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曾为山东省政府组成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1 12:13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曾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其前身为山东省水产局。2018年,根据《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省海洋局,作为省自然资源厅的部门管理机构,不再保留省海洋与渔业厅。

主要职责

(一)起草全省海洋与渔业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海洋事业与渔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和信息发布的责任。综合协调海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负责海洋与渔业经济统计、核算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领域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三)承担规范管辖海域使用秩序、海岛生态保护和无居民海岛合法使用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监督管理全省海域、海岸带和无居民海岛的使用;负责海域使用论证、评估和海域界线的勘定与管理工作,实施海域使用权属管理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审批和管理管辖海域海底电缆管道铺设;组织制定海岛保护与开发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海岛对外开放和保护名录。

(四)承担保护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责任。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组织、管理全省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海洋与渔业保护区。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渔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渔业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负责渔业养殖、增殖、捕捞和苗种管理工作;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市场体系和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组织实施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六)承担海洋灾害预警报和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组织开展海洋环境观测预报、海洋灾害预警报和海洋自然灾害影响评估;负责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并实施海洋与渔业灾害应急预案;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

(七)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发布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水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负责无公害水产品管理的有关工作。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拟订并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指导海洋与渔业系统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渔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

(九)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监督执行有关国际海洋与渔业公约、条约、协定,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协调处理海洋与渔业涉外事件;负责海外(远洋)渔业开发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海洋监察、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休渔禁渔、渔船检验等制度;管理渔业无线电通信;负责全省渔业资源、水生生物湿地、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管理全省海洋监察和渔业执法队伍。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室设置

办公室

组织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厅机关文电、政务信息、督查、保密、信访、档案和接待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应急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海洋与渔业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组织拟订海洋与渔业发展的政策;负责综合协调海洋事务和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开发利用活动;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海洋与渔业普法宣传、执法人员培训及执法证件核发工作。

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海洋与渔业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规划财务处

拟订海洋与渔业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负责海洋与渔业项目的立项审核、申报及项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监督管理预算执行;负责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经济统计、核算工作。

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海洋与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海洋与渔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外事工作,监督执行海洋与渔业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协定;负责海外(远洋)渔业开发与管理工作。

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拟订全省海域使用和海岛管理的政策与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岸带和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组织实施海域使用许可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实施海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审批和管理管辖海域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承担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建设、保护与管理工作。

环境保护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与评价;组织并核准海洋工程、涉渔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核海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承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排污费收缴、海洋倾废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生态损害赔(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开展海洋领域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海洋观测、预报和评价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海洋灾害和海平面公报;组织协调渔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渔业处

编制全省渔业养殖、增殖和苗种生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捕捞生产,拟订渔业产业化和渔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水产种质资源管理,指导水产原良种场建设,组织实施养殖证和渔业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组织开展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

市场与质量监管处

拟订促进水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水产品流通和对外经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水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无公害水产品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水产品品牌培育和质检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渔业节能减排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处承担。

监察室

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厅党组、纪检组的部署,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应急与安全管理处

承担海洋观测、预报和评价的管理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并实施海洋与渔业灾害应急预案,指导监测、评估海洋与渔业灾情和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海洋灾害和海平面公报,组织协调海洋与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监督管理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下属机构

淡水水产研究所

山东省淡水渔业监测中心)

主要从事淡水渔业新品种引进培育、苗种繁育、养殖、淡水渔业资源、淡水渔用饲料、病害防治等技术的研究。承担内陆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工作。

海水养殖研究所

主要从事海洋经济动植物的苗种繁育、新品种引进培育、增养殖、病害防治、海洋食品加工、养殖生态与环境等技术的研究。

海洋水产研究所

(山东省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主要从事海洋渔业资源调查与增养殖、渔用饲料、渔具渔法、渔船渔机、渔用电子、海洋食品加工、海洋水文等技术的研究。承担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捕捞生产管理站

负责涉韩、日水域作业渔船捕捞生产的管理与服务、海洋渔业资源增殖的组织实施、海洋捕捞生产信息的搜集与传递等工作。

渔业技术推广站

负责渔业技术推广、渔业技术培训、渔业病害防治等工作;指导全省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水产职业技能鉴定、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外经项目办公室

负责海洋与渔业对外经济联络和国际援助项目的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渔政监督管理处

(中国海监山东省总队)

负责管理保护渔业资源,监督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和休渔制度;负责渔业抢险救助、渔业安全和渔业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水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国家渔业权益;负责管理全省渔政执法队伍。承担渔业环境监测工作。负责依法对全省管辖海域实施监督监察,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负责管理全省海洋监察队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渔港监督局)

负责全省渔业船舶检验、渔业船舶登记、渔港监督管理和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信息宣传中心

主要从事海洋与渔业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预测、网络安全及管理维护,指导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海洋与渔业宣传工作。

水产设计院

主要从事冷库工程、空调工程、渔港工程、水产品及农副产品加工厂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服务等工作。

参考资料

省内要闻 一图速览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山东省人民政府.2022-08-11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