拶刑 :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

更新时间:2024-09-20 14:46

拶刑是中国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所以又被称为拶指,从唐至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刑逼供。

拶刑多用于女犯人,很容易导致双手残废。因古代女子缠足,所以很少对女性双足施用拶刑。

创设与消亡

拶刑兴起于唐朝,延续至清朝,是对尚不能确定有罪的人施用的一种逼供的酷刑。

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官府对犯人惯用此刑来逼供。很多本身无罪的人往往因为无法忍受十指连心的疼痛,最后都被屈打成招,无辜地死在刑场上。因其过于惨毒,在清代被明令限用。

应用场景

一般应用于对女犯人的严刑逼供,是用绳子穿六根长一尺多、直径四五分的杨木棍,套在手指上,每次受刑时,提起绳的两头,用棍敲杨木棍,敲的次数愈多,小木棍收得愈紧。

由于拶刑是较重刑具,因此适用于命盗案件,其余小型案件不允许滥用此刑法。

影响

拶刑不仅会在肉体上给女犯人带来很大的痛苦,而且还会影响女犯人的一生。因为“手巧”是古代衡量妇德的一个重要标准,如果女子的手因拶刑致残,后果不堪设想。

相关记载

 《宛署杂记》卷十五中有关于刑部采购价目的记载:“拶指六把,连绳价七分;拶指十把,银一钱”。

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五中描述:“知府见金帛满庭,知盗情是实,把申春严刑拷打,蔺氏亦加拶指,都抵赖不得,一一招了。”

二刻拍案惊奇》中描述:“就用严刑拷他,讨拶来拶指。”

相关延伸

古代处罚女性五刑

刑舂

古代对妇女犯罪施用的一种刑罚。在施以、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米之劳役。

拶刑

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醢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从唐至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刑逼供。

杖刑

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需“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赐死

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幽闭

对女犯施行的宫刑,开始于秦汉。行刑时使用木槌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淫罪者实施的一种酷刑。

五毒全刑

明朝诏狱设有十八套大刑,其中最酷毒的五刑是械刑、镣刑、棍刑、拶刑、夹棍刑,称为五毒全刑。

参考资料

卷十五.国学典籍网.2023-07-18

卷十九 李公佐巧解梦中言 谢小娥智擒船上盗.古典文学网.2023-07-18

卷十二 硬勘案大儒争闲气 甘受刑侠女著芳名.古文学网.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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