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蒿镇 :贵州省榕江县下辖镇

更新时间:2024-09-21 08:31

寨蒿是榕江县的商贸古镇,是“黎榕剑”交界的一个物流中心。寨蒿镇位于贵州省榕江县东北部,是全县九大乡镇之一,幅员面积为190.6平方公里,个体商户达200余户,赶集人数达2万多人。

地理环境

地理位置

寨蒿镇位于榕江县北部八妹河与育洞河交汇处,距县城古州43公里,它东靠黎平县九潮镇和尚重镇,南邻本县忠诚镇,西连崇义乡乐里镇,北毗朗洞镇

自然资源

镇境内属于山区和半山区,群山逶迤,溪河纵横,森林覆盖率达89%。全镇21个村,1个居委会,5227户,23460人,其中农业人口达21951人,占93.5%。去年全镇粮食总产量达6472吨,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401元。寨蒿是榕江县的商贸古镇,是“寨蒿腌鱼”之乡,是四十八寨侗族琵琶歌之乡,中国“太极图镇”,也是目前全县初中入学率最高、劳务输出最多的乡镇。在三个代表的思想指引下,我们进一步认清镇情,把我镇的发展与全县的“123”总体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提出了“完善商贸重镇、夯实两大基础、打造四大品牌”的发展战略。

商贸古镇

靠寨蒿河流和寨蒿的区位,早在清代初期,寨蒿就已开成了一完备的市场,是贵州省南部的一个商贸重镇。目前仍是“黎榕剑”交界的一个物流中心。个体商户达200余户,赶集网人数达2万多人。这一市场已成为寨蒿发展的平台和纽带。近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对寨蒿市场的基础设施进行了投入,得到一定改善,但仍未能适应新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把寨蒿城镇和市场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在保护文化、突出特色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和条件,逐步扩大和完善,增加城镇容量,鼓励农民进城经商办企业。逐步把寨蒿建设成为榕江县东北部一个繁荣的商贸重镇。

基础配套

基础设施

全镇境内通车里程达55公里,有14个村通车。全镇村村通中国国电,投资环境明显改善。但交通仍然是我镇发展的“瓶颈”。近几年,我们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争取干烈至五里桥公路建设,今年重点对平松至三洲、扒王至票寨、平定至乌公、平定至建卫、乃至八瑞、便裳到归裳等通村公路建设,改善快打通出镇内蒙古省际大通道。确保每年全镇完成5公里以上,力争在4年内实现村村公路。同时加强森林建设与管护,搞好水利建设和通信网络建设,使全镇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改善。

基础教育

目前我镇小学和中学入学率走在全县前列,但发展不平衡,有的村还相当薄弱。基础教育仍是我们的工作重点。在这方面,我们重点抓好“双基”验收、全州县“教育十强乡镇”申报、中学义教工程申报和启动以及教师培训等工作,继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普九”进程。同时,大力开展扫盲和农技培训,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

打造两大精品

两大精品(旅游精品——晚寨侗族琵琶歌、百瀑群、太极镇;农业精品——寨蒿腌鱼、优质肉牛野核桃)。四十入寨晚寨侗族琵琶歌,源远流长,美丽动听,别具风彩,晚寨侗女歌手曾于上世纪80年代上京演出,受到中外观众高度赞赏,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个艺术瑰宝,是我们榕江县、我们寨蒿的旅游资源王牌。在高与晚寨之间,有一条由高赧天然湖倾泄下来的溪流,在森林里形成千姿百态的108个森林百瀑群像像这样的瀑布群,在贵州省仍是绝无仅有。寨蒿是具有数百年历史的商贸古镇,坐落在山环水绕的“鸳鸯形”,鸟瞰寨蒿,就会看到一个完整无缺的“太极图”,在民国时期,寨蒿曾称为“太极乡”,原太极乡政府就在现镇农技站的北侧。这一神奇的“太极形”,是中国的唯一,也是我们的一大旅游资源。围绕这几大资源,我们在保护的前提下,逐步开发,形成精品,带动全镇旅游业发展。寨蒿腌鱼,已经代表榕江侗乡腌鱼名遐迩,并形成一定生产规模,占领了一定市场。优质肉牛也是寨蒿的一大品牌,初步形成生产、改良繁育、市场相结合的规模体系。对这些产品,我们大力培育,打造品牌占领市场。

便民利民操作规程

告知

把服务事项名称、申办程序、提交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办事制度、联系电话等汇编成册,作为中心的《服务指南》,对申办人要求办理事项予以解释、办理和答复。

受理

1、工作人员受理申办事项后,打印《受理通知书》交服务对象。

2、受理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申办主姓名、名称;申办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办事项名称;需补充材料;参与联办单位;承诺办理时间。

3、申办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由中心负责协调,确定牵头部门。

4、申办事项属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政策的不予办理的原因。

办理

申办人按规定提交材料及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受理并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即办件:程序简便、资料齐全、符合规定,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事项,实行即收即办。

承诺件:程序较为复杂、不能即时办结,需要现场勘察或当天不能办结的申办事项,实行限时承诺办理。

上报件: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申办事项,对申办材料进行初审,及时上报主要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我县发展规划的申办事项,按政策规定予以解释答复。

反馈

1、申办事项办结后,办理部门或办理人要将申办事项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申办人。

2、符合法定条件,经审查能够予以办理的事项,由工作人员以《承诺件通知书》的形式当场通知申办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经审查确定不予以办理的事项,如工作人员能够当场认定的,应当即以《退回件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申办人。

3、申办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查询申办事项办理情况,对不予以办理的事项有异议的,可向“中心”申请复核,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责任编辑:陈义东

——信息来源:寨蒿村

——信息所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榕江县 寨蒿镇 寨蒿村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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