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广华 :广东省东莞市纪委原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原副主任

更新时间:2024-09-20 21:49

曾广华,男,1966年5月出生,江西乐安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山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硕士学位(全日制教育: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大学学历)。曾任广东省东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4年2月,曾广华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

人物履历

1984.09—1988.07,在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学习,大学毕业

1988.07—1989.07,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见习干部

1989.07—1991.02,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干部

1991.02—1991.08,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1991.08—1992.02,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科员、助理检察员

1992.02—1994.03,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主办科员、助理检察员

1994.03—1997.09,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曾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援藏援疆领导小组组长,市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广东省东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20日,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任命名单,任命:曾广华为东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2年1月15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免去:曾广华的东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人物事件

开除党籍

2024年2月,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东莞市纪委原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曾广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广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在干部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借用车辆,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执纪违纪,在纪律检查工作中违规处置问题线索;践踏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曾广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曾广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参考资料

在纪检工作中违规处置问题线索!广东省东莞市纪委原副书记曾广华被开除党籍.九派新闻-今日头条.2024-02-29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东莞人大.2022-04-01

领导机构.东莞纪检监察网.2022-04-01

东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东莞阳光网-今日头条.2024-02-29

牢记誓言 砥砺前行——东莞市检察机关举行第二批入额检察官宣誓仪式.东莞检察-今日头条.2024-02-29

东莞市检察院多措并举 纵深推进援藏援疆工作.东莞检察-今日头条.2024-02-29

非公预防谋发展 检企共建促双赢.东莞检察-今日头条.2024-02-29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东莞人大.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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