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老字号 :1960年前创立的商贸民族品牌

更新时间:2024-09-20 13:05

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字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为振兴广西商贸民族品牌,保护与促进广西“老字号”企业的品牌。

简介

出台《“广西老字号”认定办法》。符合所申报品牌创立50年以上等条件的企业均可向当地商务部门进行申报。2011年9月开始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广西老字号”认定工作。广西仅有国家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9家,占全国中华老字号比例的0.79%。

认证标准

参加认定的“广西老字号”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是品牌创立于1960年(含)以前;

三是具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四是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五是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六是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七是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管理办法

通过认定的“广西老字号”企业将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颁发的牌匾和证书。从2012年起,广西将从“广西老字号”企业中优先向中华老字号振兴委员会推荐申报“中华老字号”企业。同时,自治区商务厅将对通过“广西老字号”认定的企业加强监管,对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或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经核定后责令其整改。6个月内未见明显效果的,自治区商务厅可暂停或取消相应“广西老字号”称号,并予以公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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