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

更新时间:2023-11-10 16:08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

职责调整

(一)取消代管原省金融服务办公室有关工作的职责,相应职责划给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将公路“三乱”行为查处职责以及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职责划给省监察厅。

(三)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审核把关、辅助决策、跟踪调研和督促落实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负责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

(二)负责省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

(三)负责省政府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指导、协调、督促省政府全省性会议(活动)会务工作。

(四)检查、督促省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

(五)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省政府重要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报道,收集、调研、整理、报送政府政务信息,负责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八)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驻粤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九)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省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

(十)管理省政府大院,承担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管理省驻京办、省驻沪办、省信访局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设下列内设机构:省政府总值班室、秘书处、会务处、综合一处、综合二处、综合三处、综合四处、综合五处、研究一处、研究二处、研究三处、建议提案处、政务信息处(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职能转变协调处、省人民政府督查室、人事处、老干部工作处、保卫处、行政财务处、机关党委。

人员编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194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1名、政府副秘书长8名,办公厅副主任5名,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研究室主任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5名(含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名、研究室副主任2名、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41名。

其他事项

(一)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

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是具有统战性、咨询性、荣誉性的工作机构,正厅级。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承办参事、馆员的遴选事务,支持参事、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参事围绕省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真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政议政;组织馆员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进行文史研究和诗书画创作等活动;承担港澳台特聘馆员的组织联络工作,开展与其他国家(地区)政府咨询机构的交流和合作;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参事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与交流合作处合署)。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保卫等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开展与其他国家(地区)政府咨询机构的交流和合作。

2.参事业务处。

组织参事围绕省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真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政议政;承办参事室刊物的编辑管理工作;组织参事列席有关会议和开展统战联谊活动。

3.文史业务处。

组织馆员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开展文史研究和诗书画创作等活动;承办文史馆学术书籍和刊物的编辑管理工作;组织馆员列席有关会议和开展统战联谊活动。

4.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承办参事、馆员的遴选事务,承担港澳台特聘馆员的组织联络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党群、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和参事、馆员、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机关行政编制32名。其中:主任(馆长)1名、副主任(副馆长)2名,正处级领导职数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7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10名。

(二)省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海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各地各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和综合治理;组织查处跨地区跨部门走私贩私及有关海防案件;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处理暴力抗拒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缉私局、阻挠缉私及海防突发事件;组织对非设关地重点地区反走私巡防督查;收集、分析、研判有关走私、反走私的情报资料;指导海防管理、控制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省海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省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0名。其中:主任1名(由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2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5名。

(三)省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

省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正处级。主要职责:负责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就港澳流动渔民管理工作建立直接联系机制;协调涉及港澳流动渔民工作的事务;指导港澳流动渔民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指导市、县港澳流动渔民工作;负责管理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行政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现任领导

广东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厅主任:陈敏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范世尧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3年11月25日

历任领导

黄志坚,曾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张汉昌,曾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郭亦乐,曾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孙哲,曾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3年11月25日

获得荣誉

2021年5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五处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党支部被授予“广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1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三处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称号。

2023年4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荣获2023年全国工人先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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