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宝 :清朝时期大臣

更新时间:2024-09-20 14:37

彰宝,清代大臣。乾隆十三年,自翻译举人内阁中书

基本介绍

十八年,授淮安市海防同知。累迁江宁区布政使。三十年,授山西省巡抚阳曲县知县段成功亏帑事发,具得巡抚和其衷银五百为弥补及布政使文绶等知情状,奏闻。上遣侍郎四达会得实,其衷、成功论斩,文绶等戍军台。安邑县知县冯兆观揭河东盐政达色累商及受贽礼、门包,又遣四达会鞫,并得河东运使吴云从因被四达纠参,兆观揭发状,达色论死,云从、兆观治罪如律。

三十二年,调江苏省。两淮盐政尤拔世奏缴本年提引徵银,上以此项历年均未奏明,自乾隆十一年起,应有千馀万,命彰宝会同详察。前任盐政高恒、普福、运使卢见曾均坐是得罪;又发前任监掣同知杨守英诈取商银:并论如律。

三十四年,命驰驿往云南署巡抚。师征缅甸,署云贵总督,命出驻老官屯督饷,加太子太保。三十五年,奏:“永昌沿边千馀里,山深径僻,应於宋关、缅箐山、陇川县龙陵县、姚关及顺宁篾桥设卡驻兵。”上令实力督率。又奏:“贵州省调至兵间有老弱,现加甄汰。”上责:“彰宝现为总督,两省皆所辖,何不劾奏?”三十七年,劾云南巡抚诺木亲才识不能胜任,召还;又奏车里宣慰土司刀维屏逃匿,请裁土缺设专营,上从其议,定营名曰普安县。寻实授云贵总督。三十九年,以病请解任。王锡事发,夺官,逮京师论斩。四十二年,卒於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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