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 :江西省新余市的行政管理机关

更新时间:2024-09-20 20:37

新余市人民政府是江西省新余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中国江西省新余市仙来中大道288号。

历史沿革

新余市历史悠久。远在5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先人就在这里繁衍生息。三国吴宝鼎二年(267)置新渝县其行政建制几经变更。隋朝开皇九年(589)撤县,并入吴平县。开皇十八年(598)由宜春市划出复置新渝县。天宝武德五年(622)撤县,分新渝东北部置始平县,县西南地域为西吴州。武德七年始平、西吴州俱废,复置新渝县。唐朝天宝元年(742)之后,县名为新喻。元朝元贞元年(1295)因有人口5万余户,升为州。明朝洪武二年(1369)改州复县,隶属临江府。清沿明制。中华民国时期为县建制。1930年5月在良山镇的上木元村成立新喻县苏维埃政府,下辖东区、西区、南区。1932年3月,新余市峡江县两县苏维埃政区合并,成立新峡县。新喻设水口、丰城市、东路、姚泗等4个区。1934年10月,红军长征,苏区全部丧失。

1949年7月14日,新喻解放,属袁州专区(专员公署驻宜春市)。

1953年,新喻县属南昌市专区(袁州、南昌两专区合并,称南昌专区,专员公署驻南昌)。

1957年5月,国务院公布,将新喻改名新余。

1960年9月,为适应钢铁工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新余县设立新余市,由省直辖。

1963年,由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建设规模压缩,撤销新余市,恢复新余县,仍属宜春专区(后改称宜春地区)。

198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新余市,并将宜春地区的分宜县划归新余市管辖。

1983年10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新余县管辖的范围内设置渝水区

政府机构

参考资料

政府机构.新余市人民政府.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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