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佩国 :上海大学文学院社会学系人类学教授

更新时间:2024-09-20 17:02

张佩国,男,历史学博士,1998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历史学院。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历史人类学、法律人类学。主要教授课程包括历史人类学经典著作选读、中国乡村社会研究、历史人类学。

教育经历

1988年7月获得聊城大学哲学学士,1993年7月获得复旦大学政治学硕士学位,1998年9月获得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93年7月,当时他在青岛大学社会学系任教,并于1998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

1999年8月至2001年6月,他在复旦大学历史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

2001年7月至2020年5月,张教授在上海大学文学院社会学系及上海大学社会学院任教。

2001年9月被破格聘为教授,2003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

2020年5月至今,张教授在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任教。

访学经历

2008年8月至12月在美国怀俄明大学人类学系访学,并于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在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当代中国研究中心访学。

研究领域

张佩国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历史人类学、中国乡村社会研究。

代表性研究成果

《祖先与神明之间——清代绩溪司马墓“盗砍案”的历史民族志》《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2期;

《作为整体社会科学的历史人类学》《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3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3年第8期全文转载;

《整体生存伦理与民族志实践》,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1年第2期全文转载;

《从社区福利到国家事业——清末以来乡村学校的公产及经费来源》《学术月刊》2015年第10期;

《共有地的制度发明》《社会学研究》2012年第5期;

《山东老区土地改革与农民日常生活》《二十一世纪》双月刊(香港特别行政区)2003年4月号;

《社会史学整合论》《史学月刊》2001年第1期;

《反抗与惩罚——20世纪50年代嘉定县乡村的犯罪及财产法秩序》《社会》2007年第4期;

《公产与私产之间——公社解体之际的村队成员权及其制度逻辑》《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5期;

《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2002。

学术访问

张佩国教授曾于2006年3月受聘于台湾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担任讲座教授。

科研项目

“林权与民间法秩序”(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农村支持体系”(200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产权改革与乡村社会管理机制创新”(2012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公共产权与乡村合作机制研究”(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

获奖情况

张佩国教授的专著《地权分配·农家经济·村落社区——1900-1945年的山东农村》(齐鲁书社2000年版)获上海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2年9月);

专著《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获上海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4年9月);

论文《祖先与神明之间——清代绩溪司马墓“盗砍案”的历史民族志》获得上海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2年9月)。

其他学术兼职

张佩国教授是中国农业史学会理事、法律人类学研究会理事、法律社会学研究会理事、上海人类学会理事。

参考资料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张佩国.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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