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 :蒙古族建立的中国朝代

更新时间:2023-08-10 19:10

元朝(The Yuan Dynasty,公元1271~1368年),全称大元,由忽必烈(孛儿只斤·拖雷第四子)建立的蒙古族领导的帝国,是历史上首次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元太祖元年(1206年),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国。至元八年(1271年),元世祖孛儿只斤·忽必烈改“大蒙古”国号为“元”,在上都(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立都城,次年改都大都(今北京),将上都作为陪都。

元朝肇基于乞颜部族首领铁木真建立的大蒙古国,那时的蒙古还在金朝的统治之下,随后铁木真带兵攻打当时已经开始衰落的金朝和西夏,元太祖二十二年(1227年)七月灭西夏、元太宗六年(1234年)正月初十灭金朝,同时蒙古在西方发动过三次大规模西征,之后形成称霸欧亚大陆的国家,疆域超越历代,欧洲称其为蒙古帝国(Mongol Empire)。

孛儿只斤·蒙哥九年(1259年),第四代蒙古大汗孛儿只斤·蒙哥(孛儿只斤·拖雷长子)于征伐南宋的战争中去世后,孛儿只斤·忽必烈孛儿只斤·阿里不哥(拖雷第七子)为了争夺汗位而发生战争,最后忽必烈于1264年获胜。中统元年忽必烈即位大汗,建号“中统”。至元八年,忽必烈建立汉语国号为大元,忽必烈即元朝的开国皇帝,庙号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年)元朝攻灭南宋,统治全中原地区地区。元世祖到孛儿只斤·海山期间是元朝国力鼎盛时期,军事上平定西北,但在侵略日本、东南亚诸国却屡次失利。中期元皇位之争愈演愈烈、政治动荡不安,诸帝施政亦不甚如意。元顺帝晚期,爆发红巾军起义

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明朝大将徐达率军攻陷大都,元朝在中原的统治结束。元廷退居漠北,史称北元。北元后主天元十年(1388年)去大元国号,北元亡。真正意义上的元朝共传5世11帝,国98年。

元朝在政治上,政府大量使用色目人。同时,元朝创立的行省制度,一直为后世所沿用,省作为地方一级行政区的名称,一直沿用到现代。在外交上,由于征战和版图的扩大,元朝建立的对外联系也更加广泛,元朝与亚、非、欧三大洲的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多种联系。文化交流的范围空前扩大。在经济方面仍以农业为主,整体生产力向前发展,在生产技术、垦田面积、粮食产量、水利兴修以及棉花广泛种植等方面取得一定进步。

在文化上,元朝对中华文化的影响大过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元朝皇室极力推崇伊斯兰教藏传佛教乃至景教,对中华文化则采取与西亚文化并重的模式进行发展。虽然元朝前期没有系统性举办科举,但对儒家文化有着应有的尊重,创造了“书院之设,莫盛于元”的史录。在艺术与文学方面则是发展以庶民为对象的戏剧与艺能,其中以元曲最为兴盛。

国号

元朝前身是铁木真于1206年建立的大蒙古国(Yeke Mongghol Ulus,蒙古语音译为也客•蒙古•兀鲁思),在汉地也有使用大朝作为国号,元初汉文史科中亦有大朝蒙古国,蒙古大朝国。元朝建立后,孛儿只斤·忽必烈认为,元朝舆图之广,历古所无,宜早定于鸿名,可建国号曰“大元”,取《易经》“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之意。元朝官方编的《经世大典》解释:“元也者,大也。大不足以尽之,而谓之元者,大之至也。”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把大字加于国号之前的统一王朝。

元朝建号以后,大蒙古国之名在汉文文书中不再使用,但并没有废除,蒙文文书中仍用此号,通常是与汉名国号并称,写作大元大蒙古国(Dai’on yeke Mongghol ulus),或大元的大蒙古国(Dai’on Kemeku Yeke Mongghol Ulus)。一些学者也会使用蒙元朝,国际学者亦有称其为蒙古帝国(Mongol Empire)、大元国。

历史沿革

蒙古统一

蒙古族的直系祖先是和鲜卑、契丹人属同一语系的室韦各部落。金灭辽之战后,乘金军大举南下而无暇北顾之机,孛儿只斤·合不勒建立了早期的蒙古国家,即蒙兀围,此后蒙古一直侵袭金朝的边境。合不勒汗死后,俺巴孩成为新的大汗,后来由于塔塔尔族人的出卖,俺巴孩汗被金朝皇帝完颜亶钉在木驴上致死,此事件埋下了蒙古对金朝复仇的种子。13世纪初,金朝在完颜永济完颜永济的统治下走向衰落,蒙古乞颜部成吉思汗开始了统一蒙古草原的征程。

铁木真先是联合克烈部的脱斡邻和札答兰部的札木合击败了三姓篾儿乞,救出自己的妻子和部人,而后铁木真开始独立设营,逐渐扩大自己的力量。南宗淳熙九年(1182年),经乞颜贵族和各部首领讨论,共同推举铁木真为可汗,建立蒙古帝国。但是随着铁木真的不断扩大势力,却遭到了札木合的不满,他认为两雄不能并存。最终因为札木合的弟弟抢走铁木真那可儿的马群而被杀之后,札木合召集十三部三万余人对铁木真发起进攻,史称十三翼之战。因为铁木真毫无准备仓促应战,只得暂时败退。虽然札木合在战场赢了铁木真,可是因为他的残暴导致有更多部落不满,这些部落纷纷投奔了讲道义的铁木真,所以成吉思汗的力量反而得到了增强。

庆元二年(1196年),原来从属于金朝的塔塔儿部叛金,完颜璟丞相完颜襄前去讨伐,塔塔儿不敌败走。完颜襄派人通知了铁木真,铁木真随即联合克烈部,以“为父亲报仇”的名义,于斡里札河击溃塔塔尔族。战后,完颜襄大喜过望,一笔勾销了几代以来与蒙古族的仇恨,封铁木真为“札兀惕忽里”,即当时的官方已正式承认了铁木真的地位,铁木真可以用朝廷命官的身分统率蒙古部众和统辖其他贵族。

庆元六年(1200年),成吉思汗王汗在萨里川会师,击溃泰赤乌和篾儿乞的联军,杀死泰赤乌首领塔里忽台。次年,又在阔亦田战胜札木合联结的十二部军队,史称阔亦田之战。接着,铁木真又讨平塔塔儿,此时王罕亦收降札木合,蒙古草原只剩下蒙古部,克烈部和乃蛮部成三足鼎立之势。随后,铁木真用计攻破王罕联盟,击破克烈部,不久又击败太阳汗,攻破乃蛮部。元太祖元年(1206)年,铁木真召集了各部首领在鄂嫩河源头举行大库里尔台,正式建立大蒙古国,铁木真也被尊为成吉思汗。自此,蒙古统一。

南伐西征

大蒙古国建立之后,成吉思汗又征服了蒙古草原以北的零散部落,巩固了大蒙古国的统一。随后又收降了畏兀儿和哈刺鲁,打通了蒙古与西方的交通通道。而蒙古与金为世仇,成吉思汗复仇势在必行。但是西夏与金的联盟阻碍了蒙古的计划,所以要优先征服西夏。于是蒙古先后于南宋开禧元年(1205年)、元太祖二年(1207年)、太祖四年(1209年)三次出兵进攻西夏,直指西夏首都中兴府,迫使西夏献女议和,解除了进攻金朝的后顾之忧。元太祖五年(1210年),成吉思汗拒绝了金朝的诏书,正式决定讨伐金朝。次年春,成吉思汗在不儿罕山誓师,在野狐岭战役中以十万军大破金军四十万,分三路直逼华北地区地区,最终于元太祖九年会师于金首都中都(今北京),金被迫献女称臣,而后迁都开封市(今开封)。隔年元军攻占中都,又挥兵南下,直逼汴京,此时黄河以北几乎都是蒙古族的天下。

元太祖十年(1215年)花刺子模派使团来访后,成吉思汗于次年派出使团前往花刺子模表达友好交往意愿,但花刺子模首领阿拉乌丁·摩诃末却不以为然。讹答刺守将杀蒙古商旅,摩诃末侮辱蒙古使团。成吉思汗怒不可赦。元太祖十二年(1217年),成吉思汗封麾下大将木华黎为国王,命其继续南征,成吉思汗则回北方准备西征。木华黎在南方持续攻打金朝,使得金朝疆域不断萎缩。第二年,成吉思汗派哲别率两万兵讨伐西辽,者别最终取屈出律首级。十五年( 1220年),成吉思汗亲率蒙古大军西征花刺子模。最终这场战役以太祖十五年摩诃末惨死,十六年花刺子模被灭国结束。太祖十九年(1224年),木华黎之子孛鲁根据成吉思汗的密旨,率军攻破银川市,次年成吉思汗亲征西夏,直逼首都中兴府,但是成吉思汗却在太祖二十二年七月二十日病死军营,三天后,西夏投降。此后由成吉思汗四子孛儿只斤·拖雷监国,直至李世民元年(1229年)三子孛儿只斤·窝阔台即位,史称元太宗。

元太宗即位后第二年率皇弟拖雷和皇侄孛儿只斤·蒙哥南征金朝,命拖雷自汉水攻打汴京,不久拖雷在河南三峰山之战击溃金军。太宗六年(1234年)蒙宋联军联合攻破蔡州完颜守绪自杀,金朝亡。蒙古为了防止华北的汉人世侯叛变,派探马赤军(振戍军)进驻汉地;进行两次人口调查,将半数汉人分封给蒙古功臣。七年,窝阔台汗定都哈拉和林(今蒙古国前杭爱省哈尔和林县)后,遣诸王拔都及皇子孛儿只斤·贵由、皇侄蒙哥征西域,皇子阔端征秦州区(今属甘肃天水)、巩昌(今属甘肃天水),皇子曲出及胡土虎伐宋,党项族高丽。因为拔都是名义上的主帅,故史称拔都西征,这是蒙古第二次西征。

经历1236年一1241年的五年征战,拔都军征服了欧亚草原的突厥钦察人,征服了伏尔加河流域的保加利亚基辅罗斯、加里西亚、摩尔达维亚、立陶宛大公国、波兰王国(孛烈儿)、匈牙利王国、保加利亚第二帝国、波西米亚与捷克、摩拉维亚地区斯洛伐克、拉什卡,威逼神圣罗马奥地利威尼斯共和国等国。蒙古军席卷东欧与中欧,击败神圣罗马帝国联军,使基辅、布达佩斯等三十多个城镇遭受摧毁与屠杀。

孛儿只斤·窝阔台十三年(公元1241年),窝阔台驾崩,六皇后乃马真氏执政。直至定宗元年(1246年),子贵由(孛儿只斤·贵由)即位后,才重新由皇帝掌权 。两年后,定宗在西征途中去世,海迷失皇后欲立其孙孛儿只斤·失烈门为新汗,但拔都等认为应立孛儿只斤·拖雷之子孛儿只斤·蒙哥。最终,蒙哥(元宪宗)即位,失烈门等人欲反,蒙哥察觉,蒙哥遂将海迷失后赐死,后将失烈门投水。蒙哥即位后,实行新政,推行中央集权制度,在直辖地设立行尚书省事,命皇弟孛儿只斤·忽必烈领治蒙古、汉地民户,忽必烈治理汉地时,任用了许多师爷和儒士巩固统治,并与大将兀良合台攻灭大理白族自治州。宪宗四年(1253年)蒙哥汗派其弟旭烈兀西征西亚,史称蒙古第三次西征,宪宗七年孛儿只斤·旭烈兀攻灭伊斯兰教的暗杀组织木剌夷。元宪宗八年(1258年),孛儿只斤·蒙哥从和林到六盘山,与诸将集议分兵三路侵宋。蒙哥亲自领兵攻打四川省,攻蜀后继续东进,塔察儿领东路军由河南省襄阳市,再取鄂州市(今武汉市武昌),征大理的兀良合台领兵北上,攻潭州(今长沙市)。三军在鄂州会师后,再沿江东进围攻临安区。十年蒙哥汗在合州的钓鱼城之战战死,孛儿只斤·忽必烈等人停止南征,北返夺位。同时西线方面,西征军攻占阿拔斯王朝最后领地美索不达米亚的巴格达。同年占领大马士革阿勒颇。然而当旭烈兀得知蒙哥于南征南宋时去世的消息后,立即班师欲回争位,抵达帖卜利司后,得知忽必烈与孛儿只斤·阿里不哥间已发生矛盾冲突,故其本人未返蒙古故地,而是在其占领地区建立了自己的汗国。元世祖五年(1264年)忽必烈遗使至波斯,册封旭烈元为伊利汗,从此其汗国以“伊利汗国”之称被载人史册。留下的蒙军也在今以色列加利利的阿音札鲁特战役败于埃及马穆鲁克王朝,第三次西征结束。

建号大元

孛儿只斤·蒙哥去世后,孛儿只斤·忽必烈立即与南宋和谈,返回与七弟阿里不哥争夺汗位。宪宗十年(1260年),忽必烈在开平自立蒙古大汗,年号中统。同时在先朝诸臣阿蓝答儿、浑都海、脱火思、脱里赤等的支持下,孛儿只斤·阿里不哥僣号于和林城西按坦河,两人开始了争夺汗位之战。最终在至元元年(1264年)阿里不哥不敌投降,忽必烈守住汗位。忽必烈在位时推行汉法,中统元年(1260年)设立中书省,四年设立枢密院,至元四年(1267年)忽必烈汗迁都中都(今北京市),并命刘秉忠兴建中都城。1268年设立御史台等等国家机构;设置大司农司并且提倡农业;尊孔崇儒并大力发展儒学等推行汉法的政策。然而为了保留原蒙古制度,最后形成“内蒙外汉”两元政治。

至元八年(1271年12月18日),孛儿只斤·忽必烈汗公布《建国号诏》,采纳汉人儒士刘秉忠的建议,取《易经》中“乾元”之意,宣布新王朝为继承历代中原王朝的中华正统王朝,将国号由大蒙古国改为大元,建立元朝,即元世祖;次年改中都为大都(又称汗八里),将上都作为陪都。

元世祖虽然争得孛儿只斤·蒙哥的汗位,但由于汗位取得不合法与崇尚汉法,使得蒙古宗室不承认忽必烈的汗位,四大汗国有三国不奉忽必烈的命令,蒙古帝国几近解体。最后孛儿只斤·窝阔台系的海都出兵争夺汗位,造成漠北地区动荡不安,史称海都之乱。但是在成宗大德五年(1301年),海都又与察合台汗国、窝阔台两系的后王一起率军越过阿尔泰山,企图再次发动叛乱。元成宗派其侄海山(孛儿只斤·答剌麻八剌之子)率兵迎战,海都重伤不治,死于归途,海都之乱结束。

中统三年(1262年),正当孛儿只斤·忽必烈孛儿只斤·阿里不哥进行争位之战时,江淮大都督李璮在山东益都发动叛乱,忽必烈派哈必赤平定叛乱。平叛之后,忽必烈开始削弱汉族军阀的权力,实行军民分治,让蒙古族人直接管理地方事务。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忽必烈按南京宣慰刘整的建议,派大将阿术带兵进攻襄阳市,正式发起宋元战争。最终在至元十一年(1274年),襄阳守将吕文焕投降,史称襄樊之战。而后忽必烈遣丞相伯颜、史天泽左丞相率军南征。元军一路南下,收降沿途宋城,次年通过丁家洲之战瓦解南宋水军。随后攻下建康,南宋彻底失去反抗之力,隔年元军又攻下杭州市,南宋太后和宋宋恭帝投降。

恭帝投降后,南宋大臣先是于至元十三年(1276年)五月在福州市拥立其异母兄长赵昰为帝,是为端宗。文天祥张世杰陈宜中等人持续在华南抗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在击破文天祥队伍之后,将军张弘范率军由闽入粤,在崖山海面,水陆夹攻崖门宋军,南宋大臣陆秀夫背着宋瑞宗投海。自此南宋灭亡,元朝统一中原地区地区,结束了自五代十国以来的分裂局面。

灭掉南宋后,统治阶层内部出现了以许衡为首的儒臣派和以阿合马为首的理财派,两派之争激烈。由于蒙古开支过重,财政日趋紧张。儒臣派认为元廷应该节省经费,减免税收。而以色目人为主的理财派认为南人即南方的汉人藏有大量财物,应予没收,用以解决朝廷的财政问题。儒臣派和理财派之争在朝中没有停止过,孛儿只斤·忽必烈信任色目人阿合马,让他负责尚书省解决财政问题。而儒臣派在太子孛儿只斤·真金的支持下与阿合马抗衡,结果阿合马被刺杀,真金也于其后病死。真金死后,忽必烈仍然用汉人卢世荣、藏族人桑哥等理财派官员来解决朝廷的财政问题。

平定西北

元朝灭宋之后,要求邻近一些国家地区(包括日本安南、占城、缅国、爪哇)臣服并进行朝贡,但遭到拒绝,元世祖于是出兵攻打这些国家,至元十八年(1281年)攻打日本的元日战争最为著名,这场战役因为元将范文虎错误判断和怯敌与台风来袭而失败。进攻日本第二年,孛儿只斤·忽必烈札剌亦儿·唆都攻占城(今越南南部),安南王避战。后因暑雨不止、瘟疫流行,元朝被迫退师。但退后过程中唆都遭反攻战死。至元二十年(1283年),元军两次从云南省出侵缅国蒲甘王国,迫缅国定岁贡方物。同年,元朝再侵安南,第二年因粮尽师老还师。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十二月,元将领史弼等人出侵爪哇,爪哇统治者降元,请元军助讨其敌国葛郎。成功后爪哇又举兵拒元,元军不敌退师。连年的战争也导致了人民的不满,江南地区纷纷揭竿而起,多至两百余起。

太子真金早死,元世祖将“皇太子宝”真金赐予平反有功的三子铁穆尔并且让他镇守和林。1294年元世祖驾崩后,铁穆尔在库里尔台大会中获得玉玺继位。元成宗铁穆耳铁穆尔恪守孛儿只斤·忽必烈时期的成宪,任用海山镇守和林以平定西北海都之乱,并且下令停止对外征讨。将对外之事任以宰相,专力整顿国内政治,减免江南部分赋税。然而,由于元成宗大兴佛事和过度赏赐,大肆拨款用于赈灾,入不敷出,使国库资财匮乏。

西北方面,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帝国后,自其晚年开始,统治集团中就推行汉法还是维持传统的斗争即已开始。在忽必烈时期,这种矛盾与争夺汗位的矛盾交织在一起,表现为海都、笃哇昔里吉乃颜、哈丹等诸宗王的武装叛乱。海都统辖叶密立(今新疆额敏东南)一带且与钦察汗国友好。元世祖为了避免在南征南宋时被海都背刺,遂扶持八剌获得察合台汗国汗位以牵制海都。至元六年(1269年)春,海都、八剌及许多反对推行汉法的宗王、贵族们,大会于塔剌思河(今楚河,哈萨克斯坦与吉尔吉斯斯坦跨境水系),要维持蒙古传统的社会制度和生活习惯。

至元七年(1270年)海都欲立捏古伯为察合台国之汗,遭到八剌诸子及许多察合台后裔诸王的反对。海都与察合台诸王反目成仇互相争战。孛儿只斤·忽必烈为了加强对西北地区的控制,阻止海都势力的扩张,于次年派皇子孛儿只斤·那木罕率军镇守阿力麻里,总领西北地区元军。至元十年(1273年),海都援助察合台,并立八剌之子笃哇为察合台国之汗,于是察合台国基本上已处于海都控制之下,又成为他反抗忽必烈的盟国。至元十二年,元将火忽乘机叛元,归附海都。西北形势紧张。忽必烈遂派丞相安童协助那木罕处理西北军务。安童平定了火忽的叛乱。而后昔里吉又叛乱俘获安童,忽必烈派伯颜大败叛军。而后撒里蛮俘获昔里吉,于至元十九年(1282年)押送朝廷,忽必烈将其流放至海南岛。到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钦察汗臣服,将扣留的皇子那木罕送还朝。海都亦将安童送还大都。

至元二十三年,海都、笃哇联兵进攻别失八里,伯颜与之战于洪水山(今新疆呼图壁县西南),元军中伏。海都、笃哇乘胜东进,围攻哈密市。忽必烈增派皇孙元成宗铁穆耳率军与伯颜军会合,击退海都、笃哇叛军。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三月,宗王乃颜等在东北地区发动叛乱。忽必烈率军亲征。海都、笃哇乘此良机,大举东进。漠北形势再度紧张。75岁的忽必烈,再次亲征。海都等知忽必烈率军前来征讨,弃和林西逃。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忽必烈去世,铁穆耳继位。此时,海都内部再次发生分化,许多将士相继降元。大德二年(1298年)冬,笃哇集中兵力来攻。高唐王阔里吉思(忽必烈外孙)率所部兵迎战,三战三胜;遂乘胜追击,因深入险境而后无援兵,以致全军被歼,阔里吉思被俘不屈而死。元成宗铁穆耳遂以其侄海山代阔里吉思出为统帅。

大德五年(1301年),海都、笃哇逾旧金山向和林进攻。海山军败其前军于迭怯里古。海都、笃哇主力到达后,元军分五路与之大战于哈剌合塔(今前杭爱省哈拉和林西南塔尔嘎特附近)。元军一度被叛军分割包围,经苦战两日,笃哇、海都因先后受伤,撤军西归。途中,海都死去。海都之子察八儿孛儿只斤·窝阔台之位。大德八年(1304年)九月,笃哇、察八儿遣使入朝,请求归顺,成宗铁穆耳许之。十年(1306年)冬,海山、月赤察儿率军西逾金山征讨叛王斡罗思,明里铁木儿、秃满、阿鲁灰等诸王,相继投降。其余逃依笃哇。笃哇尽收其余部。窝阔台汗国从此灭亡。笃哇不久亦死,元成宗铁穆耳命其子宽阁(宽彻)袭察合台汗国国汗位。大德十一年正月初八(1307年2月10日)成宗铁穆耳病死。正在金山的海山返回上都,在争夺皇位的斗争中获胜,于五月间即帝位,即孛儿只斤·海山。察八儿后来被宽阁驱逐出察合台国,不得已向武宗请降。历时40余年的西北诸王叛乱终于平定。

制度汉化

成宗驾崩后,左丞相阿忽台,平章八都马辛,前中书平章伯颜,中政院使怯烈、道兴等潜谋推成宗皇后伯要真氏临朝称制阿难答辅之。孛儿只斤·爱育黎拔力八达发动政变,诛阿忽台、怯列等,而遣使迎海山(元武宗)即位。元武宗因爱育黎拔力八达有功,册封他为皇太子,相约武宗系与仁宗系交替称帝同时又约定爱育黎拔力八达死后,帝位复归武宗之子孛儿只斤·和世㻋。元至大四年(1311年)元武宗因沉耽淫乐、酗酒过度而逝,爱育黎拔力八达(元仁宗)继位。

仁宗即位之后,立刻推行了一系列修生养息的政策,比如:罢止国家垄断食盐行业,罢止江南地方大量印制佛教经典,罢行至大银钞和铜钱,禁止寺僧侵占民田等等。这些举措都大大促进了地方经济的恢复发展,达到了“中兴之治”。与此同时,仁宗恢复了废止八十多年的科举制度元朝科举制度自元仁宗皇庆二年末(1313年)开始实行。本次科举以程朱理学为考试的内容,史称延复科。此次会试录取护都答儿张起岩等56人为进士。元仁宗推行“以儒治国”政策、减裁冗员、加强中央集权以整顿朝政。他曾令王约将《大学衍义》译为蒙文,赐臣下说“治天下,此一书足矣。”并将《贞观政要》《资治通鉴》等书摘译为蒙文,令蒙古族色目人诵习。他还倚重汉人文臣,处死蒙丞相脱虎脱等,排除朝中异己。财政方面,仁宗取消武宗的经济措施,并且于第二年遣江浙平章张驴等人分道经理江浙、江西省河南省三省田粮,“制江南东西道及浙西道民先自实土田”,史称延祐经理

延祐七年(1320年),孛儿只斤·爱育黎拔力八达去世,但是皇位却没有按照约定传给和世㻋,元仁宗之子硕德八剌(元英宗)即位。元英宗继承了其父元仁宗的以儒治国政策,加强中央集权和官僚体制,并于至治三年(1323年)下令编成并颁布元帝国正式法典——《大元通制》,共二千五百三十九条。

孛儿只斤·图帖睦尔时期大兴文治,天历二年(1329年)设立了奎章阁学士院,掌进讲经史之书,考察历代治乱。又令所有勋贵大臣的子孙都要到奎章阁学习。于奎章阁下设艺文监,专门负责将儒家典籍译成蒙古文字,以及校勘。同时下令编纂《元经世大典》,历经两年完成。

政局动荡

元仁宗时期,仁宗注重孝道,太后答己干预朝政仁宗难以阻止,重臣铁木迭儿贪赃枉法但碍于太后保护仁宗屡次无法治罪。最终在太后的指示下,仁宗违背武仁之约,立英宗为继位者。元英宗继位后下令拔除权臣铁木迭儿在朝廷的势力。然而铁失及其党羽与诸王贵族厌恶英宗的新政,有意发动政变。而后仁宗任知枢密院事也先帖木儿等人直接统领卫兵,为政变种下了祸根。至治三年五月,英宗追究帖木选儿的罪恶,毁帖木选儿父祖碑,追收原受制书,告谕中外。铁失党惧祸及己,趁英宗去上都避暑之际,在上都以南的南坡地刺杀英宗及宰相拜住等人,史称南坡之变。晋王孛儿只斤·甘麻剌的长子,镇守和林的孛儿只斤·也孙铁木儿率兵南下,杀掉行刺元英宗的叛臣并称帝,即泰定帝。

致和元年(1328年),泰定帝病逝。泰定帝生前为了预防身后皇位继承之争,在即位几个月后便立了自己5岁的儿子孛儿只斤·阿速吉八为太子。泰定帝死后,阿速吉八并没能迅速即位。留守在京师大都的燕帖木儿就乘机发难,欲立武宗海山的次子孛儿只斤·图帖睦尔为帝。西安王阿刺忒纳失里召集百官议事,他们趁着这个机会发动政变,将异己或诛杀或逮捕。上都的倒剌沙得知燕帖木儿等人发动政变的消息后,决定先发制人,将燕帖木儿在上都的心腹全部捕杀,让年仅9岁的皇太子阿速吉八登上皇位。又派遣大将失着率军队进攻大都。可是这支军队还没到达古北口,就被燕帖木儿的军队击败。图帖睦尔到达大都后,燕帖木儿和西安王把图帖睦尔立为皇帝,即元文宗,改年号为天历。元文宗图帖睦尔为了实践自己禅让的诚意,派使臣到察合台汗国,请哥哥周王孛儿只斤·和世㻋登基做皇帝。和世于第二年(公元1329年)正月,在和宁即位,是为元明宗。这明宗做了仅仅一个月的皇帝,即暴卒于床。此时,身为“皇太子”的图帖睦尔又重新登上了帝位,这一事件史称“天历之变”。

至顺四年(1333年)元文宗去世后,遗诏立年仅七岁的明宗次子孛儿只斤·懿璘质班为帝,史称元宁宗。但元宁宗仅在位不到两个月即去世,不久后燕帖木儿也去世。元明宗的长子元顺帝被文宗皇后弘吉剌·卜答失里桂林市(广西桂林)召回并立为帝,即元惠宗,也称元顺帝。元朝在二十六年内,换了八个皇帝。

惠宗失国

元朝末期,官吏贪污之风盛行,政治黑暗,蒙古贵族内部、各民族统治阶级及元朝统治者与各民族间的矛盾交织在一起。惠宗在位时期,恰逢天灾不断,南方地区连年干旱时有地震,黄河流域多洪涝,并由此引发了数年的饥荒。元廷没有合适的政策,不断开库赈灾,从而财政堪忧,只能通过提高赋税来缓解财政问题,而这又造成了百姓生活的更加艰难。此时,白莲教逐渐盛行,宣扬明主出世,百姓将要得救。

至正十年(1350年),变更钞法,印造“至正交钞”,铸造和发行“至正通宝”钱,与历代铜钱并行。新钞与通宝同时发行后,导致了恶性通货膨胀,物价腾贵。开河、变钞反而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次年,元顺帝贾鲁治理黄河,动用民夫十五万,士兵二万。但官吏趁机敲诈勒索,引发百姓不满。白莲教首领韩山童刘福通等人决定在5月率领教众发动起事,但计划遭到泄露,韩山童被捕杀,刘福通带着韩山童之子韩林儿杀出重围,声称韩山童为宋徽宗世孙,打出“复宋”旗号,以红巾为标志,郭子兴等人也纷纷加入,红巾起义开始,并发展成全国范围的起义,至元十四年(1354年),当脱脱率领一支大军前往镇压红巾起义时,朝内政党突然因为担心叛变而解除了他的职务。这一事件使元朝百万大军四散,迅速削弱了中央政府的实力。次年二月,刘福通拥立韩林儿为帝,号“小明王”,同年,随着宋政权的不断扩大,形成了三路进攻的形势,可是三路红巾军并不配合,甚至引发内讧。最终全部瓦解,政权也于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落入坐镇应天(今南京)的朱元璋之手。

至元二十八年(1368年),朱元璋称帝(明太祖),建国号为明,并正式进攻元朝,随着明朝的军队逼近,元顺帝被迫从大都(今北京)逃往元上都遗址。明军攻下大都后,朱元璋改大都为北平市。自此,元朝对中原的统治结束。

北元覆灭

战败后元廷退回蒙古草原,元惠宗退至上都,隔年又至应昌(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西北达日罕乌拉苏木)。继续使用“大元”国号,史称北元。当时北方除了元惠宗据有漠南漠北,关中还有元将王保保驻守甘肃定西,此外元廷还领有东北地区云南省地区。朱元璋为了占领北方,采取兵分二路,各个击破的方式,此即第一次北伐。元惠宗战败后于明洪武三年(1370年)去世,明太祖谥其曰顺帝,元惠宗之子孛儿只斤·爱猷识理答腊北逃至漠北和林,元旧臣王保保拥其为帝。明太祖曾多次写信招降,但王保保从不理会。洪武十一年夏(1378年4月),元昭宗去世,继位的元天元帝继续和明朝对抗,屡次侵犯明境。

至于北元领有的东北地区与云南地区方面:洪武四年(1371年),元朝辽阳等处行中书省平章刘益降明,明朝占领辽宁南部。然而其余东北地区仍由元朝太尉纳哈出控制,纳哈出屯兵二十万于金山(今辽宁省昌图金山堡以北辽河南岸一带),自持畜牧丰盛,与明军对峙了十几年,多次拒绝明朝的招抚。洪武二十年(1387年)冯胜傅友德蓝玉等人发动第五次北伐,目标是攻占纳哈出的金山。经过多次战争,10月,纳哈出投降蓝玉,明朝占领东北地区地区,最后还成立了兀良哈三卫。镇守云南省的元朝梁王孛儿只斤·把匝剌瓦尔密,在元廷退回草原后仍然继续忠效之。而洪武四年明太祖派汤和等人领兵平定据有四川的明玉珍,并且劝降梁王未果。洪武十四年(1381年)12月,明军攻入云南,次年梁王逃离昆明并自杀,随后明军攻克大理,明军平定云南地区。

明太祖为了彻底扫除北元势力,于洪武二十一(1388年5月)命蓝玉率领明军十五万发动第六次北伐。明军横跨戈壁贝尔湖(今中蒙边境之贝尔湖)击溃元军,俘虏八万余人,元天元帝和他的长子天保奴逃走,但是幼子地保奴被明军擒住,至此北元国势大衰。同年元天元帝被孛儿只斤·阿里不哥后裔也速迭尔杀害,北元亡。

疆域

国土范围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由蒙古族所建立的地域空前广大的大帝国,其辽阔的疆域超过了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王朝。元朝的疆域北部已包括今西伯利亚地区大部分地区,东北抵鄂霍次克海,西南的西藏自治区云南省都在元朝统一政权的范围内。

元朝还对高丽安南占城、缅甸等周围邻国也进行了军事征服。在高丽设征东行省,由高丽国王兼任行省丞相,高丽处于半独立的地位,实为元朝的属国。蒙元曾对安南(今越南)三次用兵,但并没有使安南完全臣服,后撤兵。占城在安南之南,孛儿只斤·忽必烈时想以占城为侵略海外诸国的起点,并设占城行省。元成宗铁穆耳继位后,停止了征服占城的军事行动,此后占城的使节往来不断。元朝还对缅甸进行了一系列的征服,并曾设立缅甸中行省,但设立不久即废,两国之间保持着臣属关系。元朝虽征服这些国家,并在一定时期内设官置属,但这些国家都保持着相对独立的地位,实为臣属关系。

元朝的疆域大致为,北至蒙古、西伯利亚,西北到新疆,西南包括今西藏、云南,南至南海诸岛,东南至琉球(今台湾),东北至鄂霍次克海。元朝前期东部拥有朝鲜半岛东北部,元朝后期,西北和东北疆域有所收缩。从1330年元朝的疆域来看,西北到了今天的哈密市地区;东北与朝鲜的疆界东起鸭绿江下游,西以今江原特别自治道安边境内的铁岭市为界。

行政区划

元朝行政区划大致上承袭金朝与宋朝制度,然而有两个不同之处:元朝时的路统辖的面积减少,一路仅辖二州;元朝在路上设有行省等中书省外派单位,最后行中书省取代路成为一级行政区,形成行省制,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正式在全国实行行省制度。元朝在灭南宋之后,将全国分为10个行省,包括河南江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四川、甘肃、辽阳、河南和山东。在元朝中期,行省的划分被进一步调整为12个,增加了中书省直辖地和宣慰司管辖的吐蕃三道。

在具体的行省制度方面,元朝采用了中书省直辖与行省制的模式。中书省是元朝中央政府的最高权力机构,直接管辖大都及其周边地区,称为“腹里”。行省则是中书省的派出机构,负责管理远离中央政府的地区。

行省以下的政区划分包括路、府、州、县等不同层级。其中,路是行省所辖的次级政区,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府则是路下的一个行政区划,主要设置在沿海和江南地区;州则是府下的一个行政区划;县则是州下的一个行政区划。府和州有的归路管,有的归省管,还有的州归府管。县有的归路管,有的归府管,有的归州管。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政区形式,如行省兼路、府兼州等。

元朝的多级管理层级比较复杂,例如一个路可能有多个府、州等不同层级的政区管辖,而且这些政区之间的隶属关系也经常发生变化。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政区形式,如巡检司等。

人口

元朝建立初期,由于战争和灾害等原因,中国的人口数量有所下降。据历史记载,元朝建立后,中国的人口数量约为700万左右,其中大部分人口集中在北方地区。

随着元朝统一中国,社会逐渐稳定,人口开始逐渐恢复。为了促进人口的增加,元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包括设立户籍制度、减免赋税、鼓励农业生产等。这些政策的实施,为人口的增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元朝的鼎盛时期,中国的人口数量达到了8500万左右,分布在全国各地。这一时期,元朝的经济、文化和科技都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成为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一个辉煌时期。

然而,在元朝后期,由于天灾、瘟疫、农民起义等原因,人口再次下降。同时,元朝政府的统治也开始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官员腐败、财政困难等,这些问题也对人口的增长造成了不利影响。到明朝建立时,元朝的人口已经降至约6000万左右。

内政

中央行政制度

元朝的建立者成吉思汗采用了蒙古草原的传统政治制度,设立了皇帝制度,太祖成吉思汗成为元朝的第一位皇帝。孛儿只斤·忽必烈以前,大蒙古国以札普忽赤掌政务,大札鲁忽赤是最高行政官。中统元年(1260年)忽必烈即位后,始采用中原官制,设立中书省,又称都省,以总理全国政务。中书省最高长官中书令由皇太子兼任,未立皇太子时则缺。实际长官为丞相、左丞相(元制尚右,故右在左上),各一员,总领省事,统率百司。平章政事四员,为丞相之副贰右丞、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为执政官;统称为宰执。又置参议中书省事四员,掌左司、右司文牌,参决军国重事。左司、右司,各置郎中、员外郎都事等宫。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领六部,为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

中统元年初置左三部(吏、户、礼)、右三部(兵、刑、工),至元元年(1264年)分为吏礼、户、兵刑、工四部,七年始分立六部。六部均为中书省所领。至元七年至八年,二十四年至二十九年,至大二年(1309年)至四年三次设立尚书省分理财赋,亦置丞相及平章、右丞、左丞、参政等宰执官。在这期间,虽仍设中书省,但行政权实际上归主要负责财政事务的尚书省,各行中书省亦相应改为行尚书省。尚书省罢,权力复归中书省。由于尚书省时置时废,门下省不复置,故中书省地位较前代尤为重要。中书省除为决策机构外,还负责直接管辖首都大都附近的腹里地区。

元朝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主要有总政务的中书省、掌兵权的枢密院和管监察的御史台所组成。枢密院主要由院使、知院、同知等掌管。御史台的最高长官为御史大夫。此外,还有大司农掌管农桑水利,翰林兼国史院掌制造文书、修国史,集贤院掌管学校、征集人才,宣政院掌宗教、吐蓄事务,宣徽院掌诸王供应,太史院掌天文、历法,操作院掌工艺,通政院掌驿传。这些都是中央的专门机构。

地方行政制度

元朝把中国各地划为若干行中书省,建立了行省制度。“行省”的名称,金朝时就开始使用了。元朝在统一全国过程中,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设立了不少行中书省,以代表中书省在地方上行使职权。行中书省的权力是很大的,它统辖路、府、州、县的政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事等等。行省的最高长宫一般是平章政事,另设有右左丞、参知政事等。这样,就做到了“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中央和地方政体合一,行政机构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路设总管府,有达鲁花赤、总管,是为长官;有同知、治中、判官、推官,是为正官;还有总领六曹、职掌案的首领官(经历、知事照磨)。府设有达鲁花赤、知府府尹,同知、判官、推官,知事等官职。州有达鲁花赤、州尹或知州,以及同知、判官等官。县有达鲁花赤、县尹等官。有些县直隶于路或府。边远地区还有“军”的建制,品秩及设官置吏皆如下州。路治所在的都市,设一个或几个录事司(大都、上都设警巡院),管理市镇居民。司内置达鲁花赤、录事、录判等官员。

元朝政府通过宣政院管理西藏自治区地区,又设立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其下又各设若千万户府。又在西藏设置驿站、军站,派驻军队,征收赋税,遇有重要事宜则设行宣政院到地方上处理。所以,西藏虽然没有设行省,是归中央的宣政院管理的,但是它的管理制度与方式,与行省是很类似的。

同时元朝政府在全国普遍设置了驿站来加强各省之间的交通和联系。驿站分陆站、水站,陆站用马、牛、狗(狗站主要在黑龙江流域),水站用船。全国共有站赤一千三百八十三处。与驿站相辅而行的有急递铺,每十里、十五里或二十里设一急递铺。因此,中央的文书或地方的公文,可以很快传递。驿站制度大大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和指挥。行省的设置和驿站的建立是结合在一起的。这样,尽管元朝的版图辽阔,各地之间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联系反而大大加强了。

司法制度

司法机关

元朝的司法系统多元且复杂。中央司法机构主要有大宗正府、刑部和宣政院。大宗正府是从蒙古国初期掌刑政的札鲁忽赤(断事官)演变而来。依世祖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规定,札鲁忽赤掌理“诸王、骑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所“犯一切公事”,及“汉人好盗诈伪、蛊毒厌魅、诱掠逃驱”等刑狱。次年设大宗正府为札鲁忽赤官署。《元史·刑法志》载“诸四薛及诸王、驹马、蒙古、色目之人犯好盗、诈伪,从大宗正府治之”,指的是其常职。大宗正府既是管理蒙古贵族事务的机构,又是具有独立管辖范围的中央司法机关,与中书省、枢密院并列。

刑部属中书省,是元朝中央主要司法行政及审判机构,仿唐宋制度建立,但较唐宋刑部职能为宽。据《元史·百官制》,刑部“掌天下刑名法律之政令。凡大辟之按覆,系因之详献,收产没之籍,捕获贡赏之试,冤讼疑罪之辨,狱具之制度,法令之拟议,悉以任之”。元朝刑部的审判权常常被大宗正府、诸王和骑马侵夺。

宣政院是主持全国佛教事务和统领吐蕃地区军民之政的中央机构,同时也是全国最高宗教审判机关,负责审理重大的僧侣案件和僧俗纠纷案件。由于职掌的特殊性,自成系统。有时在江南设立行宣政院,在诸路、府、州、县则设僧录司等,管理各地佛寺、僧徒。宣政院的司法职能是掌管僧人僧官的刑事、民事案件,凡各地涉及僧侣的好盗、诈伪、人命重案虽也由地方官审理,但必须上报宣政院。行省是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机关,下设理问所,专治刑狱。行省之下的路、府、州、县设立由蒙古族充任的监临官达鲁花赤,掌握地方的司法审判权,凌驾于地方长官之上。杖罪以下案件可自行判决,徒罪以上须经路申奏刑部。此外,地方管军官“奥鲁”负责辖下军户间的斗讼、婚田、钱债、财产、继承及科差不公等案件。

法律制度

在法律制度方面,综观元一代,立法成就较大。由于元朝立国之始便排斤汉族原有的法律体系,因而没有沿袭唐宋时期传统的立法形式,只是以符合蒙古习惯的令、条格、制、救、断例等庞杂的法律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律典的编。但是,另一方面,在法律内容上则采取“暗用而名不用,名废而实不废”的做法,将唐宋之律文大量化为断例、条格等形式,为其所用。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大元通制》和《至元条格》。

《大元通制》是元英宗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成书的一部法律集成,是汇编世祖以来历朝的条格、绍令、断例而成。《大元通制》共2539条,由语制(相当于编救)、条格(由皇帝裁定,或中枢机关颁发至下属机关的政令)、断例(因事立法,断一事而立一例)、别类四部分组成,共20篇,其篇目体系和条文的具体内容都沿袭了唐宋法典,也承袭了唐宋法典的基本精神,但在行文体裁上缺乏一般法典所具有的系统划一的形式。《大元通制》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元朝法制的基本状况。其中的条格部分又称《通制条格》,留存至今。《大元通制》使元代法典臻于定型。

《至正条格》是在《大元通制》的基础上删修制定的。自《大元通制》颁布以后,由于朝廷仍续降语令,加之司法引用格例,官史任意解释与取舍,致使法令前后抵悟。为了克服法令繁多和官史借此作任意解释的端,元顺帝至元年间,对旧条格重新整理,对《大元通制》进行删修制典,到至正六年(公元1346年)编成《至元新格》,颁行于世。其内容包括制语150条,条格1700条,断例1059条,共2909条。这是元代的最后一部法典。

财政机构

元朝中央行政中枢为中书省,在历史上有时由尚书省管理财政,但尚书省基本属于临时性机构。中书省左司的户杂房,有七个职能——定俸,衣装,羊马,置计,田土,太府监和会总;银钞房有两个职能:钞法和课程;科粮房掌管海运、运、边远、赈济、事故与军匠;照磨负责掌磨勘左右司钱谷出纳、营缮料例,凡数计、文牍、簿籍之事;管勾负责掌出纳四方文移缄启拆之事,邮递之程期,曹属之承受。

元朝采取三省六部制,户部为六部中的财政机构,户部掌天下户口、钱粮、田土之政令,所有贡赋出纳,金币转通,府藏委积的核实清点,物货贵贱的价值,也都是户部的职能。户部的附属都提举万亿宝源库掌宝钞、玉器。至元二十八年,因为四库钱帛事务繁重,设置四库照磨兼架阁库。至元二十七年设置提举富宁库来掌管万亿宝源库出纳金银。同时宝钞总库,印造宝钞库和烧钞东西二库,是国家纸币事务的职能部门。设立大都宣课提举司掌诸色课程,并领京城各市;设大都酒课提举司掌酒醋之事。另外,还有一些设置于大都的职能部门,也承担中央财政职能。

元朝地方行省制度,以行中书省职能涵盖财政诸事务,主管所有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元朝地方财政结构为设置于各路的转运使司。以大都河间等路转运盐使司掌场窖榷办盐货。山东东路转运盐使司管理山东盐场,另有河东陕西等处转运盐使司以及两淮都转运盐使司、福建省等处都转运盐使司、广东盐课提举司、四川茶盐转运司。

元朝世袭分封贵族也设置有理财机构。受封王爵者,有王傅府,自王傅六人而下,其群属有钱粮、人匠、鹰房、军民、军站、营田、稻田、烟粉千户、总管、提举等官,以署计者四十余,以员计者七百余。

赋税徭役

田赋

(一)田制

元朝的土地分为官田和民田两种。官田包括职田、学田、屯田等。元朝在入关之前实行的是游牧制度,统一中原后,在战场上立过功的蒙古贵族开始大量圈占农耕地建立牧场,农民被迫离开家园。失去土地的农民,一部分沦为了佃农,依靠租种地主的土地谋生;另一部分则逐渐转向了手工业劳作,为明朝时期手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元仁宗之前,元朝土地兼并的现象异常严重。孛儿只斤·忽必烈在位时曾下令禁止圈占土地,并释放奴隶,将荒地分给那些无地的农民;同时也希望通过重新丈量土地,改变赋税不均的局面。然而收效甚微。执行官员与地方豪绅相勾结隐瞒土地数量。有的把熟田当作荒地上报的;也有人家因为害怕科差制度而故意分家的;甚至有的贵族霸占土地之后,依旧依照原来的登记缴纳赋税。这次尝试最终宣告失败。

元仁宗延佑元年(公元1314年),为了改变“民之强者田多而税少,民之弱者田少面税多”的局面,元仁宗下令开始实行经理法,史称“延祐经理”,并分派官员前往各行省进行监督。经理之法,顾名思义,就是通过重新核实每家实际占有的土地数量,来确定其所应当承担的徭役赋税。其具体的实施方法是:首先官府贴出榜文,将经理之法的具体实施举措告知百姓,限其在40日之内,将自家所拥有的田地数量如实上报官府。然后,鼓励百姓出面告发以熟地当作荒地、将农田作为废田、隐匿占有逃亡农户田产、盗取官田为民田、以及将民田指作官田的人。

如果举报情况属实,将做出惩处。但是有些官吏为了能够按时完成任务,对当地农户申报上来的土地数量不加核实加以登记,也出现了官员与地方豪绅相勾结隐瞒土地数量的情况。朝廷允许百姓对申报不实的情况进行检举,其目的也是为了能够保证土地核实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但是政策实施后期,有的农户会为了官府的奖励或者是一些其他不当目的,虚假举报,也就暴露了政策的弊端。

(二)田赋

元朝的田赋制度亦称税粮科差。税粮在江北地区实行的称为丁税、地税;在江南地区实行的称为夏税、秋税。科差在江北地区有丝料、包银、俸钞;在江南地区则为包银和户钞。

元朝的丁税、地税制度始于元太宗初年(公元1229年),主要在江北中原一带地区实行。国家税制确立之前,蒙古族以马、牛、羊为课征对象;汉族以户为课征对象。到了太宗八年(公元1236年),朝廷才正式制定赋税制度,对之前的课征对象、数额以及征收方式均作了调整。调整之后的赋税形式主要有丁税、地税两种。

丁税,也就是所谓的人头税,是以成年男子的数量作为征收标准。诸路官府要详细核查其统辖区域内的民户成丁数量;新户的成年男子和奴仆分别缴纳旧户一半,老弱幼小之人不包括在内。地税则依据土地的不同级别进行征收。对于从事耕种的农户来讲,如果丁税比地税多,则按照丁税缴纳;相反,如果地税比丁税多,则按地税缴纳。工匠、僧道则是根据拥有的土地数量,对其征收地税。官吏、商贾则是依据其家中成年男子和奴仆的数量,缴纳丁税。

孛儿只斤·忽必烈中统五年(公元1264年),国家对地税的征收标准进行了调整。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则增加规定,凡是逃亡外地种田的民户,在其户口登记地验丁征收丁税;在其种田之地,验田征收地税。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户部又重新调整了赋税征收政策,这一次调整最终使得元朝的税粮征收制度稳定下来。

夏税、秋税制度主要在江南一带地区实行。太祖平定南宋时期,除了江东、浙西之外,其余地区只征收秋税。到了成宗元贞二年(公元1296年),政府才最终制定了江南夏税之制。至此秋税纳租,夏税以木绵布绢丝绵折纳。当时规定:缴纳数额依据粮食数量划分为不同等级。每个地区依据当地土地的贫瘠程度、人口的多寡,取平均数收取。折纳的实物要依照时价的高低来决定。

太宗八年(公元1236年)开始施行科差制度,以户为课征对象,征收丝料、包银、俸钞等。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朝廷设立十路宣抚司,制定科差条例。当时的户等主要有元管户、交参户、漏籍户、协济户,在这四等户之内又各分为丝银全科户、减半科户、止纳丝户、止纳钞户;四等户之外又有摊丝户、复业户等。户等不同,征收的丝料和包银数量也不同。中统二年,朝廷又增加了科差的期限。

徭役

元朝的徭役主要有三种,即兵役、职役和杂泛差役。

元朝的军队主要实行军户制。被编入军户籍的人家,要世代为兵,不得变更。这便是兵役。

元朝的职役,大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种:弓手,主要职责是负责巡逻、抓捕盗犯;打捕鹰房,主要是靠豢养鹰,一方面为祭祀皇室宗祠和皇帝每天饮食提供新鲜肉食,另一方面通过捕猎获得的动物的牙齿、皮毛、鸟羽等进献给皇室,供其享用;急递铺役,主要负责来往文书的接收、登记和传送;站役,即是指在驿站服役的人员,通常都是由站户来充任。驿站日常所需要的马匹、车辆、船只以及饮食,都要由服役人户来提供。

而杂泛差役,主要是出于临时需要而征发的无名杂役,或者钱、马匹、车辆等等,例如治理河道、修筑城墙、运送粮草、修路、修造官衙等。有权有势人家,可以买通官府避免这些杂役;而贫苦人家却只能承担。这些差役的征发不固定,服役的期限也不确定,并且大多数情况之下都需要自备粮食和工具。老百姓除了承担固定的兵役和职役之外,还要无偿并且随时准备承担这些苛刻的杂役,生活异常艰难。

盐、茶、酒课

国家财政收入中,盐是收益最大的。太宗二年(1230年),元朝开始实行盐引法。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朝统一南宋后,江南的赋税收人归入元朝财政。由于盐课给国家带来的丰厚利润,财政收入中盐课收入占了主体。盐价也随之不断上调。盐价的不断上调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财政收入但另一方面也使得国家不得不增发更多的盐钞,其中间的通货膨胀负担只能由百姓来承担。

元朝的榷茶制度沿袭宋制。榷茶制度随着元朝的统一逐步完善。孛儿只斤·忽必烈时期,在四川省江西省、江南等地设置榷茶场使司、榷茶都转运司、管茶提举司等机构,负责茶叶专卖和茶税征收事宜。

天历二年(1329年),罢茶榷司,茶税的征收归诸州县管辖。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朝茶课开始实行长、短引法。至元十七年(1280年),国家罢除长引法,专行短引法。到了至元十九年(1282年),茶法允许通商之后,茶课收入又有增加。元贞元年(1295年),有人建言,按照旧法,江南的茶商到江北贩茶需要再次征税,因此那些在江南贩茶的茶商也需要再征税。延祐五年(1318年),采纳江西茶副法乎鲁丁建议,设立减引添课法。

元朝的酒课制度,自太宗时期始。太宗二年(1230年),制定各路课税,酒课验实息十取一,杂税三十取一。次年,设立酒醋务坊场官,专门办理酒醋专卖及课税征收事宜,各州府司县长官充任提点官,隶属于征收课税所。各州府课额多寡依照本州府民户多少而定。太宗六年(1234年),颁布了酒麴醋货条禁,凡是私造酒醋者依照条例治罪。至元二十二年(1284年)二月,国家规定其他诸路酒税依照京师条例,每石征税十两。同年三月,采纳右丞卢世荣等人建议,上都酒课实行政府专卖制度。令酒户自备工本,官府限制出售数量,每石输钞5两。

商税

商税制度始于太宗,元朝初期没有明确的商税制度。太宗六年(1234年),在全国设立十路课税所,管理全国财赋。世祖至元七年(1270年),始定商税税率为三十分取一,至元二十年(1283年),规定上都的商税税率改为六十分取一,旧城市肆院务迁入都城者,四十分取一。至元二十九年(1293年),又制定各路缴纳商税的期限。元朝时期,院务官吏的俸禄,是从其所征收的商税增余中扣取的,如此一来就加促了官吏对商旅的盘剥。

元朝拥有中国历史上最广阔的疆土,与周边国家的贸易往来自是频繁。元朝对市舶贸易的管理基本上沿袭宋朝旧制,在各个重要的近海城市设立市舶司,实行抽分制。到了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中书省又重新调整了抽分的数额和管理漏税的规定。元朝初年,国家对客船泉州市福州市等地贩卖土货征收的商税与外来商品是相同的。后来为了鼓励本国商品出口,政府制定了单抽制和双抽制。单抽主要针对土货,即国内商品;而双抽针对地是外来蕃货,实际上就是对外来商品加征一倍的税率。元朝对于金银铜钱的交易也是明令禁止的。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规定进行海外贸易的商旅,不得使用铜钱。“凡金银铜钱男女人口,并不许私贩入蕃。”

矿税

元朝的岁课很大一部分都是对于矿产的征收。金税的课征,大约是从世祖时期开始的。一般情况下,国家在金矿区征调民户进行开采和冶炼,每年的金税缴纳都要由太府监来管理。此外,朝廷还允许百姓自己开采,但每年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金。例如至元十年(1273年),朝廷允许李德仁在辽阳等处行中书省的龙山县胡碧峪开采金矿,每年需要缴纳税金3两。国家对银、铁、铜等矿产品,通常都鼓励百姓鼓风冶炼,有的每年向国家缴纳一定的数额,也有的按税征收。如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韶州路曲江县银场允许百姓鼓风冶炼,每年需要缴纳银3000两;延佑四年(1317年),李理等人包揽了霍丘县豹子崖银洞,银税30锭,此外矿主所得矿银的3/10都要上缴给官府。

货币制度

纸钞是蒙元时期使用最广,最久的货币,《元史》食货志·钞法说:“钞始于唐之飞钱、宋之交会、金之交钞。元初仿唐宋金之法,有行用钞,其制无文籍可考。”早期元朝的纸钞多为流通范围有限的地方性币。

世祖时期,元朝先后发行“中统元宝交钞”“中统元宝钞”“至元宝钞”,通行全国,这些纸钞并没有准备金,以政府权威为信用依据,主要以税收为保证。至大二年(1309年),孛儿只斤·海山推行“至大银钞”,引起物价上涨和商业混乱。至正十年(1350年),元顺帝发行“至正交钞”,至正钞没有统一面值,各地各自为政,甚至出现虚价大钞。

虽然纸钞是元朝流通最为广泛的货币,但实际上在元代市场交易和一些政治经济社会活动中,还比较广泛地使用了金属货币,在少数边远地区并流通了非金属的其他货币比如金银、铜钱贝币盐币以及盐引盐券。

在元代中后期,由于政府大幅增加纸币发行量,另一方面社会商品生产却陷入萎缩,两者背道而驰。据不完全统计,元代曾发生天灾513次之多;土地高度集中,租税异常沉重,元后期的税额比元初增加了二十倍以上。这使得民不聊生,势必造成整个社会商品供给的不足,出现“物重钞轻”的局面,引起物价上涨。元代年年用兵,大肆征伐,军费庞大,财政压力巨大。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大举南征,仅自元旦至二月中旬已支付军费五十万锭,即两千五百万贯,等于唐天宝全国税收的十倍。财政亏空严重,朝廷却以滥发纸币来填补,结果引起元朝后期严重的通货膨胀

教育制度

元朝以游牧民族人主中原,对于儒生既然鄙视,对于教育尤不注重,故中国教育史在元朝是一个低降时期。在学校方面,中央只有三所国子学,从前唐、宋所有医、法、书、算、诸专科学校没有了;地方学校虽然照设,据世祖至元年间的统计虽有二万四千四百余所,但只是“名存实亡”而已。在科举方面,初无定制,到仁宗延佑二年,始有详细的规定;虽有规定,其实并不常行,政府用人多由荐授,科举偶一举行。不过当时研究学问的人,多投人书院,故书院之制较前发达;这也是帝国政府压迫儒生所生的结果。

元代教育形式,与宋代大致相同,分着三项。一为学校,二为书院,三为科举。学校在中央有三所:一为蒙古国子学,二为回回国子学,三为国子学———汉学国子学。在地方有四类:一为郡县学,二为蒙古字学,三为医学,四为阴阳学。以系统说,则中央的国子学及地方的郡县学,统称直系;其余的各种学校,应称旁系。元代所有教育制度及规程,到仁宗延佑以后才有详细的规定;从仁宗延元年到顺帝北遁,不过五十多年,所以本期的教育实际上只有五十多年的历史。

元代书院较宋代尤为发达,差不多成了一种官立书院,有路立的,有府立的,有州立的,其待遇与郡县普通学校完全相同。元代书院继承宋代之后,而数目且益加多,“凡先儒过化之地,名贤经行之所,与好事之家,出钱栗学者,并立为书院。”其建立之始则为燕京之太极书院,所以纪念周漾溪,即所以提倡宋学之意。其后昌平有速议书院、河间有毛公书院、景州有董子书院,据《续文献通考》所记四十院犹谓“约略举之不能尽载”,可知当时书院之发达。

元朝取士之法,自太祖初得中原时,已具科举的形式,中经太宗、世祖两朝也曾数次举行,但皆随时运用,尚无一定程式。确定科举程式,而施行较久的则始于仁宗延祐二年。自延佑二年至顺帝北遁,除去五年的停黑,元代科举正式取士法不过五十年,亦可谓各朝中之最短促的一朝。元代科举因袭宋代,三年一开科,分乡试会试、廷试三级,元朝在科举上亦有两点创制并通行于后代,一为明定三场之制,二为确定乡会试的日期。元代科举分蒙古色目人左榜和汉人南人右榜,两榜考试的难度和内容均不同。

军事

军事机构

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草原各部,把卫队扩充至万人,编成名为“怯薛”的卫戍军,平时轮番值宿,战时充“大中军”,随大汗出征;并将各部落按千户、百户统编,到阔窝台时已经扩张至万户、千户编。成年男子均有出军之义务,上马备战斗,下马屯聚牧养,实行兵牧合一的制度,使军事组织与社会组织融为一体。1260年,孛儿只斤·忽必烈即位,政治重心南移,军事制度也深受中原前代王朝的影响,加强中央集权,组建侍卫亲军,但仍保留了蒙古部族军队的许多成分。

皇帝统驭军事大权。下设枢密院,专掌军政,为最高统军机构,其要职多由蒙古、色目贵族担任,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等均由其秉承皇帝旨意统一管理。元初和元末征战较多,往往分设行枢密院,就地节制军事。行枢密院常冠以地域的名称,多为临时设置。中书省设兵部,管理屯田牧养等事,有时并管领驿站。各地军政则由行省丞相负责,通常也由蒙古、色目人担任。

元朝极其重视对马匹的管理。中央设太仆寺专掌马政,在水草丰盛地区设养马千户所监牧。民户养马30-100匹,须抽取1匹入官。此外还经常强徵民马。

军队构成

军队主要由四部分构成:蒙古军,由蒙古族包括部分色目人组成的部队;探马赤军,初指从蒙古诸部抽取精锐组成的前锋、重役或远戍部队,后来也有色目人、汉人等加入;汉军,即由原金朝地区的汉人和部分女真人、契丹人组成的部队,还包括早期改编的南宋降军;新附军,即灭南宋前後改编的原宋军。此外,侍卫亲军中还有不少按族属组编的色目人部队。军队按十进制编制,分为万户府(统兵3000-7000人)、千户所(统兵300-700人)、百户所、牌子(10户)等4级,分由万户、千户、百户、牌子头统领。非蒙古军的万户府、千户所又置“达鲁花赤”,是为监军官,专由蒙古或色目贵族担任。万户府上设都万户府、大都督府等,侍卫亲军在千户所上设指挥使司。

蒙古军(包括色目人部队)主要是骑兵。汉军、新附军大多为步军,也配有部分骑兵。水军编有水军万户府、水军千户所等。炮军由炮手和制炮工匠组成,编有炮手万户府、炮手千户所,设有炮手总管等。一部分侍卫亲军中,还专置弩军千户所,管领卫戍军中的弓箭手。

军队系统

军队依承担任务的不同,区分为宿卫和镇戍两大系统。宿卫又分为皇帝直辖的“怯薛”军和由枢密院统领的侍卫亲军,平时主要护卫宫廷,守卫京畿,战时也出京征伐;镇戍诸军,屯戍於全国冲要地区。北方是蒙古军、探马赤军的重点戍防地区;淮河以南主要由汉军、新附军屯戍,并配置部分蒙古军和探马赤军。边境地区由分封或出镇其地的蒙古宗王所部和土着部族军配合镇守。各级军官一般实行世袭制,但朝廷能调动和另行任命。

被划为出军当役的人户称军户,父子相继,世代相袭,不准脱籍。蒙古军、探马赤军和汉军军户,占田地4顷以内的可免交地税,一般可免除科差杂役。对上述3种军户,分别设立专门的管领机构,称为“奥鲁”,负责监督军户出丁当役,保证战时有充足的兵源,并要向军户征发其当役亲属所需的钱物。蒙古军、探马赤军的家属多随军迁徙,与屯驻地点相隔不远,其“奥鲁”隶属於当役军人所在的万户府、千户所之下。汉军出征,家在乡里,其“奥鲁”由所在州县管民官兼领。新附军多未设置“奥鲁”,军户由所在地区管民官与本军协同治理。

元朝的军队在进入中原之前,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蒙古军,主要由蒙古族人组成;另一种是探马赤军,由其他部落的人组成。其具体的办法是:家中15岁以上、70岁以下男子,不论多少全部征发为兵;以10人为一牌,设立牌头,战争时期能够打仗,和平时期聚居放牧;等到幼童长大以后,也要编入册籍,称为渐丁军。随着战争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要的军队数量不断增多。进入中原之后,他们开始征调大量的汉人百姓人伍,这些新组成的汉人军队,称为汉军;另外在战争中受降的宋军称为新附军。

主要战争

蒙元灭宋之战

至元五年(1268年)孛儿只斤·忽必烈发起元灭宋之战,首先派刘整与阿术率军攻打襄阳市,史称襄樊之战。至元十一年(1274年)元军攻下襄阳,宋将吕文焕投降,随后中书丞相史天泽和枢密院使伯颜率军顺汉江南下长江,目标建康。1275年降将吕文焕率元水陆联军于芜湖市击溃贾似道南宋水军,史称丁家洲之战。隔年元军攻陷杭州市(今浙江杭州),谢太后与宋恭帝投降元军。然而陆秀夫等拥立7岁的赵昰福州市即位,文天祥张世杰陈宜中等大臣持续在江西省福建省广东省等地抗元。元军陆续攻下华南各地,至元十五年(1278年)南宋朝廷退至广东崖山。次年3月,张弘范崖山海战攻灭南宋海军,陆秀夫挟持8岁的小皇帝赵昺赵昺投海而死,南宋亡。

两次征日之役

第一次在至元十一年(1274年),元朝派兵2.5万,以蒙古族和高丽人为主,从对马岛壹岐国登陆,兵分三路攻击日本内陆地区,战斗持续了20多天,最后以元军失败告终。第二次在至元十八年(1281年),元朝派兵10万,以南宋降兵和蒙古人为主,在日本九龙山登陆,战斗从6月上旬打到7月下旬,最终元军弹尽粮绝,10万元军被困在海滩上,8万人被歼灭。

三次蒙越战争

元朝与越南安南)之间进行了三次战争,分别发生在宪宗七年(1257年)至八年(1258年),1284年至1285年,以及1287年至1288年。在第一次战争中,元军在越南逗留时间并不长,陈朝已主动向元朝称臣纳贡及请罪内附,而元朝军队又遇上皓热天气,未能以最佳状态应战,所以只好撤返。在第二次战争中,越南陈朝朝野同心同德,一同抗元,致使元朝大军遭受重创,元朝军再次遇上天气炎热,军中蔓延病疫,因而北退。至于第三次战争,元朝军同样因气候炎热,大批军士染病,于是撤军。而撤退途中,又遭遇越北各民族及陈国峻率领的越军所狙击而重创。这些民变,对元朝政府造成重大打击,从而支援了越南去进行抵抗。导致元朝对越南的控制力有所削弱。

征缅之战

元朝建立后,孛儿只斤·忽必烈继续以武力威胁试图使周边国家臣服。自至元十四年(1277年)开始,元朝与蒲甘王朝开始在云南省边境地区发生战事。至元二十年(1283年),元军自云南地区进攻蒲甘王朝,蒲甘破,国王那罗梯诃波帝向元朝投降,缅甸中部被元朝置为缅中行省,不久后缅中行省撤销,但那罗梯诃波帝之后的蒲甘国王几乎都是元朝的傀儡。自元朝败蒲甘王朝后,其领土就开始重归分裂,不久后正式灭亡,缅甸重新分成诸多王邦。

征爪哇之战

初,元遗使孟琪往爪哇通款,爪哇人刺其面而遗归。孛儿只斤·忽必烈便于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命史弱、高兴、亦黑迷失率福建省江西省、湖广兵二万,战船千艘,携粮一年,远涉重洋,侵略爪哇。远征军十二月会集泉州市,翌年二月十三日,航抵爪哇界。元军分水陆进击。但被瓜哇设计败之,死伤三千余人,仓皇回国。

征高丽之战

元征高丽之战是元太祖十三年(1218年)至至元二十年(1283年)间,元朝与高丽王朝之间发生的多次战争,包括孛儿只斤·窝阔台孛儿只斤·贵由孛儿只斤·蒙哥、元英宗、孛儿只斤·图帖睦尔元顺帝等时期,其中成吉思汗于元太祖十三年(1218年)第一次征高丽,至忽必烈于至元六年(1269年)发动第六次征高丽,期间相隔了51年,最后以元朝承认高丽王兼任征东行省丞相才算告终。高丽起初难以抵挡蒙军,不得已向蒙古称臣,1232年因不堪蒙古的压迫而迁都江华岛,地方官民转移至山城或海岛,长期抵抗蒙军。虽曾取得射杀蒙古主帅撒里台等战果,但最终力不能支,高丽王室投降蒙古,离开江华岛,而三别抄为首的高丽反蒙势力继续在珍岛、耽罗岛(济州岛)坚持抗战,到至元十年(1273年)被彻底消灭,蒙丽战争结束。蒙丽战争后,1283年高丽的国体被保留,并成为了蒙元的“驸马国”,直到至正十六年(1356年)才开始反抗蒙元的控制与干涉。

民族关系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多民族共存的王朝,其政府在处理国内各民族的政策上具有独特的方式。元朝政府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了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

元朝政府在东北地区设立了辽阳行省,管辖东北地区,并推行了一些政策,如减免赋税、设立驿站等,以吸引汉人前往东北地区。此外,元朝政府还允许当地少数民族保留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如女真族、蒙古族等。这些政策措施促进了东北地区的民族交流和融合。同时,元朝政府采取了蒙古人与东北各民族通婚的政策,通过婚姻联姻来促进蒙古人与东北少数民族的融合。此外,元朝政府还鼓励东北地区的少数民族参与政府机构和军队,以实现政治和军事上的融合。

元朝政府在西藏自治区地区设立了宣政院,管辖西藏地区,并推行了一些政策,如派遣官员管理西藏、修建寺庙等,以促进当地少数民族的发展。此外,元朝政府还允许当地少数民族保留自己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如藏传佛教等。这些政策措施促进了西北的民族交流和融合。元朝政府还积极开展与西北地区的少数民族的贸易和文化交流,以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元朝政府在中国西南地区设立了云南等处行中书省和四川行中书省,管辖西南地区,并推行了一些政策,如减免赋税、修建驿站等,以吸引汉人前往西南地区。此外,元朝政府还允许当地少数民族保留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如傣族彝族等。这些政策措施促进了西南地区的民族交流和融合。然而,由于西南地区的地理和民族多样性,元朝政府在该地区面临着更大的挑战。为了维护与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的关系,元朝政府采取了灵活的政策,如设立官员和军队来管理该地区的事务,鼓励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参与政府和军队,并保护他们的文化和宗教信仰。

而在中南地区设立行省,设立了湖广行省、江西等处行中书省、江浙行省等,管辖中南地区。这些行省的设置,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也促进了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推行屯田制度,组织农民进行大规模的屯田。这一措施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也吸引了大量的人口前来定居。元朝政府在中南地区设立了众多的驿站,为来往的官员和商人提供了便利。这些驿站的存在,也促进了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同样的,元朝政府允许当地少数民族保留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如土家族、苗族等。这些政策措施促进了中南地区的民族交流和融合。

外交

元朝崛起于漠北,世代生活在草原,骑马游猎的蒙古人民习惯于南征北战。所以孛儿只斤·忽必烈时代对外扩张性很强。元军的海上舰队一再远涉重洋,征伐海外。至元十六年(1279年),元朝在灭宋之后,便同步开始了版图的扩张与对外交流,先后出兵占城、交州、爪哇等国,也和亚欧大陆的许多其他国家建立了外交和朝贡关系。

四大汗国

四大汗国,包括元朝(又称大汗汗国)与察合台汗国伊利汗国钦察汗国构成的四国,其统治者在血统上均出自成吉思汗的黄金家族,彼此血脉相连,因而同奉入主中原的元朝为宗主,与元朝驿路相通。

元朝同四大汗国之间的关系是复杂而多变的。在元朝作为宗主国时期,四大汗国是作为附属国存在的,尽管他们具有相对较强的自治性,但名义上仍属于元朝的统治范围。

元朝与四大汗国之间经常有着战争和边境摩擦,例如元朝境内起义军不断,消耗着元朝的主力,使元朝残余退居于漠北之地。虽然同属于成吉思汗的后代,但四大汗国的统治者已经分成了好几脉,他们几乎不怎么听从元朝皇帝的命令,是否遵从元朝皇帝的命令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心情。因此,可以说元朝皇帝称不上是四汗国的执政人。

此外,元朝同伊利汗国之间有着较为紧密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往来。伊利汗国在孛儿只斤·忽必烈建立的元朝和四大汗国中,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它与元朝保持着密切的关系,但也拥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和统治权力。在政治上,伊利汗国与元朝互派使节,保持了良好的外交关系;在经济上,两国的贸易往来频繁,伊利汗国的马匹、皮毛等物资通过元朝运往中原地区各地;在文化上,伊利汗国的文学作品、科学技术等也传入中国,促进了中国文化的发展。

高丽

高丽是朝鲜半岛的一个王国,其建立可追溯到公元918年。在蒙古帝国统治时期,高丽国王为了避免蒙古军队的侵略,于1231年向蒙古帝国称臣,并成为蒙古帝国的属国。这一属国关系的形成主要是因为蒙古帝国的征服战争以及高丽国内政治的内部纷争。但是蒙古在随后的几年依然以统国事和岁贡不入的理由发动多次入侵。

在成为蒙古帝国的属国后,高丽保持了相对独立的政治和军事实体。高丽国王保留了一定的统治权力,并继续在高丽本土实行自己的政治制度。此外,高丽还享受了一定的经济和贸易特权,包括对蒙古帝国的贡品制度和对外贸易的独立性。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高丽的属国地位逐渐受到蒙古帝国的限制。蒙古帝国开始对高丽国王进行任命,并派遣官员监督高丽的政治和军事事务。高丽国王的权力逐渐被削弱,高丽内部政治也受到了蒙古官员的干预。

高丽作为元朝的属国关系在14世纪末消亡。这一消亡主要是由于元朝的衰落和高丽内部政治的变化。元朝在14世纪末陷入内乱和外族入侵,对高丽的控制力量减弱。同时,高丽国内爆发了红巾起义和赤松军起义等民变,高丽国王也开始寻求恢复独立的机会。

最终,高丽国王李成桂在1392年发动光海君政变,推翻了元朝的统治,并建立了朝鲜王朝北元对高丽的属国关系正式结束,高丽成为独立的国家.

日本

在13世纪初,蒙古帝国的忽必烈汗试图征服日本,以扩大其海上势力范围。元朝派遣了多次舰队进攻日本,但都以失败告终,其中典型的是元军在1274年和1281年两次的对日本的侵略,即所谓的“元日战争”。这两次侵略都以蒙古军队在日本遭遇到强烈的台风(即“神风”)而失败而告终。这些失败使得元朝对日本的敌意加深,认为日本是一个难以征服的敌人。

由于元朝对日本的敌意和失败的经验,元朝在官方层面上对日本的交流采取了一系列的阻碍措施。元朝禁止日本人进入中国大陆,也禁止中国人与日本人进行贸易和往来。此外,元朝还试图通过对日本的封锁和经济制裁来削弱日本的实力。这些措施使得元朝与日本之间的官方交流受到了严重的限制。元朝对日本的敌意和封锁政策持续了几个世纪,直到元朝的衰落和明朝的崛起。

尽管官方交流受到限制,但元朝与日本之间的民间交流却相对繁盛。由于地理接近和海上贸易的发展,许多日本商人和僧侣来到中国大陆,与中国人进行贸易和文化交流。在这段时期,许多日本僧侣前往中国学习佛教和儒家思想,带回日本并对日本的文化产生了影响。同时,一些中国文人也对日本的文化和艺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通过书信、诗歌和绘画等方式与日本人进行交流。

此外,一些日本商人也在中国大陆建立了商业网络,与中国人进行贸易往来。这种民间交流促进了日本与中国大陆的文化交流和经济合作。

东南亚

在13世纪初,元朝派遣了多次军队进攻缅甸(当时称为缅国)、越南历史越南)、占城(今越南南部的古国)和爪哇(印度尼西亚)等国家,以征服该地区并扩大其势力范围。元朝的军队在取得了一些胜利,但最终未能完全征服这些地区。于是在征讨这些国家之后,元朝逐渐与东南亚各国建立起朝贡体系。朝贡体系是一种基于尊奉中央政权的体制,其他国家向中央政权进贡并承认中央政权的统治地位。

元朝通过征讨缅甸、安南(越南)、占城(今越南南部)和爪哇(印度尼西亚)等国家,逐渐建立起与东南亚各国的朝贡关系。这些国家被迫向元朝进贡,并承认元朝的统治地位。作为回报,元朝给予这些国家一定的保护和经济援助。

朝贡体系的特点是中央政权对其他国家的控制和影响力较强。元朝通过朝贡体系巩固了对东南亚各国的统治,并通过贸易和文化交流加强了与这些国家的联系。朝贡体系的建立促进了元朝与东南亚各国之间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元朝与这些国家之间的贸易逐渐增加,特别是对于一些珍贵的商品,如丝绸、茶叶和瓷器等。此外,元朝还向东南亚各国传播了中国的文化和技术。中国的佛教、儒家思想和科学技术等在东南亚得到了广泛传播和接受。

然而,朝贡体系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一些东南亚国家被迫向元朝进贡并接受其统治,失去了一定的独立性。此外,朝贡体系也导致了一些国家之间的冲突和争夺,尤其是在经济和贸易方面。

欧洲、西亚和北非

元朝与欧洲基督教世界、西亚北非伊斯兰教世界的交往在元朝时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特别是与罗马教廷的使节往来以及伊本·白图泰马可·波罗等旅行家的经历,促进了中西方文化交流和互通。

首先,元朝与罗马教廷的交往主要体现在使节往来方面。元朝统治者派遣使节前往欧洲,与罗马教廷进行外交交流。其中一位使节是尼哥罗·德·尼科洛,他是元朝皇帝孛儿只斤·忽必烈派遣的使节,在1271年至1295年期间多次前往欧洲,与教皇和欧洲各国王室进行会晤,传递了元朝皇帝的信函和礼物。这些使节往来不仅促进了中西方之间的政治和外交交流,也为中西方文化和宗教的交流提供了契机。

此外,伊本·白图泰和马可波罗两位旅行家,他们在元朝时期游历了中国,并将所见所闻记录下来,成为了中世纪欧洲人了解中国的重要资料。伊本·白图泰是一位摩洛哥旅行家和地理学家,他在14世纪初游历了元朝中国,撰写了《游记》一书。在《游记》中,他详细描述了元朝的政治制度、社会风俗、经济状况、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情况,对元朝社会进行了全面的观察和记录。马可波罗则是一位意大利商人,他在13世纪末到14世纪初多次来华,并在元朝中国生活了17年。他的《马可·波罗游记》成为了欧洲人了解中国的重要资料,其中详细描述了元朝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对于中西方文化交流起到了推动作用。

这些交往和旅行家的经历,不仅促进了中西方文化的交流和互通,也丰富了欧洲人对中原地区的了解。

经济

农业

蒙古族原以游牧为生,在辽、金时犹处于奴隶社会后期。在灭夏灭金过程中杀戮人口,抑良为奴,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破坏。成吉思汗占领了金的中部(今北京)之后,为增加税收,供应军需,采纳了契丹人耶律楚材建议,中原地区传统农业生产的格局才得以保持。1251年孛儿只斤·蒙哥即汗位,派孛儿只斤·忽必烈治理内蒙古地区,随着蒙古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开始取视发展农业。忽必烈即位后,提倡“地利毕兴”,鼓励蒙古人除了继续游牧之外,广种庄稼,并在蒙古地区实行屯垦,提高了畜牧经济水平,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而后随着元朝统一全国,南北融合,也诞生了著名的元代三部农书——《农桑辑要》《农书》《农桑衣食撮要》,这三本书均是南北并重。其中《农桑辑要》为元朝政府官颁农书,忽必烈即位之初就颁发全国各地。号召“崇本抑末”。中统元年(1260年)命各路宣抚司选通晓农事者任劝农官,至元七年(1270年)建“司农司”,掌管农桑水利,考核主管衣事的官吏。元朝统治期间,曾在各地实行大规模屯田,兴修水利。促进了边疆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国家分裂局面的结束也有利于各地区各民族农业文化的交汇。元代传统农业已完全配套成系,农业技术更加精密细致。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挖花在南北方较为普遍拉广种植,畜牧、桑蚕等多种经营均有较大发展。

王祯《农书》中也反映了元代农具发展的历史水平。王面穹展了北宋曾之谨的《农器谱》作“农器图谱”,记述从使用来韩以来的各种农部20个门类共250余种。至此,中国传统农具大致完备。其中有改旧,也有创新。耕作收获农具如耕盘、耘爪、推罐等,粮食加工器械如水碓水磨、风磨、筒车三事、水击面箩等;灌溉上具如水转简车、水转高车等,大都可以提高工效。元代不仅以水力为动力的粮食加工工具、灌溉工具有所发展,且出现了以风力驱动的磨。

元代赋役繁重,自耕农半自耕农耕地越多。即“梯山为田”“复租税随之”。于是南北朝时形成的上地利用的指导思想“宁可少好,不可多恶”再度受到特别重视。一方面因地制宜,柜田、涂田、淤田、沙田等非平原土地;另一方面强调多施粪壤改良土地,绿肥尤受到重视,种植绿豆、小豆、胡麻等作绿肥在“江淮迤北”,相当普遍。元朝提倡区田,并进一步推行区田套种的经验,发展了问套复种技术。北方早地耕作提出“耕深粑细”,以利“根上相着”,提高防早抗早性能。总结北方冬闲地的耕作应遵循“秋耕为主,春耕为辅”,“秋耕宜早”,“存耕宣迟”诸原则。创造了“套翻”耕地法,分“缴”耕犁。首次提出“栽木棉法”,指出种籽处理实行水选、催芽,以灰伴种和打顶、摘心的技术要求。

元代作物种类较前无太大变化,唯棉花推广大幅度调整着经济作物的结构。为推广种棉花并扩大作物交流范围,在政府颁布的《农桑辑委》中批驳“唯风上论”指出:凡是优良品类,都可能异地推广、交流,惟“种艺”须“得其法”。中国衣被原料,自远古以来以麻、葛、毛皮和丝制品为主、棉花在汉、唐只种植在边远兄弟民族地区,宋、元之间,分别由西域和中国的南部传人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元代大力提倡种植,并在浙江省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省区设“木棉提举司”以征收棉布,每年约征10万匹。广大人民的衣被原料开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元代始见胡萝卜追阳,萝卜、茄子的地位明显提高,而此前的一种主要蔬菜——葵的地位则下降了,元代还开创了菜的软化栽培、阳栽培,以及菠菜贮藏,供“四时可用”的栽培方法。食用菌的培养,发明了人工接种的技术方法。

元代总结宋、金以来的经验,桑树的繁殖栽培和病虫防治都有所创新,特别是嫁接,在认识上和技术上都有所突破,介绍了插接、劈接、靥接、搭接等的技术原则和方法,指出嫁接适期,以枝条上的新芽泛青时最佳。桑树品类,除荆桑和鲁桑外,南宋杭嘉湖平原地区由台桑演变而成的湖桑,已后来居上。养蚕技术,《农桑辑要》总结金元经验,概括为“十体”“三光”“八宜”“北广”“二稀”等原则,养蚕工具已相当齐备。

畜牧业

蒙古族原居草原,畜牧业十分发达.元朝建立后,在从蒙古草原至云南省贵州省的辽阔地区内,设置14道牧地,官营养马业空前繁盛,但为防止汉人反抗。禁止民间养马,对北方民间养马业打击很大。民间猪、牛等饲养仍有发展。实行“三和一缴”饲喂法,以祖创为主,精料分“三和”拌饲,逐步加多。首创发酵饲料,种植“易活耐早”的马齿览,以泔水等发酵,令酸黄,拌糠喂猪,省功易肥。

畜牧是蒙古草原诸部获得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牲畜的种类主要有马、牛、羊,骆驼的数目不多。马、牛和骆驼都是一种有生命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一个部落的强弱一般就是通过拥有马的数量,同时也通过其肥壮与羸弱来衡量的。草原民大多只在秋高马肥的时节才发起侵掠,因为只有在这时才能充分发挥骑战的优势。他们在马的饲养、调教、训练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蒙古族已懂得把马、羊分群放牧,但仍没有置圈棚和储备冬饲草的习惯。牲畜的增殖完全依靠天时的赐予。在所有食物中,奶制品占最主要的地位。一般来说,适量的宰杀牛羊多在冬季。夏秋季节,牧民主要以奶制品为生。挤奶以及奶制品加工主要是由妇女担任的。赵的报道说:“鞑人地饶水草,宜羊马,其为生涯,只是饮马乳,以塞饥渴。

元朝畜牧业的发展集中地表现在牧地的扩大,牧养设备的改进等方面。草原水源的开辟与利用是扩大并改良牧场的决定条件。孛儿只斤·窝阔台的一大惠政便是因“川勒地面先因无水,止有野兽,无人住”,他在“无水处教穿井”,为人畜提供了饮水。元廷亦曾多次发军前往漠北凿井。

元廷对于马政十分重视,在中央设太仆寺,隶中书省,在东越耽罗,北逾火里秃麻,西至甘肃省,南暨云南省等地,官设牧场十四处,专门饲养马匹,其数不可数计。这些官马及牛羊等,除充赐予外,主要用作皇帝及诸王百官马乳之供,山陵、太庙祀事及诸帝影堂取乳酪之用、皇帝驾仗及宫人出入乘骑之需。如遇军、站、赐予等不时之需则和买于民间。初期每课银一锭,通滚买马五匹,迟慢、隐漏者有罚。其后给价愈低,成宗时,十岁以下、四岁之上堪中肥壮马、曳剌马、小马,每匹价钱,通滚不过中统钞五锭。政府禁止以马匹拽车、拽碾及耕地。孛儿只斤·忽必烈后期起,政府甚至强行拘刷内地的马匹,多次超出十万之数。故“民间皆畏惮,不敢养马,延以岁月,民马已稀”。这种苛暴之征,对北方地区的农业与运输无疑都带来恶劣的影响。由于在两都及其近郊存养大批供取乳及乘骑的马驼,人民不但必须提供马草料,而且被禁止秋后翻地,以便于牧放。因此,京郊多马反而成为一种灾难性的负担。

对民间的牧畜,政府规定马、牛、羊、驼每三十头以上、百头以下,皆抽取一头,作为公赋。于古北口等十五处设抽分点,每年初冬由宣徽院派员前往,验数抽取。草原诸部对于皇帝又有尚食羊之供。如弘吉剌部,世祖时岁输羊二千,成宗时增为三千。卢世荣当政时,曾建议:“国家以兵得天下,不藉粮馈,惟资羊马。宜于上都、隆兴等路,以官钱买币帛易羊马于北方,选蒙古族牧之,收其皮毛筋角酥酪等物,十分为率,官取其八,二与牧者。马以备军兴,羊以充赐予。”这种办法当时是否施行,史阙有间,但这种苏鲁克制度在后来蒙古人中是广泛采用的。

手工业

入元以后,农户向政府缴纳五户丝,体现当时农民皆仅于务农的同时,育蚕缫丝;丝织则由官工匠局担任。在江南,这种分离的现象也很明显。江南的郡县城市中,都设有织染局、生帛局,东、西织局,专事丝织。官机匠局分络丝、打线、、拍金、织染等工序,能够织就精美的织金锦缎,以供贵族的消费。元代丝织业的主要基地是江南的苏州市湖州市杭州市、常州、松州。主要产品种类有绢、绫、缎、锦、丝布、西洋丝布等。

棉纺织业是一个完全新兴的行业。棉花的种植和棉纺织技术从南方传入北方,使得北方地区开始出现了大规模的棉纺织业。棉纺织业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京地区和河南、山东等地。元朝政府为了促进棉纺织业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元朝的棉纺织业不仅满足了国内市场的需求,还出口到世界各地。元代的棉纺织品种类丰富,包括棉布、棉绸、棉袄等。元代棉纺织业在技术水平上取得了进步。棉纺织工艺的改进使得纺织品的质量得到提升,同时也提高了生产效率。元代的纺织工人掌握了纺纱、织布等技术,使得棉纺织业得以快速发展。

黄道婆从海南崖州回到家乡(乌泥泾)定居后,向当地人传授了去除棉籽的技术,改良了弹棉花和纺织工具的工艺,还传授了利用彩色纱线经纬交织成图案的技术和编织提花的技术。黄道婆改造了织布机,革新了棉纺织技术,使松江一带的棉纺织业发展迅速,产业升级成了可以纺织棉被、棉褥、袍带、巾帕等多种棉织布产品。黄道婆向当地人传授的棉纺织技术,使松江一带的棉纺织业发展迅速。

毡业是由蒙古畜牧民发展起来、而对于内地汉民则是生疏的新兴行业。游牧民帐居迁徙,毛毡广泛用于帐篷、铺设、靴帽、车箱、装饰等生活的许多方面。制毡在牧民中是紧密与畜牧相连的家庭手工业。元官府则设有规模十分庞大的毡局、毛皮局,利用羊毛、羊绒、驼毛、驼绒及各类毛皮,加工生产。毡毯的产品多达六七十种。中统三年(1262年)创立大都毡局,造成羊毛毡大小三千二百五十段,用荒羊绒毛一十四万一千零七十斤。至治三年(1322年)所造的一条地毯长五十尺,阔二十二尺五寸。

元代的印刷业十分发达。“元时书坊所刻之书,较之宋刻尤。”建安是宋以来最发达的刻书业中心,其中的余氏书业,直到元末明初始趋衰落。杭州、庐陵、麻沙镇、平阳、大都等处,都有书坊,从事刻印。在元廷设有兴文署,掌刻印经史。京师国子监与诸路儒学、书院也多竞相刻书。顾炎武说:“宋、元刻书,皆在书院。山长主之,通儒订之,学者则互相易而传布之。故书院之刻,有三善焉:山长无事而勤于校,一也;不惜费而工精,二也;版不贮官而易印行,三也。”元刻书籍,无论官私刻本,皆尚赵孟頫的字体,呈一种圆美的楷书,同宋版一样,都是精美珍贵的艺术品。

元代的瓷器业,在两宋的基础上亦有所发展,产地遍及全国,而以景德镇的规模最为巨大。政府对窑的控制严格。元代的青花瓷是中国瓷器发展史上的新产品,在胎、釉的烧造与彩绘技术上都达到很高的工艺水平。市场远及全国及国外。元青花胎体厚重,纹饰繁密,花彩浓艳鲜丽,常见有金属光泽般的结晶斑点。元青花的烧制工艺和艺术水平具有独特创新。国内藏品较少,多流散国外。釉里红是元代瓷器的重大发展,传世极少,为人所重。河南省的钧窑,从金朝开始,异军突起,取代了汝窑。它在青釉上还呈部分的紫红斑,如蓝天上泛红的绚丽彩霞。不过在元代,它已渡过了其黄金时代,而流于粗滥。

蒙古族在13世纪初已知有酒。从孛儿只斤·窝阔台开始,蒙古贵族普遍嗜酒成癖,酿酒业也因此兴盛。元代的冀西北与晋北地区,是中亚移民聚居的地区,他们习惯于种植葡萄及林檎等果木,葡萄除用作乾园外,则用以酿酒入贡。据说:“京师列肆百数,日酿有多至三百石者,月已耗谷万石,百肆计之,不可胜算。”丞相马札儿台在通州开设酒馆糟房,日至万石。这都表明,元代每年用来酿酒上的谷物数量是十分惊人的。

商业贸易与城市

大都是元朝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繁华的商业城市。大都城内仍保持坊市的区分。大都市场上丰富多彩的商品,正是全国大统一后市场的具体反映,全国、乃至外国的名产都在这里集中。“万方之珍怪货宝,琳琅、珊瑚珠玑、翡翠玳瑁象犀之品,江南吴越之漆刻缕,荆楚之金锡,齐鲁之柔纤,昆仑波斯之童奴,冀之名马,皆煌可喜,驰人心神。”根据至元三十年政府的一份材料,当时大都居民有十万户,人口当在四五十万。这大概是比较接近实际的数字。

南方的临安(今浙江杭州)早在南宋时就已是十分繁盛的商业都会。坊市的性质早已发生根本的变化。临安未经战火茶毒,城市得以完整保存,所以元朝的杭州基本保持了宋朝的城市规划和布局。又得到元政府的商业洗礼,使得杭州成为一个既具有人文情怀又具有商业价值的城市,也正因此,马可·波罗曾赞叹“它是世界上最富丽名贵之城”。而泉州是元朝第一大港,是与埃及亚历山大港并驾齐驱的世界大港。元政府曾将行省衡署设在泉州。元朝的泉州城周长16.5公里,城区面积6.2公里。从泉州运出瓷器、丝织品、茶叶、铜铁器等,从海外输入香料、药材、金银、珠贝等。

除了一些旧有的城市之外,随着海运与运河交通的发展,一批新的商业城市迅速成长了起来。直沽在元中期置为海津镇。张家湾以张瑄督海运至此而得名。河西务、通州都是元朝的粮仓基地。同样因运河而逐渐发达的城市还有长芦、济州。

松江区发展成了未来的棉织业中心,上海市以户口繁多,在至元二十七年开始分置为县。此外,在蒙古草原上也出现了规模甚大的城市,如元上都遗址、和林、应昌、德宁等。这些城市本身是由政治和军事的要求建立起来的,但随之商业活动也发展起来。上都“自谷粟布帛以至纤靡奇异之物,皆自远至,宫府需用万端,而吏得以取具无阙者,则商贾之资也。”元政府一再以免税、减税和对自愿徙居永业者复其家等优惠待遇奖励商人前往贸易。对和林所需之粮食,政府采“中粮”“中盐”等办法,由政府招募商人,使其自挽自输,将粮食运至和林,而由政府计值给以盐引、茶引或钞币。每年中粮的数字高达三十万石。

海外贸易

元朝对海外贸易态度积极。孛儿只斤·忽必烈南宋时,招降了宋福建省安抚沿海都制置使兼提举市舶蒲寿庚。蒲寿庚是回族,世为海商,仕南宋,提举市舶达三十年,垄断着当时的海外贸易。至元十五年(1278年),忽必烈诏行省札剌亦儿·唆都及蒲寿庚正常进行往来互市。第二年,又令他与唆都议招收海外诸番事。至元二十二年八月,罢禁海商。从至元十九年开始,南海诸国之来贡者,络绎不绝。互市的规则,大抵参照原来南宋做法。

政府先后在泉州市上海市澉浦镇温州市广州市杭州市庆元县等处设置市舶司。每年于冬汛北风时发舶,至次年夏汛南风回帆,但必须还抵原出发地点的舶市,依例抽分。其货以十分取一,粗者十五分取一(中期增重,各取二分)。此外,又各取三十分之一,当作商税。嘉兴市杨枢,就是以官本船来往于伊利汗国与元朝之间,大德五年(1301年),携载合赞汗所遣使者那怀来中原地区,大德八年复护送西还,大德十一年始抵忽鲁模思(今伊朗霍尔木兹海峡)登陆。据《元史》记载:当时由海道同元朝保持朝贡贸易的国家有二十余个。旅行家汪大渊在所撰《岛夷志略》中,详细地记叙了东南亚、西亚乃至东非的地名、国名二百余处。

元代中国的航海舰队规模庞大,而且技术先进的。除了一支庞大的海运粮船队外,东南亚海上的贸易也主要掌握在中国船只手中。位于苏门答腊岛上的室利佛逝,是中国与南海诸国交易的枢纽,由此而东,至于爪哇;向西经马六甲海峡远及于印度斯里兰卡、阿剌伯半岛及东非之地。大批的中国人侨居在南海各地,从事开发。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曾经积极试图在海洋上进行开拓的朝代。它曾经举行了多次规模甚大的跨海远征,其中如累征日本,固然是纯出于征服与掠夺的侵略行为。然南征占城与爪哇很大程度上则是出于在内陆因宗亲汗国彼此失和导致传统的丝绸之路阻塞,因而急于开展海上交通,俾与兄弟的伊利汗国保持直接联系的战略需要。海运的举行,南粮北运,纯系国内经济的需要。元朝海运的举行,以及它所拥有的当时活跃在东南亚海上的优势,是中国历史上大举征服海洋的壮举。而明初郑和的七下西洋则是这一壮举的继续和尾声。从这以后,消极保守取代了对海外的进取和开拓。

文化

思想

理学在元代的北传并取得正统地位,是元朝统治下的汉族儒士,在失去了崇高的政治地位和对国家政治的影响力后,对本民族文化的传承表现。在金朝,理学就已经在北方的局部地区流传。1235年孛儿只斤·窝阔台伐宋,攻破德安县,“乡贡进士”理学家赵复被俘,欲赴水自沉,被姚枢救出留在幕中,后随姚枢至燕京,受到孛儿只斤·忽必烈召见。忽必烈在燕京立太极书院,请赵复传授程朱理学,培养了一批理学家,姚枢、许衡刘因等皆出其门。所以《元史》认为“北方知有程朱之学”是从赵复开始的。但由于赵复不愿做官,不久就在真定隐居了,所以他并没有直接促使理学成为官学

忽必烈经理汉地时,重用儒士,让姚枢担任劝农使、许衡做京兆提学。许衡所在州县都建起了学校。1262年,忽必烈设诸路提举学校官。许衡在1265年接受忽必烈召见时,提出了采用汉法的五条建议,其中第四条就是:“自各城市州县都要设立学校,让皇子以下的普通百姓子弟都能上学,以懂得父子君臣的纲常伦理。”孛儿只斤·忽必烈接受了这一建议,并逐步实施。后来又在京师设立了蒙古国子学,许衡作为国子祭酒主持国子学事务,在元朝的蒙古族汉人官吏和贵族的子弟中招收学生入学读书。国子学的学制体系都是许衡按照朱熹的教育思想确立的。1287年,元朝正式建立国子监,由许衡的学生耶律有尚任祭酒,一切也都遵从许衡的体系进行教学。1291年,元朝又在江南诸路学及各县学内设立了小学,自此从京师到郡县,元朝统治的各地都设立了学校。

但由于宋金对峙,理学著作在北方流传不多。理学在北方的广为传播始于赵复被俘到北方以后。许衡曾配合元朝推行汉法,为元朝立官制、订朝仪、兴教育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又和刘因共传江汉之学。吴澄一生从事教育,弟子众多,他虽授朱学,但却能调和朱、陆之学。他们的学说继承了朱熹“理在气先”的精华,并提出“以道事君”,即在理论上把推行道学与推行汉法相结合,并广加宣传。许衡曾向忽必烈讲授《资治通鉴》《贞观政要》,并阐发了孔子“为君难”的思想,指出为君必须做到修德、用贤、爱民。由于理学有利于巩固封建统治,元朝统治者便大加称颂,如武宗加封孔子“大成至圣文宣王”,仁宗还下诏让许衡从祀孔子庙,又于1313年诏令考试和教学以朱熹章句集注为准,把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称为“圣经章句”。

文学

元曲是元代文学的代表形式,包括杂剧和元散曲。元杂剧是一种戏曲形式,具有曲折的情节和明确的角色划分,而元散曲则是一种诗歌形式,其曲调后来演化为“北曲”。

元杂剧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自蒙古灭金至十四世纪初。这是元折子戏的逐渐脱离宋金杂剧而独立并逐渐走向繁荣兴盛的时期。如关汉卿的《窦娥冤王实甫的《西厢记白朴的《墙头马上郑光祖的《倩女离魂》等。这一时期,杂剧的中心在北方,主要在燕京(北京)和太原市。第二个时期是十四世纪以后。这是元杂剧的继续繁荣期和题材风格转化期。南方的杂剧创作中心已经转移到杭州市,这一时期的创作成就稍逊于初期。代表作品包括马致远的《汉宫秋》郑光祖的《倩女离魂》等。

元散曲是一种配合音乐的诗歌形式,采用北曲为演唱形式,由诗词演变而来。散曲的发展主要在北方,其创作视野广阔,题材丰富多样,反映了当时的生活和情感。元散曲的代表作品包括《天净沙·秋思》等。

据记载,元代一共创作了杂剧500多本,现在保存下来的有136本。见于记载的剧作家有200多人,有关汉卿、马致远、王实甫、白朴、郑光祖等。关、马、郑、白也被誉为“元曲四大家”。

元诗在纠正宋代流弊的同时,也失去了唐朝多学的特点。元诗作品婉转惆怅,工整流畅,注重修辞,深有意境。元初诗坛北方风格淳朴,南方则受江西省诗法影响,注重句法的变化。元代中期是元诗繁荣的时期,虞集杨载、范亨、揭溪斯等被称为“诗歌四大家”,作品典雅清丽,多为应酬闲逸之作。回回人马九皋、萨都刺的诗也颇有名气,萨都刺的现实主义诗风为元代诗坛带来了新的风气。元朝后期的诗坛以杨维桢为典型,其诗追求新异,清新通俗,也有现实主义作品。其他诗人如王冕、哈刺鲁人乃贤、回回人丁鹤年等也有许多优秀的作品。

在小说文学方面,元代以平话话本为代表。平话话本是一种通俗的小说形式,以口头语言为基础,流传于民间。它的特点是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人物形象鲜明。平话话本的内容涵盖了历史传说、神话故事、英雄传记等多个领域。正是在平话话本发展的基础上,明初才有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施耐庵的《水浒传》产生。

史学

元朝的史学主要以编纂历史资料和撰写史书为主要内容。元朝成立后,为了巩固统治和确立合法性,元朝皇帝下令编纂了大量的历史资料,如《元史》《蒙古秘史》《续资治通鉴长编》等,这些资料成为研究元朝历史的重要依据。元朝的统治者非常重视修史,认为“国可灭史不可灭,善吾师恶亦吾师”,这一点在修辽、金、宋三史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修三史的准备工作早在孛儿只斤·忽必烈即位之前就开始了,但在忽必烈时代得到了更加重视。

中统二年(1261年)七月,元政府初立翰林国史院,为修三史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在此后的几十年中,虽然不断有修三史的措施和行动,但由于各种原因,三史之事时议时断,并未真正实施,仅作了一些资料搜集工作。到了元末,三史才最终得以完成。

公元1343年,元顺帝下诏修辽、金、宋三史,脱脱担任总裁官。脱脱汲取了元初以来尤其是虞集关于正统问题的进步思想,独断“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三史很快修成。尽管三史编撰“各与正统”体例未取得社会的普遍认同,但平息了三史修撰“正统”问题的无休止之争,解决了三史体例的根本问题,使辽、金、宋三朝的历史进程得到大体如实的反映,便于人们了解此段历史。其确立的平等对待各民族历史的基本原则,为后世民族史的编撰提供了良好借鉴。

元朝的史学家也注重对历史事件和人物的研究。元朝时期,出现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史学家,如用一生心血完成《通鉴注》的胡三省以及《文献通考》的作者马端临等。他们在历史研究和编纂方面做出了贡献,为后世的历史研究奠定了基础。

宗教

元朝最盛行的宗教是佛教,尤其是藏传佛教。喇嘛教是佛教传入吐蕃后形成的一个教派,最受元朝皇帝的尊重。孛儿只斤·忽必烈尊吐蕃大喇嘛八思巴为帝师,命他制定蒙古新字,下诏颁行天下,俗称八思巴字。此后,元朝皇帝和后妃都以喇嘛为帝师,从他们授佛戒。帝师和其他喇嘛不仅在政治上拥有特权,在经济方面又有免田税、商税的特权,并免差役。

道教道教在元代分为数派。江南有正一教,亦称正一派。天师世居江西龙虎山(今贵溪市境),是传统旧派。北方有三个新派,即全真教、大道教、太一教。其中以全真教势力最大,流传广泛。蒙古第一次西征时,曾召见全真教主丘处机,问长生之术,呼之为“丘神仙”,封为国师,赐号“长青真人”,命他总领道教。丘处机随从到过中亚,其弟子李志常著《长春真人西游记》,是研究中西交通史的重要资料。

基督教在元代称为也里可温(蒙古语,愿意“有福缘的人”,亦是对教士的尊称)。元初,自欧洲、西亚传到中原地区;在大都、长安杭州市镇江市泉州市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地都建有教堂,亦有不少信徒。元亡后,此教在中原中断。伊斯兰教在元代也很兴盛。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和突厥人大批来到中国,散处各地,被称为“回族”。其中多数人从事商业活动,亦有传教士,称答失蛮波斯语,意为学者)。在大都、长安、泉州等地有礼拜堂,亦有回回及汉族蒙古族信徒。

还有萨满教。萨满教相信万物有灵,是原始巫教的通称,史载成吉思汗之号便是萨满教徒帖卜·腾格理以萨满之名宣告。成吉思汗在位时,萨满教被尤为重视,很多大型战役,事件之前都要进行占卜,即使后面蒙古人很多接受了佛教等,东北地区边缘各族也都信奉萨满教。此外,摩尼教婆罗门教、犹太教,在元代亦有传播。摩尼教在元末的农民起义中起到重要组织作用。

书画

元代不设画院,画家逐渐摆脱了南宋画院的形式主义习气,而形成了挥洒淋漓、重视笔墨情趣、追求意境深远的写意派。且在画面上加题跋和篆刻印章,把书法、文学、治印和绘画艺术融为一体,开创了新境界。前期有赵孟頫钱选高克恭等。赵孟頫擅长画山水、人马、花鸟,绘画、书法、篆刻兼施,开创了元代文人画的新风貌。钱选擅长画山水、人物和花鸟蔬果,笔致、色彩自成风格。高克恭是一位畏兀儿族人,晚年居住在钱塘地区。他擅长绘制林峦烟景和墨竹。笔墨独到。极有造诣。后来,黄公望王蒙倪瓒吴镇等著名画家也纷纷出现。他们经常深入山水之间,领略自然之胜,用水墨或浅绛描绘山水,凭借意境虚构,形成了宋代以后山水画的主流,被称为元画的“四大家”。元代还涌现出一批书法家,如赵孟頫、鲜于枢虞集杨维桢等人。他们擅长正、行、草书。而赵孟頫的书法更是,篆、隶、楷、行、草兼备,形成了独特风格。他的书法世称赵体。

元代的壁画在历史上有很高评价。现存的敦煌、安西榆林窟(今榆林窟)的元壁画,西藏日喀则德钦颇章宫的壁画,山西永济县永乐宫壁画,洪洞县广胜寺的壁画,都是珍贵的文物。那时壁画家包括朱玉、李时等人。

科技

数学

元朝数学方面的发展很大。元朝的数学家们致力于研究代数、几何和算术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其中成就较大的两位数学家是朱世杰和石屏先生。朱世杰是元朝数学家之一,他写了《算学启蒙》和《四元玉鉴》两部数学著作。《算学启蒙》是一部数学启蒙读物,包括了算术、代数、几何等方面的内容,而《四元玉鉴》则是一部研究多元高次方程的著作,其中引入了“二元”、“三元”、“四元”等概念,并且提出了求解方程的方法。石屏先生是一位数学教育家,他的数学方法至今仍被广泛使用。他的代表作是《测圆海镜》,这是一部研究圆周率的重要著作。

天文学

元朝时期,天文学方面也有极大发展。至元十六年修建的大都司天台,不仅是元代太史院的办公地点,也是规模庞大的天文台。元朝的天文学家们致力于研究天体轨道、日食月全食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成就。其中两位天文学家是郭守敬和王恂。郭守敬是元朝的天文学家之一,他通过观察和研究天体运动,精确测量了太阳、月亮、行星的轨道,并且推算出了日食、月食的准确时间。他还发明了许多精密的天文仪器,如“浑天仪”“日晷仪”等。1276年,许衡、王恂、郭守敬等人修改历法,以近世截元法主持编订了《授时历》,《授时历》于1280年颁行,延用了400多年。

同时,气象学也在元朝得到发展,元朝政府曾经官印了《农桑辑要》以及《农桑杂令》等书来提高农事中气候、季节变化对农业影响的认识。《授时历经》也有专门的气候章节,另外在《元史》中也有部分气象气候资料,各类资料都反映出元代时人们已经掌握了一些气象知识。

地理学

元朝的地理学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编纂《元一统志》,该书对全国各路府州县的建置沿革、城郭乡镇、山川里至、土产风俗、古迹人物均有详细描述,具有较大史料价值;以《长安志图》和《类编长安志》为代表的地方志,还有当代地理学家马端临编撰的《文献通考》,也提供了较为丰富的地理学资料。

元朝时期政府官方组织了中国历史上首次对黄河河源的实地科考并完成了第一本记载河源的专著——《河源志》;而在地图绘制方面,地图学家朱思本则总结了唐朝以来的绘图经验,加上自己的钻研,编撰了《舆地图》,对明清两代的领土绘制提供了范本。元代也出现了我国第一个地球仪,但由于当时的封建统治阶级对其不重视,故没有在学术界造成很大影响。

医学

元朝时期,医学在元朝时期,蒙古族对汉族文化的包容与支持,加上各个少数民族之间的交流,形成了一个融合多元文化的时代。当时,李杲师承刘完素,强调补脾胃,创立了“补土派”,著有《脾胃论》《伤寒会要》等。朱震亨是“滋阴派”的创始人,被誉为“集医之大成者”。因此,元朝时期的医学发展在中国医学史上也很重要。

在临床医学与骨伤科方面,元朝也有进步。李仲南1331年编撰的《永类铃方》22卷讲述多种骨折、脱臼之整复和夹板固定治疗方法,以及医疗器械、方药等,均达到蒙古正骨术和中医正骨术的先进水平。而中外的医学交流也在元朝得到发展,元代大量吸收阿拉伯医学,设专门机构研究。而且,同高丽日本南海诸国以及印度大陆也多有交流和药材贸易。

水利

元代水利工程的科学水平,集中地体现在大运河的开凿与黄河的治理两大工程上。一是在通惠河上开凿运河,全长一百六十四里,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开凿,历时一年,河成之后,漕船可以直接驶入大都城,方便了都城的水运与交通,成为南北通航要道。这是地理、水文、机械等科学技术的综合成就。至正十一年(1351年)由贾鲁主持的治河工程也是规模巨大。欧阳玄《河防记》详叙在堵塞决河的决定性战役中场景,从九月七日开始到十一月十一日河道全部合龙,水归故道南流。

赡思的《河防通议》是防治黄河水患的专门著作。《元史·儒学》认为这本书具论治河之法,以宋沈立注本及金都水监本汇合成编。因此,它是历代治河的总结。全书分河议、制度、功程、输运、算法六门,门各有目。其他水利方面的专著,有任仁发《水利书》10卷(今存)、韩准《水利通编》曹庆孙《水利论说》王喜《治河图略》(今存)等著作。

建筑工程

在统一的元帝国中,由于民族众多,而各民族又有着不同的宗教和文化,经过相互交流,给传统建筑的技术与艺术增加了若干新因素。这时宗教建筑相当发达,原来的佛教、道教及祠祀建筑仍保持一定的数量。此外从西藏自治区到大都建造了很多藏传佛教寺院和塔,带来了一些新的装饰题材与雕塑、壁画的新手法。大都、新疆、云南省及东南地区的一些城市陆续兴建伊斯兰教礼拜寺,开始和中国建筑相结合,形成独立的风格,装饰、色彩也逐步融合起来。拱券结构已较多地用于地面建筑。此外,大都宫殿还出现若干新型建筑和新的建筑装饰。这些为后来明、清建筑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其次是城市建设方面,大都(今北京)是自唐长安城以来的又一个规模巨大、规划完整的首都。此外,元朝又在北边长城以外的广大地区内建造了许多军事而兼某些生产性质的城堡。元朝中叶以后,由于手工业和商业的恢复与发展,中原和江南及沿海的若干城市逐步繁荣起来,如济南市、奉元(西安)、太原市涿州市扬州市、镇江、苏州、泉州市广州市、杭州等。为了沟通南自长江,北达沽口(天津)的水运,元朝改建了山东省境内的运河广向北直抵沽口,因而促进了沿河各地的繁荣,产生了一些新的城镇。有些手工业建筑,为了适应生产要求,产生了比较复杂的结构。如元朝绘画中有表示当时水磨作坊的生产和建筑情况的,楼下以水力推动水轮,楼上碾米,并有气窗供采光、通风和散尘之用,这是在晋唐以来传统水碾的基础上改进的。

社会

民族与阶层

元朝的民族构成主要包括蒙古族汉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等。蒙古族是元朝的统治阶层,元朝的建立者成吉思汗及其后裔都是蒙古族。蒙古族在元朝的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占据着主导地位。汉族是元朝的主要被统治民族,他们在元朝的政治权力上相对较弱,但仍然是元朝的重要组成部分。回族主要信奉伊斯兰教,促进了元朝的经济和文化交流中。此外,藏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也在元朝的统治范围内。

元朝实行了严格的社会等级制度,把全国各族划分为蒙古、色目、汉人、南人4个等级。第一等为蒙古族,是居统治地位的国族,第二等为色目人,包括西夏、回回、西藏和留居中国的欧洲中亚人,政治地位次于蒙古人,为元朝经商理财,充当重要官吏,是元廷的得力助手。第三等为汉人,指淮河以北原金朝统治下的汉人、女真、契丹、渤海、高丽等族和较早被征服的四川、云南的居民。第四等为南人,也称蛮子或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各族居民。汉人和南人中多数是汉族,元统治者把它分为二等,目的在于利用汉人制南人,削弱其反抗力量,以便分而治之。

四等人的地位和待遇很不平等。中央重臣由蒙古勋贵和少数受信任的色目人充任,汉人则次之,南人极少任用;行省以下的达鲁花赤,一般由蒙古族担任不同等级人的罪犯,分属不同机关审理,判罪有轻重不同。政府括马,蒙古人全免,色目人括2/3,汉人、南人则全取。习练武艺和集会,甚至禁止江南人使用铁和叉等工具。科举制中分左、右榜,一、二等人放右榜为上榜,三四等人放左榜为下榜,题目也有难易之别。四等人制的实行,造成了严重的民族隔阂,但是元朝对与之合作的汉族大地主是施展笼络政策的,如孛儿只斤·忽必烈特许汉官汪惟和家族佩用武器,并任用汉官史天泽为枢臣。因此,元代民族歧视与压迫的政策,最终还是表现为阶级压迫的实质,并大大地激化了社会矛盾。

服饰

元代蒙古族男子的发型通常是留一种叫做“婆焦”的发型,还有特有的装饰习惯如戴大耳环和特殊的冠帽。蒙古人在与汉族文化接触后,服饰也受到了汉族文化的影响,形成了一些特色服饰如质孙服。蒙古族人的传统穿着是以皮革、毛毡制作的长袍和裤子为主,冬季会穿两件毛皮做的长袍。蒙古族妇女的服饰中,姑姑冠是最具特色的冠饰,普通蒙古妇女则用粗毛织物制作冠帽。元代的足衣包括靴子、布鞋、麻鞋、木履和草鞋等。

同时,元代的服饰也受到汉族和蒙古族文化的影响,汉族妇女的服饰基本沿袭了宋代的传统,如衫循、背子、裙裤等。元代民间的汉族人民仍然保持着宋代的衣冠服饰,与官场上盛行的蒙古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两种风格的服饰在交融中也发生了很多变化。

在南方地区,女子缠脚的风俗更为兴盛,缠足妇女穿的鞋子称为“弓鞋”,鞋面多绘有花鸟图案。此外,元代的足衣还包括布鞋、麻鞋、木履和草鞋等。这些足衣的选择也与地域和社会地位有关。

总的来说,元代的服饰多样丰富,融合了汉族和蒙古族的文化特色。无论是男子的发型和冠饰,还是女子的长袍和足衣,都展现了当时社会的多元化和交流融合的特点。

饮食

蒙古人是游牧民族,其生活传统是逐水草而生,养成了“出入止饮马乳,或宰羊为粮”的饮食习惯。所以,在蒙古人的食物品种当中羊肉是第一位的美食。元代忽思慧的饮食文化著作《饮膳正要》就记载了许多这方面的信息,对于后人了解元代人的饮食结构、食养食疗的思想,以及香药入肴的养生特色,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同时以香料入肴,注重以食养生也是西北饮食文化一突出的亮点。

元朝时期的蔬菜相比以前品种越来越丰富,而且产量也在稳步发展。西北地区的蔬菜类有荞菜、香菜、结球白菜芸薹青萝卜、葱、蒜、韭菜等。

在元朝食品当中,“八珍”的影响最大。所谓八珍,元末明初学者陶宗仪《南村凝耕录》称“所谓八珍,则醍醐、沆、野驼蹄、鹿唇、驼乳麋、天鹅灸、紫玉浆、玄玉浆也。”

交通

元朝时期,陆路交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和改善。元朝政府修建了许多驿站和道路,形成了以大都为中心,通往四面八方的四驿和20处水驿的交通网络。这些驿站和道路不仅方便了官员和商旅的出行,也使得物资运输更加便捷。此外,元朝还修建了许多桥梁和渡口,以便于军队和民众的通行。水路交通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和改善。元朝政府疏通了许多河道和运河,形成了以大运河为主干的水路交通网络。这些河道和运河不仅方便了南北物资的运输,也使得各地的水路交通相互连接。此外,元朝还修建了许多港口和码头,以便于船只的停靠和装卸货物。

在元朝时期,马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此外,还有驴、骡、骆驼等家畜也用于交通运输。除了动物之外,人们还使用黄包车、轿子、滑竿等交通工具。元朝政府实行了一系列的交通运输政策,以促进交通的发展和改善。例如,设立驿站制度,为官员和商旅提供住宿和饮食;实行税制改革,减轻了交通运输的负担;推广使用马蹄铁,提高了交通工具的耐用性等等。

婚俗

元朝的婚姻礼制是在至元八年(1271)基本上确定下来的。孛儿只斤·忽必烈颁布的圣旨条画中有一款:“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递相婚姻者以男为主,蒙古族不在此限”这里包括了三项准则:第一,尊重各族的婚俗,各族的人自相婚姻,各从本俗法;第二,以男子为中心,各族的人递相婚姻者,以男方婚俗为主;第三,以蒙古人为上,他族男子与蒙古女子为婚,不必以男方婚俗为主。

元代婚礼中值得特别注意的首先是居于特殊地位的蒙古人的礼俗。一直到蒙古帝国建立以后,蒙古人中间还流行“抢亲”的风俗。但同时,议婚的风俗也很普遍。父亲可以为儿子向女方求婚。元代时候,蒙古贵族与平民不相通婚;贵族之间彼此嫁娶,称为“忽答”,即姻亲;此外,“安答”之间也互相嫁娶,结成“安答忽带”,即义兄弟姻亲关系。

元代蒙古人实行一夫多妻制。按照当时的风俗,平民也可以娶有多妻。在多妻的情况下,长妻的地位最高。但是,妻以子贵,如果长妻没有生子,她的地位就可能低于她丈夫的其他生子的妻。严禁与已婚之妇私通,犯者处死。元代蒙古人还实行收继婚制,也就是“父死则妻其从母,兄弟死则收其妻”。

元廷对于一些特殊的婚姻问题,也有明确的规定。如对于“驱良婚”,也就是驱口与良人之间的通婚,元廷明令禁止,违者有罪。良人娶驱,判徒刑二年;良妇嫁驱,“则合做驱”。如宋时在江淮已成习俗的典妻,元廷认为是“薄俗”,予以禁止;也禁止嫁卖妻妾。又如指腹为婚,宋金两代较为多见,而元代的法律则予以禁止。

葬俗

蒙古族实行土葬,但无冢,富贵的人有棺,但形制与汉族的棺不同。殓用貂皮袄、皮帽,靴靺、系腰、盒钵(后衍称荷包),都用白粉皮制成,以车载棺,运到葬地,一路上由一蒙古巫骑马前行,这匹马称为金灵马。从成吉思汗起,葬入土中后,当即驱马蹴平,上面覆草,不再修建陵墓。因此,他们的具体埋葬地点,人们不得而知。普通的人,随葬品只有帐幕、马匹、武器等。贵族的随葬品有金银珍宝。

蒙古对死者的哀悼祭祀,有如下记载。成吉思汗临终前曾嘱咐不要发丧举哀,以便“使敌人不知我已死去”。蒙哥汗死后,灵柩被运回老营后,“在四处斡耳朵中轮流为他举哀”。《元史·祭祀志》记:“葬后,每日用羊二次烧饭以为祭,至四十九日而后已。”又记:“送葬官三员,居五里外,日一次烧饭陵祭,三年然后还。”陵祭日子延长到三年,可能是受到汉族丁忧之制的影响,因为蒙古族是没有服丧三年的习俗的。

礼制沿袭了固有的传统,而且把它更加牢固地建立在忠孝观念之上。《大元通制》在中国法制史上第一次把五服在法典中列有专条。五服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细麻五种近疏亲属服的规定,这是中国封建社会宗法关系在丧礼制度上的反映,元朝统治者决定用律文予以维护和施行。汉族,三年服丧丁忧之制,在元代同前代一样严格,蒙古、色目“不拘此例”。有的蒙古、色目人也进行效法。

元代丧葬各从本俗,所以其他少数民族也有其他丧葬形式风俗。例如在云南省地方,原来盛行火葬,不为丧祭。赛典赤·赡思丁治云南时推行了土葬,死者为之棺奠祭。

君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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