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内弗·德·格兰维尔 :拉内弗·德·格兰维尔

更新时间:2024-09-21 01:19

格兰维尔最先引起公众的注意是1163年到1170年之间担任了约克郡的郡长。此役之后,格兰维尔又先后担任过约克郡、威斯特摩兰郡的郡长。 1180年,他被国王亨利二世任命为首席政法官,成为全英格兰共和国地位仅次于国王的政治人物。

生平简介

他出生于萨福克郡的斯特福德,但出生的具体年份已不可考,也很少有资料提及他早年的生活。格兰维尔最先引起公众的注意是1163年到1170年之间担任了约克郡的郡长。1173年,他改任兰开夏郡郡长。1174年,作为英国军队的领导人之一,格兰维尔指挥英军在安维克打败苏格兰人,俘获了苏格兰国王“狮子”威廉。此役之后,格兰维尔又先后担任过约克郡、威斯特摩兰郡的郡长。自1176年起,他开始担任王室法院的法官,负责北部巡回区的司法工作,其间还于1177年作为一名使臣被派往法兰德斯。1180年,他被国王亨利二世任命为首席政法官,成为全英格兰共和国地位仅次于国王的政治人物。其后,作为国王的主要助手,他不仅参与王国日常管理事务以及重大案件的司法审判,而且还指挥军队发起过征服威尔士人的战争、平定了王子们的武装叛乱。亨利二世死后,继任的狮心王理查一世国王一度将他逮捕入狱,在其支付1.5万英镑巨额赎金之后才将他予以释放。此后,格兰维尔跟随国王参加了十字军东征,并与1190年初秋病死在东征途中的阿克城。

法律贡献

格兰维尔在首席大法官任期内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例如,他通过推行皇家巡回法院审判制度来简化诉讼程序,使大众从中受益,使普通法传统得以发展,彻底改变了英国法律的繁琐程序,使其更加明确简便。此外,他还在威斯敏斯特设置了普通诉讼法院,成为与教会法院并行的机构。

格兰维尔于1187年用拉丁文编著了《论英格兰王国的法律与习惯》,大量运用罗马法的概念和原则来论述相关法律问题。全书共十四卷,其序言模仿了查士丁尼法典序言,其内容主要涉及直属受封地诉讼、圣职授予权、寡妇财产、嫁资、赠予、遗嘱诉讼等。该书还阐述了王座法院的管辖权和诉讼程序,并对王座法院曾经使用过的80份令状进行了系统分析。虽然该书是格兰维尔的未竟之作,但它对研究中世纪英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着独特的价值,因此后世学者公认其为论述普通法的开山之作,后世法官也将其作为审判案件的重要参考。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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