《空齐曲》、满族秧歌音乐和萨满歌舞的跳神调等。《空齐曲》大都采用2/4、3/4拍所组成的变拍子,曲调只用宫、商、角三个音构成;秧歌音乐包括演唱“秧歌帽”和伴奏音乐两部分;跳神调有《请神调》《排神调》《饽饽神调》《念杆子调》《背灯调》等,分独唱、对唱、一领众和等几种形式,一般只用打击乐伴奏,不用管弦。

满族说唱音乐主要有子弟书、八角鼓、热河五音大鼓等。子弟书的音乐源于“巫歌”“俗曲”,对京韵大鼓等北方鼓曲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八角鼓的音乐属曲牌连缀体,至今民间留存有百余首曲牌,并广泛运用于地方戏曲中,如单弦就是从八角鼓发展而来的一种曲艺形式。八角鼓的伴奏除使用八角鼓、三弦、琵琶外,还配有镲、四块瓦、小锣、小鼓和梆子等;热河五音大鼓是清乾隆、嘉庆初承德的“普天同庆韶音花会”创造的一种坐唱形式。

满族戏曲音乐,又称“八角鼓戏”,源于满族“八角鼓”,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戏曲剧种,主要流行于内蒙古呼和浩特一带。

宗教音乐

满族宗教音乐分萨满神歌和单鼓音乐。萨满神歌是萨满仪式中跳神时唱的歌,分祝神人歌和代神人歌,祝神人歌即代表人间唱歌给神听,多为祈福、赞美等,代神人歌即代神立言时所唱的歌。演唱形式有独唱、对唱、跪唱、坐唱、走唱、一领众合等。单鼓音乐在祭祀时的演唱和舞蹈的伴奏,后来演变成民间的单面鼓,有学者认为太平鼓并非满族所有,但至少两者之间是有某种联系的。满族萨满神调、满族祭祀音乐、乌拉满族萨满音乐、岩单鼓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宫廷音乐

清代满族宫廷音乐大体可分为典制性音乐和娱乐性音乐两类,具有功利性和礼仪性特征。祭礼乐、朝会乐及卤簿乐等属典制性音乐,主要用于显示典礼的隆重和皇帝的尊严;宴乐乐及行幸乐、吹打乐等属娱乐性音乐,主要供皇帝、后妃们娱乐。清朝灭亡后,部分宫廷音乐传到民间,据考证,目前存于承德避暑山庄的满族宫廷音乐是珍贵的满族文化遗产,承德清音会就是满族宫廷音乐的余音

舞蹈

满族舞蹈多由狩猎、祭祀、战斗的活动演化而来。进入辽沈以后,更多的吸收了其他民族的歌舞形式,在宫廷乐舞中,备有满、蒙、汉,朝等族的舞蹈。

满族的传统民间舞蹈有《莽式舞》《扬烈舞》《拍水舞》《野人舞》《大五魁舞》《篱姑姑舞》《秧歌舞》《舞灯》《腰铃舞》《铜镜舞》《狩猎舞》《捕貂舞》《祝寿舞》等。其主要民族特点有:大多是歌舞分司、交替进行;多突出腰部动作,腰部转动幅度大;常有“耸肩”双耸、左右交替耸等、颤肩、摇肘等动作;舞步中多模拟骑射动作、鸟兽动作等;双臂摆动幅度大,动作跨度大;节奏感强;具有“举一袖于额,反一袖于背,盘旋作势”的特征性舞蹈动作;塑造了具有本民族特点的鲜明的舞蹈形象,如“筑篱姑姑”和《秧歌》中的“老”“克里突”等;保留了某些原始遗风,具有明显的模性。

清代宫廷以《莽式舞》和《庆隆舞》最为隆重,这两种舞蹈多用于宫廷筵宴中。《莽式舞》,又叫莽势舞,为满族传统民族民间舞蹈,分为“男莽式”“女莽式”,两人相对而舞,旁人拍手而歌,在喜庆宴会时,主客男女轮番起舞,举一袖于额,反一袖于背,盘旋进退,一人唱歌,大家呼“空齐”相和。《莽式舞》是满族宫廷舞蹈及民间舞蹈的母型和基础,许多宫廷舞蹈创制、改编都从莽式舞中有所借鉴和取资。它在乾隆时更名为《庆隆舞》,分为武舞和文舞,武舞名《扬烈舞》、文舞名《喜起舞》。《扬烈舞》,舞者一半人扮成虎、豹等兽,一半人骑假马追射;《喜起舞》,选取身体强壮之人,豹皮唱满族歌,伴以箫鼓。

除此之外,满族还有《萨满舞》,民间称“烧当”,是古老的原始宗教舞蹈,是祭祀活动不可或缺的部分,起源于古肃慎人。其主要类型有鼓技舞、精灵舞、亦都罕舞、菜青舞等,表演形式有独舞、双人舞、四人舞、群舞等,基本动作有步伐、旋转、跳跃等,分大场(室外祭祀求福)和小场(室内治病驱魔)。主要舞段表现神附体时跳,这时鼓声急促、舞蹈激烈,有的萨满不断模拟各路神仙,当家神附体时表现某人的神态和举止,当野神附体时表现熊、虎、鹿等各种动作。萨满舞对蒙古族的《安代舞》、满族的《单鼓舞》、锡伯族的《抓鼓舞》等各族的民间舞蹈形成与发展有很大影响。清宫廷萨满祭祀舞蹈同民间萨满祭祀舞蹈大体相同,但规模大,且趋向“宫廷化”。

乌拉满族秧歌、抚顺地秧歌(又称“鞑子秧歌”)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兴城满族秧歌、拍水舞、萨满舞、扬烈舞、萨满舞、东海莽式舞、巴拉莽式舞分别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工艺美术

剪纸

剪纸是中国传统的一种手工艺术形式,满族剪纸是以满族民间习俗、宗教、传说等为题材,在中国北方剪纸中独具特色。

满族剪纸作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四季流行,至今仍然流行的有挂笺和窗花。挂笺是髅刻的云纹字画,是满族剪纸的代表性作品。它一般采用长约40厘米、宽约25厘米的彩色纸张,纸张中间剪有福、禄、寿、喜、丰等吉祥字样,下端剪成麦穗头状,贴挂于门窗横额或房屋内大梁等地方。挂笺是满族人生活中重大事件的必需品,最早的挂笺是满族人祭祀用品,以奇数为单位使用,这种惯习一直保留至今。现在,东北地区家家户户过年贴对联都要在横批下贴挂笺,而且保留只贴3张、或5张、或7张的单数张贴习惯。

长白山满族剪纸、新宾满族剪纸、岫岩满族剪纸、医巫闾山满族剪纸、丰宁满族剪纸已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另外乌拉黄氏满族剪纸、西丰满族剪纸、佟佳江满族剪纸、辉发满族剪纸分别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刺绣

满族民间刺绣,俗称“刺绣”“扎花”“绣花”,最初主要流行于满族人聚居的农村。满族刺绣技法繁多,绣线色彩丰富,并且实用性很强,多用于枕头顶、幔帐套、虎头帽、门帘、幔帐、袖头、衣襟、鞋帮、荷包、童帽、围裙等日常生活用品。满族民间刺绣的主要技法有:平针绣、辫绣、网绣、纳纱绣、拽蜂、戮纱绣、拉锁绣、画绣。纳纱绣是是满族女红的典型针法,如同针线纳鞋底一样的“纳针”方法,是专门在纱底儿上绣制花纹的一种工艺,在每一个经纬交叉点上扣绕一针,构成纹样,正面和背面构成的线迹纹基本一致。宁安满族刺绣、长白山满族枕头顶刺绣、锦州市满族民间刺绣已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

体育

满族的体育运动是在东北地区的冰雪气候中、在狩猎和渔猎生产生活中、在军事锻炼和传承中、在娱乐和游戏活动中形成的。

跳马与跳骆驼,跳马这项运动需要在马飞跑时,横跃马身,跳骆驼是从骆驼身后跃上驼背。这两项运动都是为和敌人短兵相接时,便于飞上敌骑的擒拿技术,并成为满族人经常锻炼的运动项目之一。

打围是承袭满族先世游猎的传统,每逢秋冬之际驻防八旗官多举行围猎,它既是生产活动,又是体育运动,更是一种军事训练项目。清代皇家也在每年秋季都会皇家猎苑——木兰围场在举行围猎,史称“木兰秋狝”。

踢“形头”,是满族的足球运动,是满族传统的体育游戏,这与满族祖先生活习俗有关。满族先世肃慎人在捕获熊、虎等动物时,会将兽皮剥下,缝成皮袋,填上兽毛、兽骨后相互追逐踢打。明末清初时,便发展成为踢“形头”的体育运动。“形头”就是由兽皮所制的圆形球,类似足球,玩时双方只用脚踢球,以踢入对方栅栏次数多者为胜。

冰滑子,即滑冰比赛,满族人每年冬季都喜欢在江、河、湖水面上进行打滑子比赛和表演。乾隆时期,每年阴历十月都要检阅八旗子弟滑冰,作为训练部队的制度之一,参加检阅的人数曾达1600名。除了表演速度外,还有花样滑冰、冰上足球比赛、冰上杂技、滑冰射箭项目等。

跑满城是结合歌谣进行的大型户外儿童游戏,一般有十到二十多个儿童参加。比赛时,分为甲乙两队相对而站,甲队喊:“急争令,开满城”,乙队喊:“满城开,要谁呢”,甲队喊:“要上城”。被叫儿童须迅速向对方队伍猛冲过去,对方儿童拉手阻挡,若挡不住,就领回对方一名儿童,若被挡住,则要留下作俘虏,最后以人数多的一队为胜。

冰嘎是满族孩子喜爱的冬季户外活动,冰嘎也叫“陀螺”或“牛”,是一木制圆柱尖底玩具,尖端打入一凸形铁顶,以皮鞭在冰上抽打,使之飞速旋转,叫“抽陀螺”或“打牛”,以坚持时间长为胜。

翻花绳是满族女孩在室内的竞赛性游戏,又叫“改(解)绷绷”,用一根花绳,套在双手手指上,两人轮换对着翻,花样层出不穷,直到翻完为止。

此外,满族的体育项目还有:雪地竞走、骑射、弹棋球、赶石弹、打瓦、拾锁、荡秋千、穿树林(蛇形跑)、掷子、双飞舞、赛威呼、夹包、赛马、斗鸡、杠子、打得拷、追射、插鸡尾翎、点顺星、喀什哈、击石球、抓噶拉哈、地弹球、狩猎球、布条、中幅、十六走百病、投沙袋、武术、铜锣球、珍珠球、棋类、双人布库等等。满族珍珠球、满族二贵摔跤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满族踢行头、抓噶拉哈等则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医药

满族医药是中原地区传统中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满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积累的医药知识和治疗经验。早期满族医药主要依靠萨满应用和传承,萨满医药是满族医药的特色之一。清朝建立后,满族传统医药吸纳了蒙、朝鲜、回等少数民族医药,并大量吸纳了中医药经典理论和治疗原则。长白山满族医药、爱新觉罗·恒绍家传满药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满族早期对疾病发生发展的认识朴素粗浅,认为患病主要是冲撞神灵,随着历史的发展、文明的进步,才逐渐对疾病有了科学的认识,如认识到气候和环境变化是导致疾病的外因,风寒湿热等因素会导致机体发生各种疾病,污浊瘴气可引起瘟疫(天花)等传染疾病,不良性行为可以引起性传染病,不卫生习惯可以导致孕妇和婴儿患病等。

满族民间医疗技术和医药经验主要是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医学专著、文献中记载较少。满族宫廷医药,崇尚中医经典理论,大量吸纳中医药知识和经验,并逐渐融入中医药学理论体系中。

由于满族人长期生活在寒冷气候的东北地区,满族医药学带有明显北方民族特色,其用药均以当地均以当地所产药材和其他可利用资源为主。药材炮制加工方法简单,不过度加工,就地采摘,以鲜活为主。在使用中多是以民间验方、土方、单味药为主,如人参、田鸡油五味子等药物,直接泡酒或煮食,或加入食物中加工食用。满族民间还有用饮食调理的习惯,如食用山野菜浆果菌菇等食物。

满族医学的治疗方法也多是针对风寒湿冷所致的北方常见疾病,如雪疗法、冰敷法、温泉洗浴、酒喷法、热熨法、正骨疗法等。另外还有火燎、热烘、气熏、艾灸、海水浴、放血、血敷、吸吮与虫噬、针灸、徒手疗法、运动疗法等满族医学传统治疗方法。

天文历法

从远古时期到女真建立金朝之前,肃慎族的文化一直处在比较落后的状态,采用结绳刻木等原始记事方法。完颜阿骨打统一女真各部建立金朝后,随着统治的巩固,天文历法逐渐开始受到重视。《金史》中已经有了对天文机构、天文观测仪器等的相关记载。1153年,女真人迁都燕京后,继承了唐、宋的天文历法制度,建立了司天台,负责观测天文现象、编制历书等。金朝对天文历法的重视使得金朝的天文历法水平远超当时的元朝南宋

清代继承了明朝的天文历法机构,设立钦天监,安置仪器观测天象,同时,统治者重视引进西方天文学,培养满族天文人才。清朝出现了许多有影响的满族天文人才,如康熙帝明安图顾琮、博启等。

康熙帝对天文历算接受过专门的教育和训练,不仅熟悉中国传统天文学,又从耶稣会士习得西方天文学,曾亲自为钦天监天文生讲授天文学课程,著有《量天尺论》《三角形推算法论》和《几日殷格物篇》等。在其晚年时,他还以主编的身份编定了《律历渊源》。

博启是《畴人传》中惟一有列传的满族天算家,在乾隆年间曾担任过钦天监监副,著有关勾股形的书一部,但没有刊刻流传下来。近年来在北京图书馆善本部发现了一部《勾股形内容三事和较》抄本,署名作者博启,应为《畴人传》所说未刊的那本书。

律法

满族先世女真人的法律制度较为落后,金朝建立后,统治者参照辽、宋的法律,制订了金朝统一的法制《皇统制》。金朝灭亡后,东北地区的女真人长期使用习惯法,到明朝后期,才开始由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努尔哈赤建城,订立国政,满族成文法开始萌芽。出现成文法后,虽然习惯法仍在流行,但总体上,成文法逐渐取代习惯法。

清代时期,满族统治者参考《明律》制订了《大清律例》,这是清朝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大清律》时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到了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清朝原有的法律无法适应新的要求,清政府开始变法修律,参照资产阶级国家的君主立宪,制订了《钦定宪法大纲》《十九信条》等宪法,还颁布了《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等新法。

发展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北京市郊区相继成立了一批满族乡,如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转山子满族乡、长哨营满族乡等。改革开放后,在一些满族散居的地区,满族也与其他少数民族联合成立民族乡,如贵州毕节市黔西、大方、金沙三县,成立了苗族彝族满族和苗族满族等6个民族乡。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在辽宁省河北省、内蒙和吉林省等省区陆续成立了一批满族自治县(市)。现在全国有满族自治县(市)13个,其中辽宁有8个,河北有4个,吉林有1个,另外还有满族民族乡(镇)300多个。满族人民也积极的参与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享受与其他各族人民同等的政治权力。

随着经济的发展,满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显著提高。在农业方面,自1977年农业体制改革后,满族农民承包了土地,迸发出生产积极性,不仅提高了单位面积的粮食产量,而且也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作物的生产。依山傍水的满族农民则依靠传统生产技艺,大力发展民族聚居地区的农、林、牧、副、渔业多种经营。同时大量的满族农民从事工业生产,从而改变农村的职业结构。满族聚居地区民营经济也得到了较大发展,如新宾满族自治县依托和发挥本地资源优势,以木材、林蛙、中药材、食用菌和畜产品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形成了一批资源型加工工业;成都市满族兴办了养鸡场、乡镇企业、民营企业或企业集团等,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国家加大对部分满族聚居地区交通发展的投入后,也大大改善了民族自治地方交通落后的状况。

满族文化教育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各地满族同其他少数民族一样,享受国家的教育优惠政策。在民族教育和希望工程的引进,教学设施的改善方面,各级政府都给予了满族与其他少数民族同样的优惠政策。在文学、艺术、科技方面,涌现了一批满族知识分子,如著名满族京剧艺术家程砚秋、满族爱国作家、人民艺术家老舍、满族语言学家罗常培、相声艺术家侯宝林、画家常书鸿、书法家爱新觉罗·溥杰、医学家吴英恺、生物学家秉志等。北京市著名的“面人郎”“泥人唐”“花脸金”等许多满族老艺人也发挥了祖传的工艺特长,制作出许多受到国内外欢迎和喜爱的工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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