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0 20:33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2021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入选2016年-2020年全区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拟表扬名单。 

发展历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自1954年8月17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以来,组织沿革演变过程大体分为七个阶段:广西省水利厅阶段(1954年8月~1958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厅阶段(1958年6月~1968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厅革命领导小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服务站领导小组阶段(1968年12月~1971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局阶段(1971年4月~1980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局阶段(1980年7月~1984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电力厅阶段(1984年2月~1998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阶段(1998年4月后)。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自治区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和自治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区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文水资源(含水位、流量、水质等要素)监测,负责国家、自治区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广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区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设区的市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海)堤防的除险加固。负责直属水库工程运行管理。

(九)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自治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组织全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设区的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全区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十三)承担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自治区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自治区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厅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承担绩效考评、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规划计划处

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专业、专项等重大规划。组织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设计文件审查。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组织提出中央和自治区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财务处

负责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厅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代管厅属有关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绩效、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等指导和监督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等政策建议。

人事处

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改革、出国(境)管理等工作,指导直属院校工作,指导全区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水资源处(自治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承担全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广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广西水资源公报。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资源调度、实施及管理等工作。拟订广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定额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处(水政监察处)

组织协调厅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综合性水利政策研究建议,拟订水利立法规划。组织起草自治区水利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提出自治区水利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修改、清理建议并承担后评估等有关工作。承办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承办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指导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协调跨设区市水事纠纷。

科学技术处(行政审批处)

组织拟订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水利先进实用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水利科技成果管理、评价和科技奖励提名。组织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立项、编制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水利厅“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监督检查。

农村水利水电处

组织开展全区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水土保持处

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指导国家和自治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拟订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相关配套文件并监督实施。

水利工程建设处

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病险水库、水闸、江河(海)堤防的除险加固。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处

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综合利用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管理。组织指导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或调度运用方案的编制和监督实施。

监督处

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中央和自治区水利投资项目稽察。

河长制工作处(河湖管理处)

承担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自治区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全区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组织指导水利风景区有关工作。

水旱灾害防御处(水利信息化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文工作,指导自治区水文站网建设管理。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负责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直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与河道管理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管理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广西木棉麓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技术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那板水库管理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幼儿园

现任领导

周光华: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领导和主持水利厅党组和厅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人事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主管人事处;联系广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建工作。

邓长球:自治区水利厅厅长。主持水利厅行政全面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项目资金、内部审计;主管规划计划处、财务处、河长制工作处(河湖管理处)、水旱灾害防御处(水利信息化办公室);联系广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工作。

刘中奇:自治区水利厅一级巡视员。负责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水政执法、水土保持及执法监督、水土保持监测、农村水电、水利行业平安建设(综治)方面的工作;分管水资源处(自治区节约用水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水政监察处)、水土保持处、水电管理中心、水土保持监测站(木棉麓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那板水库管理中心。

何棠: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厅长分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水利基建、安全生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工作,负责水文工作;分管水利工程建设处、监督处、水旱灾害防御处(水利信息化办公室)、水文中心(水环境监测中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

陈发科:自治区四川省水利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水利水电科技推广、行政审批、水利水电技术审查和审批、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方面的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和处理重大水利技术问题,协助开展水利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及重点水利水电项目前期工作;分管科学技术处(行政审批处)、水利技术中心、水利科学研究院。联系水利学会。

陈润东: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农村人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水利方面的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绩效考评、水利宣传、机关工会、离退休干部管理、机关后勤管理,负责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负责学校教育工作;分管办公室、农村水利水电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水利厅乡村振兴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部、水利史志办公室。

蔡柳萍: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甘幸: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协助厅长分管项目资金工作。负责水利改革、水利规划计划、财务、水利综合规划、专项规划及重点水利水电项目前期工作;分管规划计划处、财务处。

谭德伦: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厅长级)。协助厅长分管河湖长制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河道采砂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的工作;分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处、河长制工作处(河湖管理处)、水利工程与河道管理中心、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

黄学超: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冯大阔: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成员。负责水利国际交流、对外合作工作;协助分管水利技术研究、智慧水利、水利规划、科技推广、学校教育工作;协助分管科学技术处(行政审批处)、水利信息化办公室、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水利技术中心、水利科学研究院。

注:更新截止2024年2月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

水利厅职能.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02-17

周光华.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邓长球.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2016-2020年全区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表扬名单公示.今日头条-广西普法.2024-02-17

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规划计划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财务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人事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水资源处(自治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政策法规处(水政监察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科学技术处(行政审批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农村水利水电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水土保持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水利工程建设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监督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河长制工作处(河湖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水旱灾害防御处(水利信息化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机关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直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站.2021-11-11

刘中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何棠.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陈发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陈润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蔡柳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甘幸.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谭德伦.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黄学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冯大阔.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24-02-1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利部关于表彰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24-02-17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名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24-02-17

水利部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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