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西瓜 :山东潍坊昌乐县特产

更新时间:2024-09-21 13:27

昌乐西瓜,山东潍坊市昌乐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2008年8月2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昌乐西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昌乐西瓜果实发育正常、完整,无任何外伤,新鲜洁净;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果形、色泽和条纹;无霉变、腐烂、异味、病虫害。

药用价值

本经逢源》记载:西瓜能引心包之热,从小肠膀胱下泻。能解太阳、阳明中及热病大渴,故有天生“白虎汤”之称,白虎汤为汉伤寒论方,功能清热生津,解渴除烦,即指西瓜皮与其同功之喻。而春、夏伏气发瘟热,觅得隔年收藏者之,如汤沃雪。

产地环境

土壤地貌

昌乐县属低山丘陵区,中西部多低山,东南部多丘陵,南北两端各有一平原地带。微地貌为低山丘岭、荒坡地、沿河阶地、坡麓梯田、近山阶地、河谷梯田等。出露地表的岩石,北部多石灰岩、中西部多玄武岩、东南部多花岗片麻岩。土壤分为褐土、棕壤、潮土3个土类。土壤耕层pH值平均为7.2,变幅在6.2-8之间;平均有机质为1.19%,碱解氨86.5ppm,速效磷27.9ppm,速效钾127.1ppm。

水文情况

昌乐县5公里以上的河流35条,但多数为季节河,总流域面积1568平方公里,水资源总量30515万方,其中地下水14735万方,地表水29738万方。地下水矿化度范围一般在216-400毫克/升,pH值在6.5-8之间。矿化类型为HCO→Ca→Cl→Na型水。影响因素主要是面源污染,无潜在大型工业污染

气候情况

无霜期190天。主要自然灾害为旱灾、涝灾、雹灾、风灾和低温连阴雨。

历史渊源

昌乐西瓜历史悠久,清嘉庆十四年(1809年)版《昌乐县志》即有昌乐西瓜的种植记载,距今已有200年栽培历史。昌乐西瓜品质优良,民国版《昌乐县志续》即有“北乡所产,最多且佳,每岁运销青岛市甚多”的记载。

建国前,昌乐县县西瓜种植主要分布在昌乐南部金山一带和北部朱刘都昌一带,即著名的“南鄌北都”。

20世纪70年代初,昌乐县无籽西瓜的生产填补了山东省空白。

1982年,昌乐县开始引进推广西瓜双膜覆盖栽培技术。

1986年,昌乐县开始试验推广西瓜嫁接栽培技术,现已发展为阳嫁接育苗,以高温棚、大拱棚为主的双膜或多膜栽培。

生产情况

2008年,昌乐县年平均播种西瓜面积15万亩,总产量60万吨,已形成一个专业镇、47个专业村,注册了10多个商标。

截至2009年底,昌乐县西瓜保护区总生产面积5800公顷,年产量174000吨,年收入39200万元。

产品荣誉

1969年,昌乐西瓜被列为山东省名特产瓜果之一。

1972年,昌乐西瓜被列为国家特需瓜生产基地。

1997年,昌乐西瓜通过绿色食品认证。

2008年8月2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昌乐西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昌乐西瓜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昌乐县所辖行政区域,包括鄌郚镇红河镇昌乐县、乔官四镇和宝城、城关、城南、五图镇、朱刘五个街道,地理坐标为东经118°43′-119°10′,北纬36°19′-36°46′。

质量技术要求

• 生产技术要求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西瓜栽培宜选择地势较高、排灌方便、土层深厚、土质疏松肥沃的砂壤土或壤土地块,忌用花生、豆类作为前茬。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西瓜保护地栽培,宜选择抗病虫、易坐果、外观和内在品质好、耐低温弱光、嫁接易成活的品种。

(3)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一般采用在大拱棚内设置小拱棚,小拱棚内覆盖地膜的多膜保护栽培模式。以葫芦或杂交南瓜作砧木,进行嫁接育苗。当气温稳定在10℃以上,棚内10厘米地温稳定在13℃以上时进行移栽。移栽时浇足底水。采用三蔓法整枝,只留主蔓和两条子蔓,并用树枝固定,引导瓜蔓定向生长。选留主蔓上第二、第三朵雌花座瓜,进行人工授粉。严格配方施肥,基肥以腐熟的优质圈肥和豆粕为主,追肥以速效磷钾肥为主。伸蔓期追施硫酸钾复合肥20公斤,浇水一次;膨瓜期追施硫酸钾复合肥30公斤,浇水2-3次。收获前5-7天停止浇水。综合防治病虫害,提倡采用农业、物理、生物等措施,化学防治严禁使用高毒剧毒农药,轮换使用高效低毒的规定农药品种,并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制度。

(4)产品收获、屠宰、捕捞及产后处理的规定:当西瓜出现该品种固有特征时适时采摘。一般有籽西瓜于授粉后35-40天、无籽西瓜于授粉后42-45天采摘。采摘前对药肥残留及糖度进行抽样检验。采摘时进行分级包装,需暂存时宜选择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

(5)生产记录要求:如实记录生产投入品,特别是化肥、农药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收获日期;质量检测情况;销售情况。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两年。

•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入市西瓜必须达到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西甜瓜类”(NY5109-2005)的卫生指标(详见下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不得上市销售。

无公害食品西瓜的卫生指标

• 包装标识等相关规定

同一品种、果形周正、大小一致的西瓜为合格品。果形小、畸形或有机械损伤、病虫伤的不合格另行处理。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西瓜,必须包装销售。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包装前每个西瓜套袋,然后装入包装袋或包装箱。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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