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国 :华融湘江银行原党委委员、常务副行长

更新时间:2024-09-21 05:11

张建国,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于张家界市,1990年4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华融湘江银行党委委员、常务副行长。2021年1月28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建国犯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80万元。张建国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查处,受到法律制裁。

人物履历

2003年4月至2010年10月,历任中信银行长沙解放路支行行长、长沙岳麓山支行行长。

2010年10月至2016年9月,历任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常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长沙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华融湘江银行行长助理,华融湘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6年9月,任华融湘江银行党委委员、常务副行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9年7月,华融湘江银行党委委员、常务副行长张建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6月,张建国(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依法逮捕

2020年4月,华融湘江银行原党委委员、常务副行长张建国(副厅级)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和湘潭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益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对张建国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审理

2020年9月3日,张建国涉嫌犯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在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张建国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2021年1月28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华融湘江银行总行原党委委员、常务副行长张建国犯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建国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十万元;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对被告人张建国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参考资料

华融湘江银行党委委员、常务副行长张建国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www.ccdi.gov.cn.2019-07-24

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等4人被公诉 将追究刑责.网易.2020-06-12

内蒙古乌海市委副书记武凤梅等2名厅官被决定逮捕.新京报网.2020-04-27

违法放贷共1.67亿,华融湘江银行原常务副行长张建国受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The Paper.澎湃新闻.2020-09-03

华融湘江银行总行原党委委员、常务副行长张建国犯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获刑15年.界面新闻.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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